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种养殖数字云平台 绿色种植、生态养殖 吃的更放心
近些年,互联网正在不知不觉中改变着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传统企业纷纷转战互联网平台,从线下走向线上,传统企业互联网平台犹如雨后春笋般的拔地而起,走自己的互联网之路。
作为传统的养殖行业,如果跟不上互联网时代的发展步伐,注定要被淘汰出局。互联网+农业于农企而言,是重大发展机遇,六安种养殖数字云平台就是其中之一。
互联网+,全方位的满足了消费者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尤其是在网购已成为主流消费模式的当下,传统农牧种养殖行业与互联网的结合,还能充分满足消费者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人口和住宅量剧增,以及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升,对于农牧产品的需求也与日俱增。六安种养殖平台顺势而为,不仅分享各种最新最实用的种养创业资讯,还提供肉禽、蔬菜、瓜果、菌类、谷豆、蛋类、水产、鸟禽等各类绿色有机农副产品的批发零售,为商户提供销路的同时可以让更多消费者吃到纯天然绿色产品。减少多渠道中间商,真正做到质优价廉。
六安种养殖平台负责人马经理介绍,平台是基于“绿色种植、生态养殖”原则,依托基地有机肥加工项目与蔬果种植这一优势产业链推出全新产品。现在主推的散养土鸡,无激素、无药残、无抗生素,活动范围广、抗病性强绿色养殖,安全营养,肉质鲜香。深受消费者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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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传统的养殖行业,如果跟不上互联网时代的发展步伐,注定要被淘汰出局。互联网+农业于农企而言,是重大发展机遇,六安种养殖数字云平台就是其中之一。
互联网+,全方位的满足了消费者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尤其是在网购已成为主流消费模式的当下,传统农牧种养殖行业与互联网的结合,还能充分满足消费者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人口和住宅量剧增,以及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升,对于农牧产品的需求也与日俱增。六安种养殖平台顺势而为,不仅分享各种最新最实用的种养创业资讯,还提供肉禽、蔬菜、瓜果、菌类、谷豆、蛋类、水产、鸟禽等各类绿色有机农副产品的批发零售,为商户提供销路的同时可以让更多消费者吃到纯天然绿色产品。减少多渠道中间商,真正做到质优价廉。
六安种养殖平台负责人马经理介绍,平台是基于“绿色种植、生态养殖”原则,依托基地有机肥加工项目与蔬果种植这一优势产业链推出全新产品。现在主推的散养土鸡,无激素、无药残、无抗生素,活动范围广、抗病性强绿色养殖,安全营养,肉质鲜香。深受消费者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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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市直相关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台和省环境监测中心联合会商结果,1月2日至9日,我市将经历一次重度污染过程,按照省环委办联防联控要求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郑政〔2019〕22号),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月2日2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一、健康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住院患者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应当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如不可避免,应当采取防护措施。
2.停止举办各类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3.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健康防护等知识的宣传。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出行,鼓励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
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
3.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
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可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三、工业源减排措施
1.根据郑州市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橙色预警要求,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实施停产或限产,并按要求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加强在线监控、智能用电和门禁系统智能监管,每天通报监管情况。实施错峰生产、生产调控的企业,结合橙色预警减排要求,从严执行减排措施。新冠肺炎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可进行保障性生产及运输。企业停产时,污染防治设施应延后停止运行,确保停产期间污染物有效处置。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
2.加强工业污染源智能监管,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对污染物排放日均值超标的企业实施停产整改,本轮减排措施解除后、经核查达标方可恢复生产;对污染物排放小时均值超标的企业,辖区生态环境执法部门进行现场指导帮扶,对企业原材料、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核查、指导整改提升。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
