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一小区内多辆车无端被划,管理者:未收费,不对车辆安全负责 “一夜之间小区内停放多辆车被划,到底谁干的。”11月7日,家住宝鸡市渭滨区卫校家属院的多位业主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称,11月6日,他们的爱车一夜之间被人划的“遍体鳞伤”,究竟是谁干的?因小区没有物业,事发后他们找了负责小区日常管理人员,他们称未收费损失应由车主自行负责。
业主:车停小区内多辆车无端端被划,车主很无奈也担心还会再发生
由于该小区属老旧小区,车位有限,小区物业管理方只收物业费,对于车辆管理费和停车费均是不收取。但在11月6日早上,十多位业主发现车身不知道被谁给划了。
赵先生说:“发现车被划之后,在周围看了一圈发现有十几辆车都有不同程度的损伤,停放位置对于其他车辆及行人通行并不影响。这些损人不利己的事情不知道是谁干的,我的是新车,左侧门有5道划痕,找日常管理的负责人也无果”。
记者现场看到,被划的车有福特、大众、哈佛等不同车型,在车身都能看见明显的华恒。这些划痕基本集中在车右侧,高度在车门把手下方位置,长的划痕从前门直到后门。其中受损最严重的是赵先生的哈佛越野车和一辆别克轿车,右侧门被划了5道较深的划痕,被划位置已经露出底漆。
采访中被划伤的车主纷纷表示,他们小区没有物业公司,小区内的监控也无法正常使用。出现这事情后,他们不知道以后还会不会有同样的事情发生,作为业主车停在自己小区,无端被人划伤,这难道就没有人管?希望有关部门尽快规范小区物管,确保业主财产安全。
官方:小区未交付“三供一业”没有物业,管理者也没收停车费和车辆管理费
据了解,卫校家属院以前由宝鸡市职业技术学院管理,但因为历史遗留问题一直没有移交“三供一业”,该小区没有物业公司,日常管理由他们业主代表代为管理。
宝鸡市职业技术学院后勤处一工作人员称,卫校家属院以前归他们负责,后来由于学校搬到高新区,就采取业主自己管理方式,由几名退休职工负责日常的小区管理。
在采访中,记者从小区一位工作人员说:“小区对于进出车辆并未收取停车费以及车位管理费,小区内施划的停车位也是为了方便业主停车,对于多位业主车辆被人划伤,他们也不清楚谁干的,他们作为小区日常管理只是公益性帮助大家代缴代收水电费、垃圾清运费以及小区内卫生打扫,对于车辆并不做管理。”
对于该工作人员的说法,记者从姜谭路街道办事处宝管社区一名张姓书记处得到了证实,其称,负责小区管理的的确是业主代表纯公益行为,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尚未交给“三供一业”管理,所以由他们业主代表代为管理。
律师:业主代表免费管理小区不承担车辆损伤,车主可定损后向辖区派出所报警处理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本事件中,业主代表免费管理小区,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规定:“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无偿管理人无过错的,不需向车主承担赔偿责任。
赵良善表示,直接责任人是划伤车辆的行为人,如经评估,车辆受损价值低于5000元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划伤车辆的不法分子将面临行政处罚。
赵良善强调,如经评估,车辆受损价值达5000元以上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 。”,不法分子的行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赵良善建议,车主可向当地警方报案,由警方立案调查,由警方委托评估机构对受损车辆的损失进行评估,以判定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华商报记者董晓明 编辑 汶威承
业主:车停小区内多辆车无端端被划,车主很无奈也担心还会再发生
由于该小区属老旧小区,车位有限,小区物业管理方只收物业费,对于车辆管理费和停车费均是不收取。但在11月6日早上,十多位业主发现车身不知道被谁给划了。
赵先生说:“发现车被划之后,在周围看了一圈发现有十几辆车都有不同程度的损伤,停放位置对于其他车辆及行人通行并不影响。这些损人不利己的事情不知道是谁干的,我的是新车,左侧门有5道划痕,找日常管理的负责人也无果”。
记者现场看到,被划的车有福特、大众、哈佛等不同车型,在车身都能看见明显的华恒。这些划痕基本集中在车右侧,高度在车门把手下方位置,长的划痕从前门直到后门。其中受损最严重的是赵先生的哈佛越野车和一辆别克轿车,右侧门被划了5道较深的划痕,被划位置已经露出底漆。
采访中被划伤的车主纷纷表示,他们小区没有物业公司,小区内的监控也无法正常使用。出现这事情后,他们不知道以后还会不会有同样的事情发生,作为业主车停在自己小区,无端被人划伤,这难道就没有人管?希望有关部门尽快规范小区物管,确保业主财产安全。
官方:小区未交付“三供一业”没有物业,管理者也没收停车费和车辆管理费
据了解,卫校家属院以前由宝鸡市职业技术学院管理,但因为历史遗留问题一直没有移交“三供一业”,该小区没有物业公司,日常管理由他们业主代表代为管理。
宝鸡市职业技术学院后勤处一工作人员称,卫校家属院以前归他们负责,后来由于学校搬到高新区,就采取业主自己管理方式,由几名退休职工负责日常的小区管理。
在采访中,记者从小区一位工作人员说:“小区对于进出车辆并未收取停车费以及车位管理费,小区内施划的停车位也是为了方便业主停车,对于多位业主车辆被人划伤,他们也不清楚谁干的,他们作为小区日常管理只是公益性帮助大家代缴代收水电费、垃圾清运费以及小区内卫生打扫,对于车辆并不做管理。”
