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意招惹》塔西君
文案:
林子陌,A大清纯校草,人美钱多,重度颜狗。
但是他缺一个好看的男朋友。
一天深夜,林子陌在A大论坛上发了一条蓄谋已久的帖子:明天下午三点,第一个主动和我说话的小哥哥,要给我做男朋友,时效三周。
配图是一张oversize的白衬衫照。没露脸,但是足以在A大引发事故。
-
洛熙,A大高冷有钱人,冰山酷哥,集团大少爷。
他下午三点赶着出门相亲,却被一个男生撞了满怀。
洛熙下意识扶了对方腰一把,皱了皱眉:“同学,你能不能看看路?”
林子陌在他怀里抬起头,飞快地用手机拍了一张自己抓着洛熙白衬衫的手,上传校园论坛。
林子陌眨着无辜的大眼睛:“同学,全校都知道你是我男朋友了。”
-
三个星期过得很快,林子陌收拾收拾准备跑路了。
因为洛熙这个人,他有点儿遭不住。
洛熙太爱生气了。
林子陌和学弟多聊两句,洛熙冷着脸把他拽走了;林子陌出门赶个场子,洛熙不理他了;林子陌亲洛熙一下,洛熙咬了他一口。
林子陌:……难顶,他好像很讨厌我。
可是,在学校图书馆的无人角落里。7ac6
林子陌被压在楼梯栏杆上,面色潮红,呼吸急促。
洛熙把他紧紧搂在怀里,在他耳畔沉声道:“是你先招惹我的。你要对我负责。”
高冷醋精大少爷x又浪又怂大美人
数学系草攻x外院皮皮受
双向暗恋,美梦成真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天作之合 甜文 校园
一句话简介:你是不是故意的?
立意:相信爱与温暖
文案:
林子陌,A大清纯校草,人美钱多,重度颜狗。
但是他缺一个好看的男朋友。
一天深夜,林子陌在A大论坛上发了一条蓄谋已久的帖子:明天下午三点,第一个主动和我说话的小哥哥,要给我做男朋友,时效三周。
配图是一张oversize的白衬衫照。没露脸,但是足以在A大引发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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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熙,A大高冷有钱人,冰山酷哥,集团大少爷。
他下午三点赶着出门相亲,却被一个男生撞了满怀。
洛熙下意识扶了对方腰一把,皱了皱眉:“同学,你能不能看看路?”
林子陌在他怀里抬起头,飞快地用手机拍了一张自己抓着洛熙白衬衫的手,上传校园论坛。
林子陌眨着无辜的大眼睛:“同学,全校都知道你是我男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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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星期过得很快,林子陌收拾收拾准备跑路了。
因为洛熙这个人,他有点儿遭不住。
洛熙太爱生气了。
林子陌和学弟多聊两句,洛熙冷着脸把他拽走了;林子陌出门赶个场子,洛熙不理他了;林子陌亲洛熙一下,洛熙咬了他一口。
林子陌:……难顶,他好像很讨厌我。
可是,在学校图书馆的无人角落里。7ac6
林子陌被压在楼梯栏杆上,面色潮红,呼吸急促。
洛熙把他紧紧搂在怀里,在他耳畔沉声道:“是你先招惹我的。你要对我负责。”
高冷醋精大少爷x又浪又怂大美人
数学系草攻x外院皮皮受
双向暗恋,美梦成真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天作之合 甜文 校园
一句话简介:你是不是故意的?
立意:相信爱与温暖
#神隐#(先不论番位哈)w姓的话磊磊不可能这么快三搭,hd有跟鹿鹿的剧马上要拍,way据传要进另一个组了,其实要是wyb我觉得也不错,这俩要是搭的话年龄相仿,首先肯定扑不了,酷哥配甜妹,说不定能碰撞出一些火花,对于双方来说要是剧爆了都是很好的加成,男方就算继续回去拍电影也是有新实绩在手了[思考],总归粉丝先别吵,再等它发酵发酵[并不简单]
#推文# 【小说记录】
《去看星星好不好》咬春饼
佟辛&霍礼鸣甜文、年龄差7、暗恋
“其实她心里是明白的,一直这样误解,是她故意为之的小心思。她想靠近他,想参与他的生活,当时年纪小,爱意不知从何入手。想问,又不敢问,只能以这种幼稚的,无厘头的方式去寻找交集,至少,是能搭上话的一个理由与契机。”
简评:
文荒可看,无功无过普普通通小甜饼。
冲着男主有纹身去看的,而且男主的纹身不是一点点,而是两个大花臂,身上也有纹身,女主见到男主第一眼就是这个大酷哥不好惹,但其实男主很有反差感,虽然也抽烟喝酒打架,但有的时候还挺有少年气的,还莫名有点蠢蠢的感觉。
这本书的女主刻画的也不错,是那种所有人眼中的好孩子,是甜妹但不是傻白甜,她怼人功力一绝,经常把男主怼的说不出骚话来。
故事也挺简单,女主在高中时遇见男主,由害怕讨厌他到喜欢上他,于是向他告白,男主出于对女主的保护没有答应她,女主毕业后勇敢去到男主的城市,男主追妻。
其实这本文笔还挺小白的,逻辑也经不起深究,其中最让我咯噔的一个情节是,男主有一段时间喜欢叫女主妞妞[生病],我真的会谢,这比叫小孩还让我难受。
如果把它当做无脑小甜饼来看的话还算能看的下去,我最近三次比较忙,权当来缓解心情了,而且纹身且有反差感的男主真的很爱[舔屏]
《去看星星好不好》咬春饼
佟辛&霍礼鸣甜文、年龄差7、暗恋
“其实她心里是明白的,一直这样误解,是她故意为之的小心思。她想靠近他,想参与他的生活,当时年纪小,爱意不知从何入手。想问,又不敢问,只能以这种幼稚的,无厘头的方式去寻找交集,至少,是能搭上话的一个理由与契机。”
简评:
文荒可看,无功无过普普通通小甜饼。
冲着男主有纹身去看的,而且男主的纹身不是一点点,而是两个大花臂,身上也有纹身,女主见到男主第一眼就是这个大酷哥不好惹,但其实男主很有反差感,虽然也抽烟喝酒打架,但有的时候还挺有少年气的,还莫名有点蠢蠢的感觉。
这本书的女主刻画的也不错,是那种所有人眼中的好孩子,是甜妹但不是傻白甜,她怼人功力一绝,经常把男主怼的说不出骚话来。
故事也挺简单,女主在高中时遇见男主,由害怕讨厌他到喜欢上他,于是向他告白,男主出于对女主的保护没有答应她,女主毕业后勇敢去到男主的城市,男主追妻。
其实这本文笔还挺小白的,逻辑也经不起深究,其中最让我咯噔的一个情节是,男主有一段时间喜欢叫女主妞妞[生病],我真的会谢,这比叫小孩还让我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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