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卫宣布全球新冠死亡降九成!
据Fox26新闻11月9日报道周三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塞称,与9个月前相比,近期全球新冠肺炎死亡人数下降了近90%。
虽然他对这一数据表示“乐观”但因变种不断出现,敦促各国仍需保持警惕。
谭德塞说上周向世卫组织报告的与冠状病毒有关的死亡人数超9400人。
他说今年2月全球每周死亡人数超7.5万人。
“我们继续呼吁所有政府、社区和个人保持警惕,”他在世卫组织日内瓦总部举行的虚拟新闻发布会上说“对于一种可以预防和治疗的疾病来说,每周死亡近1万人还是太多了。”
谭德塞指出全球检测和测序率仍然很低,富国和穷国之间的疫苗接种差距仍然很大,新的变种继续扩散。
世卫组织称,截至上周日,全球上周新增新冠病例超210万例,比前一周下降15%。
每周死亡人数比前一周下降10%。
过去一周新报告病例数最多的国家是日本,超过40.1万例,比前一周新增42%。
紧随其后的是韩国、美国、德国,这一周新增病例超过21.9万例,比前一周下降了15%。
据Fox26新闻11月9日报道周三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塞称,与9个月前相比,近期全球新冠肺炎死亡人数下降了近90%。
虽然他对这一数据表示“乐观”但因变种不断出现,敦促各国仍需保持警惕。
谭德塞说上周向世卫组织报告的与冠状病毒有关的死亡人数超9400人。
他说今年2月全球每周死亡人数超7.5万人。
“我们继续呼吁所有政府、社区和个人保持警惕,”他在世卫组织日内瓦总部举行的虚拟新闻发布会上说“对于一种可以预防和治疗的疾病来说,每周死亡近1万人还是太多了。”
谭德塞指出全球检测和测序率仍然很低,富国和穷国之间的疫苗接种差距仍然很大,新的变种继续扩散。
世卫组织称,截至上周日,全球上周新增新冠病例超210万例,比前一周下降15%。
每周死亡人数比前一周下降10%。
过去一周新报告病例数最多的国家是日本,超过40.1万例,比前一周新增42%。
紧随其后的是韩国、美国、德国,这一周新增病例超过21.9万例,比前一周下降了15%。
#安康身边事#【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维护疫情防控物资和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的提醒告诫函】各相关经营单位: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局部疫情清零任务和外防输入压力仍然较大。为维护疫情防控物资、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现就稳定疫情防控物资、居民生活必需品等相关领域价格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疫情防控物资、居民生活必需品等相关领域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陕西省价格条例》《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依法合规经营,确保疫情防控物资和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平稳,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配合政府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保供稳价工作。
二各疫情防控物资、居民生活必需品相关领域经营者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不得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三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经价格主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二)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三)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四)不标明价格,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五)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四各相关经营者在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过程中,必须如实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对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将依法处理。
五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六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给予监督,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及时核查处理。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3日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局部疫情清零任务和外防输入压力仍然较大。为维护疫情防控物资、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现就稳定疫情防控物资、居民生活必需品等相关领域价格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疫情防控物资、居民生活必需品等相关领域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陕西省价格条例》《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依法合规经营,确保疫情防控物资和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平稳,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配合政府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保供稳价工作。
二各疫情防控物资、居民生活必需品相关领域经营者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不得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三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经价格主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二)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三)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四)不标明价格,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五)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四各相关经营者在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过程中,必须如实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对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将依法处理。
五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六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给予监督,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及时核查处理。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3日
#安康身边事#【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维护疫情防控物资和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的提醒告诫函】各相关经营单位: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局部疫情清零任务和外防输入压力仍然较大。为维护疫情防控物资、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现就稳定疫情防控物资、居民生活必需品等相关领域价格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疫情防控物资、居民生活必需品等相关领域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陕西省价格条例》《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依法合规经营,确保疫情防控物资和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平稳,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配合政府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保供稳价工作。
二各疫情防控物资、居民生活必需品相关领域经营者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不得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三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经价格主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二)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三)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四)不标明价格,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五)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四各相关经营者在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过程中,必须如实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对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将依法处理。
五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六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给予监督,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及时核查处理。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3日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局部疫情清零任务和外防输入压力仍然较大。为维护疫情防控物资、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现就稳定疫情防控物资、居民生活必需品等相关领域价格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疫情防控物资、居民生活必需品等相关领域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陕西省价格条例》《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依法合规经营,确保疫情防控物资和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平稳,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配合政府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保供稳价工作。
二各疫情防控物资、居民生活必需品相关领域经营者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不得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三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经价格主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二)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三)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四)不标明价格,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五)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四各相关经营者在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过程中,必须如实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对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将依法处理。
五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六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给予监督,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及时核查处理。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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