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觉得自己很傻很天真,别人对我好一点,就掏心掏肺地对别人好,什么话都往外说…其实别人在背后偷偷笑话你呢!对你有意见你还不知道…还在那傻乐呵,以为自己融进了人家的圈子…小时候妈妈老说爸爸直来直去的性格很傻,我还觉得这样的人挺好的,长大了遗传了爸爸这样的性格,才知道比不过人家那些弯弯绕绕…迟早自己害死自己…朋友说的对:以后还是少说话多做事吧…别犯傻了…
2018年魔笛拿到金球,他也一样极不服气,觉得是自己转会尤文,才没有赢得金球。
梅西拿到第六个金球之后,他的心态就开始崩溃了,越来越对队友和俱乐部没有耐心和信心,总觉得是他们拖累自己取得荣誉。
这种略带强迫症的不服输性格帮助他取得了事业成功,但也是一把双刃剑,在他状态下滑之后尤其如此。
世界杯后的冬窗,他应该和曼联分手了,彼此都不该拖累对方。
梅西拿到第六个金球之后,他的心态就开始崩溃了,越来越对队友和俱乐部没有耐心和信心,总觉得是他们拖累自己取得荣誉。
这种略带强迫症的不服输性格帮助他取得了事业成功,但也是一把双刃剑,在他状态下滑之后尤其如此。
世界杯后的冬窗,他应该和曼联分手了,彼此都不该拖累对方。
11月10日,山东菏泽,发生一件令人特别无语的事。女子经朋友介绍,认识一男子后,两人很快便确定了恋爱关系并过起了同居生活。后来,女子因与男友性格不合,决定与其分手。可能男友也觉得两人的世界观、性格等也确实不合适,因此也没有去挽留女子。
可不曾想,当女子以为自己能够与前男友好聚好散时,前男友的行为,却让女子既生气又庆幸。
女子生气的是,想不到自己会与这样的人生活那么久;庆幸的是,还好自己及时提出分手,看清对方的为人,不然结婚后,损失就更大了。
原来,女子提出分手后,男友发来两张两人共同生活期间的消费清单,清单里面清楚记载着共同生活期间的生活支出。比如说:一箱火腿肠90元、一箱牛奶60元、两盒核桃酥24元等等。
总而言之,小到一盒12元的核桃酥,大到2200元的现金红包及1940元的项链等。清单上还注明了,这些东西是在哪家超市购买的。
笔者粗略估算了一下,总共不会超过2万元。前男友声称,这两张清单是其从事会计工作的母亲列出来的。因此他们家希望女子还钱。
女子称,双方正在协商处理中。但其心痛的不是自己要给对方多少钱,而是想不到自己竟然会摊上这样的事。
1、看到女子的遭遇后,有网友表示,女子应该要开心才对,因为越早看清对方的为人,及时止损,对自己更有利,和这种人、这种家庭是没办法长久生活下去的,迟早有一天也会翻脸的。
也有网友表示,如果对方要算账,那女子就要把自己的付出也列出来,不能只算他的账,不算自己的账。该网友还表示,对于这种人千万不要不好意思,不然他会觉得你好欺负。
还有网友认为,即便女子不想计较,不算自己的支出,账单上的支出也不能让女子一人承担。该网友还表示,我就不信,买回家里的香肠、核桃酥、牛奶等食物,男方会没吃。因此最多一人一半。
2、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讲,男方的要求合理么?
《民法典》第661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657条同时还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具体而言,情侣间的赠与可为两种情形:一种是无偿赠与,另一种是附带条件的赠与。
也就是说,如果赠与人是在没有附带义务的情况下,自愿赠与给对方财产,那么就不可以撤销。如果有附带义务,但受赠人没有履行义务的,可以撤销。
在司法实践中,情侣间的无偿赠与,主要有三种常见情形:
一、日常生活中的共同消费支出;比如柴米油盐、零食等。
二、特殊节日赠送的礼物或财物,比如说过生日、情人节等;
三、特殊含义或无明显意图且金额不大的其他小额赠。比如说520、1314等转账。
也就是说,由于清单上几乎都是两人共同生活期间的消费支出,因此前男友是无权要求女子支付其费用的。
另外,两人相处那么久,总共就2240元的现金红包及一条价值1940元项链的赠与,也应当视为双方为
增加感情的一种付出而已。
因此,前男友也无权要求返还的。当然,两人相处那么久,女方也应当有一定付出的。
综上而言,如果前男友赠与没有附带义务,那么这两张清单的作用,就是贬低男方及其家人人品的一个证据而已,根本没有法律效力!
可不曾想,当女子以为自己能够与前男友好聚好散时,前男友的行为,却让女子既生气又庆幸。
女子生气的是,想不到自己会与这样的人生活那么久;庆幸的是,还好自己及时提出分手,看清对方的为人,不然结婚后,损失就更大了。
原来,女子提出分手后,男友发来两张两人共同生活期间的消费清单,清单里面清楚记载着共同生活期间的生活支出。比如说:一箱火腿肠90元、一箱牛奶60元、两盒核桃酥24元等等。
总而言之,小到一盒12元的核桃酥,大到2200元的现金红包及1940元的项链等。清单上还注明了,这些东西是在哪家超市购买的。
笔者粗略估算了一下,总共不会超过2万元。前男友声称,这两张清单是其从事会计工作的母亲列出来的。因此他们家希望女子还钱。
女子称,双方正在协商处理中。但其心痛的不是自己要给对方多少钱,而是想不到自己竟然会摊上这样的事。
1、看到女子的遭遇后,有网友表示,女子应该要开心才对,因为越早看清对方的为人,及时止损,对自己更有利,和这种人、这种家庭是没办法长久生活下去的,迟早有一天也会翻脸的。
也有网友表示,如果对方要算账,那女子就要把自己的付出也列出来,不能只算他的账,不算自己的账。该网友还表示,对于这种人千万不要不好意思,不然他会觉得你好欺负。
还有网友认为,即便女子不想计较,不算自己的支出,账单上的支出也不能让女子一人承担。该网友还表示,我就不信,买回家里的香肠、核桃酥、牛奶等食物,男方会没吃。因此最多一人一半。
2、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讲,男方的要求合理么?
《民法典》第661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657条同时还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具体而言,情侣间的赠与可为两种情形:一种是无偿赠与,另一种是附带条件的赠与。
也就是说,如果赠与人是在没有附带义务的情况下,自愿赠与给对方财产,那么就不可以撤销。如果有附带义务,但受赠人没有履行义务的,可以撤销。
在司法实践中,情侣间的无偿赠与,主要有三种常见情形:
一、日常生活中的共同消费支出;比如柴米油盐、零食等。
二、特殊节日赠送的礼物或财物,比如说过生日、情人节等;
三、特殊含义或无明显意图且金额不大的其他小额赠。比如说520、1314等转账。
也就是说,由于清单上几乎都是两人共同生活期间的消费支出,因此前男友是无权要求女子支付其费用的。
另外,两人相处那么久,总共就2240元的现金红包及一条价值1940元项链的赠与,也应当视为双方为
增加感情的一种付出而已。
因此,前男友也无权要求返还的。当然,两人相处那么久,女方也应当有一定付出的。
综上而言,如果前男友赠与没有附带义务,那么这两张清单的作用,就是贬低男方及其家人人品的一个证据而已,根本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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