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要闻#【“放管服”让更多企业跑步入市——汉中市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纪实】
汉中市是农业大市。近年来,汉中市政府积极推进茶叶等绿色农产品基地提档升级,支持大鲵、乌鸡等特色养殖,着力深化农业供给侧改革。食品生产行业主要以农产品为原料,是全市农业产加销链条中的重要一环,是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可靠保障。
为做大做强食品生产行业,鼓励和保护食品生产行业市场主体,汉中市将“开展低分险食品生产承诺许可制改革试点”列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2020年度工作要点。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经过认真研究,精准研判,积极开展了以“承诺制、时限短、材料简、流程畅”为核心的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工作,统筹推进,分类突破。全省首张承诺制食品生产许可证在汉中市签发,全市首张食品小作坊食品生产许可证在洋县签发,全市食品生产许可效能显著提高,积极推动了“放管服”改革,有效落实了优化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虽然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各类市场主体增量总体较往年同期有所减少,但全市食品生产行业市场主体呈现出逆势增长态势。截至8月上旬,全市共计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35张,食品生产小作坊342张。其中,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9张,通过承诺制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4张,新申请食品小作坊许可证186张,通过承诺制发放小作坊许可证58张,涉及粮食加工品、茶叶等2个品种。
做减法优化营商环境
在制定《汉中市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过程中,汉中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到食品生产企业调研,收集企业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过程中的意见建议、梳理食品生产许可行政审批工作中的难点和堵点,在此基础上,将“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由审批制改为承诺制,缩短许可时限,精简申请材料,优化行政许可延续、变更、补证流程”确定为改革目标,并细化、明确改革目标。如将试行承诺制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细化至茶叶及相关制品类别中的茶叶,对许可后检查的时间安排、整改时限明确至具体工作日,有效保障了执行改革实施方案的可操作性。
完善网上审批机制
为适应改革工作,特别是理顺承诺制许可工作流程和完善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制发需求,市市场监管局积极联系“陕西省食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平台管理方和维护方,向其提交了修改和完善平台功能的书面报告,修订了食品生产许可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制定了《食品生产申请人承诺制申办承诺书》《食品生产申请人承诺制申办告知书》等申请材料,及时启用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每半月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公开食品生产许可办理结果。
市县一体、统筹推进、分类突破
食品生产许可工作包括食品生产许可和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两个方面。在改革工作启动前,汉中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了市县一体、统筹推进、分类突破的工作思路,既保障“自己干”的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也保障“县区干”的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制度改革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加强对县区改革工作的指导,第一时间将新修订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传达到县区,及时回应县区在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困惑,交流共享改革工作中的实践经验。3月6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市场监管局共同向洋县天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发放全省首张食品生产许可证。3月17日,该公司通过市市场监管局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实施的后续检查。4月1日,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向洋县筷来见面店发放全市首张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
做加法提高服务水平
筹建环节是开办食品生产企业的关键环节,企业的加工车间布局是否合理、产品定位是否准确、产品质量标准是否完善,直接影响企业能否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食品生产技术指导组,主动上门帮助企业解决筹建过程中的问题,通过实地考察、指导设计布局、查阅标准、研究讨论等,现场解决困扰企业起步的技术难题,帮助企业节省试错成本,少走弯路。
茶叶是我市的主导产业,因为生产季节性强,筹建、办证等事项必须尽快完成,而汉中市远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新厂房今年4月新茶批量上市前才建成,急需办理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才能开展生产。了解到这一情况,立即对企业开展取证前指导,一边对企业的生产加工场所及周围环境、各功能区间布局、工艺设备布局、基本生产流程进行检查,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提出整改意见,一边根据正在全省试行的低风险食品许可告知承诺制,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企业做出符合食品生产许可条件的书面承诺,并向市行政审批局提交食品生产许可申请材料。将原本需要10余个工作日办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变为当场发证,及时为企业解决“烦心事”。
做乘法强化审管协同
