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 小萨,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倒霉的呢?是从你意识到哈柯沃并不是一个单纯的共产主义战士的时候吗?是你意识到阿伊达所热爱的革命不过是一场男女情侣过家家的时候吗?是你意识到克洛多米伯伯宁可被你的家人羞辱也要试图融入那个气氛的时候吗?是你意识到整个秘鲁都知道你父亲和司机搞同性恋而只有你蒙在鼓里的时候吗?
不,小萨,你倒了霉,是你发现你成为不了哈柯沃和阿伊达那样有信仰的人的时候;你倒了霉,是你发现你父亲能轻易的把你从牢里救出来而你的朋友却只能乖乖地呆在里面的时候;你倒了霉,是你发现你也不得不进家门接受克洛多米伯伯那样的羞辱的时候;你倒了霉,是你发现你明明不想成为父亲那样的人却在内心深处无比的敬爱他的时候。小萨,你是从你以为只要和家里的人不一样就可以让自己内心得到解脱的时候倒的霉。
小萨,安布罗修就是个混蛋。他利用阿玛莉亚的工作给费尔民刺探卡约的情报;他虽然被猥亵,却又心甘情愿的屈服于他的主子;他杀害了缪斯,也害死了阿玛莉亚。他就是个倒了霉的烂人,小萨,他没给你说多少实话,但你们却聊了这么久。
小萨,秘鲁一直是这么倒霉。卡约把秘鲁变成了一座妓院,然而新政府上台只是接管了这座妓院,把这个妓院外面装修了成了教堂的模样。反正不管谁经营这家妓院,你们家,你父亲,你哥哥或者你妹夫好像都不会倒霉。他们不喜欢倒了霉的你,但是谁又说得准呢,没准哪一天,他们也一样会倒霉。
看到了吗,小萨,你在倒霉,秘鲁也在倒霉。你讨厌它,但你摆脱不了它。
#原文摘录# 克洛多米罗伯伯,你到这儿来干什么呢?你为什么要到这种没人认识你或者认识你的人都不喜欢你的地方来呢?你为什么要装出是家庭的一员,装出自己是一个有家之人的样子而不管这些人净让你败兴呢?归根到底,家庭对你就这么重要?你就这么爱这个并不爱你的家庭?难道忍受耻辱就真的比忍受孤独更好过一点吗
不,小萨,你倒了霉,是你发现你成为不了哈柯沃和阿伊达那样有信仰的人的时候;你倒了霉,是你发现你父亲能轻易的把你从牢里救出来而你的朋友却只能乖乖地呆在里面的时候;你倒了霉,是你发现你也不得不进家门接受克洛多米伯伯那样的羞辱的时候;你倒了霉,是你发现你明明不想成为父亲那样的人却在内心深处无比的敬爱他的时候。小萨,你是从你以为只要和家里的人不一样就可以让自己内心得到解脱的时候倒的霉。
小萨,安布罗修就是个混蛋。他利用阿玛莉亚的工作给费尔民刺探卡约的情报;他虽然被猥亵,却又心甘情愿的屈服于他的主子;他杀害了缪斯,也害死了阿玛莉亚。他就是个倒了霉的烂人,小萨,他没给你说多少实话,但你们却聊了这么久。
小萨,秘鲁一直是这么倒霉。卡约把秘鲁变成了一座妓院,然而新政府上台只是接管了这座妓院,把这个妓院外面装修了成了教堂的模样。反正不管谁经营这家妓院,你们家,你父亲,你哥哥或者你妹夫好像都不会倒霉。他们不喜欢倒了霉的你,但是谁又说得准呢,没准哪一天,他们也一样会倒霉。
看到了吗,小萨,你在倒霉,秘鲁也在倒霉。你讨厌它,但你摆脱不了它。
#原文摘录# 克洛多米罗伯伯,你到这儿来干什么呢?你为什么要到这种没人认识你或者认识你的人都不喜欢你的地方来呢?你为什么要装出是家庭的一员,装出自己是一个有家之人的样子而不管这些人净让你败兴呢?归根到底,家庭对你就这么重要?你就这么爱这个并不爱你的家庭?难道忍受耻辱就真的比忍受孤独更好过一点吗
河南驻马店,庄女士发现自己11岁的女儿,竟偷偷用手机给楼下小卖部转账,而且金额高达40000多元。气愤的她立马去找店家理论,还动手砸了摊位,可没想到,小卖部老 板娘却一脸淡定称:“是你女儿自己要转给我的!”庄女士一气之下报了警。
庄女士和丈夫开了一家小店,平时夫妻俩都在店里忙着做生意,女儿就和爷爷奶奶在家。这天,小女孩称做作业要用手机,就把爷爷的手机拿了过去。可是,当她把手机还回来的时候,爷爷发现手机账单里有一条4500的转账信息。
爷爷觉得很奇怪,自己这一天都没有出门,怎么可能花钱呢?于是,等庄女士回来的时候,爷爷就把这件事告诉了庄女士。庄女士拿过手机一看,账单里竟然有好几条大额的转账记录,累计高达40000多元,并且这些钱都转给了同一个商家。
在庄女士的逼问下,女儿称这些钱都是她转给楼下小卖部的,她说自己平时会去小卖部买一些本子和笔,还有一些小玩具,老 板娘就让她多转一些钱,说是存到那里,如果自己想去其他地方买东西的时候,可以换一些现金。
