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违法征收,怎么反而拘留我呢?”湖南桃江,李先生与他人合伙承包了64亩地进行专业青蛙养殖。期间,当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称管委会)因建设需要,需征收李先生等人开办的青蛙养殖基地范围内的24亩农田用于修建站前路,并向其发送了征收通知。
按照通知内容,补偿标准为4224元/亩,24亩合计补偿金额为101376元。而且通知李先生等人在次日下午5点前办理补偿手续,领取补偿款,并完成迁移。
李先生等人觉得此事太过突然,当天通知,第二天就要求完成迁移,这怎么可能呢?而且管委会给出的补偿标准太低,于是便没有办理补偿手续,也没迁移。
之后,管委会与李先生等人多次协商未果,双方处于僵持状态。但令李先生没想到的是,几日后,在征收补偿事宜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某建筑公司已经开始施工了。
眼见着挖机就要挖到自己的养殖基地了,李先生也不顾得那么多了,强行阻止了对方继续施工。随后,管委会再次与李先生进行协商,但还是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第二天,建筑公司继续施工,李先生再次站在挖机前进行了阻止。第三天,又是如此。管委会工作人员遂向公安机关报了警。
公安机关认为,李先生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属于“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情形。
决定给予李先生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拘留期满后,李先生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该处罚决定违法,判令公安机关登报公开道歉,并赔偿10000元的精神抚慰金10000元。
李先生提出:1、征收补偿的事还没谈清楚,手续也没办,那自己就仍然享有养殖基地的承包经营权。建筑公司在管委会的授意指示下,明显属于违法强拆的行为。
2、自己的阻止行为是为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对方的施工行为明显属于违法性质,即便自己加以阻碍,也并不构成违法。公安机关却对自己处以拘留的处罚,明显错误。
一审法院认为,李先生与管委会在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不选择合法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而是多次阻碍建筑公司的施工行为,造成施工单位多次停工,严重扰乱了施工单位的生产秩序。
对于该事实,李先生及多名证人均可证实。公安机关根据上述事实,对李先生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据此驳回了李先生的诉求。
李先生又提起了上诉。在二审期间,李先生又提起了另一个行政诉讼,即确认管委会的征收行为违法,在该起诉讼尚未作出有效判决之前,李先生主张本案应中止审理。
但二审法院并未采纳李先生的主张,其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公安机关对李先生作出的《处罚决定》是否合法的问题。本案的审理,并不以征收行为是否违法为前提条件,故未中止审理。
二审法院称,管委会因建设需要,征收李先生等人开办的青蛙养殖基地范围内的部分农田用于修建站前路,李先生享有依法主张补偿的权利。
同时,建筑公司作为施工单位,依照施工承包合同,也依法享有正常施工的权利。
李先生如果认为补偿标准过低,以及相关单位的拆除行为违法,理应通过行政诉讼或其他公力救济途径寻求权益保护,但不应采取多次前往施工现场,进行阻工的方式进行私力救济。
二审法院依然驳回了李先生的诉求,维持原判。李先生还是不服,又提起了再审。
再审期间,李先生申请确认拆迁行为违法的判决业已作出并生效,该生效判决中认定:管委会对李先生承包经营的养殖基地24亩组织实施的强制拆除以及掩埋、推平等行政行为违法,并判令向李先生赔偿各项财产损失合计624000元。
再回到本案中,李先生阻碍施工的行为是否应当受到行政处罚呢?再审法院作出以下评析:
1、权利人受到不法侵害时,为保全自己的权益,在情势紧迫而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或者请求了,但有关部门不作为)的情况下,依靠自己的力量,对他人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采取相应的必要措施,系自助行为,属于权利的自力救济方式。
该行为,只要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并且不超出合理限度,不应受到处罚。
3、管委会在征收土地过程中,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有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也没有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情况下,便委托建筑公司对养殖基地进行强制拆除、掩埋、推平。
该行为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违法性显而易见,李先生作为行政相对人,基于一般法律常识即能作出判断。