对于该工作人员的说法,记者从姜谭路街道办事处宝管社区一名张姓书记处得到了证实,其称,负责小区管理的的确是业主代表纯公益行为,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尚未交给“三供一业”管理,所以由他们业主代表代为管理。
律师:业主代表免费管理小区不承担车辆损伤,车主可定损后向辖区派出所报警处理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本事件中,业主代表免费管理小区,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规定:“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无偿管理人无过错的,不需向车主承担赔偿责任。
赵良善表示,直接责任人是划伤车辆的行为人,如经评估,车辆受损价值低于5000元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划伤车辆的不法分子将面临行政处罚。
赵良善强调,如经评估,车辆受损价值达5000元以上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 。”,不法分子的行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赵良善建议,车主可向当地警方报案,由警方立案调查,由警方委托评估机构对受损车辆的损失进行评估,以判定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华商报记者董晓明 编辑 汶威承
【稳住就业基本盘 夯实民生压舱石 前三季度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9万人】#包头#
今年以来,市人社部门紧紧围绕“稳就业、保民生、促发展”工作主线,全力推动各项稳岗减负扩就业政策落实落地。前三季度,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9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97.6%;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84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93.4%;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6671人,完成目标任务的83.4%;登记失业率为3.87%。16项目标任务中9项已完成全年任务,创业担保贷款发放等5项指标完成总量位居全区各盟市首位。
保障企业稳岗用工
释放红利解难题
深入开展稳就业保用工集中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各项政策和重点改革措施,扎实推进失业保险“降缓返补提扩保”政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为企业减负2.46亿元,为58户单位办理缓缴失业保险费共计32.51万元,为8058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1.27亿元,为9238户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资金1.22亿元,为33户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18万元,拨付5360人次职业技能提升补贴762.25万元,失业保险参保44.75万人,征缴保费2.46亿元,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0.56%、100.22%。深入开展“小规模、分领域、多频次”线上线下招聘活动,累计举办各类招聘会306场,参加招聘单位近8312家,免费服务求职者11.9万人次,达成就业意向3.67万人次。特别是为新特能源、弘元新材料、通威多晶硅等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多渠道保障用工1.79万人次,实现重点项目用工保障全覆盖。
帮扶重点群体就业
筑牢就业稳定器
积极拓宽大学生来包就业渠道,组织开展了就业政策网上服务进校园、直播带岗、专场招聘、七校直通车等专项活动,圆满完成“三支一扶”和社区民生志愿者招募工作。加强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和兜底帮扶,新增就业公益性岗位144个,实现了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全面实施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深入落实失业保险扩围政策,为1.32万名失业人员审核发放失业保险待遇、补助金1.19亿元。通过实施有组织劳务输出、促进就近就地就业、扶持返乡创业、培育劳务品牌提升农村牧区劳动力能力素质等十项举措助力农村牧区劳动力就业增收,全市农牧民转移就业21.4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6.9%;其中转移6个月以上人数为17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2%;脱贫人口务工就业280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强化创业带动就业
激发双创新引擎
