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心快乐做个「无名氏」】
最近开始读克里希那穆的《生命之书:365天的静心冥想》。
这本书像日记一样,每天谈论一个话题,篇幅不长,一般两三百字,但又引人深思。
前两天看到一个很有意思的话题——做个「无名氏」:
我们有没有可能毫无野心地活在这个世界上,只是单纯地做自己?
克里希那穆认为,人可以大隐于世,完全不为人所知,也没有任何野心或残忍的倾向。在毫无重要性的情况之下,还是可以快乐地活着,这也是正确教育的一部分。
我想到的是,安然快乐地做个无名氏,于是无须向别人证明,我们的能量将极大地被节省,并用来单纯地做自己,真正绽放自己。
俗话说,“人过留名,雁过留声”,人们自古重名,希望自己给他人留下美好的印象,乃至渴望扬名天下。就连鼓励读书人的话,也是“十年窗下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
然而,有些人过分追求自己的名声,不仅为名声所累,甚至不惜伪装自己,迷失在层层包裹的谎言之中,最终招致诸多痛苦和灾祸。
不管任何一种名,如果太高了,不符实际,对于此人的人生与福祉会产生极大的障碍,所谓“誉满天下,谤亦随之”也是这个道理。
想起潮汕话里,经常会说一个人有名色或无名色(通常说的是自己)。名色即名声,名与色并称,莫非暗示“色(名)即是空”?
正所谓“是非成败转头空”,无论英名还是盛名一经时间淘洗,很快湮没无闻,“名”也者,只是一时空事而已。
更何况每个人的出身、阅历、教育、喜好等等如此不同,做出的评价也就千差万别。加上人是如此善变,今天说你好,明天可能骂你坏,如果对此太认真,太在乎,你的喜怒哀乐乃至整个人生都会被牵制在别人手中。
就连思想家尼采也说,千万不要过分在意自己的名声,更不要过分在意他人对你的评价。不然你就会心甘情愿地接受“部长”“社长”“老师”这些头衔,压根不清楚自己已经成了他人的眼中钉、肉中刺。
即便如此,很多人依然毕生致力于自我形象(外在名声)的实现,而不是自我实现(内在真我)。前者是对外塑造一个别人认可的自己,后者是向内发现一个真实的自己。
不妨设想一下,当我们剥除了所有的头衔、身份、成就等等之后,我们是谁?当我们没有人关注,没有人知道的时候,我们是否依然能够安然而快乐地活着?
这关系到一个人能否获得内心真正的自由与的自在。
写到这里,想起苏东坡的一个故事。
有一次,苏东坡跑到夜市喝酒,被一个流氓一样的人撞倒在地,他很生气,本想跟那个人吵架,可随后他忽然笑了。
后来他给朋友马正卿写信,说这件事情的发生令他“自喜渐不为人识”。
自喜渐不为人识,说出这句话的苏东坡,拥有另一番生命的自由与文学的自觉。
这位曾经名满天下的翰林学士,如今成了不为人识的无名之辈,个中滋味,可以想见。
可他毕竟是苏东坡,这位慧根极深、性情豁达的大诗人被撞倒之后,原本想要发火,但随即就像禅宗“当头棒喝”一样,突然顿悟,笑了起来。
为什么笑呢?为自由而笑,为自我而笑,因为他突然意识到,正是这种无人识的状态,才能真正回来做我自己,写出我心。
这是一种非常难得的心态,不是别人认不认识你,而是你自己相信你其实不需要被别人认识。
这一撞,撞开了一扇自由之门,这一撞,一扫过往知识分子之气,迎来更开阔的文学之境。蒋勋老师认为,苏东坡这个时候写出来的作品,大概是他最好的作品。
为文也好,做人也好,当我们能够快乐安心做个「无名氏」时,内心的力量来自于自己,而不是他人,生命的标准由自己定义,而不是外界,于是活得真实,洒脱,充满能量,可以像一朵无名的花儿一样,在角落里自在开放,独自芬芳。
写于广州
最近开始读克里希那穆的《生命之书:365天的静心冥想》。
这本书像日记一样,每天谈论一个话题,篇幅不长,一般两三百字,但又引人深思。
前两天看到一个很有意思的话题——做个「无名氏」:
我们有没有可能毫无野心地活在这个世界上,只是单纯地做自己?
