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杀弟只为薄田两亩,弟求兄喟叹相煎何急”!广西百色,黄氏兄弟之间向来不睦。弟弟黄某庚酒后非法闯入哥哥家,扬言要杀死他,哥哥黄某标手持一把长尖刀严阵以待,在父亲在场的情况下,悲剧还是发生了。
(案例来源:中国检察网近期公开案例)
黄某标和黄某庚是一对亲兄弟,血缘关系本来可以让二人的关系异常亲近,但两个人对田地的分配、父亲住院医药费的分担等经济问题存在矛盾,因此,二人长期不睦。
2021年10月25日晚上11点多,本来是人们开始进入梦乡的时间段,黄某标家的大门却响起了激烈的打砸声,夹杂着弟弟黄某庚的大声叫骂,黄某标清晰的听到黄某庚扬言要杀死他,黄某标回身在卧室床下取出一把长尖刀,站在房屋大厅里等候。
喝得醉醺醺的黄某庚将门砸开后,摇摇晃晃地闯进黄某标家中,当他看到哥哥手里明晃晃的尖刀时,吓得转身就跑,黄某标持刀砍向黄某庚,黄某庚跑出门外,躲在了父亲的身后,以此来挡住黄某标。
让黄某庚没想到的是,黄某标绕开父亲,对着黄某庚的身体就是一刀,被捅后的黄某庚迅速向公路方向跑去,黄某标持刀在后面紧追不舍。
途中黄某庚跌倒在地,黄某标用脚踩住弟弟的脖子,还想继续动手时,黄某庚向哥哥求饶,黄某标遂踢了弟弟一脚后离开。
黄某庚起身,回到自家车库门前时,倒地而亡。经鉴定,黄某庚系被锐器刺伤左前胸,导致急性大出血而死亡。案发后,黄某标主动到当地警方投案。
1、黄某庚半夜闯入黄某标家的行为如何评价?
黄某庚酒后未经允许,采用凳子打砸的方式,非法闯入黄某标家,构成非法侵入住宅。
《刑法》245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具体到本案,黄某庚虽然与黄某标系兄弟关系,但毕竟不属于一家人,在没有黄某标允许的情况下,酒后的黄某庚采取打砸的方式,非法侵入黄某标家的住宅,依法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只是由于黄某庚已经死亡,不能再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2、面对黄某庚的不法侵害,黄某标系正当防卫吗?
首先,黄某庚属于非法侵入住宅,对于黄某标来说,黄某庚的行为属于“不法侵害”,面对黄某庚的不法侵害,黄某标享有正当防卫的权利。
其次、黄某庚虽然侵犯了黄某标的生活安宁权,但并未对其身体造成急迫的现实危险,相反,当黄某庚看到黄某标后,随即转身就跑,且已经躲到了父亲身后,黄某标仍然向其身体捅刀子,这明显已经不是为了防止自身受到损害,而不得已伤害对方的正当防卫行为。
也就是说,当弟弟看到哥哥手中的尖刀,转身就跑的那一刻,哥哥身体面临的现实、紧迫危险已经解除,哥哥再去伤害弟弟的身体,就不再是正当防卫。
换句话说,哥哥如果单纯是为了防卫,弟弟都已经跑了,他还有防卫什么呢?惟一的解释是,他心里有怒火,他要报复!
3、黄某标的行为是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
首先,从黄某标的行为来看,当黄某庚躲到父亲身后时,黄某标只是非常随意地捅了黄某庚前胸一刀,尚无法准确判断出黄某标的行为性质。
其次、当黄某庚倒地求饶时,黄某标并没有继续对黄某庚进行伤害,如果黄某标真要致弟弟于死地,他会继续向黄某庚捅刀子,但他没有,只是踢了黄某庚一脚就离开了,可以印证黄某标没有杀人的故意。
第三、双方毕竟是兄弟关系,没有不可调和的重大矛盾,双方是在激情之下,做下的不理智行为。
综上,检察机关认为黄某标涉嫌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已向当地刑事法庭提起公诉。
4、黄某标会被判处死刑吗?
不会。主要基于以下理由:双方是兄弟关系;黄某庚有重大过错;案件性质不是故意杀人;管辖的检察机关是基层检察院。
朋友们,你们对本案有什么看法呢?
(案例来源:中国检察网近期公开案例)
黄某标和黄某庚是一对亲兄弟,血缘关系本来可以让二人的关系异常亲近,但两个人对田地的分配、父亲住院医药费的分担等经济问题存在矛盾,因此,二人长期不睦。
2021年10月25日晚上11点多,本来是人们开始进入梦乡的时间段,黄某标家的大门却响起了激烈的打砸声,夹杂着弟弟黄某庚的大声叫骂,黄某标清晰的听到黄某庚扬言要杀死他,黄某标回身在卧室床下取出一把长尖刀,站在房屋大厅里等候。
喝得醉醺醺的黄某庚将门砸开后,摇摇晃晃地闯进黄某标家中,当他看到哥哥手里明晃晃的尖刀时,吓得转身就跑,黄某标持刀砍向黄某庚,黄某庚跑出门外,躲在了父亲的身后,以此来挡住黄某标。
让黄某庚没想到的是,黄某标绕开父亲,对着黄某庚的身体就是一刀,被捅后的黄某庚迅速向公路方向跑去,黄某标持刀在后面紧追不舍。
途中黄某庚跌倒在地,黄某标用脚踩住弟弟的脖子,还想继续动手时,黄某庚向哥哥求饶,黄某标遂踢了弟弟一脚后离开。
黄某庚起身,回到自家车库门前时,倒地而亡。经鉴定,黄某庚系被锐器刺伤左前胸,导致急性大出血而死亡。案发后,黄某标主动到当地警方投案。
1、黄某庚半夜闯入黄某标家的行为如何评价?