深入开展“创享包头”专项扶持行动,在自治区首家上线运行“创业包头”云服务平台,实现了创业管理服务全流程、一体化、信息化闭环管理。成功举办“创业包头杯”创业创新大赛,推荐选手获得自治区选拔赛1个第一名、2个第二名,代表自治区参加全国创业创新大赛获得3个“中国创翼之星”奖,1名讲师荣获全国创业培训讲师大赛三等奖。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引入市场化融资担保机构,建立经办银行、第三方担保机构风险共担机制,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84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9.9%。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织牢就业保障网
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上重点项目,制定发布了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目录,将硅晶片加工、直播销售、网约配送等新就业形态纳入培训目录,积极响应社会需求,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开展企业职工在岗转岗技能提升培训1.31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87.27%,位居全区首位。深入推进重点群体技能培训,充分利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新模式,不断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推进培训就业创业一体化,全市开展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4.14万人,推荐选手在自治区首届技能大赛中荣获金牌14枚、银牌10枚、铜牌12枚、优胜奖39个,金牌总数、奖牌总数位居自治区各盟市首位。
下一步,市人社部门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重要要求,坚持“两新”导向,把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落实到稳就业、保民生、促发展的工作成效中,以更加精准的政策措施、更加有力的工作举措,降低疫情对就业的影响,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就业岗位,确保年度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以实际行动践行“爱包头、作贡献”。
(记者:张富博)
今年以来,市人社部门紧紧围绕“稳就业、保民生、促发展”工作主线,全力推动各项稳岗减负扩就业政策落实落地。前三季度,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9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97.6%;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84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93.4%;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6671人,完成目标任务的83.4%;登记失业率为3.87%。16项目标任务中9项已完成全年任务,创业担保贷款发放等5项指标完成总量位居全区各盟市首位。
保障企业稳岗用工
释放红利解难题
深入开展稳就业保用工集中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各项政策和重点改革措施,扎实推进失业保险“降缓返补提扩保”政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为企业减负2.46亿元,为58户单位办理缓缴失业保险费共计32.51万元,为8058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1.27亿元,为9238户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资金1.22亿元,为33户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18万元,拨付5360人次职业技能提升补贴762.25万元,失业保险参保44.75万人,征缴保费2.46亿元,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0.56%、100.22%。深入开展“小规模、分领域、多频次”线上线下招聘活动,累计举办各类招聘会306场,参加招聘单位近8312家,免费服务求职者11.9万人次,达成就业意向3.67万人次。特别是为新特能源、弘元新材料、通威多晶硅等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多渠道保障用工1.79万人次,实现重点项目用工保障全覆盖。
帮扶重点群体就业
筑牢就业稳定器