克里希那穆认为,人可以大隐于世,完全不为人所知,也没有任何野心或残忍的倾向。在毫无重要性的情况之下,还是可以快乐地活着,这也是正确教育的一部分。
我想到的是,安然快乐地做个无名氏,于是无须向别人证明,我们的能量将极大地被节省,并用来单纯地做自己,真正绽放自己。
俗话说,“人过留名,雁过留声”,人们自古重名,希望自己给他人留下美好的印象,乃至渴望扬名天下。就连鼓励读书人的话,也是“十年窗下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
然而,有些人过分追求自己的名声,不仅为名声所累,甚至不惜伪装自己,迷失在层层包裹的谎言之中,最终招致诸多痛苦和灾祸。
不管任何一种名,如果太高了,不符实际,对于此人的人生与福祉会产生极大的障碍,所谓“誉满天下,谤亦随之”也是这个道理。
想起潮汕话里,经常会说一个人有名色或无名色(通常说的是自己)。名色即名声,名与色并称,莫非暗示“色(名)即是空”?
正所谓“是非成败转头空”,无论英名还是盛名一经时间淘洗,很快湮没无闻,“名”也者,只是一时空事而已。
更何况每个人的出身、阅历、教育、喜好等等如此不同,做出的评价也就千差万别。加上人是如此善变,今天说你好,明天可能骂你坏,如果对此太认真,太在乎,你的喜怒哀乐乃至整个人生都会被牵制在别人手中。
就连思想家尼采也说,千万不要过分在意自己的名声,更不要过分在意他人对你的评价。不然你就会心甘情愿地接受“部长”“社长”“老师”这些头衔,压根不清楚自己已经成了他人的眼中钉、肉中刺。
即便如此,很多人依然毕生致力于自我形象(外在名声)的实现,而不是自我实现(内在真我)。前者是对外塑造一个别人认可的自己,后者是向内发现一个真实的自己。
不妨设想一下,当我们剥除了所有的头衔、身份、成就等等之后,我们是谁?当我们没有人关注,没有人知道的时候,我们是否依然能够安然而快乐地活着?
这关系到一个人能否获得内心真正的自由与的自在。
写到这里,想起苏东坡的一个故事。
有一次,苏东坡跑到夜市喝酒,被一个流氓一样的人撞倒在地,他很生气,本想跟那个人吵架,可随后他忽然笑了。
后来他给朋友马正卿写信,说这件事情的发生令他“自喜渐不为人识”。
自喜渐不为人识,说出这句话的苏东坡,拥有另一番生命的自由与文学的自觉。
这位曾经名满天下的翰林学士,如今成了不为人识的无名之辈,个中滋味,可以想见。
可他毕竟是苏东坡,这位慧根极深、性情豁达的大诗人被撞倒之后,原本想要发火,但随即就像禅宗“当头棒喝”一样,突然顿悟,笑了起来。
为什么笑呢?为自由而笑,为自我而笑,因为他突然意识到,正是这种无人识的状态,才能真正回来做我自己,写出我心。
这是一种非常难得的心态,不是别人认不认识你,而是你自己相信你其实不需要被别人认识。
这一撞,撞开了一扇自由之门,这一撞,一扫过往知识分子之气,迎来更开阔的文学之境。蒋勋老师认为,苏东坡这个时候写出来的作品,大概是他最好的作品。
为文也好,做人也好,当我们能够快乐安心做个「无名氏」时,内心的力量来自于自己,而不是他人,生命的标准由自己定义,而不是外界,于是活得真实,洒脱,充满能量,可以像一朵无名的花儿一样,在角落里自在开放,独自芬芳。
写于广州
人应该作种种善事,如同众多花朵可以制作很多的花圈(偈53)
