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跃亭起诉乐视!网友:“大水冲了龙王庙,自家人不认自家了?”】11月1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开庭公告,计划定于2022年11月29日公开审理贾跃亭等诉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律诉讼信息显示,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目前已公开涉及借款合同纠纷裁判文书共计14件,涉案金额超亿元。
企查查APP显示,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年9月8日,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2017年6月13日,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由贾跃亭变更为吴孟。2018年10月8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将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事实上,近期,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可谓麻烦不断。
据天眼查App显示,今年9月,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合计被执行总金额达3182万余元。此外,该公司还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其他规避执行等行为,多次被列“老赖”名单。
今年10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名下的908件商标进行公开拍卖,但因无人出价而以流拍告终。
而前不久,乐视控股及其法定代表人吴孟还新增两则限制消费令,申请人分别为李小璐、孙红雷,案由均涉及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法治网研究院注意到,从股东背景来看,贾跃亭目前仍然持股92.07%,为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大股东。
针对此次贾跃亭的起诉,网友也是议论纷纷——“老板起诉自家公司,这是什么操作?”“大水冲了龙王庙,自家人不认自家了?”“贾总总是能给我们整出点新花样”“估计贾老板造车又缺钱了”……
对此,《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高界鹏凯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张仲凯解释,这就涉及到“公司独立法人人格”相关制度的问题。与绝大多数国家一样,我国法律也赋予了“公司”以“独立人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作为投资者向公司进行出资后,这些财产就不再归属于股东,而属于公司。相应的,“公司法人人格”是指公司作为法人所具有的、类似于自然人的独立法律主体资格,其基本内容包括:法人与出资人的财产彼此独立、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等。
张仲凯说,在这种制度设计下,股东与公司作为相互独立的民事法律主体,各自享有独立的民事权利,同时也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律的规定,分别享有各自的诉讼权利。为此,股东因为债权债务纠纷、公司治理争议等事项起诉“自己投资的公司”,并不被法律禁止,反而法律赋予了相应的权利,现实中也比较常见。
不过,张仲凯也提醒,现实中,如果借款的事实并不真实,或者双方意图通过虚构事实、伪造证据的手段,为了实现某一方逃避其他法律责任的目的,则可能会被认定为虚假诉讼、恶意诉讼,诉请不仅不会获得支持,甚至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甚至构成犯罪。(文|沈若水)
企查查APP显示,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年9月8日,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2017年6月13日,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由贾跃亭变更为吴孟。2018年10月8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将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事实上,近期,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可谓麻烦不断。
据天眼查App显示,今年9月,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合计被执行总金额达3182万余元。此外,该公司还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其他规避执行等行为,多次被列“老赖”名单。
今年10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名下的908件商标进行公开拍卖,但因无人出价而以流拍告终。
而前不久,乐视控股及其法定代表人吴孟还新增两则限制消费令,申请人分别为李小璐、孙红雷,案由均涉及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法治网研究院注意到,从股东背景来看,贾跃亭目前仍然持股92.07%,为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大股东。
针对此次贾跃亭的起诉,网友也是议论纷纷——“老板起诉自家公司,这是什么操作?”“大水冲了龙王庙,自家人不认自家了?”“贾总总是能给我们整出点新花样”“估计贾老板造车又缺钱了”……