就共同做好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工作,市市场监管局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密切配合,两部门多次召开联席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汉中市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印发会议纪要,约定明确两部门在改革中的工作衔接和协同事宜,市市场监管局参与了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向企业送达首张承诺制《食品生产许可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也参与了市市场监管局对该企业实施的许可后检查。对承诺制食品生产许可审批信息,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在审批后3天内函告汉中市市场监管局,对非承诺制食品生产许可审批结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每半月函告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将食品检查中有关许可问题,及时告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共同做好食品生产工作。
加强宣传营造改革氛围
改革启动前,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共同在各自的微信公众号通告了改革实施方案内容。发放首张承诺制《食品生产许可证》后,汉中市政府网站、陕西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等政务媒体及汉中日报、中国质量新闻网等新闻媒体专题宣传报道了这一工作举措,产生了积极社会影响。
通过努力,汉中市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在社会经济受疫情影响的背景下,全市开展食品生产低风险品种承诺制许可,为促进全市食品产业发展,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强大支持;二是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打通了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为汉中小微经济体复苏注入了新的活力;三是优化了流程、提高了行政效率,开展承诺制的食品生产许可、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的审批时限分别缩短至10个工作日、8个工作日以内,食品生产许可、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的申请材料分别精简至4项、6项,对食品生产许可、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延续、变更与补办且不需要现场核查的,当场办理。落实涉企惠企政策,全市食品生产许可效能明显提高,食品生产行业市场主体的活力受到激发。
汉中市是农业大市。近年来,汉中市政府积极推进茶叶等绿色农产品基地提档升级,支持大鲵、乌鸡等特色养殖,着力深化农业供给侧改革。食品生产行业主要以农产品为原料,是全市农业产加销链条中的重要一环,是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可靠保障。
为做大做强食品生产行业,鼓励和保护食品生产行业市场主体,汉中市将“开展低分险食品生产承诺许可制改革试点”列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2020年度工作要点。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经过认真研究,精准研判,积极开展了以“承诺制、时限短、材料简、流程畅”为核心的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工作,统筹推进,分类突破。全省首张承诺制食品生产许可证在汉中市签发,全市首张食品小作坊食品生产许可证在洋县签发,全市食品生产许可效能显著提高,积极推动了“放管服”改革,有效落实了优化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虽然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各类市场主体增量总体较往年同期有所减少,但全市食品生产行业市场主体呈现出逆势增长态势。截至8月上旬,全市共计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35张,食品生产小作坊342张。其中,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9张,通过承诺制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4张,新申请食品小作坊许可证186张,通过承诺制发放小作坊许可证58张,涉及粮食加工品、茶叶等2个品种。
做减法优化营商环境
在制定《汉中市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过程中,汉中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到食品生产企业调研,收集企业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过程中的意见建议、梳理食品生产许可行政审批工作中的难点和堵点,在此基础上,将“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由审批制改为承诺制,缩短许可时限,精简申请材料,优化行政许可延续、变更、补证流程”确定为改革目标,并细化、明确改革目标。如将试行承诺制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细化至茶叶及相关制品类别中的茶叶,对许可后检查的时间安排、整改时限明确至具体工作日,有效保障了执行改革实施方案的可操作性。
完善网上审批机制
为适应改革工作,特别是理顺承诺制许可工作流程和完善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制发需求,市市场监管局积极联系“陕西省食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平台管理方和维护方,向其提交了修改和完善平台功能的书面报告,修订了食品生产许可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制定了《食品生产申请人承诺制申办承诺书》《食品生产申请人承诺制申办告知书》等申请材料,及时启用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每半月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公开食品生产许可办理结果。
市县一体、统筹推进、分类突破