毗舍佉的父亲是跋提的富翁,她的母亲是须摩那德咪。她的祖父泯兔则是憍萨罗国最有钱的五个人之一。她非常年轻的时候,佛陀曾经来过跋提。当时,她的祖父带她和她的同伴去听佛陀说法,听完之后,他们全都证得初果。
长大后,她嫁给舍卫城另一位富翁弥迦罗的儿子富楼那凡达那。结婚当天,她父亲告诉她做一个尽责的妻子要遵守十条规章:
1.不可以把家中的火拿到屋外。
2.也不可以把屋外的火拿入家里。
3.借东西给那些愿意借东西给别人的人。
4.不借东西给那些不愿意借东西给别人的人。
5.不管对方是否也有雅量借东西给别人,都可以借东西给对方。
6.愉快地坐。
7.愉快地吃。
8.愉快地睡。
9.照顾火。
10.尊敬家神。
这些条文的意义如下:
1.火代表谤诽,为人妻子不可以向他人诉说丈夫和公婆的坏话,他们的缺点和家庭争论也不可向外人道。
2.为人妻子也不可以听东家长西家短。
3.借东西给有借有还的人。
4.不可借东西给有借不还的人。
5.对穷困潦倒的亲朋,即使不还,也要借给他们需要的东西。
6.为人妻子见到公婆时,当起身敬意,不应坐着不理。(对其他长者亦然)
7.公婆丈夫照料妥当后,妻子方可进食,也应该确保仆人受到妥当的照顾。
8.这不是说为人妻子可以尽情睡眠,相反地,为人妻子入睡前,应确定所有门窗都已关好,仆人也已善尽职责,同时,公婆丈夫已经入睡后才安心休息。
9.公婆和丈夫应视之如火般的谨慎照顾。
10.礼敬公婆和丈夫一如家神。
有一天,她的公公弥迦罗正在进餐时,有一位比丘到他家门口化缘,弥迦罗完全不予理睬,她看见这情形,就对比丘说:“请尊者原谅!我公公只吃陈腐的食物。”这时候,她公公听见她这么说,非常生气,就要她离开这个家。她不愿意离开,反而请当初结婚时,她父亲派遣陪她过来夫家,方便她日后在面对任何问题时可以谘询的八位长者前来仲裁。
长者们来到后,她的公公告诉他们:“我用金碗吃饭时,她却说我在吃陈腐的食物,由于这种犯上的行为,我要赶走她!”她解释说:“当我发现公公完全不理睬站在门口化缘的比丘时,我在心里想:既然我公公这一生从来没有做任何的功德,他不过是享受过去世的福报(陈腐的食物)罢了。所以我才说:我公公只吃陈腐的食物。这样的说法难道错了吗?”
最后,这八位长者认为她没有犯错。她于是说,身为一位对佛法有绝对信心的人,她无法留在对比丘不表欢迎的家庭中。她又说,如果不能邀请比丘到家里来供养,并做其他布施,那么她就要离开这个家庭。她公公因此答应她所有的要求。
第二天,佛陀和众多比丘就被邀请前来接受供养。正要供养的时候,她请她公公一起来供养,但为他所拒绝。供养之后,她再次请公公来听佛陀的开示,她公公也觉得不应该再拒绝,但他修苦行的师父却不让他去。结果她公公只好在布幔后面听佛陀说法。听完之后,她公公的善业成熟,就证得初果。他因此非常感激佛陀和她,并宣称她就像他的母亲一般,也因此,人们称呼她为鹿母(因为弥迦罗的意思是鹿)。
后来,她生育了几位儿女。当年结婚的时候,她父亲曾送她一件镶有珠宝、价值连城的外套。有一天,她到祇树给孤独园时,觉得这件外套太沉重,就脱下来,用围巾包好,交给仆人保管。但这仆人却粗心大意地把它遗落在给孤独园。她要仆人回去找,但告诫他:“回去好好找找看!如果阿难尊者已经找到了并且收起来,就不可以要回来,我要把这外套捐献出去。”阿难尊者当时负责保管所有信徒遗留下来的东西。但阿难尊者不接受她的好意,她便决定义卖这件外套,把所得的款项捐献出来。但没有人能出得起适当的价钱,所以她就自己买下来,并用这笔款项兴建东园鹿子母讲堂。