听完女儿的话,庄女士十分生气,因为她也认识这个小卖部的老 板娘,她没想到老 板娘会干出这么缺德的事!在她看来,自己的女儿还小,对金 钱没有概念,都是老 板娘诱导女儿消费的。于是,庄女士立马去到小卖部,找老 板娘理论。
“你看看你这个店里的东西,总共才值都少钱?你都敢让我女儿给你转四万多,你是想钱想疯了吧!”一来到小卖部,庄女士就动手砸了小卖部的摊位,并大声呵斥老 板娘。
可是没想到,老 板娘对于庄女士的态度不屑一顾,不仅称自己不认识庄女士,还理直气壮地对庄女士说:“给我闭嘴,想解决问题就别吵吵!你自己不懂教育孩子,找我有什么用!”
老 板娘还说,自己的收款码就在桌子上放着,是小女孩自己拿走的,也是小女孩自己说,在这里存一些钱,可以换现金,而且每次自己一进货,小女孩直接一大包拿走,说是要给同学过生日。
对于老 板娘的说法,庄女士根本不相信,她说:“如果是孩子自己拿走的收款码,为什么账单还有给你老公的转账记录,明显就是你费尽心思来坑我家孩子!你有良心吗?既然你说我女儿是把钱存在你这的,那她现在在这里还剩多少钱?”
老 板娘表示,只剩1800了,而且她已经把钱给小女孩了,小女孩在这里花的钱,她都有拿本子记账。而当庄女士要看看记账的本子时,老 板娘又说,本子丢了。
庄女士根本不接受老 板娘的说法,一气之下报了警,经过民 警的调解协商,老 板娘最终归还了庄女士35000元。
那么,在这件事情中,小卖部的老 板娘是否违法呢?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商家诱导未成年人消费的数额较大,原则上家属可以要求商家退款。
但如果诱导未成年人消费数额巨大的,则属于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为人作为教唆犯,需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另外,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所以,小女孩转账四万多元,属于消费金额较大,老 板娘应该承担返还价款的责任与义务。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作为生意人,老 板娘想要赚钱无可厚非,但是做人应该有自己的良知和底线,不能什么钱都赚。更不应该用欺骗的方式去诱导未成年人消费而让自己获取利益,这不仅仅是违法行为,也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而11岁的孩子,其实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家长不能因为忙于工作,而忽略了对孩子的教育。应该尽早地教孩子树立正确的金 钱观,让他们知道赚钱的辛苦,不能挥霍浪费。
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呢?你们会将绑着卡的手机交给自家孩子吗?
庄女士和丈夫开了一家小店,平时夫妻俩都在店里忙着做生意,女儿就和爷爷奶奶在家。这天,小女孩称做作业要用手机,就把爷爷的手机拿了过去。可是,当她把手机还回来的时候,爷爷发现手机账单里有一条4500的转账信息。
爷爷觉得很奇怪,自己这一天都没有出门,怎么可能花钱呢?于是,等庄女士回来的时候,爷爷就把这件事告诉了庄女士。庄女士拿过手机一看,账单里竟然有好几条大额的转账记录,累计高达40000多元,并且这些钱都转给了同一个商家。
在庄女士的逼问下,女儿称这些钱都是她转给楼下小卖部的,她说自己平时会去小卖部买一些本子和笔,还有一些小玩具,老 板娘就让她多转一些钱,说是存到那里,如果自己想去其他地方买东西的时候,可以换一些现金。
听完女儿的话,庄女士十分生气,因为她也认识这个小卖部的老 板娘,她没想到老 板娘会干出这么缺德的事!在她看来,自己的女儿还小,对金 钱没有概念,都是老 板娘诱导女儿消费的。于是,庄女士立马去到小卖部,找老 板娘理论。
“你看看你这个店里的东西,总共才值都少钱?你都敢让我女儿给你转四万多,你是想钱想疯了吧!”一来到小卖部,庄女士就动手砸了小卖部的摊位,并大声呵斥老 板娘。
可是没想到,老 板娘对于庄女士的态度不屑一顾,不仅称自己不认识庄女士,还理直气壮地对庄女士说:“给我闭嘴,想解决问题就别吵吵!你自己不懂教育孩子,找我有什么用!”