面对上述可能严重侵犯合法权益的明显违法行为,为维护自身权益,李先生先后三次以手持钢筋或用身体阻止建筑公司的施工行为,是为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事出有因,且保持了必要的克制和限度。对该行为,通过批评教育并加以引导便可,而不应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最终再审法院认定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违法,应予撤销,并判令公安机关以适当的方式向李先生赔礼道歉。
按照通知内容,补偿标准为4224元/亩,24亩合计补偿金额为101376元。而且通知李先生等人在次日下午5点前办理补偿手续,领取补偿款,并完成迁移。
李先生等人觉得此事太过突然,当天通知,第二天就要求完成迁移,这怎么可能呢?而且管委会给出的补偿标准太低,于是便没有办理补偿手续,也没迁移。
之后,管委会与李先生等人多次协商未果,双方处于僵持状态。但令李先生没想到的是,几日后,在征收补偿事宜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某建筑公司已经开始施工了。
眼见着挖机就要挖到自己的养殖基地了,李先生也不顾得那么多了,强行阻止了对方继续施工。随后,管委会再次与李先生进行协商,但还是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第二天,建筑公司继续施工,李先生再次站在挖机前进行了阻止。第三天,又是如此。管委会工作人员遂向公安机关报了警。
公安机关认为,李先生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属于“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情形。
决定给予李先生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拘留期满后,李先生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该处罚决定违法,判令公安机关登报公开道歉,并赔偿10000元的精神抚慰金10000元。
李先生提出:1、征收补偿的事还没谈清楚,手续也没办,那自己就仍然享有养殖基地的承包经营权。建筑公司在管委会的授意指示下,明显属于违法强拆的行为。
2、自己的阻止行为是为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对方的施工行为明显属于违法性质,即便自己加以阻碍,也并不构成违法。公安机关却对自己处以拘留的处罚,明显错误。
一审法院认为,李先生与管委会在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不选择合法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而是多次阻碍建筑公司的施工行为,造成施工单位多次停工,严重扰乱了施工单位的生产秩序。
对于该事实,李先生及多名证人均可证实。公安机关根据上述事实,对李先生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据此驳回了李先生的诉求。
李先生又提起了上诉。在二审期间,李先生又提起了另一个行政诉讼,即确认管委会的征收行为违法,在该起诉讼尚未作出有效判决之前,李先生主张本案应中止审理。
但二审法院并未采纳李先生的主张,其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公安机关对李先生作出的《处罚决定》是否合法的问题。本案的审理,并不以征收行为是否违法为前提条件,故未中止审理。
二审法院称,管委会因建设需要,征收李先生等人开办的青蛙养殖基地范围内的部分农田用于修建站前路,李先生享有依法主张补偿的权利。
同时,建筑公司作为施工单位,依照施工承包合同,也依法享有正常施工的权利。
李先生如果认为补偿标准过低,以及相关单位的拆除行为违法,理应通过行政诉讼或其他公力救济途径寻求权益保护,但不应采取多次前往施工现场,进行阻工的方式进行私力救济。
二审法院依然驳回了李先生的诉求,维持原判。李先生还是不服,又提起了再审。
再审期间,李先生申请确认拆迁行为违法的判决业已作出并生效,该生效判决中认定:管委会对李先生承包经营的养殖基地24亩组织实施的强制拆除以及掩埋、推平等行政行为违法,并判令向李先生赔偿各项财产损失合计624000元。
再回到本案中,李先生阻碍施工的行为是否应当受到行政处罚呢?再审法院作出以下评析:
1、权利人受到不法侵害时,为保全自己的权益,在情势紧迫而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或者请求了,但有关部门不作为)的情况下,依靠自己的力量,对他人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采取相应的必要措施,系自助行为,属于权利的自力救济方式。
该行为,只要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并且不超出合理限度,不应受到处罚。
3、管委会在征收土地过程中,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有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也没有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情况下,便委托建筑公司对养殖基地进行强制拆除、掩埋、推平。
该行为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违法性显而易见,李先生作为行政相对人,基于一般法律常识即能作出判断。
面对上述可能严重侵犯合法权益的明显违法行为,为维护自身权益,李先生先后三次以手持钢筋或用身体阻止建筑公司的施工行为,是为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事出有因,且保持了必要的克制和限度。对该行为,通过批评教育并加以引导便可,而不应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最终再审法院认定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违法,应予撤销,并判令公安机关以适当的方式向李先生赔礼道歉。