讲堂捐献仪式完成之后,当夜她召集家庭所有的成员,并告诉他们,她所有的心愿都已完成了,接着她就绕着讲堂走,同时唱诵偈语。这时,一些听到声音的比丘以为她在唱歌,就向佛陀报告。“她是不是精神错乱了?”他们问佛陀。
佛陀解释道:“今天,她已经完成累世以来的愿望,也由于这种成就感,她才会这样心满意足,而用唱诵偈语来表达内心的喜悦,她决没有精神错乱的现象。累世以来,她就是个大布施者和积极提倡佛法的人。”
佛陀接着说,莲华上佛时,她有个朋友是主要的女信徒和赞助者,她在羡慕之余,也发愿希望能具有同样的德性,所以在一连七天供养该佛和众多比丘后,她发了最诚挚的愿望,希望在未来世能成为未来佛的主要女弟子和赞助者。
莲华上佛就运用神通,观照未来,得知她在未来世会实现她的愿望,所以就授记她的愿望会实现,后来的迦叶佛也为她授记。
佛陀最后结论道:“毗舍佉在前世强烈渴望作善业,并且确实完成很多善业,就像花艺专家利用一大片的花来制作很多的花圈。”
——节文选自《法句经 故事集》
作者:马来西亚 达摩难陀 长老 著
毗舍佉的父亲是跋提的富翁,她的母亲是须摩那德咪。她的祖父泯兔则是憍萨罗国最有钱的五个人之一。她非常年轻的时候,佛陀曾经来过跋提。当时,她的祖父带她和她的同伴去听佛陀说法,听完之后,他们全都证得初果。
长大后,她嫁给舍卫城另一位富翁弥迦罗的儿子富楼那凡达那。结婚当天,她父亲告诉她做一个尽责的妻子要遵守十条规章:
1.不可以把家中的火拿到屋外。
2.也不可以把屋外的火拿入家里。
3.借东西给那些愿意借东西给别人的人。
4.不借东西给那些不愿意借东西给别人的人。
5.不管对方是否也有雅量借东西给别人,都可以借东西给对方。
6.愉快地坐。
7.愉快地吃。
8.愉快地睡。
9.照顾火。
10.尊敬家神。
这些条文的意义如下:
1.火代表谤诽,为人妻子不可以向他人诉说丈夫和公婆的坏话,他们的缺点和家庭争论也不可向外人道。
2.为人妻子也不可以听东家长西家短。
3.借东西给有借有还的人。
4.不可借东西给有借不还的人。
5.对穷困潦倒的亲朋,即使不还,也要借给他们需要的东西。
6.为人妻子见到公婆时,当起身敬意,不应坐着不理。(对其他长者亦然)
7.公婆丈夫照料妥当后,妻子方可进食,也应该确保仆人受到妥当的照顾。
8.这不是说为人妻子可以尽情睡眠,相反地,为人妻子入睡前,应确定所有门窗都已关好,仆人也已善尽职责,同时,公婆丈夫已经入睡后才安心休息。
9.公婆和丈夫应视之如火般的谨慎照顾。
10.礼敬公婆和丈夫一如家神。
有一天,她的公公弥迦罗正在进餐时,有一位比丘到他家门口化缘,弥迦罗完全不予理睬,她看见这情形,就对比丘说:“请尊者原谅!我公公只吃陈腐的食物。”这时候,她公公听见她这么说,非常生气,就要她离开这个家。她不愿意离开,反而请当初结婚时,她父亲派遣陪她过来夫家,方便她日后在面对任何问题时可以谘询的八位长者前来仲裁。
长者们来到后,她的公公告诉他们:“我用金碗吃饭时,她却说我在吃陈腐的食物,由于这种犯上的行为,我要赶走她!”她解释说:“当我发现公公完全不理睬站在门口化缘的比丘时,我在心里想:既然我公公这一生从来没有做任何的功德,他不过是享受过去世的福报(陈腐的食物)罢了。所以我才说:我公公只吃陈腐的食物。这样的说法难道错了吗?”