3.可以生产的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量较预警前不得上升。应急响应期间处于停炉状态的工业企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启炉。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
四、扬尘源减排措施
1.全市停止建筑拆除施工,停止土石方作业,停止室外电焊、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等作业(经批准的应急抢险、一类民生工程、供暖管网、灾后异地迁建安置项目在达标情况下可正常组织施工,二类民生工程和绿牌工地项目可进行除土石方作业外的其他工序作业)。裸露场地应当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牵头单位:市控尘办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市城管局、市城建局、市交通局、市园林局、市水利局、市地铁集团
2.矿山停止露天作业。
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
3.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
4.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频次。
牵头单位:市控尘办、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
5.对城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道路、重要国道省道市道县道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在空气湿度小于50%且气温高于4℃时,要增加吸尘、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2次;在空气湿度大于50%或气温低于4℃时,停止洒水、喷雾作业。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交通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
五、移动源减排措施
1.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国四柴油货车禁止驶入北四环路(大河路,不含本路)以南、东四环路(含本路)以西、南四环路(含本路)以北、西四环路(含本路)以东区域内(区域内连霍高速不限行)。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城建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
2.允许运输的电厂、非电厂的各类企业、矿山、工地、大型批发市场和物流园区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含燃气)重型载货车辆(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在应急响应期间要每日登记所有柴油货车进出情况,保留视频监控记录三个月以上。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资源规划局、市控尘办、市物流口岸局、市市场发展中心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
3.全市停止渣土、商砼运输,市区四环内停止建筑物料、装饰建材物料、散装水泥、砂石运输(使用纯电动车辆的除外,可以生产、施工的企业、工地除外,市区四环内应使用新能源商砼运输车和渣土车);市交警支队停止办理以上车辆电子通行证并进行锁定。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城建局、市控尘办、市交警支队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
4.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含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压路机、铺路机、叉车等)停止使用(可以正常生产、施工的企业、工地除外,纯电动除外);允许作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达到国三排放标准并粘贴绿色环保标识,或使用电动非道路移动机械。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控尘办、市物流口岸局、市市场发展中心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
六、散源减排措施
1.严禁秸秆露天焚烧。严格落实辖区主体责任,加强执法监管,确保全市不出现秸秆焚烧火点。
牵头单位:市农委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
2.严控散煤燃烧。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禁“禁煤区”内出现散煤复烧现象,边远山区应使用洁净型煤。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
(绿色郑州)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台和省环境监测中心联合会商结果,1月2日至9日,我市将经历一次重度污染过程,按照省环委办联防联控要求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郑政〔2019〕22号),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月2日2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一、健康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住院患者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应当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如不可避免,应当采取防护措施。
2.停止举办各类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3.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健康防护等知识的宣传。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出行,鼓励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
