卖西瓜的都学会开发商的套路了!广西玉林,男子看到路边有人卖西瓜,牌子上写着“1元1斤”,就想买一个。可称完小贩却说这瓜是1.6元一斤!男子疑惑,指着牌子问上面不是写着1元1斤吗?小贩却说你再看仔细一点!男子看完,直呼好坑!1后面居然还有个很小的6,这谁看得见?网友:这不是西瓜,是切瓜!
这几天的天气热得不行,陈先生开车看到路边有人卖西瓜,旁边的小黑板上用粉笔写着“正宗石头瓜,足秤、够熟、够甜”,而且还写着“1元1斤”!陈先生觉得挺实惠,就想着买一个带回去和工人一起吃,可是称完小贩却告知他要20多块!
陈先生看了看瓜,怀疑秤有问题,因为这个瓜怎么看都不可能有20多斤!
于是陈先生就问小贩是不是称错了?这瓜怎么有20多斤呢?
小贩说,我没说这瓜有20多斤啊,之所以要20多块钱,是因为这瓜是1.6元一斤!
“什么?1.6元一斤?你这牌子不是想写得很清楚1元一斤吗?”
小贩却说陈先生看错了,再仔细看看!
陈先生再次看了看牌子,才发现自己遇到坑了,原来小贩故意把其它的字写的很大,而故意把6写的很小很小,不注意的人根本不会注意后面有6!
而等称完都不会不好意思不要,只能怪自己没看清!
哪怕有人提出质疑,小贩也可以说我这是明码标价的,我可没有欺诈!
陈先生吐槽好坑,但还是无奈花钱买下,而小贩却说:“没办法,进货价贵!”
事后,陈先生把这件事情发到了网上,他想提醒大家要注意这种套路了,真的是让人防不胜防!而且他说自己不是在意这贵的10来块钱,而是这种方式让他心里很不舒服,总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
对于此事,我很理解陈先生的心情!消费者消费,都想消费个明明白白,而不是玩这种让人反感的把戏!用低价吸引你上钩,称完在告诉你真实的价 格,搁谁都不舒服!
这让人想起开发商卖房子时,也是打出房子100万元起的字眼,等你去问房子是不是100万元的时候,他就会告诉你,我们这个100万后面还有个“起”字,100万的是特c价房,是有一套,不过现在没了,只有其它160、180、200多万的房子了...
而这两者就有异曲同工之妙!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小贩玩这种“明码标价”的把戏,是否合法呢?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的相关规定,商家对消费者的告知方式应该清晰明确,商家是否履行了告知义务,应该以消费者是否获悉为标准!
简单点说,就算小贩故意把6写小,只要陈先生没有看到,那依然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小贩应该在陈先生买之前,告诉他西瓜是1.6元一斤的,否则可以视为小贩设置消费陷阱,故意把重要信息放在不起眼的位置用小字说明,误导消费者,属于消费欺诈。
根据消费者保护 法的规定, 陈先生有权要求小贩退一赔三,如果3倍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那就赔偿500元。
不过,陈先生没跟小贩计较,主要是他觉得没时间,也觉得钱不多,所以才会买单走了。可正是有无数个陈先生这样的顾客, 才会助涨这些小贩去坑蒙拐骗!
而且小贩还不在乎回头客,因为他们的小车是流动的,可以不停地换地方骗人,一斤瓜多赚0.6元,100斤就是60元,1000斤就是600元,为了多赚钱,他们的心黑了!
所以,我们遇到这种事情,更应该去跟小贩较真,只有让他们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要受到惩罚的,他们才会把自己的“聪明劲”给收起来!
同时也提醒大家,买东西之前问下小贩到底多少钱一斤,让小贩亲口告诉你价钱,觉得合适就买,不合适就走,也不会被骗钱骗时间!
这几天的天气热得不行,陈先生开车看到路边有人卖西瓜,旁边的小黑板上用粉笔写着“正宗石头瓜,足秤、够熟、够甜”,而且还写着“1元1斤”!陈先生觉得挺实惠,就想着买一个带回去和工人一起吃,可是称完小贩却告知他要20多块!
陈先生看了看瓜,怀疑秤有问题,因为这个瓜怎么看都不可能有20多斤!
于是陈先生就问小贩是不是称错了?这瓜怎么有20多斤呢?
小贩说,我没说这瓜有20多斤啊,之所以要20多块钱,是因为这瓜是1.6元一斤!
“什么?1.6元一斤?你这牌子不是想写得很清楚1元一斤吗?”
小贩却说陈先生看错了,再仔细看看!
陈先生再次看了看牌子,才发现自己遇到坑了,原来小贩故意把其它的字写的很大,而故意把6写的很小很小,不注意的人根本不会注意后面有6!
而等称完都不会不好意思不要,只能怪自己没看清!
哪怕有人提出质疑,小贩也可以说我这是明码标价的,我可没有欺诈!
陈先生吐槽好坑,但还是无奈花钱买下,而小贩却说:“没办法,进货价贵!”