食品生产许可工作包括食品生产许可和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两个方面。在改革工作启动前,汉中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了市县一体、统筹推进、分类突破的工作思路,既保障“自己干”的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也保障“县区干”的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制度改革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加强对县区改革工作的指导,第一时间将新修订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传达到县区,及时回应县区在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困惑,交流共享改革工作中的实践经验。3月6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市场监管局共同向洋县天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发放全省首张食品生产许可证。3月17日,该公司通过市市场监管局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实施的后续检查。4月1日,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向洋县筷来见面店发放全市首张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
做加法提高服务水平
筹建环节是开办食品生产企业的关键环节,企业的加工车间布局是否合理、产品定位是否准确、产品质量标准是否完善,直接影响企业能否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食品生产技术指导组,主动上门帮助企业解决筹建过程中的问题,通过实地考察、指导设计布局、查阅标准、研究讨论等,现场解决困扰企业起步的技术难题,帮助企业节省试错成本,少走弯路。
茶叶是我市的主导产业,因为生产季节性强,筹建、办证等事项必须尽快完成,而汉中市远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新厂房今年4月新茶批量上市前才建成,急需办理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才能开展生产。了解到这一情况,立即对企业开展取证前指导,一边对企业的生产加工场所及周围环境、各功能区间布局、工艺设备布局、基本生产流程进行检查,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提出整改意见,一边根据正在全省试行的低风险食品许可告知承诺制,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企业做出符合食品生产许可条件的书面承诺,并向市行政审批局提交食品生产许可申请材料。将原本需要10余个工作日办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变为当场发证,及时为企业解决“烦心事”。
做乘法强化审管协同
就共同做好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工作,市市场监管局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密切配合,两部门多次召开联席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汉中市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印发会议纪要,约定明确两部门在改革中的工作衔接和协同事宜,市市场监管局参与了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向企业送达首张承诺制《食品生产许可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也参与了市市场监管局对该企业实施的许可后检查。对承诺制食品生产许可审批信息,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在审批后3天内函告汉中市市场监管局,对非承诺制食品生产许可审批结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每半月函告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将食品检查中有关许可问题,及时告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共同做好食品生产工作。
加强宣传营造改革氛围
改革启动前,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共同在各自的微信公众号通告了改革实施方案内容。发放首张承诺制《食品生产许可证》后,汉中市政府网站、陕西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等政务媒体及汉中日报、中国质量新闻网等新闻媒体专题宣传报道了这一工作举措,产生了积极社会影响。
通过努力,汉中市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在社会经济受疫情影响的背景下,全市开展食品生产低风险品种承诺制许可,为促进全市食品产业发展,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强大支持;二是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打通了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为汉中小微经济体复苏注入了新的活力;三是优化了流程、提高了行政效率,开展承诺制的食品生产许可、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的审批时限分别缩短至10个工作日、8个工作日以内,食品生产许可、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的申请材料分别精简至4项、6项,对食品生产许可、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延续、变更与补办且不需要现场核查的,当场办理。落实涉企惠企政策,全市食品生产许可效能明显提高,食品生产行业市场主体的活力受到激发。
【从海宁市永发刀剪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看环境执法】
【案情简介】
2019年8月14日,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海宁市永发刀剪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入网口废水正在排放,检查人员现场对入网口排放废水进行采样。经检测,废水中污染物总磷浓度为17.3 mg/L,已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
上述行为有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勘查照片、调查询问笔录、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据为凭。
8月29日,执法人员将《海环监(2019)第S0505号》检测报告送达至企业,由该企业行政部宋婷婷签收,同时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嘉环海责改[2019]0404号),启动按日连续处罚程序。同时报请局领导审核,对该企业涉嫌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9月11日,执法人员在盐官分队办公室向海宁市永发刀剪有限公司总经理倪鼎盛就以上行为作了进一步调查和询问,被调查人表示情况属实。