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
3.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
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可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三、工业源减排措施
1.根据郑州市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橙色预警要求,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实施停产或限产,并按要求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加强在线监控、智能用电和门禁系统智能监管,每天通报监管情况。实施错峰生产、生产调控的企业,结合橙色预警减排要求,从严执行减排措施。新冠肺炎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可进行保障性生产及运输。企业停产时,污染防治设施应延后停止运行,确保停产期间污染物有效处置。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
2.加强工业污染源智能监管,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对污染物排放日均值超标的企业实施停产整改,本轮减排措施解除后、经核查达标方可恢复生产;对污染物排放小时均值超标的企业,辖区生态环境执法部门进行现场指导帮扶,对企业原材料、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核查、指导整改提升。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
3.可以生产的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量较预警前不得上升。应急响应期间处于停炉状态的工业企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启炉。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
四、扬尘源减排措施
1.全市停止建筑拆除施工,停止土石方作业,停止室外电焊、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等作业(经批准的应急抢险、一类民生工程、供暖管网、灾后异地迁建安置项目在达标情况下可正常组织施工,二类民生工程和绿牌工地项目可进行除土石方作业外的其他工序作业)。裸露场地应当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牵头单位:市控尘办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市城管局、市城建局、市交通局、市园林局、市水利局、市地铁集团
2.矿山停止露天作业。
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
3.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
4.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频次。
牵头单位:市控尘办、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
5.对城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道路、重要国道省道市道县道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在空气湿度小于50%且气温高于4℃时,要增加吸尘、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2次;在空气湿度大于50%或气温低于4℃时,停止洒水、喷雾作业。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交通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
五、移动源减排措施
1.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国四柴油货车禁止驶入北四环路(大河路,不含本路)以南、东四环路(含本路)以西、南四环路(含本路)以北、西四环路(含本路)以东区域内(区域内连霍高速不限行)。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城建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
2.允许运输的电厂、非电厂的各类企业、矿山、工地、大型批发市场和物流园区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含燃气)重型载货车辆(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在应急响应期间要每日登记所有柴油货车进出情况,保留视频监控记录三个月以上。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资源规划局、市控尘办、市物流口岸局、市市场发展中心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
3.全市停止渣土、商砼运输,市区四环内停止建筑物料、装饰建材物料、散装水泥、砂石运输(使用纯电动车辆的除外,可以生产、施工的企业、工地除外,市区四环内应使用新能源商砼运输车和渣土车);市交警支队停止办理以上车辆电子通行证并进行锁定。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城建局、市控尘办、市交警支队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
4.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含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压路机、铺路机、叉车等)停止使用(可以正常生产、施工的企业、工地除外,纯电动除外);允许作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达到国三排放标准并粘贴绿色环保标识,或使用电动非道路移动机械。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控尘办、市物流口岸局、市市场发展中心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