积极拓宽大学生来包就业渠道,组织开展了就业政策网上服务进校园、直播带岗、专场招聘、七校直通车等专项活动,圆满完成“三支一扶”和社区民生志愿者招募工作。加强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和兜底帮扶,新增就业公益性岗位144个,实现了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全面实施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深入落实失业保险扩围政策,为1.32万名失业人员审核发放失业保险待遇、补助金1.19亿元。通过实施有组织劳务输出、促进就近就地就业、扶持返乡创业、培育劳务品牌提升农村牧区劳动力能力素质等十项举措助力农村牧区劳动力就业增收,全市农牧民转移就业21.4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6.9%;其中转移6个月以上人数为17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2%;脱贫人口务工就业280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强化创业带动就业
激发双创新引擎
深入开展“创享包头”专项扶持行动,在自治区首家上线运行“创业包头”云服务平台,实现了创业管理服务全流程、一体化、信息化闭环管理。成功举办“创业包头杯”创业创新大赛,推荐选手获得自治区选拔赛1个第一名、2个第二名,代表自治区参加全国创业创新大赛获得3个“中国创翼之星”奖,1名讲师荣获全国创业培训讲师大赛三等奖。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引入市场化融资担保机构,建立经办银行、第三方担保机构风险共担机制,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84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9.9%。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织牢就业保障网
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上重点项目,制定发布了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目录,将硅晶片加工、直播销售、网约配送等新就业形态纳入培训目录,积极响应社会需求,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开展企业职工在岗转岗技能提升培训1.31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87.27%,位居全区首位。深入推进重点群体技能培训,充分利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新模式,不断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推进培训就业创业一体化,全市开展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4.14万人,推荐选手在自治区首届技能大赛中荣获金牌14枚、银牌10枚、铜牌12枚、优胜奖39个,金牌总数、奖牌总数位居自治区各盟市首位。
下一步,市人社部门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重要要求,坚持“两新”导向,把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落实到稳就业、保民生、促发展的工作成效中,以更加精准的政策措施、更加有力的工作举措,降低疫情对就业的影响,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就业岗位,确保年度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以实际行动践行“爱包头、作贡献”。
(记者:张富博)
#宝鸡头条#陕西宝鸡一小区内多辆车无端被划,管理者:未收费,不对车辆安全负责
“一夜之间小区内停放多辆车被划,到底谁干的。”11月7日,家住宝鸡市渭滨区卫校家属院的多位业主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称,11月6日,他们的爱车一夜之间被人划的“遍体鳞伤”,究竟是谁干的?因小区没有物业,事发后他们找了负责小区日常管理人员,他们称未收费损失应由车主自行负责。
业主:车停小区内多辆车无端端被划,车主很无奈也担心还会再发生
由于该小区属老旧小区,车位有限,小区物业管理方只收物业费,对于车辆管理费和停车费均是不收取。但在11月6日早上,十多位业主发现车身不知道被谁给划了。
赵先生说:“发现车被划之后,在周围看了一圈发现有十几辆车都有不同程度的损伤,停放位置对于其他车辆及行人通行并不影响。这些损人不利己的事情不知道是谁干的,我的是新车,左侧门有5道划痕,找日常管理的负责人也无果”。
记者现场看到,被划的车有福特、大众、哈佛等不同车型,在车身都能看见明显的华恒。这些划痕基本集中在车右侧,高度在车门把手下方位置,长的划痕从前门直到后门。其中受损最严重的是赵先生的哈佛越野车和一辆别克轿车,右侧门被划了5道较深的划痕,被划位置已经露出底漆。
采访中被划伤的车主纷纷表示,他们小区没有物业公司,小区内的监控也无法正常使用。出现这事情后,他们不知道以后还会不会有同样的事情发生,作为业主车停在自己小区,无端被人划伤,这难道就没有人管?希望有关部门尽快规范小区物管,确保业主财产安全。
官方:小区未交付“三供一业”没有物业,管理者也没收停车费和车辆管理费
据了解,卫校家属院以前由宝鸡市职业技术学院管理,但因为历史遗留问题一直没有移交“三供一业”,该小区没有物业公司,日常管理由他们业主代表代为管理。
宝鸡市职业技术学院后勤处一工作人员称,卫校家属院以前归他们负责,后来由于学校搬到高新区,就采取业主自己管理方式,由几名退休职工负责日常的小区管理。
在采访中,记者从小区一位工作人员说:“小区对于进出车辆并未收取停车费以及车位管理费,小区内施划的停车位也是为了方便业主停车,对于多位业主车辆被人划伤,他们也不清楚谁干的,他们作为小区日常管理只是公益性帮助大家代缴代收水电费、垃圾清运费以及小区内卫生打扫,对于车辆并不做管理。”
