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安徽宿州埇桥区发现1名阳性人员#】2022年11月10日,在对外市来埇重点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阳性感染者。经专家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转运至定点医院接受隔离医学观察。接报后,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检测和隔离管控,并严格落实相关场所管控及环境消杀等防疫措施。
通过初步流调,其活动轨迹风险点如下:
11月8日17时由外市来我区务工;
11月8日17:00-18:00在北关街道汇源社区吕家;
11月8日18:00-20:05在北关街道汇源社区吕家路与淮海中路交叉口东40米帝久饭庄;
11月9日7:05-7:15在北关街道汇源社区吕家路与淮海中路交叉口东40米徽州鸡汤面灌汤小笼包早餐店;
11月9日11:00-11:20在北关街道汇源社区吕家路与淮海中路交叉口东180米长来长往面馆;
请与上述活动轨迹有重合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或主动拨打0557-12345电话报备,就地等候,不要外出,配合开展流调、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对故意隐瞒行程、拒不报备引起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危害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疫情防控一刻不能放松,需要我们同心筑牢安全防线,请广大居民理解、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自觉履行防控责任,从中高风险区或途经中高风险区来(返)埇人员,要主动报备,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增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共筑防疫屏障。
宿州市埇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1月10日
通过初步流调,其活动轨迹风险点如下:
11月8日17时由外市来我区务工;
11月8日17:00-18:00在北关街道汇源社区吕家;
11月8日18:00-20:05在北关街道汇源社区吕家路与淮海中路交叉口东40米帝久饭庄;
11月9日7:05-7:15在北关街道汇源社区吕家路与淮海中路交叉口东40米徽州鸡汤面灌汤小笼包早餐店;
11月9日11:00-11:20在北关街道汇源社区吕家路与淮海中路交叉口东180米长来长往面馆;
请与上述活动轨迹有重合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或主动拨打0557-12345电话报备,就地等候,不要外出,配合开展流调、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对故意隐瞒行程、拒不报备引起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危害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疫情防控一刻不能放松,需要我们同心筑牢安全防线,请广大居民理解、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自觉履行防控责任,从中高风险区或途经中高风险区来(返)埇人员,要主动报备,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增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共筑防疫屏障。
宿州市埇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1月10日
【#安徽通报这10批次不合格食品#】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方便食品、糕点、冷冻饮品、食用农产品、饮料、保健食品、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蜂产品、蔬菜制品等17类食品80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95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见附件)。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马鞍山市含山县环峰荣兴万客隆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山东省枣庄维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果奇亚籽藕粉羹(颗粒),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二、安徽济仁健康药业有限公司(亳州)销售的、标称凭味食品(山东)有限公司生产的酸奶水果每日烘焙麦片,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合肥市新站区季陈早点店加工自制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四、安徽寨中泉饮品有限公司(六安)销售的、标称六安市叶集区叶绿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五、宿州市泗县梅梅冷库销售的、标称江苏省宿迁市泗洪裕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布丁冰棍,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六、蚌埠鲲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月亮泉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七、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天鹅湖万达广场分公司销售的沃柑,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八、安徽省淮之源饮用水有限公司(蚌埠)生产的包装饮用水,耗氧量(以O₂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九、安庆潜山市罗汉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安庆潜山县龙萍食品厂生产的麻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宿州市萧县淮海饮用水厂生产的淮海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马鞍山市含山县环峰荣兴万客隆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山东省枣庄维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果奇亚籽藕粉羹(颗粒),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二、安徽济仁健康药业有限公司(亳州)销售的、标称凭味食品(山东)有限公司生产的酸奶水果每日烘焙麦片,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合肥市新站区季陈早点店加工自制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四、安徽寨中泉饮品有限公司(六安)销售的、标称六安市叶集区叶绿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五、宿州市泗县梅梅冷库销售的、标称江苏省宿迁市泗洪裕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布丁冰棍,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六、蚌埠鲲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月亮泉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七、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天鹅湖万达广场分公司销售的沃柑,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八、安徽省淮之源饮用水有限公司(蚌埠)生产的包装饮用水,耗氧量(以O₂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九、安庆潜山市罗汉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安庆潜山县龙萍食品厂生产的麻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宿州市萧县淮海饮用水厂生产的淮海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安徽通报这10批次不合格食品#】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方便食品、糕点、冷冻饮品、食用农产品、饮料、保健食品、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蜂产品、蔬菜制品等17类食品80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95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见附件)。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马鞍山市含山县环峰荣兴万客隆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山东省枣庄维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果奇亚籽藕粉羹(颗粒),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二、安徽济仁健康药业有限公司(亳州)销售的、标称凭味食品(山东)有限公司生产的酸奶水果每日烘焙麦片,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合肥市新站区季陈早点店加工自制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四、安徽寨中泉饮品有限公司(六安)销售的、标称六安市叶集区叶绿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五、宿州市泗县梅梅冷库销售的、标称江苏省宿迁市泗洪裕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布丁冰棍,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六、蚌埠鲲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月亮泉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七、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天鹅湖万达广场分公司销售的沃柑,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八、安徽省淮之源饮用水有限公司(蚌埠)生产的包装饮用水,耗氧量(以O₂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九、安庆潜山市罗汉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安庆潜山县龙萍食品厂生产的麻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宿州市萧县淮海饮用水厂生产的淮海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马鞍山市含山县环峰荣兴万客隆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山东省枣庄维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果奇亚籽藕粉羹(颗粒),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二、安徽济仁健康药业有限公司(亳州)销售的、标称凭味食品(山东)有限公司生产的酸奶水果每日烘焙麦片,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合肥市新站区季陈早点店加工自制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四、安徽寨中泉饮品有限公司(六安)销售的、标称六安市叶集区叶绿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五、宿州市泗县梅梅冷库销售的、标称江苏省宿迁市泗洪裕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布丁冰棍,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六、蚌埠鲲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月亮泉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七、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天鹅湖万达广场分公司销售的沃柑,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八、安徽省淮之源饮用水有限公司(蚌埠)生产的包装饮用水,耗氧量(以O₂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九、安庆潜山市罗汉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安庆潜山县龙萍食品厂生产的麻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宿州市萧县淮海饮用水厂生产的淮海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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