最后,这八位长者认为她没有犯错。她于是说,身为一位对佛法有绝对信心的人,她无法留在对比丘不表欢迎的家庭中。她又说,如果不能邀请比丘到家里来供养,并做其他布施,那么她就要离开这个家庭。她公公因此答应她所有的要求。
第二天,佛陀和众多比丘就被邀请前来接受供养。正要供养的时候,她请她公公一起来供养,但为他所拒绝。供养之后,她再次请公公来听佛陀的开示,她公公也觉得不应该再拒绝,但他修苦行的师父却不让他去。结果她公公只好在布幔后面听佛陀说法。听完之后,她公公的善业成熟,就证得初果。他因此非常感激佛陀和她,并宣称她就像他的母亲一般,也因此,人们称呼她为鹿母(因为弥迦罗的意思是鹿)。
后来,她生育了几位儿女。当年结婚的时候,她父亲曾送她一件镶有珠宝、价值连城的外套。有一天,她到祇树给孤独园时,觉得这件外套太沉重,就脱下来,用围巾包好,交给仆人保管。但这仆人却粗心大意地把它遗落在给孤独园。她要仆人回去找,但告诫他:“回去好好找找看!如果阿难尊者已经找到了并且收起来,就不可以要回来,我要把这外套捐献出去。”阿难尊者当时负责保管所有信徒遗留下来的东西。但阿难尊者不接受她的好意,她便决定义卖这件外套,把所得的款项捐献出来。但没有人能出得起适当的价钱,所以她就自己买下来,并用这笔款项兴建东园鹿子母讲堂。
讲堂捐献仪式完成之后,当夜她召集家庭所有的成员,并告诉他们,她所有的心愿都已完成了,接着她就绕着讲堂走,同时唱诵偈语。这时,一些听到声音的比丘以为她在唱歌,就向佛陀报告。“她是不是精神错乱了?”他们问佛陀。
佛陀解释道:“今天,她已经完成累世以来的愿望,也由于这种成就感,她才会这样心满意足,而用唱诵偈语来表达内心的喜悦,她决没有精神错乱的现象。累世以来,她就是个大布施者和积极提倡佛法的人。”
佛陀接着说,莲华上佛时,她有个朋友是主要的女信徒和赞助者,她在羡慕之余,也发愿希望能具有同样的德性,所以在一连七天供养该佛和众多比丘后,她发了最诚挚的愿望,希望在未来世能成为未来佛的主要女弟子和赞助者。
莲华上佛就运用神通,观照未来,得知她在未来世会实现她的愿望,所以就授记她的愿望会实现,后来的迦叶佛也为她授记。
佛陀最后结论道:“毗舍佉在前世强烈渴望作善业,并且确实完成很多善业,就像花艺专家利用一大片的花来制作很多的花圈。”
——节文选自《法句经 故事集》
作者:马来西亚 达摩难陀 长老 著
来果禅师示禅路百法:第二愿住丛林
第二愿住丛林者。
丛林为十二头陀中第一头陀,梵语阿兰若,此云寂静处,或云无女人处,又云僧伽蓝,复为十界圣贤聚集处。
受戒之人,首由堂师多方开导,次闻前辈赞住禅堂,如是发心,修整衣单,购备鞋履,思维打听,百计难成。欲学经教,字墨缺如;拟去朝山,又少路费;才听天宁之好,又想天目之奇,常闻金山之腿子难熬,久知高旻之长香难坐。大好兰若,欲住式微,进退为难,傍惶终日。忽遇怜僧,百般指示,授以正路,教以方针,胆敢前行,一切不顾。
将到山门,心慌脚抖,客堂一进,面赤身呆。执事见者,一吼之曰初参,再吼之曰半吊。其不闻乎?规矩之严,殿堂之紧,往返不闻其声,坐卧必遵其教。
有志于道者,渐定其心,次舒其见,规模次第,逐渐了知,胆既大而心宽,事将熟而志固。无心于道者,如雀进笼,身难安住,所见尽不称意,所闻悉是骇人,胡窜乱撞,黑地昏天,百计私逃,竟难如愿。其盘膝也,宽如锅腔,高如茶桌;其跑香也,行如跳舞,居若防贼,随众打混,忍苦过活,暗地流涕,瞒人哭泣。一听执事吼声,全身肃静,将有道朋劝诫,满面生欢。
宿有道因者,今遇斯缘,果将成熟。三五十年,居如一日,般若之种,成佛之根,益加深厚。宿无道因者,助遇胜缘,因随果熟,熏修煅炼,大器堪成,今修胜因,未来胜果,生死之道修也,涅槃之道明也。
如是非住丛林,不能培其佛因;非住丛林,不能成其佛果,否则因地不真,果遭纡曲。要知丛林为三宝主体,亦为办道础基。丛林衰,正法无从久住;丛林兴,三宝为世福田。古云:能发心住丛林,三五十年不犯一毫苗稼者,此人具大福报,有大正因。又云:若在深山办道,不如丛林睡觉。诚哉斯言也!