早上好
现在是北京时间9:08
晚安,我的月光
在倾斜而下的银河里漫溯
你是夜幕低垂下浮动的涟漪
随着浮动的波光
为我铺开金黄色的路
我的月光啊,你是否知道
那深海中暗不见底的幽冥
你是无尽黑色深渊的倒影里
绚丽又美好的星
知否,我的月光
晚安,我的月光
是谁迎着光芒在波涛中流浪
又是谁在干涸的海洋中彷徨
你又是否会再寻着涛声
喧嚣着照亮我前方金色的洋
这闪耀并非来自天河
魔法般的梦在婆娑的月影下变长又变长
是你,我的月光
晚安,我的月光
你是来自穹顶之上
美好而又绚丽的光
揉碎进墨黑色的天空
又徘徊在我心里的惆怅
或许是因为岁月蹉跎
在灰暗的世界里
后知后觉的发现手上的波光
仿佛是触手可得
如梦,我的月光
晚安,我的月光
海边的太阳冉冉升起
照在波涛上,闪闪发光
迎着太阳的光,继续远航
大海潮湿的香气消散渺茫
我的心忍不住忧伤又忧伤
你还回来吗?我的月光
当海面波涛上又泛起波光
被揉碎的星河将海面照的亮堂
你回来了,我的月光
过来吧,深深投入我的怀抱
如梦?是梦
一个有着波光的梦
晚安,我的月光
©️do0_nct / taeoxo_nct
现在是北京时间9:08
晚安,我的月光
在倾斜而下的银河里漫溯
你是夜幕低垂下浮动的涟漪
随着浮动的波光
为我铺开金黄色的路
我的月光啊,你是否知道
那深海中暗不见底的幽冥
你是无尽黑色深渊的倒影里
绚丽又美好的星
知否,我的月光
晚安,我的月光
是谁迎着光芒在波涛中流浪
又是谁在干涸的海洋中彷徨
你又是否会再寻着涛声
喧嚣着照亮我前方金色的洋
这闪耀并非来自天河
魔法般的梦在婆娑的月影下变长又变长
是你,我的月光
晚安,我的月光
你是来自穹顶之上
美好而又绚丽的光
揉碎进墨黑色的天空
又徘徊在我心里的惆怅
或许是因为岁月蹉跎
在灰暗的世界里
后知后觉的发现手上的波光
仿佛是触手可得
如梦,我的月光
晚安,我的月光
海边的太阳冉冉升起
照在波涛上,闪闪发光
迎着太阳的光,继续远航
大海潮湿的香气消散渺茫
我的心忍不住忧伤又忧伤
你还回来吗?我的月光
当海面波涛上又泛起波光
被揉碎的星河将海面照的亮堂
你回来了,我的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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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梦?是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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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安,我的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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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落星河的记忆##散落星河的记忆[超话]#
这里突然让我想起了埃隆马斯克,一个以让人类成为跨星球为目标的人,只有致力于让人类成为跨物种的生物,人类的发展才会更有希望。
《散落星河的记忆》有时会让我想到这是否是真实宇宙的另一种表达和幻想,人类始终在进化,进化到哪一步难以推测。于是一代又一代人不断斗争,在光明和黑暗的世界秩序中谱写一代又一代可歌可泣的故事。但再精彩和恢宏终成序章,后辈难以感同身受,所以忽视得后来,故事变成传说,传说无人知晓,只剩下假面节给人回忆,但那些深层的记忆却难以翻开。
承认渺小多么艰难,就好像殷南昭克隆的生命,书里他是乐观的,可我却难以乐观无法释怀。也许资历太浅,思想浅薄,那些渺小和时间的流逝任谁也无法改变。埃隆马斯克在采访里曾说,他总会选择乐观,即使乐观的结局也许希望渺茫,但他从不会选择悲观,因为悲观没有希望。怎么有一番孤勇者的味道。
人类历史一代一代,我好像突然感受到游戏地图可以自由选择的意义,大概和人类历史一样,不管是什么朝代,不管人类这个物种是什么长相,不管人类是否成为探索星际的跨物种生物,世界秩序总是黑白抗衡,白夜斗争,不曾改变。一代代风云人物在自己地图里上演爱恨离别,谱写自己的精彩,这也许伟大,可也终被历史的尘埃湮没,然后迎接后来每一代继续新的故事。
这里突然让我想起了埃隆马斯克,一个以让人类成为跨星球为目标的人,只有致力于让人类成为跨物种的生物,人类的发展才会更有希望。
《散落星河的记忆》有时会让我想到这是否是真实宇宙的另一种表达和幻想,人类始终在进化,进化到哪一步难以推测。于是一代又一代人不断斗争,在光明和黑暗的世界秩序中谱写一代又一代可歌可泣的故事。但再精彩和恢宏终成序章,后辈难以感同身受,所以忽视得后来,故事变成传说,传说无人知晓,只剩下假面节给人回忆,但那些深层的记忆却难以翻开。
承认渺小多么艰难,就好像殷南昭克隆的生命,书里他是乐观的,可我却难以乐观无法释怀。也许资历太浅,思想浅薄,那些渺小和时间的流逝任谁也无法改变。埃隆马斯克在采访里曾说,他总会选择乐观,即使乐观的结局也许希望渺茫,但他从不会选择悲观,因为悲观没有希望。怎么有一番孤勇者的味道。
人类历史一代一代,我好像突然感受到游戏地图可以自由选择的意义,大概和人类历史一样,不管是什么朝代,不管人类这个物种是什么长相,不管人类是否成为探索星际的跨物种生物,世界秩序总是黑白抗衡,白夜斗争,不曾改变。一代代风云人物在自己地图里上演爱恨离别,谱写自己的精彩,这也许伟大,可也终被历史的尘埃湮没,然后迎接后来每一代继续新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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