事后,陈先生把这件事情发到了网上,他想提醒大家要注意这种套路了,真的是让人防不胜防!而且他说自己不是在意这贵的10来块钱,而是这种方式让他心里很不舒服,总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
对于此事,我很理解陈先生的心情!消费者消费,都想消费个明明白白,而不是玩这种让人反感的把戏!用低价吸引你上钩,称完在告诉你真实的价 格,搁谁都不舒服!
这让人想起开发商卖房子时,也是打出房子100万元起的字眼,等你去问房子是不是100万元的时候,他就会告诉你,我们这个100万后面还有个“起”字,100万的是特c价房,是有一套,不过现在没了,只有其它160、180、200多万的房子了...
而这两者就有异曲同工之妙!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小贩玩这种“明码标价”的把戏,是否合法呢?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的相关规定,商家对消费者的告知方式应该清晰明确,商家是否履行了告知义务,应该以消费者是否获悉为标准!
简单点说,就算小贩故意把6写小,只要陈先生没有看到,那依然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小贩应该在陈先生买之前,告诉他西瓜是1.6元一斤的,否则可以视为小贩设置消费陷阱,故意把重要信息放在不起眼的位置用小字说明,误导消费者,属于消费欺诈。
根据消费者保护 法的规定, 陈先生有权要求小贩退一赔三,如果3倍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那就赔偿500元。
不过,陈先生没跟小贩计较,主要是他觉得没时间,也觉得钱不多,所以才会买单走了。可正是有无数个陈先生这样的顾客, 才会助涨这些小贩去坑蒙拐骗!
而且小贩还不在乎回头客,因为他们的小车是流动的,可以不停地换地方骗人,一斤瓜多赚0.6元,100斤就是60元,1000斤就是600元,为了多赚钱,他们的心黑了!
所以,我们遇到这种事情,更应该去跟小贩较真,只有让他们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要受到惩罚的,他们才会把自己的“聪明劲”给收起来!
同时也提醒大家,买东西之前问下小贩到底多少钱一斤,让小贩亲口告诉你价钱,觉得合适就买,不合适就走,也不会被骗钱骗时间!
“她睡觉都不卸妆,所以我不知道她是50岁的大妈!”27岁小伙为爱辞职奔赴他乡,可没想到对方是50岁的大妈!大妈隐瞒真实年龄,说自己只有32岁,骗光小伙子11万元!当警方告诉小伙“女友”的真实年龄,小伙一脸不可置信!
事情要从2020年的6月说起,小伙去某歌厅玩耍,被台上一位唱歌的女人给吸引住了。歌厅的灯光比较昏暗,女子在灯光下显得更加美丽动人,当小伙和女子四目相对的时候,小伙发现自己心动了,于是上去和女子交谈。
通过交谈,小伙得知女子杨某年芳32,虽然比自己大5岁,但小伙一点不在乎。 他想着女大三抱金砖,女大五赛老母,成熟又贴心。不像一些小女生,天天都要自己哄她开心。而且对方主动表示要和自己交往试试,小伙按耐不住内心的喜悦,和对方开始了网恋。
因为小伙在南方工作,两人就每天通过网恋聊天,期间杨某对他虚寒问题,谦让有加,给小伙的感觉像妈妈的爱一样。于是小伙决定辞掉工作,去大庆找杨某结婚。不过,当时小伙的父母坚决反对,可小伙还是坚持自己的想法,决定为爱鼓掌!
就这样,小伙带着辞职后单位补偿的11万元,来到了大庆和杨某生活在了一起。期间小伙和杨某同睡一张床,他发现杨某晚上睡觉也不卸妆,就问她为什么?杨某说自己是婚礼化妆师,随时会被叫出去工作,所以不能卸妆。
就这样,小伙一直被杨某瞒着,不知道她的真实年龄。因为杨某有家庭,期间总是编造各种各样的理由离开小伙,一周有三四天不在一起。而且,杨某还以自己要给好侄女买手机,给大表哥买一台收割机,自己怀孕需要吃一些营养品,还借款等理由,把小伙的11万元骗得干干净净。
后来,杨某看小伙口袋空空,直接消失,把小伙给拉黑了。小伙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报案。这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杨某居然已经50岁,而且还有夫有女,而之前的大表哥和好侄女,就是她的实际老公和女儿,杨某真是唱了一出好戏!
这事情真是令人唏嘘,在这里真的很同情这个小伙子!但是,杨某以恋爱结婚为由,明明有家庭,还隐瞒年龄骗小伙子的钱,其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
杨某虚构了所谓的“大表哥、好侄女、自己怀孕、还借款”等理由骗钱,从一开始接近小伙的目的就是为了骗钱!当小伙没钱以后,就跑得飞快,可见其虚构事实,非法骗取小伙钱财的主观意识很明显,构成诈骗罪。根据相关刑法规定,女子诈骗的金额已经达到11万元,属于数额较大,一般会在3年以上!
