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城区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10月24日0-12时,惠州市惠城区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为外市返惠人员,在发热门诊主动就诊中发现。
新增病例情况:
男,49岁,司机,住水口街道江南御都小区,10月24日核酸检测阳性,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该病例已转送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情况稳定。
病例近三天主要在惠城区水口街道活动,主要轨迹如下:
10月21日
22:13 从外市乘坐火车(K229次)抵达惠州火车站;
22:13-22:30 乘坐出租车返回水口江南御都小区;
22:30-24:00 住所未外出。
10月22日
00:00-17:00 在住所及小区内活动;
17:00-17:30 步行前往华昌购物广场对面小吃街;
17:30-20:20 在华昌购物广场对面小吃街消费;
20:20-20:50 在发觉依一造型理发店理发;
20:50-24:00 步行返回住所后未外出。
10月23日
00:00-10:00 住所未外出;
10:00-10:08 步行前往龙腾综合市场;
10:08-10:20 在龙腾综合市场买菜,期间在九龙鲜肉批发店购物;
10:20-10:28 步行返回住所;
10:28-18:10 在住所及小区内活动;
18:10-18:25 骑自行车前往水口文化体育中心核酸采样点;
18:25-18:35 在水口文化体育中心核酸采样点采核酸;
18:35-18:50 骑自行车返回住所;
18:50-20:20 住所未外出;
20:20-20:30 乘坐出租车前往水口街道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目前,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等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
请有共同轨迹暴露的市民尽快到社区报备并开展核酸检测。
请市民继续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保持社交距离、接种疫苗等防护措施,主动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10月24日0-12时,惠州市惠城区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为外市返惠人员,在发热门诊主动就诊中发现。
新增病例情况:
男,49岁,司机,住水口街道江南御都小区,10月24日核酸检测阳性,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该病例已转送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情况稳定。
病例近三天主要在惠城区水口街道活动,主要轨迹如下:
10月21日
22:13 从外市乘坐火车(K229次)抵达惠州火车站;
22:13-22:30 乘坐出租车返回水口江南御都小区;
22:30-24:00 住所未外出。
10月22日
00:00-17:00 在住所及小区内活动;
17:00-17:30 步行前往华昌购物广场对面小吃街;
17:30-20:20 在华昌购物广场对面小吃街消费;
20:20-20:50 在发觉依一造型理发店理发;
20:50-24:00 步行返回住所后未外出。
10月23日
00:00-10:00 住所未外出;
10:00-10:08 步行前往龙腾综合市场;
10:08-10:20 在龙腾综合市场买菜,期间在九龙鲜肉批发店购物;
10:20-10:28 步行返回住所;
10:28-18:10 在住所及小区内活动;
18:10-18:25 骑自行车前往水口文化体育中心核酸采样点;
18:25-18:35 在水口文化体育中心核酸采样点采核酸;
18:35-18:50 骑自行车返回住所;
18:50-20:20 住所未外出;
20:20-20:30 乘坐出租车前往水口街道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目前,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等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
请有共同轨迹暴露的市民尽快到社区报备并开展核酸检测。
请市民继续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保持社交距离、接种疫苗等防护措施,主动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为什么说助听器是无法取代真耳
有些患者听不到某些信号,如闹钟,报警声,电话声,门铃声等,主要是因为这些信号的频率范围在患者助听器频率范围以外。这些信号多以高频为主,助听器在这一频率范围内对听力的补偿往往不足,导致患者听不到这些非语言信号。另外由于助听器本身有一定的有效工作距离,因此有些非语言信号在近距离可以听到,但是距离较远是就听不到了。
在使用助听器的同时,仍需要结合视觉信息,如看话(唇读)来理解语言。但在看电视,电影或戏曲时,这些信息会减少,患者在这种情况下会遇到困难。而在打电话时,由于没有任何视觉信息,同时电话的频率范围是压缩的,所以患者遇到的困难会更大。