老 板娘还说,自己的收款码就在桌子上放着,是小女孩自己拿走的,也是小女孩自己说,在这里存一些钱,可以换现金,而且每次自己一进货,小女孩直接一大包拿走,说是要给同学过生日。
对于老 板娘的说法,庄女士根本不相信,她说:“如果是孩子自己拿走的收款码,为什么账单还有给你老公的转账记录,明显就是你费尽心思来坑我家孩子!你有良心吗?既然你说我女儿是把钱存在你这的,那她现在在这里还剩多少钱?”
老 板娘表示,只剩1800了,而且她已经把钱给小女孩了,小女孩在这里花的钱,她都有拿本子记账。而当庄女士要看看记账的本子时,老 板娘又说,本子丢了。
庄女士根本不接受老 板娘的说法,一气之下报了警,经过民 警的调解协商,老 板娘最终归还了庄女士35000元。
那么,在这件事情中,小卖部的老 板娘是否违法呢?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商家诱导未成年人消费的数额较大,原则上家属可以要求商家退款。
但如果诱导未成年人消费数额巨大的,则属于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为人作为教唆犯,需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另外,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所以,小女孩转账四万多元,属于消费金额较大,老 板娘应该承担返还价款的责任与义务。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作为生意人,老 板娘想要赚钱无可厚非,但是做人应该有自己的良知和底线,不能什么钱都赚。更不应该用欺骗的方式去诱导未成年人消费而让自己获取利益,这不仅仅是违法行为,也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而11岁的孩子,其实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家长不能因为忙于工作,而忽略了对孩子的教育。应该尽早地教孩子树立正确的金 钱观,让他们知道赚钱的辛苦,不能挥霍浪费。
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呢?你们会将绑着卡的手机交给自家孩子吗?
河南驻马店,庄女士发现自己11岁的女儿,竟偷偷用手机给楼下小卖部转账,而且金额高达40000多元。气愤的她立马去找店家理论,还动手砸了摊位,可没想到,小卖部老 板娘却一脸淡定称:“是你女儿自己要转给我的!”庄女士一气之下报了警。
庄女士和丈夫开了一家小店,平时夫妻俩都在店里忙着做生意,女儿就和爷爷奶奶在家。这天,小女孩称做作业要用手机,就把爷爷的手机拿了过去。可是,当她把手机还回来的时候,爷爷发现手机账单里有一条4500的转账信息。
爷爷觉得很奇怪,自己这一天都没有出门,怎么可能花钱呢?于是,等庄女士回来的时候,爷爷就把这件事告诉了庄女士。庄女士拿过手机一看,账单里竟然有好几条大额的转账记录,累计高达40000多元,并且这些钱都转给了同一个商家。
在庄女士的逼问下,女儿称这些钱都是她转给楼下小卖部的,她说自己平时会去小卖部买一些本子和笔,还有一些小玩具,老 板娘就让她多转一些钱,说是存到那里,如果自己想去其他地方买东西的时候,可以换一些现金。
听完女儿的话,庄女士十分生气,因为她也认识这个小卖部的老 板娘,她没想到老 板娘会干出这么缺德的事!在她看来,自己的女儿还小,对金 钱没有概念,都是老 板娘诱导女儿消费的。于是,庄女士立马去到小卖部,找老 板娘理论。
“你看看你这个店里的东西,总共才值都少钱?你都敢让我女儿给你转四万多,你是想钱想疯了吧!”一来到小卖部,庄女士就动手砸了小卖部的摊位,并大声呵斥老 板娘。
可是没想到,老 板娘对于庄女士的态度不屑一顾,不仅称自己不认识庄女士,还理直气壮地对庄女士说:“给我闭嘴,想解决问题就别吵吵!你自己不懂教育孩子,找我有什么用!”
老 板娘还说,自己的收款码就在桌子上放着,是小女孩自己拿走的,也是小女孩自己说,在这里存一些钱,可以换现金,而且每次自己一进货,小女孩直接一大包拿走,说是要给同学过生日。
对于老 板娘的说法,庄女士根本不相信,她说:“如果是孩子自己拿走的收款码,为什么账单还有给你老公的转账记录,明显就是你费尽心思来坑我家孩子!你有良心吗?既然你说我女儿是把钱存在你这的,那她现在在这里还剩多少钱?”