9月19日,执法人员对企业进行复查采样,检测报告海环监(2019)第S0577号,结果达标。
经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案审小组审议,该企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拟罚款20.8万元整。因罚款数额超过10万元整,提交局班子会议讨论。
10月22日,经局班子审核,下发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嘉环海罚告(2019)19号],并于10月28日送达该企业。
11月8日,嘉兴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嘉环海罚字(2019)19号],于11月13日送达这家企业。
【案例启示】
一、法律分析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规定“排放水污染,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
按照《嘉兴市环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相关规定,一方面因该企业是首次违法;另一方面该企业废水经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外环境,且该废水符合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情节上可从轻处罚。不仅要看违法行为的损害程度,还要看改正行为的修复程度,比较违法所损和改正所得之间存在的差距。
综合考虑该企业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最终罚款20.8万元整。
3.根据新《环境保护法》规定,通过超标排放水污染的行为还应启动按日连续处罚程序,复查时企业排放污水达标,按日连续处罚程序终止,未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按日计罚的概念的提出,既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又引导和督促排污者及时改正环境违法行为,不仅有效提高污染者的违法成本,更是强迫提升违法排污者环境保护意识。
本案中,8月29日执法人员即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嘉环海责改[2019]0404号)。 9月19日,嘉兴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企业进行复查。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废水治理设施正在运行,对入网口废水进行采样,检测报告海环监(2019)第S0577号 ,水质结果达标,按日连续处罚程序终止。
本案目前已执行到位,予以结案。
二、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堂生动的环境法治课。该案典型意义在于:一是程序到位、证据充分。本案在现场勘查、证据采集、调查询问过程中均有两名执法人员,规范佩戴执法证件,且所取得的证据均由被调查人签字确认情况属实。另本案在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听证告知书、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送达时也均有两名执法人员在场,同时在时效方面也把握得当。相关证据齐全,整个案件更加丰满、立体。
本案按日连续处罚程序虽然终止,但是执法过程中程序必须到位。如何执行按日连续处罚程序呢?以污染物排放超标为例,流程如下:监测数据超标--送达改正决定书、30日内复查--监测数据达标则不启动/监测数据超标则启动按日连续处罚--循环
计罚日期:为送达次日至复查采样日;计罚次数:计罚次数不受限制,处罚数额“上不封顶”;计算方法:罚款数额=原处罚决定书确定的罚款数额×计罚日数。
二是本案超标排放水污染还有一特殊的环节,那就是执法采样,规范采样是保证监测数据结果正确的前提。如何规范采样?执法采样的主要环节是采集、保存。采集水样时应使用符合规范的容器采样,如总磷指标水样存放可用塑料瓶或玻璃瓶,而COD指标水样应用玻璃瓶存放。根据监测指标加入对应的固定剂,如总磷应加入浓硫酸酸化至PH≤1,特别是监测指标pH值,有条件的应现场测定,如无条件应及时送往监测。最后应将采集样品存于保温箱内冷藏送往监测。
三是执法与服务。充分考虑客观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较之主观改正行为所带来的收益,并且严格落实集体审议制度,权衡利弊,依法行政。在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对企业强化执法监管的同时应服务企业做好环境保护管理,完善企业环境保护措施。
【案情简介】
2019年8月14日,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海宁市永发刀剪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入网口废水正在排放,检查人员现场对入网口排放废水进行采样。经检测,废水中污染物总磷浓度为17.3 mg/L,已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
上述行为有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勘查照片、调查询问笔录、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据为凭。
8月29日,执法人员将《海环监(2019)第S0505号》检测报告送达至企业,由该企业行政部宋婷婷签收,同时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嘉环海责改[2019]0404号),启动按日连续处罚程序。同时报请局领导审核,对该企业涉嫌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9月11日,执法人员在盐官分队办公室向海宁市永发刀剪有限公司总经理倪鼎盛就以上行为作了进一步调查和询问,被调查人表示情况属实。
9月19日,执法人员对企业进行复查采样,检测报告海环监(2019)第S0577号,结果达标。
经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案审小组审议,该企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拟罚款20.8万元整。因罚款数额超过10万元整,提交局班子会议讨论。
10月22日,经局班子审核,下发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嘉环海罚告(2019)19号],并于10月28日送达该企业。
11月8日,嘉兴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嘉环海罚字(2019)19号],于11月13日送达这家企业。
【案例启示】
一、法律分析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规定“排放水污染,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
按照《嘉兴市环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相关规定,一方面因该企业是首次违法;另一方面该企业废水经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外环境,且该废水符合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情节上可从轻处罚。不仅要看违法行为的损害程度,还要看改正行为的修复程度,比较违法所损和改正所得之间存在的差距。