大凡住过林下之人,出外行脚,城市乡村,人若见此威仪细行,举动语默,非常可比,直令世人信而敬爱。使一切善男言女,培福德无量,种善根无量。
仰愿当世闻人,信佛长者,必尽力护持,不稍歧视,功德之大,世无可喻。人能生住丛林,死入塔院,不但过去父母超升净土,现存父母增福延生,及自己深入堂奥,其愿足也。
(来源:《解谤扶宗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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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愿住丛林者。
丛林为十二头陀中第一头陀,梵语阿兰若,此云寂静处,或云无女人处,又云僧伽蓝,复为十界圣贤聚集处。
受戒之人,首由堂师多方开导,次闻前辈赞住禅堂,如是发心,修整衣单,购备鞋履,思维打听,百计难成。欲学经教,字墨缺如;拟去朝山,又少路费;才听天宁之好,又想天目之奇,常闻金山之腿子难熬,久知高旻之长香难坐。大好兰若,欲住式微,进退为难,傍惶终日。忽遇怜僧,百般指示,授以正路,教以方针,胆敢前行,一切不顾。
将到山门,心慌脚抖,客堂一进,面赤身呆。执事见者,一吼之曰初参,再吼之曰半吊。其不闻乎?规矩之严,殿堂之紧,往返不闻其声,坐卧必遵其教。
有志于道者,渐定其心,次舒其见,规模次第,逐渐了知,胆既大而心宽,事将熟而志固。无心于道者,如雀进笼,身难安住,所见尽不称意,所闻悉是骇人,胡窜乱撞,黑地昏天,百计私逃,竟难如愿。其盘膝也,宽如锅腔,高如茶桌;其跑香也,行如跳舞,居若防贼,随众打混,忍苦过活,暗地流涕,瞒人哭泣。一听执事吼声,全身肃静,将有道朋劝诫,满面生欢。
宿有道因者,今遇斯缘,果将成熟。三五十年,居如一日,般若之种,成佛之根,益加深厚。宿无道因者,助遇胜缘,因随果熟,熏修煅炼,大器堪成,今修胜因,未来胜果,生死之道修也,涅槃之道明也。
如是非住丛林,不能培其佛因;非住丛林,不能成其佛果,否则因地不真,果遭纡曲。要知丛林为三宝主体,亦为办道础基。丛林衰,正法无从久住;丛林兴,三宝为世福田。古云:能发心住丛林,三五十年不犯一毫苗稼者,此人具大福报,有大正因。又云:若在深山办道,不如丛林睡觉。诚哉斯言也!
大凡住过林下之人,出外行脚,城市乡村,人若见此威仪细行,举动语默,非常可比,直令世人信而敬爱。使一切善男言女,培福德无量,种善根无量。
仰愿当世闻人,信佛长者,必尽力护持,不稍歧视,功德之大,世无可喻。人能生住丛林,死入塔院,不但过去父母超升净土,现存父母增福延生,及自己深入堂奥,其愿足也。
(来源:《解谤扶宗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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