老 板娘表示,只剩1800了,而且她已经把钱给小女孩了,小女孩在这里花的钱,她都有拿本子记账。而当庄女士要看看记账的本子时,老 板娘又说,本子丢了。
庄女士根本不接受老 板娘的说法,一气之下报了警,经过民 警的调解协商,老 板娘最终归还了庄女士35000元。
那么,在这件事情中,小卖部的老 板娘是否违法呢?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商家诱导未成年人消费的数额较大,原则上家属可以要求商家退款。
但如果诱导未成年人消费数额巨大的,则属于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为人作为教唆犯,需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另外,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所以,小女孩转账四万多元,属于消费金额较大,老 板娘应该承担返还价款的责任与义务。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作为生意人,老 板娘想要赚钱无可厚非,但是做人应该有自己的良知和底线,不能什么钱都赚。更不应该用欺骗的方式去诱导未成年人消费而让自己获取利益,这不仅仅是违法行为,也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而11岁的孩子,其实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家长不能因为忙于工作,而忽略了对孩子的教育。应该尽早地教孩子树立正确的金 钱观,让他们知道赚钱的辛苦,不能挥霍浪费。
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呢?你们会将绑着卡的手机交给自家孩子吗?
庄女士和丈夫开了一家小店,平时夫妻俩都在店里忙着做生意,女儿就和爷爷奶奶在家。这天,小女孩称做作业要用手机,就把爷爷的手机拿了过去。可是,当她把手机还回来的时候,爷爷发现手机账单里有一条4500的转账信息。
爷爷觉得很奇怪,自己这一天都没有出门,怎么可能花钱呢?于是,等庄女士回来的时候,爷爷就把这件事告诉了庄女士。庄女士拿过手机一看,账单里竟然有好几条大额的转账记录,累计高达40000多元,并且这些钱都转给了同一个商家。
在庄女士的逼问下,女儿称这些钱都是她转给楼下小卖部的,她说自己平时会去小卖部买一些本子和笔,还有一些小玩具,老 板娘就让她多转一些钱,说是存到那里,如果自己想去其他地方买东西的时候,可以换一些现金。
听完女儿的话,庄女士十分生气,因为她也认识这个小卖部的老 板娘,她没想到老 板娘会干出这么缺德的事!在她看来,自己的女儿还小,对金 钱没有概念,都是老 板娘诱导女儿消费的。于是,庄女士立马去到小卖部,找老 板娘理论。
“你看看你这个店里的东西,总共才值都少钱?你都敢让我女儿给你转四万多,你是想钱想疯了吧!”一来到小卖部,庄女士就动手砸了小卖部的摊位,并大声呵斥老 板娘。
可是没想到,老 板娘对于庄女士的态度不屑一顾,不仅称自己不认识庄女士,还理直气壮地对庄女士说:“给我闭嘴,想解决问题就别吵吵!你自己不懂教育孩子,找我有什么用!”
老 板娘还说,自己的收款码就在桌子上放着,是小女孩自己拿走的,也是小女孩自己说,在这里存一些钱,可以换现金,而且每次自己一进货,小女孩直接一大包拿走,说是要给同学过生日。
对于老 板娘的说法,庄女士根本不相信,她说:“如果是孩子自己拿走的收款码,为什么账单还有给你老公的转账记录,明显就是你费尽心思来坑我家孩子!你有良心吗?既然你说我女儿是把钱存在你这的,那她现在在这里还剩多少钱?”
老 板娘表示,只剩1800了,而且她已经把钱给小女孩了,小女孩在这里花的钱,她都有拿本子记账。而当庄女士要看看记账的本子时,老 板娘又说,本子丢了。
庄女士根本不接受老 板娘的说法,一气之下报了警,经过民 警的调解协商,老 板娘最终归还了庄女士35000元。
那么,在这件事情中,小卖部的老 板娘是否违法呢?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商家诱导未成年人消费的数额较大,原则上家属可以要求商家退款。
但如果诱导未成年人消费数额巨大的,则属于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为人作为教唆犯,需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另外,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所以,小女孩转账四万多元,属于消费金额较大,老 板娘应该承担返还价款的责任与义务。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作为生意人,老 板娘想要赚钱无可厚非,但是做人应该有自己的良知和底线,不能什么钱都赚。更不应该用欺骗的方式去诱导未成年人消费而让自己获取利益,这不仅仅是违法行为,也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而11岁的孩子,其实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家长不能因为忙于工作,而忽略了对孩子的教育。应该尽早地教孩子树立正确的金 钱观,让他们知道赚钱的辛苦,不能挥霍浪费。
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呢?你们会将绑着卡的手机交给自家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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