患者在某些环境,如噪声环境或与谈话对象距离较远时,往往听不清谈话内容,这主要时由于信噪比降低所致。
为何有些听力损失患者佩戴助听器后任然分辨不清语言?听力损失患者大致可分为两类:
(1) 语言分辨能力没有降低,只是由于听力损失导致其感受到的语言强度降低从而影响交流,因此语言分辨能力在一定的范围内随言语声的强度增大而提高,通过佩戴助听器将言语声放大之后,言语分辨能力会得到明显提高。
(2) 病变导致言语分辨能力下降,言语声强度增大并不会提高言语分辨能力。
如果病变影响了听力损失患者的言语分辨能力,即使其佩戴助听器非常合适,任然会出现“听不清“的情况,这种患者仅通过佩戴助听器很难到理想的效果。
所以助听器是无法取代真耳朵的。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南坛东路5号峰力助听器(天鹰大厦旁边)
电话:0752-7380073
联系人:杨医师
有些患者听不到某些信号,如闹钟,报警声,电话声,门铃声等,主要是因为这些信号的频率范围在患者助听器频率范围以外。这些信号多以高频为主,助听器在这一频率范围内对听力的补偿往往不足,导致患者听不到这些非语言信号。另外由于助听器本身有一定的有效工作距离,因此有些非语言信号在近距离可以听到,但是距离较远是就听不到了。
在使用助听器的同时,仍需要结合视觉信息,如看话(唇读)来理解语言。但在看电视,电影或戏曲时,这些信息会减少,患者在这种情况下会遇到困难。而在打电话时,由于没有任何视觉信息,同时电话的频率范围是压缩的,所以患者遇到的困难会更大。
患者在某些环境,如噪声环境或与谈话对象距离较远时,往往听不清谈话内容,这主要时由于信噪比降低所致。
为何有些听力损失患者佩戴助听器后任然分辨不清语言?听力损失患者大致可分为两类:
(1) 语言分辨能力没有降低,只是由于听力损失导致其感受到的语言强度降低从而影响交流,因此语言分辨能力在一定的范围内随言语声的强度增大而提高,通过佩戴助听器将言语声放大之后,言语分辨能力会得到明显提高。
(2) 病变导致言语分辨能力下降,言语声强度增大并不会提高言语分辨能力。
如果病变影响了听力损失患者的言语分辨能力,即使其佩戴助听器非常合适,任然会出现“听不清“的情况,这种患者仅通过佩戴助听器很难到理想的效果。
所以助听器是无法取代真耳朵的。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南坛东路5号峰力助听器(天鹰大厦旁边)
电话:0752-7380073
联系人:杨医师
【惠州法治时间】深耕少年审判 司法护航成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尹海霞
“与法同行,共建法治惠州”。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对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惠州中院尹海霞法官获得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称号,今天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尹法官的少审工作。
尹海霞法官,2009年进入惠城区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执行局工作,2019年,调整到刑事审判庭后,主要审理未成年人案件,2021年通过法官遴选进入市中院工作。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 审判员 尹海霞:“我是从2019年开始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大概是从10月份开始负责少审案件的工作,到去年的三月份为止,我共审理了近800宗的刑事案件,其中有近200宗的少审的案件,这个案件数可以说是占到了全市少审案件的一半以上。”
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尹海霞获得过大大小小各类表彰,最近获得了最高人民法院评委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少年审判是刑事审判工作中一个极其特殊的领域,看似简单却并不简单。情、理、法的碰撞,在这里显得尤其激烈,一个案件的结局,常常牵动着一个人、一个家庭,甚至几代人的幸福和未来。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 审判员 尹海霞:“因为如果未成年犯罪的话,是会减轻处罚的,那他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他将来面临的这个路怎么去走,比如他要去工作,或者还要升学的话,我们会尽量去跟踪、帮扶。”
尹法官介绍,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当中,一方面要关注到犯罪的未成年群体,通过判前判中判后的教育感化,引导未成年人在未来能够融入社会,走正路。另一方面,未成年受害人的身心健康也同样值得关注。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 审判员 尹海霞:“我记得比较深的,记忆真的是很深刻的一个案件,是一个未成年人性侵一个未成年人的案件。这个被害人小女孩,那时候我看到这个小女孩走进法庭,就站在我身边。当时就说我自己作为一个母亲,看着可能跟我小孩差不多大,真的是很瘦小的,当时我心里真的是很复杂,很难以言说。这个被害人就是因为这个事情,反应很激烈,平常就是家人,就是连自己的哥哥她都有点不敢接近了,平时在生活中就稍微有人一走近她,就很惊恐,反应很激烈。”