对此,《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高界鹏凯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张仲凯解释,这就涉及到“公司独立法人人格”相关制度的问题。与绝大多数国家一样,我国法律也赋予了“公司”以“独立人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作为投资者向公司进行出资后,这些财产就不再归属于股东,而属于公司。相应的,“公司法人人格”是指公司作为法人所具有的、类似于自然人的独立法律主体资格,其基本内容包括:法人与出资人的财产彼此独立、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等。
张仲凯说,在这种制度设计下,股东与公司作为相互独立的民事法律主体,各自享有独立的民事权利,同时也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律的规定,分别享有各自的诉讼权利。为此,股东因为债权债务纠纷、公司治理争议等事项起诉“自己投资的公司”,并不被法律禁止,反而法律赋予了相应的权利,现实中也比较常见。
不过,张仲凯也提醒,现实中,如果借款的事实并不真实,或者双方意图通过虚构事实、伪造证据的手段,为了实现某一方逃避其他法律责任的目的,则可能会被认定为虚假诉讼、恶意诉讼,诉请不仅不会获得支持,甚至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甚至构成犯罪。(文|沈若水)
今日推文——《痴儿》by 云月
⭐⭐⭐⭐⭐现实的社会向/PTSD王一博 特殊学校助教肖战(后会转职业)/1v1/6岁年龄差/救赎/长篇/HE
“会有详细病症描写,可能会哭,心理上是互相依赖的。都是完整的独立人格,无恶人反派设定双不双A的不存在那么明显的界限了但是绝不弱化任何一方,有的只是感情上的拉扯,和心理世界的探索……”
他叫王一博,刚来没几天,15岁,有严重的PTSD和应激反应。” 男孩瑟缩的厉害,一双眼睛瞪得老大,急促的呼吸声沉重又压抑,肖战距离他已经不足2米,逆光感消失,他终于看清了少年的模样。他长的很好看,高挺的鼻梁下褪去血色又被咬的起皮的嘴唇抿的紧紧的,因为过度惊恐每一个线条转折有度的下颌忍不住在打颤,虽然他蜷缩在角落里,可还是能看出来个头不算矮,就是瘦的过分,皮肤也泛着淡淡的青白色。 “你叫王一博对不对,我叫肖战,是新来的助教,来,不要怕,把手给哥哥好不好。” 抠抓在窗帘上的指尖因为用力过度劈开了指甲,沁出的血珠抹在骨节分明的手指上平白的让人心里一阵抽痛,肖战尝试性的递出自己的手,微笑着慢慢伸过去。 “你很害怕对吗?来哥哥这里,哥哥会保护你的。” 再往前走了几步,肖战已经可以触碰到王一博的胳膊了,但他还是没有冒然,摊平的掌心略微放低些等待着少年的托付。“刺啦”脆弱的挂杆终于承受不住少年整个人依赖在上面的重量,完全掉落下来铺盖在他们身上,肖战下意识的向前一扑把少年抱进了自己怀里,毁损的物件隔着层厚布全部砸在了他的背上,陡然而至的黑暗瞬间让王一博的情绪崩溃到了极点,他张嘴咬住了肖战的肩膀,皮肉被撕开的剧痛让他惊呼出声。 待站在一边的女老师手忙脚乱的把那堆杂物扒开,肖战白色的衬衫已经被血渍染污了一大块,额头上都是冷汗,可他依旧没有推开怀里的少年,反倒是不停的顺着他的后背。 “别怕,没事的,哥哥在,哥哥保护你。” 王一博闭着眼睛像只受惊的小鹿,嘴里的血腥味把他的记忆残忍的拉回到了童年,好黑好难受,快要窒息了为什么爸爸妈妈还不来救他。不会来了,爸爸妈妈不会来了,他们不要一博了,把一博丢掉了。 “你……” 看到肖战受伤,女老师也乱了阵脚,手足无措的站在原地想把王一博的嘴巴掰开比划了几次都不知道该怎么下手。她求助似的看向肖战,用手指了指保安室的方向,问询的眼神示意着要不要去找人帮忙。 “一博,哥哥抱着你有没有感觉好些,别害怕。” 恍惚的思绪被轻柔的声音唤回来,在一下又一下的安抚中,王一博终于恢复了神志松开牙齿,肖战的肩膀早就淌满了猩红,连抬手的动作都似乎没有那么流畅了。见情况有所好转,女老师赶忙从讲台下面的柜子里摸出医疗箱蹲在肖战身边想帮他先处理下伤口,却又被肖战拒绝了,他双膝跪在地上搂着王一博让他靠在自己另一边没受伤的肩膀上贴在他耳边说话。 “哥哥叫肖战,以后会一直陪在你身边照顾你,所以一博啊,以后再害怕就来找哥哥不要伤害自己好不好。” 说着略松开一点距离接过女老师手中的消毒棉球轻轻的按在王一博破口的手指尖上,刺痛感让少年往后让了下,肖战便低头对着伤口吹气,随后又要些创口贴帮他仔仔细细的裹好。 “肖老师你看这……” 王一博的情绪已经平稳了,他直勾勾的盯着肖战脸看了会儿就把手缩了回去撞开女老师跑到教室一边贴着墙静静的蹲着……#博君一肖老福特同人[超话]##王一博##肖战#
⭐⭐⭐⭐⭐现实的社会向/PTSD王一博 特殊学校助教肖战(后会转职业)/1v1/6岁年龄差/救赎/长篇/HE
“会有详细病症描写,可能会哭,心理上是互相依赖的。都是完整的独立人格,无恶人反派设定双不双A的不存在那么明显的界限了但是绝不弱化任何一方,有的只是感情上的拉扯,和心理世界的探索……”
他叫王一博,刚来没几天,15岁,有严重的PTSD和应激反应。” 男孩瑟缩的厉害,一双眼睛瞪得老大,急促的呼吸声沉重又压抑,肖战距离他已经不足2米,逆光感消失,他终于看清了少年的模样。他长的很好看,高挺的鼻梁下褪去血色又被咬的起皮的嘴唇抿的紧紧的,因为过度惊恐每一个线条转折有度的下颌忍不住在打颤,虽然他蜷缩在角落里,可还是能看出来个头不算矮,就是瘦的过分,皮肤也泛着淡淡的青白色。 “你叫王一博对不对,我叫肖战,是新来的助教,来,不要怕,把手给哥哥好不好。” 抠抓在窗帘上的指尖因为用力过度劈开了指甲,沁出的血珠抹在骨节分明的手指上平白的让人心里一阵抽痛,肖战尝试性的递出自己的手,微笑着慢慢伸过去。 “你很害怕对吗?来哥哥这里,哥哥会保护你的。” 再往前走了几步,肖战已经可以触碰到王一博的胳膊了,但他还是没有冒然,摊平的掌心略微放低些等待着少年的托付。“刺啦”脆弱的挂杆终于承受不住少年整个人依赖在上面的重量,完全掉落下来铺盖在他们身上,肖战下意识的向前一扑把少年抱进了自己怀里,毁损的物件隔着层厚布全部砸在了他的背上,陡然而至的黑暗瞬间让王一博的情绪崩溃到了极点,他张嘴咬住了肖战的肩膀,皮肉被撕开的剧痛让他惊呼出声。 待站在一边的女老师手忙脚乱的把那堆杂物扒开,肖战白色的衬衫已经被血渍染污了一大块,额头上都是冷汗,可他依旧没有推开怀里的少年,反倒是不停的顺着他的后背。 “别怕,没事的,哥哥在,哥哥保护你。” 王一博闭着眼睛像只受惊的小鹿,嘴里的血腥味把他的记忆残忍的拉回到了童年,好黑好难受,快要窒息了为什么爸爸妈妈还不来救他。