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生活一碗吉林力量# 【溯源|辉农粳稻吉珍大米 绿色健康的好稻米】
吉林省辉农粳稻科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是一家以绿色、有机稻米生产为主线,集农业科研;粮食、农副产品种植、烘干、收储、加工、销售;有机肥、生物肥的引进、研发、加工、销售;农技推广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与一体的全产业链现代农业民营企业。公司自主开发的“吉珍牌”大米有10个产品通过绿色食品认证,2个有机食品认证。
吉珍大米生长在有着“绿色大米之乡”称号的国家商品粮基地县--辉南县,地处长白山西麓,拥有三角龙湾等大量火山湖资源,北纬42度世界黄金水稻带上140天的无霜期、全年有效积温3000℃的阳光照射,依托这些得天独厚的地域条件,提升了吉珍米的产量及品质,使吉珍大米粒粒完整饱满,质地坚硬,色泽清白透明,饭香浓郁,松软油亮,口感舒适,并富含丰富的蛋白质、脂肪、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
[微风]地址:吉林省通化市辉南县辉南镇
订购电话:400-0435-667
吉林省辉农粳稻科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是一家以绿色、有机稻米生产为主线,集农业科研;粮食、农副产品种植、烘干、收储、加工、销售;有机肥、生物肥的引进、研发、加工、销售;农技推广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与一体的全产业链现代农业民营企业。公司自主开发的“吉珍牌”大米有10个产品通过绿色食品认证,2个有机食品认证。
吉珍大米生长在有着“绿色大米之乡”称号的国家商品粮基地县--辉南县,地处长白山西麓,拥有三角龙湾等大量火山湖资源,北纬42度世界黄金水稻带上140天的无霜期、全年有效积温3000℃的阳光照射,依托这些得天独厚的地域条件,提升了吉珍米的产量及品质,使吉珍大米粒粒完整饱满,质地坚硬,色泽清白透明,饭香浓郁,松软油亮,口感舒适,并富含丰富的蛋白质、脂肪、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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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添加杜仲叶的食品,十倍赔偿诉求被法院驳回】
2021年4月25日,李嘉平因生活需要花费5174元在龙鸣公司开设的淘宝“豢龙山山庄”购买单价398元/盒的杜仲小青柑13盒。2021年4月28日,李嘉平再次支出5174元在龙鸣公司处购得上述产品13盒。涉案产品配料添加非食品原料杜仲叶,依据《卫生部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文件,杜仲叶被规定在可用于保健食品原料物品名单中,不在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名单中,故只能用于保健食品原料生产经营。涉案产品不具备保健食品的批文及龙鸣公司不具备保健食品生产资质。涉案产品添加杜仲叶,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诉请法院希判决如诉讼请求。
2020年9月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山西省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意见的函》载明:“……一、同意你省对党参、黄芪、杜仲叶开展食药物质试点的风险监测方案;二、请依照法定职责,认真落实食药物质试点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将异常病例监测报告作为重点,组织做好辖区内试点物质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为开展后续风险评估、完善相关管理政策和标准制定提供科学依据;三、食药物质管理试点工作方案中涉及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的内容,请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核定。”
2019年11月2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发布《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种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载明:“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经安全性评估并广泛公开征求意见,将对党参、肉苁蓉、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杜仲叶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以下简称食药物质)生产试点工作。各省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同市场管理局(厅、委)根据辖区实际,提出具体的试点方案,试点方案应当包括拟开展试点的食药物质种类、风险监测计划和配套监管措施等,报请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核定。根据各地试点实施情况,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论证将上述物质纳入食药物质目录管理的可行性。”
另查明,2002年2月28日,《卫生部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文件载明杜仲叶属于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
详情请看https://t.cn/A65wDACe
2021年4月25日,李嘉平因生活需要花费5174元在龙鸣公司开设的淘宝“豢龙山山庄”购买单价398元/盒的杜仲小青柑13盒。2021年4月28日,李嘉平再次支出5174元在龙鸣公司处购得上述产品13盒。涉案产品配料添加非食品原料杜仲叶,依据《卫生部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文件,杜仲叶被规定在可用于保健食品原料物品名单中,不在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名单中,故只能用于保健食品原料生产经营。涉案产品不具备保健食品的批文及龙鸣公司不具备保健食品生产资质。涉案产品添加杜仲叶,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诉请法院希判决如诉讼请求。
2020年9月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山西省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意见的函》载明:“……一、同意你省对党参、黄芪、杜仲叶开展食药物质试点的风险监测方案;二、请依照法定职责,认真落实食药物质试点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将异常病例监测报告作为重点,组织做好辖区内试点物质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为开展后续风险评估、完善相关管理政策和标准制定提供科学依据;三、食药物质管理试点工作方案中涉及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的内容,请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核定。”
2019年11月2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发布《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种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载明:“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经安全性评估并广泛公开征求意见,将对党参、肉苁蓉、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杜仲叶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以下简称食药物质)生产试点工作。各省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同市场管理局(厅、委)根据辖区实际,提出具体的试点方案,试点方案应当包括拟开展试点的食药物质种类、风险监测计划和配套监管措施等,报请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核定。根据各地试点实施情况,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论证将上述物质纳入食药物质目录管理的可行性。”
另查明,2002年2月28日,《卫生部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文件载明杜仲叶属于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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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郑州龙德泉饮品有限公司被罚】8月4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第二批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点名郑州龙德泉饮品有限公司。2022年4月14日,郑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支队现场核查发现,当事人不能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经查,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生产天然苏打富锶矿泉水32桶,富锶和偏硅酸复合型天然矿泉水4722桶,货值金额11901元,销售富锶和偏硅酸复合型天然矿泉水4584桶,违法所得11460元。当事人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2022年6月13日,郑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1460元和罚款178515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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