综合考虑该企业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最终罚款20.8万元整。
3.根据新《环境保护法》规定,通过超标排放水污染的行为还应启动按日连续处罚程序,复查时企业排放污水达标,按日连续处罚程序终止,未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按日计罚的概念的提出,既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又引导和督促排污者及时改正环境违法行为,不仅有效提高污染者的违法成本,更是强迫提升违法排污者环境保护意识。
本案中,8月29日执法人员即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嘉环海责改[2019]0404号)。 9月19日,嘉兴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企业进行复查。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废水治理设施正在运行,对入网口废水进行采样,检测报告海环监(2019)第S0577号 ,水质结果达标,按日连续处罚程序终止。
本案目前已执行到位,予以结案。
二、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堂生动的环境法治课。该案典型意义在于:一是程序到位、证据充分。本案在现场勘查、证据采集、调查询问过程中均有两名执法人员,规范佩戴执法证件,且所取得的证据均由被调查人签字确认情况属实。另本案在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听证告知书、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送达时也均有两名执法人员在场,同时在时效方面也把握得当。相关证据齐全,整个案件更加丰满、立体。
本案按日连续处罚程序虽然终止,但是执法过程中程序必须到位。如何执行按日连续处罚程序呢?以污染物排放超标为例,流程如下:监测数据超标--送达改正决定书、30日内复查--监测数据达标则不启动/监测数据超标则启动按日连续处罚--循环
计罚日期:为送达次日至复查采样日;计罚次数:计罚次数不受限制,处罚数额“上不封顶”;计算方法:罚款数额=原处罚决定书确定的罚款数额×计罚日数。
二是本案超标排放水污染还有一特殊的环节,那就是执法采样,规范采样是保证监测数据结果正确的前提。如何规范采样?执法采样的主要环节是采集、保存。采集水样时应使用符合规范的容器采样,如总磷指标水样存放可用塑料瓶或玻璃瓶,而COD指标水样应用玻璃瓶存放。根据监测指标加入对应的固定剂,如总磷应加入浓硫酸酸化至PH≤1,特别是监测指标pH值,有条件的应现场测定,如无条件应及时送往监测。最后应将采集样品存于保温箱内冷藏送往监测。
三是执法与服务。充分考虑客观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较之主观改正行为所带来的收益,并且严格落实集体审议制度,权衡利弊,依法行政。在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对企业强化执法监管的同时应服务企业做好环境保护管理,完善企业环境保护措施。
【图文】双先故事丨鹤岗市向阳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2016-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
鹤岗市向阳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鹤岗市向阳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是一个政治立场坚定、工作业绩突出、工作作风优良的集体,他们肩负侦查监督、公诉、未检职责,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积极履行检察职能,深化司法改革,着力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
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针对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刑事犯罪的新情况和社会矛盾的新特点,第一检察部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2019年依法对7名轻微刑事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审查起诉刑事案件中,积极推行刑事和解“二三三”工作机制,以恢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为着眼点,以快速解决争端为切入点,以教育挽救犯罪人员为落脚点,努力把法、理、情统一于执法办案中,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多年来,第一检察部所办案件批捕准确率、起诉准确率、法定时限结案率、有罪判决率均为100%。
聚焦主责主业,优化营商环境。对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深耕细作,立足检察职能,主动作为,在增强监督刚性、提升监督效果、拓宽监督领域上寻求更大的突破。进一步完善类案监督、专项监督、常规监督等机制。加大对有案不立、裁判不公、损害公益等问题的监督纠正力度,努力营造推动转型发展的法治环境。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区科学发展的大局中来谋划,千方百计为地方经济建设搞好服务。2016年以来依法惩治多起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犯罪,妥善处理涉企案件,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合法经营不受干扰,及时对接企业的法律需求,优化营商环境。
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第一检察部全体干警切实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构建了上下联动、同向发力、整体提升的工作格局。截至目前,第一检察部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5件,经审查以恶势力案件起诉5件27人,追捕2人,追诉1人,追缴赃款52万余元,制发检察建议5份,移送职务犯罪线索1件。办理了全市第一起套路贷恶势力案件,犯罪40余起,涉案款50多万元,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仅用4小时审理完毕,该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认罪认罚典型案例。