黄某庚酒后未经允许,采用凳子打砸的方式,非法闯入黄某标家,构成非法侵入住宅。
《刑法》245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具体到本案,黄某庚虽然与黄某标系兄弟关系,但毕竟不属于一家人,在没有黄某标允许的情况下,酒后的黄某庚采取打砸的方式,非法侵入黄某标家的住宅,依法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只是由于黄某庚已经死亡,不能再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2、面对黄某庚的不法侵害,黄某标系正当防卫吗?
首先,黄某庚属于非法侵入住宅,对于黄某标来说,黄某庚的行为属于“不法侵害”,面对黄某庚的不法侵害,黄某标享有正当防卫的权利。
其次、黄某庚虽然侵犯了黄某标的生活安宁权,但并未对其身体造成急迫的现实危险,相反,当黄某庚看到黄某标后,随即转身就跑,且已经躲到了父亲身后,黄某标仍然向其身体捅刀子,这明显已经不是为了防止自身受到损害,而不得已伤害对方的正当防卫行为。
也就是说,当弟弟看到哥哥手中的尖刀,转身就跑的那一刻,哥哥身体面临的现实、紧迫危险已经解除,哥哥再去伤害弟弟的身体,就不再是正当防卫。
换句话说,哥哥如果单纯是为了防卫,弟弟都已经跑了,他还有防卫什么呢?惟一的解释是,他心里有怒火,他要报复!
3、黄某标的行为是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
首先,从黄某标的行为来看,当黄某庚躲到父亲身后时,黄某标只是非常随意地捅了黄某庚前胸一刀,尚无法准确判断出黄某标的行为性质。
其次、当黄某庚倒地求饶时,黄某标并没有继续对黄某庚进行伤害,如果黄某标真要致弟弟于死地,他会继续向黄某庚捅刀子,但他没有,只是踢了黄某庚一脚就离开了,可以印证黄某标没有杀人的故意。
第三、双方毕竟是兄弟关系,没有不可调和的重大矛盾,双方是在激情之下,做下的不理智行为。
综上,检察机关认为黄某标涉嫌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已向当地刑事法庭提起公诉。
4、黄某标会被判处死刑吗?
不会。主要基于以下理由:双方是兄弟关系;黄某庚有重大过错;案件性质不是故意杀人;管辖的检察机关是基层检察院。
朋友们,你们对本案有什么看法呢?
"#橙光#《【长歌行】何处寻安宁》
你叫李乐宁,是家中一个不受宠的“庶女”。
最喜欢的人是姐姐李乐嫣,不喜欢的人是魏叔玉,和李长歌?
有一个时不时联系的朋友叫皓都。
女主(装乖小猫咪+姐控)
女主不是白莲花,偶尔黑莲,有关李乐焉的时候时不时绿茶,不喜勿入。
可攻略:
阿诗勒隼:既然是来和亲的,除了嫁给我,你以为你能嫁给别人?
皓都:别去和亲,我带你走。
涉尔:我最喜欢抢阿诗勒隼的东西,女人,我没抢过,不过我可以试试。"
现在就用手机浏览器搜索橙光或点击右边链接打开,同款作品轻松GET!更多精彩等你体验!https://t.cn/RThs0FY
你叫李乐宁,是家中一个不受宠的“庶女”。
最喜欢的人是姐姐李乐嫣,不喜欢的人是魏叔玉,和李长歌?
有一个时不时联系的朋友叫皓都。
女主(装乖小猫咪+姐控)
女主不是白莲花,偶尔黑莲,有关李乐焉的时候时不时绿茶,不喜勿入。
可攻略:
阿诗勒隼:既然是来和亲的,除了嫁给我,你以为你能嫁给别人?
皓都:别去和亲,我带你走。
涉尔:我最喜欢抢阿诗勒隼的东西,女人,我没抢过,不过我可以试试。"
现在就用手机浏览器搜索橙光或点击右边链接打开,同款作品轻松GET!更多精彩等你体验!https://t.cn/RThs0FY
"#橙光#《【长歌行】何处寻安宁》
你叫李乐宁,是家中一个不受宠的“庶女”。
最喜欢的人是姐姐李乐嫣,不喜欢的人是魏叔玉,和李长歌?
有一个时不时联系的朋友叫皓都。
女主(装乖小猫咪+姐控)
女主不是白莲花,偶尔黑莲,有关李乐焉的时候时不时绿茶,不喜勿入。
可攻略:
阿诗勒隼:既然是来和亲的,除了嫁给我,你以为你能嫁给别人?
皓都:别去和亲,我带你走。
涉尔:我最喜欢抢阿诗勒隼的东西,女人,我没抢过,不过我可以试试。"
现在就用手机浏览器搜索橙光或点击右边链接打开,同款作品轻松GET!更多精彩等你体验!https://t.cn/RThs0FY
你叫李乐宁,是家中一个不受宠的“庶女”。
最喜欢的人是姐姐李乐嫣,不喜欢的人是魏叔玉,和李长歌?
有一个时不时联系的朋友叫皓都。
女主(装乖小猫咪+姐控)
女主不是白莲花,偶尔黑莲,有关李乐焉的时候时不时绿茶,不喜勿入。
可攻略:
阿诗勒隼:既然是来和亲的,除了嫁给我,你以为你能嫁给别人?
皓都:别去和亲,我带你走。
涉尔:我最喜欢抢阿诗勒隼的东西,女人,我没抢过,不过我可以试试。"
现在就用手机浏览器搜索橙光或点击右边链接打开,同款作品轻松GET!更多精彩等你体验!https://t.cn/RThs0FY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