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华区市监回应张庭案证据采集人资质疑造假#据时代周报、澎湃新闻等媒体报道,张庭夫妇涉嫌传销案中,第三方电子取证机构工作人员被指资质造假。裕华区市监局承认造假传闻为真,但认为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不影响证据法律效果。没想到裕华区市监局侦办如此重大案件,会有如此重大纰漏。尤其是河北省下辖的一个区级部门办案,为何会聘请远在千里之外的山西省某不知名数据从业机构,从业人员资质为什么没有经过审核?如此特大重要案件,为何没有在国家总局和河北省局指导下进行,甚至石家庄市市局都没有介入?当地政府法制办、公安等部门为何没有提前介入联合侦办?张庭夫妇和陶虹等明星涉传案件本已经获得大众舆论支持,如今因为办案机构在履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渎职或其他违纪行为可能颠覆案件结果,影响案件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这完全是在损害政府的公信力!
[衰][衰] 《围观改变中国》——网络围观形成的舆论压力,倒逼着不少公共事件从幕后走向前台,从失衡走向公平与正义!为此本人遭遇的司法不公、也期盼着通过网上围观,揭露出司法“衙门”从上到下枉法裁判、违法办案的冰山一角,从而迎来司法界打虎风暴的到来!
[衰][衰] 一件被“最高检”认定为“全过程”违法的行政强拆案,一件被“最高法”立案待审的行政强拆案、当事人历时十六年的流离失所、还未等到 “案结事了” !办案法官完全置《最xxx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于不顾、仍就采用拖而不审的手段,“立案有时,结案无期”,甚至连超出办案程序的时限理由都不向当事人作出释明。最高司法机关用以拖代审让申诉人无法寻求救济、导致告状无门,这就是一种剝夺当事人告状權利的“潜规则”!如此专横、傲慢与不屑的司法乱象,令法律失尊严、司法蒙羞、正义受损、让人民法院的公信力荡然无存!
[衰][衰] 早在2011年12月30日,面对本人坚持不懈的申诉(见证据13-18)、最高法办案人完全不搭理当事人依法合 ️ 规提出的再审诉求、用一没有法律效力的通知书(见证据12)替代审判程序的裁判文书、这是对程序正义的恣意践踏!!(司法行为(裁判文书)的做出机关必须是人民法院,而不是内设机构,加盖的公章必须是人民法院公章,而不是内设机构公章。最高法行政庭(2009)行监字第365-1号通知书做出的主体同样违反了宪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所以不具有生效司法文书的法律效力)。
[衰][衰] 自2006年10月29日 本人合法房屋被强拆起至今,当事人深深感受到了平民百姓告状、如此艰难!历经十六年的流离失所、还未等到 “案结事了” !“立案有时,结案无期”,甚至连超出办案程序的时限理由都不向当事人作出释明。这种弃国法如手纸的“任性”就是“司法作恶”、也是“恶中之最”,是对百姓的二次伤害。芳华巳逝、面目全非,人生能有几个十六年???让一个国民和他的家庭陷入被劫境地而无门求告是法制社会的耻辱!更是司法公信的灾难!让其国民在表达自己的诉求时付出如此惨痛的代价,难道 “中z南N海H”不知道?官方媒体不清楚??还是时候未到???
申诉人:马景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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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人:马景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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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人:马景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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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人:马景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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