对于该工作人员的说法,记者从姜谭路街道办事处宝管社区一名张姓书记处得到了证实,其称,负责小区管理的的确是业主代表纯公益行为,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尚未交给“三供一业”管理,所以由他们业主代表代为管理。
律师:业主代表免费管理小区不承担车辆损伤,车主可定损后向辖区派出所报警处理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本事件中,业主代表免费管理小区,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规定:“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无偿管理人无过错的,不需向车主承担赔偿责任。
赵良善表示,直接责任人是划伤车辆的行为人,如经评估,车辆受损价值低于5000元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划伤车辆的不法分子将面临行政处罚。
赵良善强调,如经评估,车辆受损价值达5000元以上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 。”,不法分子的行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赵良善建议,车主可向当地警方报案,由警方立案调查,由警方委托评估机构对受损车辆的损失进行评估,以判定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来源:二三里资讯
“一夜之间小区内停放多辆车被划,到底谁干的。”11月7日,家住宝鸡市渭滨区卫校家属院的多位业主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称,11月6日,他们的爱车一夜之间被人划的“遍体鳞伤”,究竟是谁干的?因小区没有物业,事发后他们找了负责小区日常管理人员,他们称未收费损失应由车主自行负责。
业主:车停小区内多辆车无端端被划,车主很无奈也担心还会再发生
由于该小区属老旧小区,车位有限,小区物业管理方只收物业费,对于车辆管理费和停车费均是不收取。但在11月6日早上,十多位业主发现车身不知道被谁给划了。
赵先生说:“发现车被划之后,在周围看了一圈发现有十几辆车都有不同程度的损伤,停放位置对于其他车辆及行人通行并不影响。这些损人不利己的事情不知道是谁干的,我的是新车,左侧门有5道划痕,找日常管理的负责人也无果”。
记者现场看到,被划的车有福特、大众、哈佛等不同车型,在车身都能看见明显的华恒。这些划痕基本集中在车右侧,高度在车门把手下方位置,长的划痕从前门直到后门。其中受损最严重的是赵先生的哈佛越野车和一辆别克轿车,右侧门被划了5道较深的划痕,被划位置已经露出底漆。
采访中被划伤的车主纷纷表示,他们小区没有物业公司,小区内的监控也无法正常使用。出现这事情后,他们不知道以后还会不会有同样的事情发生,作为业主车停在自己小区,无端被人划伤,这难道就没有人管?希望有关部门尽快规范小区物管,确保业主财产安全。
官方:小区未交付“三供一业”没有物业,管理者也没收停车费和车辆管理费
据了解,卫校家属院以前由宝鸡市职业技术学院管理,但因为历史遗留问题一直没有移交“三供一业”,该小区没有物业公司,日常管理由他们业主代表代为管理。
宝鸡市职业技术学院后勤处一工作人员称,卫校家属院以前归他们负责,后来由于学校搬到高新区,就采取业主自己管理方式,由几名退休职工负责日常的小区管理。
在采访中,记者从小区一位工作人员说:“小区对于进出车辆并未收取停车费以及车位管理费,小区内施划的停车位也是为了方便业主停车,对于多位业主车辆被人划伤,他们也不清楚谁干的,他们作为小区日常管理只是公益性帮助大家代缴代收水电费、垃圾清运费以及小区内卫生打扫,对于车辆并不做管理。”
对于该工作人员的说法,记者从姜谭路街道办事处宝管社区一名张姓书记处得到了证实,其称,负责小区管理的的确是业主代表纯公益行为,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尚未交给“三供一业”管理,所以由他们业主代表代为管理。
律师:业主代表免费管理小区不承担车辆损伤,车主可定损后向辖区派出所报警处理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本事件中,业主代表免费管理小区,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规定:“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无偿管理人无过错的,不需向车主承担赔偿责任。
赵良善表示,直接责任人是划伤车辆的行为人,如经评估,车辆受损价值低于5000元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划伤车辆的不法分子将面临行政处罚。
赵良善强调,如经评估,车辆受损价值达5000元以上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 。”,不法分子的行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赵良善建议,车主可向当地警方报案,由警方立案调查,由警方委托评估机构对受损车辆的损失进行评估,以判定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来源:二三里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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