杨某欺骗他人感情,还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令人唾弃!为了钱,让自己走上犯罪的道路,值得吗?你骗了小伙的钱,让给自己的老公和女儿花,你进去里面了,你觉得你老公会等你吗?真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同时,也提醒大家,如果在恋爱期间,发现对象的行为举止比较异常,就要多加考虑。同时,如果和对方结婚,一定要先去领结婚证,一来能够有合法的关系,二来这也是一面“照妖镜”,能够让那一些骗子无法遁形!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欢迎留下你的观点!
事情要从2020年的6月说起,小伙去某歌厅玩耍,被台上一位唱歌的女人给吸引住了。歌厅的灯光比较昏暗,女子在灯光下显得更加美丽动人,当小伙和女子四目相对的时候,小伙发现自己心动了,于是上去和女子交谈。
通过交谈,小伙得知女子杨某年芳32,虽然比自己大5岁,但小伙一点不在乎。 他想着女大三抱金砖,女大五赛老母,成熟又贴心。不像一些小女生,天天都要自己哄她开心。而且对方主动表示要和自己交往试试,小伙按耐不住内心的喜悦,和对方开始了网恋。
因为小伙在南方工作,两人就每天通过网恋聊天,期间杨某对他虚寒问题,谦让有加,给小伙的感觉像妈妈的爱一样。于是小伙决定辞掉工作,去大庆找杨某结婚。不过,当时小伙的父母坚决反对,可小伙还是坚持自己的想法,决定为爱鼓掌!
就这样,小伙带着辞职后单位补偿的11万元,来到了大庆和杨某生活在了一起。期间小伙和杨某同睡一张床,他发现杨某晚上睡觉也不卸妆,就问她为什么?杨某说自己是婚礼化妆师,随时会被叫出去工作,所以不能卸妆。
就这样,小伙一直被杨某瞒着,不知道她的真实年龄。因为杨某有家庭,期间总是编造各种各样的理由离开小伙,一周有三四天不在一起。而且,杨某还以自己要给好侄女买手机,给大表哥买一台收割机,自己怀孕需要吃一些营养品,还借款等理由,把小伙的11万元骗得干干净净。
后来,杨某看小伙口袋空空,直接消失,把小伙给拉黑了。小伙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报案。这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杨某居然已经50岁,而且还有夫有女,而之前的大表哥和好侄女,就是她的实际老公和女儿,杨某真是唱了一出好戏!
这事情真是令人唏嘘,在这里真的很同情这个小伙子!但是,杨某以恋爱结婚为由,明明有家庭,还隐瞒年龄骗小伙子的钱,其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
杨某虚构了所谓的“大表哥、好侄女、自己怀孕、还借款”等理由骗钱,从一开始接近小伙的目的就是为了骗钱!当小伙没钱以后,就跑得飞快,可见其虚构事实,非法骗取小伙钱财的主观意识很明显,构成诈骗罪。根据相关刑法规定,女子诈骗的金额已经达到11万元,属于数额较大,一般会在3年以上!
杨某欺骗他人感情,还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令人唾弃!为了钱,让自己走上犯罪的道路,值得吗?你骗了小伙的钱,让给自己的老公和女儿花,你进去里面了,你觉得你老公会等你吗?真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同时,也提醒大家,如果在恋爱期间,发现对象的行为举止比较异常,就要多加考虑。同时,如果和对方结婚,一定要先去领结婚证,一来能够有合法的关系,二来这也是一面“照妖镜”,能够让那一些骗子无法遁形!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欢迎留下你的观点!
下班一直催我爹给我煮饭,他一直在客厅看电视,等我妈回到家我还在一直催,他要让我自己煮我不乐意,就这样僵持着,过程中他还说没吃过我做的饭什么的,我不搭理,然后我妈在旁边说要不我用我的小锅把她刚买的火锅食材煮一下吃,我爸就在沙发上接话说我不会就不吃,我就生气了,说句我不吃了就跑上楼了。
过了一会儿就听到我妈就喊我下楼,我下去问她干嘛,然后就看到她在给我准备食材(其实我已经猜到了[开学季]),幸福死了嘎嘎嘎嘎嘎
我爸这会儿说谁家女孩这么大了还不会做饭,我就跟他争辩说等你老了我也让你做,他估计是气笑了,说那我更不能做了,你都不给我做我也不给你做,我说你现在不给我做以后也别想我给你做
然后我就美美去吃火锅了,好幸福哦[送花花][送花花]
对了,我还听到我妈凶我爸了,不给我做饭,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过了一会儿就听到我妈就喊我下楼,我下去问她干嘛,然后就看到她在给我准备食材(其实我已经猜到了[开学季]),幸福死了嘎嘎嘎嘎嘎
我爸这会儿说谁家女孩这么大了还不会做饭,我就跟他争辩说等你老了我也让你做,他估计是气笑了,说那我更不能做了,你都不给我做我也不给你做,我说你现在不给我做以后也别想我给你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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