不会来了,爸爸妈妈不会来了,他们不要一博了,把一博丢掉了。 “你……” 看到肖战受伤,女老师也乱了阵脚,手足无措的站在原地想把王一博的嘴巴掰开比划了几次都不知道该怎么下手。她求助似的看向肖战,用手指了指保安室的方向,问询的眼神示意着要不要去找人帮忙。 “一博,哥哥抱着你有没有感觉好些,别害怕。” 恍惚的思绪被轻柔的声音唤回来,在一下又一下的安抚中,王一博终于恢复了神志松开牙齿,肖战的肩膀早就淌满了猩红,连抬手的动作都似乎没有那么流畅了。见情况有所好转,女老师赶忙从讲台下面的柜子里摸出医疗箱蹲在肖战身边想帮他先处理下伤口,却又被肖战拒绝了,他双膝跪在地上搂着王一博让他靠在自己另一边没受伤的肩膀上贴在他耳边说话。 “哥哥叫肖战,以后会一直陪在你身边照顾你,所以一博啊,以后再害怕就来找哥哥不要伤害自己好不好。” 说着略松开一点距离接过女老师手中的消毒棉球轻轻的按在王一博破口的手指尖上,刺痛感让少年往后让了下,肖战便低头对着伤口吹气,随后又要些创口贴帮他仔仔细细的裹好。 “肖老师你看这……” 王一博的情绪已经平稳了,他直勾勾的盯着肖战脸看了会儿就把手缩了回去撞开女老师跑到教室一边贴着墙静静的蹲着……#博君一肖老福特同人[超话]##王一博##肖战#
#也迪律师说法#-----也迪律所原创作品
【一人公司股东退出后,对公司债务还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普法课堂#
刘某系某科技公司的唯一股东,持股百分之一百。在科技公司与运输公司债权债务到期的一个月后,刘某将其全部股权转让给了张某,请问运输公司现在起诉要求刘某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会被支持吗?
【也迪律师解答】
我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便是运输公司要求刘某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依据和请求权基础。刘某作为科技公司(自然人独资)在该期间的股东,有将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严格区分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负有证明其股东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的举证责任。在科技公司、刘某未举证证明或其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财产混同与否时,应当对该期间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问题在于:刘某现在并非科技公司的股东,在举证不利时,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我们认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目的是平衡公司股东与公司债权人之间的利益,防止股东利用公司独立人格逃避债务。存在财产混同的一人公司在债务发生后,如允许股东退出公司而免于承担连带责任,则《公司法》第六十三条的立法目的将完全落空。因此,虽然刘某目前已经退出了公司,仍然应当对其作为一人公司股东期间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双方的有效债权债务履行期为刘某退出公司前一个月,早于刘某解除一人有限公司股东的时间,可以认定刘某对公司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https://t.cn/RI7nYAL
【一人公司股东退出后,对公司债务还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普法课堂#
刘某系某科技公司的唯一股东,持股百分之一百。在科技公司与运输公司债权债务到期的一个月后,刘某将其全部股权转让给了张某,请问运输公司现在起诉要求刘某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会被支持吗?
【也迪律师解答】
我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便是运输公司要求刘某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依据和请求权基础。刘某作为科技公司(自然人独资)在该期间的股东,有将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严格区分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负有证明其股东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的举证责任。在科技公司、刘某未举证证明或其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财产混同与否时,应当对该期间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问题在于:刘某现在并非科技公司的股东,在举证不利时,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我们认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目的是平衡公司股东与公司债权人之间的利益,防止股东利用公司独立人格逃避债务。存在财产混同的一人公司在债务发生后,如允许股东退出公司而免于承担连带责任,则《公司法》第六十三条的立法目的将完全落空。因此,虽然刘某目前已经退出了公司,仍然应当对其作为一人公司股东期间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双方的有效债权债务履行期为刘某退出公司前一个月,早于刘某解除一人有限公司股东的时间,可以认定刘某对公司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https://t.cn/RI7nY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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