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从初印象来说,《披荆斩棘》里我很喜欢小齐哥。任贤齐是我小时候直男叔叔哥哥嘴里“像个男的的男艺人”代表人物,在韩流的颜即正义涌入内娱市场之前,内娱还是很买这类男艺人的单的。
这类男艺人都不属于颜颠,甚至没法做造型标签,比如甜系盐系高级脸花美男等等,但是人物故事感强。你可能没法代入他演杨过,但是你能代入他的“梦不到被吹散往事如风”,你想不出来他怎么醉酒豪情万丈,但是你能品出他唱“月光山中幽幽亮晚风吹愁如海浪”。
后来看脸的市场越来越大,这类艺人不仅是老派的销声匿迹,而且同类型整个断档了。好像在各种热门犬种里逐渐消失的中华田园犬那样,明明是最熟悉最有生命力的类型,就是渐渐消失了。
这类男艺人都不属于颜颠,甚至没法做造型标签,比如甜系盐系高级脸花美男等等,但是人物故事感强。你可能没法代入他演杨过,但是你能代入他的“梦不到被吹散往事如风”,你想不出来他怎么醉酒豪情万丈,但是你能品出他唱“月光山中幽幽亮晚风吹愁如海浪”。
后来看脸的市场越来越大,这类艺人不仅是老派的销声匿迹,而且同类型整个断档了。好像在各种热门犬种里逐渐消失的中华田园犬那样,明明是最熟悉最有生命力的类型,就是渐渐消失了。
【投稿】bot好,又来了,递葡萄届爱马仕(真的甜)
最近又在看甄嬛传,突然觉得自己对安陵容这种黑化的“小镇做题家”很有兴致。
以前看过一部刑侦文里面有个罪犯也是这样的人设,从小地方千辛万苦考出来,终于当了律师看到了曾经憧憬的“社会”“大世界”,结果发现自己仍然是底层最卑贱最受人歧视的那一伙,自己费尽心力百分之两百的努力,结果身边本就属于罗马的人动动手指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于是开始嫉恨,开始不满足,开始用尽一切手段甚至见不得光的方式往上爬要上位,最好是手上可以沾上鲜血,遇到阻碍自己的向上走的可以眼也不眨的s掉,最后终于爬上高位,对于所谓“好人”的劝阻不屑一顾,表面上自己其实每天就在扮演“好人”遵纪守法,背地里越来越对自己的方式和手段食髓知味,越爬越高,终于被真正的“好人”一伙揭开真面目,于是开始疯魔,嘶吼自己这么多年经历过的一切,那些好人他们不过是因为生在罗马所以才好像正义凛然!狂笑,怒骂,发疯,最后平静的接受死亡。
把自己的一生当做一场烟花,炸完即结束,过程怎样不重要,好看就行了。
这种人设,这种情节,好带劲好涩!!![馋嘴][舔屏]
最近又在看甄嬛传,突然觉得自己对安陵容这种黑化的“小镇做题家”很有兴致。
以前看过一部刑侦文里面有个罪犯也是这样的人设,从小地方千辛万苦考出来,终于当了律师看到了曾经憧憬的“社会”“大世界”,结果发现自己仍然是底层最卑贱最受人歧视的那一伙,自己费尽心力百分之两百的努力,结果身边本就属于罗马的人动动手指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于是开始嫉恨,开始不满足,开始用尽一切手段甚至见不得光的方式往上爬要上位,最好是手上可以沾上鲜血,遇到阻碍自己的向上走的可以眼也不眨的s掉,最后终于爬上高位,对于所谓“好人”的劝阻不屑一顾,表面上自己其实每天就在扮演“好人”遵纪守法,背地里越来越对自己的方式和手段食髓知味,越爬越高,终于被真正的“好人”一伙揭开真面目,于是开始疯魔,嘶吼自己这么多年经历过的一切,那些好人他们不过是因为生在罗马所以才好像正义凛然!狂笑,怒骂,发疯,最后平静的接受死亡。
把自己的一生当做一场烟花,炸完即结束,过程怎样不重要,好看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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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轰动全国的“劳荣枝案”,二审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长达七个小时的庭审时间里,劳荣枝给人的印象就是“口才”变好了。
在庭审期间,劳荣枝“语出惊人”。比如说自己是“傻白甜”、“和法子英到处游玩,只是为了看祖国大好河山”、“你可以问法子英,他为什么要胁迫我”等等。
时隔几个月,劳荣枝这次的庭审表现,确实“令人刮目相看”,而且她还推翻了之前的大部分供述,甚至对于幸存者的指控,自认为对方因怨恨心理,而带有个人情绪的“污蔑”。
有网友调侃道,不知道劳荣枝,这几个月到底经历了什么、见过什么人、看过什么书,怎么突然变得这么能说。
但是,笔者认为,劳荣权这是在自欺欺人,为什么呢?
《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得非常清楚,司法机关办理一切案件时,务必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能轻信口供。
怎么理解呢?意思就是说,不论是故意杀人、抢劫杀人、绑架杀人案件,哪怕只是一件很普通的故意伤害刑事案件,都必须要以法律为准绳,事实为依据,依法作出判决。而这个事实依据除口供外,更重要的是证据。即能不用口供的,尽量用证据说话。
再说细一点,很多“零口供”定罪的刑事案件,就是这样办到的。
换而言之,即便劳荣枝不认罪悔罪,只要检方证据确凿,且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人民法院依然也可以依法判定其罪名成立。
注意!对于不认罪悔罪,没有悔过之意的犯罪嫌疑人,由于其没有悔罪表现,因此一般不考虑从轻。
综上,笔者认为,劳荣枝就是秋后蚂蚱,蹦达不了几天!即正义的枪义可能会迟到,但一定不会缺席!
在庭审期间,劳荣枝“语出惊人”。比如说自己是“傻白甜”、“和法子英到处游玩,只是为了看祖国大好河山”、“你可以问法子英,他为什么要胁迫我”等等。
时隔几个月,劳荣枝这次的庭审表现,确实“令人刮目相看”,而且她还推翻了之前的大部分供述,甚至对于幸存者的指控,自认为对方因怨恨心理,而带有个人情绪的“污蔑”。
有网友调侃道,不知道劳荣枝,这几个月到底经历了什么、见过什么人、看过什么书,怎么突然变得这么能说。
但是,笔者认为,劳荣权这是在自欺欺人,为什么呢?
《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得非常清楚,司法机关办理一切案件时,务必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能轻信口供。
怎么理解呢?意思就是说,不论是故意杀人、抢劫杀人、绑架杀人案件,哪怕只是一件很普通的故意伤害刑事案件,都必须要以法律为准绳,事实为依据,依法作出判决。而这个事实依据除口供外,更重要的是证据。即能不用口供的,尽量用证据说话。
再说细一点,很多“零口供”定罪的刑事案件,就是这样办到的。
换而言之,即便劳荣枝不认罪悔罪,只要检方证据确凿,且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人民法院依然也可以依法判定其罪名成立。
注意!对于不认罪悔罪,没有悔过之意的犯罪嫌疑人,由于其没有悔罪表现,因此一般不考虑从轻。
综上,笔者认为,劳荣枝就是秋后蚂蚱,蹦达不了几天!即正义的枪义可能会迟到,但一定不会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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