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博报#【非法炼铝污染环境,判刑!】2022年11月2日,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污染环境案件。被告人周某光、周某朝因非法处置有害物质,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案情简介】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5月,周某东、曲某波(两人均已判刑)在未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合伙在唐河县租赁厂区非法开办加工厂,对铝灰渣进行二次加工冶炼。
2018年7月,被告人周某光、周某朝从辽宁省、湖南省等地拉运废铝灰300余吨到加工厂进行二次加工,并向周某东、曲某波每吨支付200元至220元不等的加工费,后将所生产的铝锭拉走出售。
加工期间,为处置产生的废灰,曲某波多次向唐河县垃圾处理厂倾倒,因气味刺鼻被垃圾处理厂拒绝再接收,后又趁夜晚无人监管之机,将废灰拉运到垃圾处理厂附近的沟内掩埋,甚至在开办的加工厂院内多次挖坑掩埋废灰。
2019年7月,该加工厂地被河南某科技公司竞拍后动工挖地基时,挖出大量刺鼻的黑色粉末状物质,经称重,现场挖出的铝废渣为2200.3吨,经检测鉴定,该物质属于反应性危险废物,产生的氨气足以危害人体健康,严重污染环境。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光、周某朝伙同他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处置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污染环境罪。鉴于被告人周某光、周某朝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等情节,可对其减轻处罚。依法判决:被告人周某光、周某朝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涉案人员周某东、曲某波在2021年被判处四年至四年三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五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案情简介】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5月,周某东、曲某波(两人均已判刑)在未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合伙在唐河县租赁厂区非法开办加工厂,对铝灰渣进行二次加工冶炼。
2018年7月,被告人周某光、周某朝从辽宁省、湖南省等地拉运废铝灰300余吨到加工厂进行二次加工,并向周某东、曲某波每吨支付200元至220元不等的加工费,后将所生产的铝锭拉走出售。
加工期间,为处置产生的废灰,曲某波多次向唐河县垃圾处理厂倾倒,因气味刺鼻被垃圾处理厂拒绝再接收,后又趁夜晚无人监管之机,将废灰拉运到垃圾处理厂附近的沟内掩埋,甚至在开办的加工厂院内多次挖坑掩埋废灰。
2019年7月,该加工厂地被河南某科技公司竞拍后动工挖地基时,挖出大量刺鼻的黑色粉末状物质,经称重,现场挖出的铝废渣为2200.3吨,经检测鉴定,该物质属于反应性危险废物,产生的氨气足以危害人体健康,严重污染环境。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光、周某朝伙同他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处置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污染环境罪。鉴于被告人周某光、周某朝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等情节,可对其减轻处罚。依法判决:被告人周某光、周某朝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涉案人员周某东、曲某波在2021年被判处四年至四年三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五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税务师##每日一练# 税法一
【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特殊进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的确定,不正确的是()。
A.经海关批准留购的暂时进境货物,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B.以租金方式对外支付的租赁进口货物,在租赁期间以海关审定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利息不予计入
C.租赁方式进口的货物中,留购的租赁货物,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D.减税或者免税进口的货物需补税时,应当以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扣除折旧部分作为完税价格
点击链接:https://t.cn/A6o1NLSp,对答案
【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特殊进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的确定,不正确的是()。
A.经海关批准留购的暂时进境货物,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B.以租金方式对外支付的租赁进口货物,在租赁期间以海关审定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利息不予计入
C.租赁方式进口的货物中,留购的租赁货物,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D.减税或者免税进口的货物需补税时,应当以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扣除折旧部分作为完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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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法考客观题延期公益带练(第十二天,第34-36题)#决战法考#
36.住所在A市B区的甲公司与住所在A市C区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该房屋所在地为D县。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因租赁费支付方式发生争议,乙公司诉至B区法院。甲公司就争议的付款方式提交了答辩状。经审理,法院判决甲公司败诉。甲公司不服,以一审法院无管辖权为由提起上诉,要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起诉。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B区法院有管辖权,因B区是被告所在地
B.B区法院有管辖权,因被告已经应诉答辩
C.二审法院应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D.二审法院应裁定撤销一审判决,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讲解链接】https://t.cn/A6omm2eY
36.住所在A市B区的甲公司与住所在A市C区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该房屋所在地为D县。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因租赁费支付方式发生争议,乙公司诉至B区法院。甲公司就争议的付款方式提交了答辩状。经审理,法院判决甲公司败诉。甲公司不服,以一审法院无管辖权为由提起上诉,要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起诉。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B区法院有管辖权,因B区是被告所在地
B.B区法院有管辖权,因被告已经应诉答辩
C.二审法院应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D.二审法院应裁定撤销一审判决,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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