了解到这个情况,审判之余,尹法官便和团队的工作人员,通过妇联、街道等多种途径联系,帮助受害人进行心理咨询、心理疏导。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 审判员 尹海霞:“从事少审工作以来,我就觉得是要始终坚持教育感化,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将这种未成年保护,就是有一个特殊、优先、全面、双向的一个保护的理念,要落实到每一个案件中。”
不仅仅是办案,审判之余,尹海霞法官和团队成员还会承担起一些外延工作,例如到厂区、校园进行法制宣传,希望能够从源头上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 审判员 尹海霞:“继续要做好这个普法的宣传工作,那我们接下来会打算通过多平台、多途径,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给未成年人创造一个更好的法治环境。”
“与法同行,共建法治惠州”。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对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惠州中院尹海霞法官获得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称号,今天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尹法官的少审工作。
尹海霞法官,2009年进入惠城区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执行局工作,2019年,调整到刑事审判庭后,主要审理未成年人案件,2021年通过法官遴选进入市中院工作。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 审判员 尹海霞:“我是从2019年开始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大概是从10月份开始负责少审案件的工作,到去年的三月份为止,我共审理了近800宗的刑事案件,其中有近200宗的少审的案件,这个案件数可以说是占到了全市少审案件的一半以上。”
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尹海霞获得过大大小小各类表彰,最近获得了最高人民法院评委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少年审判是刑事审判工作中一个极其特殊的领域,看似简单却并不简单。情、理、法的碰撞,在这里显得尤其激烈,一个案件的结局,常常牵动着一个人、一个家庭,甚至几代人的幸福和未来。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 审判员 尹海霞:“因为如果未成年犯罪的话,是会减轻处罚的,那他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他将来面临的这个路怎么去走,比如他要去工作,或者还要升学的话,我们会尽量去跟踪、帮扶。”
尹法官介绍,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当中,一方面要关注到犯罪的未成年群体,通过判前判中判后的教育感化,引导未成年人在未来能够融入社会,走正路。另一方面,未成年受害人的身心健康也同样值得关注。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 审判员 尹海霞:“我记得比较深的,记忆真的是很深刻的一个案件,是一个未成年人性侵一个未成年人的案件。这个被害人小女孩,那时候我看到这个小女孩走进法庭,就站在我身边。当时就说我自己作为一个母亲,看着可能跟我小孩差不多大,真的是很瘦小的,当时我心里真的是很复杂,很难以言说。这个被害人就是因为这个事情,反应很激烈,平常就是家人,就是连自己的哥哥她都有点不敢接近了,平时在生活中就稍微有人一走近她,就很惊恐,反应很激烈。”
了解到这个情况,审判之余,尹法官便和团队的工作人员,通过妇联、街道等多种途径联系,帮助受害人进行心理咨询、心理疏导。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 审判员 尹海霞:“从事少审工作以来,我就觉得是要始终坚持教育感化,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将这种未成年保护,就是有一个特殊、优先、全面、双向的一个保护的理念,要落实到每一个案件中。”
不仅仅是办案,审判之余,尹海霞法官和团队成员还会承担起一些外延工作,例如到厂区、校园进行法制宣传,希望能够从源头上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 审判员 尹海霞:“继续要做好这个普法的宣传工作,那我们接下来会打算通过多平台、多途径,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给未成年人创造一个更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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