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切实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与6所中小学对接,积极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加以监督落实,构建政府、家庭、学校和社会“四位一体”保护格局。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安全管理的督查力度,切实打造校园安全防护网。建立全新询问模式,让未成年被害人免受二次伤害。2019年12月办理的袁某某猥亵儿童案,该院联合公安分局创新办理涉及未成年被害人的案件询问机制。第一时间提前介入,与公安联合确定未成年被害人询问提纲,确保一次、全面询问,案件快捕快诉,从受理批准逮捕到判决仅用18天,罪犯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最大程度减少了对未成年人的心理伤害。开通12309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热线,实现了24小时全天候接听,全方位保护权益,辖区校园全覆盖的工作目标。截至目前,受理并妥善解决未成年人权益纠纷1件。制作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热线动画宣传片《少年的你,我们守护》,以未成年人喜欢易懂的方式对热线进行宣传,使热线家喻户晓。
2016年以来,鹤岗市向阳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连续多年被鹤岗市检察院评为先进科室,先后获得鹤岗市政法先进集体、鹤岗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部门干警先后被评为鹤岗市“三八”红旗手、鹤岗市政法系统群众最满意基层优秀干警等荣誉与奖励……这一个个闪光的荣誉,蕴含的不仅仅是对党、对祖国、对人民、对法律的忠诚,更凝聚着与时俱进的浩然正气和时代精神。
供稿:鹤岗市向阳区检察院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2016-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
鹤岗市向阳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鹤岗市向阳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是一个政治立场坚定、工作业绩突出、工作作风优良的集体,他们肩负侦查监督、公诉、未检职责,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积极履行检察职能,深化司法改革,着力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
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针对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刑事犯罪的新情况和社会矛盾的新特点,第一检察部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2019年依法对7名轻微刑事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审查起诉刑事案件中,积极推行刑事和解“二三三”工作机制,以恢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为着眼点,以快速解决争端为切入点,以教育挽救犯罪人员为落脚点,努力把法、理、情统一于执法办案中,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多年来,第一检察部所办案件批捕准确率、起诉准确率、法定时限结案率、有罪判决率均为100%。
聚焦主责主业,优化营商环境。对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深耕细作,立足检察职能,主动作为,在增强监督刚性、提升监督效果、拓宽监督领域上寻求更大的突破。进一步完善类案监督、专项监督、常规监督等机制。加大对有案不立、裁判不公、损害公益等问题的监督纠正力度,努力营造推动转型发展的法治环境。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区科学发展的大局中来谋划,千方百计为地方经济建设搞好服务。2016年以来依法惩治多起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犯罪,妥善处理涉企案件,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合法经营不受干扰,及时对接企业的法律需求,优化营商环境。
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第一检察部全体干警切实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构建了上下联动、同向发力、整体提升的工作格局。截至目前,第一检察部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5件,经审查以恶势力案件起诉5件27人,追捕2人,追诉1人,追缴赃款52万余元,制发检察建议5份,移送职务犯罪线索1件。办理了全市第一起套路贷恶势力案件,犯罪40余起,涉案款50多万元,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仅用4小时审理完毕,该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认罪认罚典型案例。
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切实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与6所中小学对接,积极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加以监督落实,构建政府、家庭、学校和社会“四位一体”保护格局。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安全管理的督查力度,切实打造校园安全防护网。建立全新询问模式,让未成年被害人免受二次伤害。2019年12月办理的袁某某猥亵儿童案,该院联合公安分局创新办理涉及未成年被害人的案件询问机制。第一时间提前介入,与公安联合确定未成年被害人询问提纲,确保一次、全面询问,案件快捕快诉,从受理批准逮捕到判决仅用18天,罪犯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最大程度减少了对未成年人的心理伤害。开通12309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热线,实现了24小时全天候接听,全方位保护权益,辖区校园全覆盖的工作目标。截至目前,受理并妥善解决未成年人权益纠纷1件。制作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热线动画宣传片《少年的你,我们守护》,以未成年人喜欢易懂的方式对热线进行宣传,使热线家喻户晓。
2016年以来,鹤岗市向阳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连续多年被鹤岗市检察院评为先进科室,先后获得鹤岗市政法先进集体、鹤岗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部门干警先后被评为鹤岗市“三八”红旗手、鹤岗市政法系统群众最满意基层优秀干警等荣誉与奖励……这一个个闪光的荣誉,蕴含的不仅仅是对党、对祖国、对人民、对法律的忠诚,更凝聚着与时俱进的浩然正气和时代精神。
供稿:鹤岗市向阳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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