六、散源减排措施
1.严禁秸秆露天焚烧。严格落实辖区主体责任,加强执法监管,确保全市不出现秸秆焚烧火点。
牵头单位:市农委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
2.严控散煤燃烧。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禁“禁煤区”内出现散煤复烧现象,边远山区应使用洁净型煤。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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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郑州)
#菏泽##成武# 【“蒜乡”看蒜 ——成武县大田集镇大蒜产业发展纪实】寒冬时节,万物沉寂,但成武县大田集镇大街小巷却是一派忙碌的景象。运输大蒜的车辆接踵而至,包装车间内工人忙碌着对大蒜挑拣装袋……如火如荼的工作场景,伴随着汽车喇叭声,构成了一支产业兴旺的交响曲。
近年来,大田集镇以大蒜产业为支撑,以坚持“区域化布局、模式化栽培、科学化管理、社会化生产、市场化经营”发展理念,走出了一条“龙头+基地+农户”、“产、加、销”一条龙、“科、工、贸”一体化发展的乡村振兴之路。
发展规模化 托起“产业兴”
一业兴,乡村兴。大蒜产业托起了8万多蒜乡人乡村振兴的伟大梦想。
“大田集镇年种植大蒜面积达10万亩以上,年收入约5亿元。全镇农民80%以上的收入来自大蒜,真正实现了村村种大蒜、户户发蒜财的致富目标。”大田集镇党委书记侯国光告诉记者。
近年来,大田集镇为助力大蒜产业发展,积极引进农产品加工企业,不断发展培育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截至目前,全镇由党组织或党员牵头举办的大蒜加工企业达226家,家庭农场24家,创办各类大蒜加工合作经济组织114家,全镇90%的群众成为社员。
“在政府的政策引导下,大蒜经济在全镇遍地开花。当前,我镇及附近已经没有空闲土地,为了扩大种植规模,我在定陶区承包了300余亩土地。今年效益不错,一亩收入1万多元。”大蒜种植户谢志远含笑道。
该镇利用镇内大蒜市场和加储企业多的优势,鼓励农村能人带头搞营销,每年吸收固定农民工5000余人,季节性短工10000余人;每年5—8月份大蒜、蒜苔上市期间,镇内有3000多名劳动力设点收购,8000余名富余劳动力从事贩运、装卸、包装和运输等,每人每天纯收入在200元以上;还有1000多支活跃在田间地头,走村串户收购大蒜的“夫妻车”、“蒜贩子”,每天每个收购车纯收入都在1000元以上,一个蒜季下来就是9万多元。
销售多元化 打响“金蒜盘”
在谢家楼村村头的隆兴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内,工人们排列整齐,忙碌着将大蒜剥皮、剪把、装袋。
“我们公司成立于2000年,是一家集大蒜收购、保鲜冷藏、加工包装和进出口贸易于一体的综合型企业,现拥有5000平方米加工车间,员工300余人。”企业负责人谢纪统说,“成品大蒜主要出口美国、韩国等国家,年出口大蒜3万余吨,内销2万余吨。”
这只是大田集镇大蒜外销的一个缩影。
为实现大蒜种得好,卖得出,效益稳,该镇积极开拓多元化销售之路,通过市场直销、出口销售、储藏加工和电子商务四种方式,在镇驻地沿省道东丰公路两侧规划建设了松散型大蒜蔬菜批发市场,相继建设鲁西南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天鸿果蔬10万吨大蒜智慧物流产业园项目等,每年蒜薹、大蒜上市期间,全国20多个省市的客商前来购销蒜薹、大蒜,年交易大蒜和蒜薹50多万吨,成为享誉全国的大蒜蔬菜集散中心。
“目前,全镇有各类大蒜包装加工企业162家,其中9家拥有自营进出口权,每年向国内外市场销售大蒜达30多万吨,销量是全镇所产大蒜的3倍。”大田集镇镇长牛德立告诉记者。
产业链条化 念起“致富经”
大田集镇为解决大蒜产业大而不强的实际,立足资源优势,相继引进和培育一大批高精尖深农业龙头企业,着力延伸大蒜产业链条和提升大蒜产品附加值。
“我们的黑蒜产品,是以新鲜的大蒜为原料,在高温、高湿条件下发酵一定时间制成的。”在该镇临港工业园区的山东天鸿果蔬有限公司内,企业副总经理刘旭向记者介绍其黑蒜产品的制作工艺。
据了解,该企业是一家合资股份制企业,注册资本1.9亿元。自2012年开始,该公司与山东农业大学合作开始研发生产黑蒜系列产品。目前,该公司研发出黑蒜、黑蒜面条、黑蒜酒等产品,其中黑蒜年产1200吨,黑蒜酒、黑枣酒年产200吨,产品销售到东南亚、西亚、中东、欧盟等30余个国家和地区。
大田集镇坚持做好农业产业链条化这篇大文章,盯紧大蒜特色产业,培育农业农村发展的新优势。采取“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模式,建立有机大蒜标准化生产基地、富硒大蒜种植基地,示范带动高品质大蒜的快速发展。同时,围绕大蒜这一主导产业,着力打造精致蒜艺小镇特色小镇,发展壮大大蒜加储企业,培育龙头企业,做大特色品牌,在注册“御鸿园”、“老农坊”、“馋溢香”、“蒜参”四大商标的基础上,完成无公害、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证书的申报,还申报了“山东省特色产业镇”、“全省一村一品示范镇”和“中国蒜业十强乡镇”、“全国一村一品示范镇”等称号,成为大田集镇大蒜的“金字招牌”。
菏泽日报记者 李保珠 王振宇
近年来,大田集镇以大蒜产业为支撑,以坚持“区域化布局、模式化栽培、科学化管理、社会化生产、市场化经营”发展理念,走出了一条“龙头+基地+农户”、“产、加、销”一条龙、“科、工、贸”一体化发展的乡村振兴之路。
发展规模化 托起“产业兴”
一业兴,乡村兴。大蒜产业托起了8万多蒜乡人乡村振兴的伟大梦想。
“大田集镇年种植大蒜面积达10万亩以上,年收入约5亿元。全镇农民80%以上的收入来自大蒜,真正实现了村村种大蒜、户户发蒜财的致富目标。”大田集镇党委书记侯国光告诉记者。
近年来,大田集镇为助力大蒜产业发展,积极引进农产品加工企业,不断发展培育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截至目前,全镇由党组织或党员牵头举办的大蒜加工企业达226家,家庭农场24家,创办各类大蒜加工合作经济组织114家,全镇90%的群众成为社员。
“在政府的政策引导下,大蒜经济在全镇遍地开花。当前,我镇及附近已经没有空闲土地,为了扩大种植规模,我在定陶区承包了300余亩土地。今年效益不错,一亩收入1万多元。”大蒜种植户谢志远含笑道。
该镇利用镇内大蒜市场和加储企业多的优势,鼓励农村能人带头搞营销,每年吸收固定农民工5000余人,季节性短工10000余人;每年5—8月份大蒜、蒜苔上市期间,镇内有3000多名劳动力设点收购,8000余名富余劳动力从事贩运、装卸、包装和运输等,每人每天纯收入在200元以上;还有1000多支活跃在田间地头,走村串户收购大蒜的“夫妻车”、“蒜贩子”,每天每个收购车纯收入都在1000元以上,一个蒜季下来就是9万多元。
销售多元化 打响“金蒜盘”
在谢家楼村村头的隆兴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内,工人们排列整齐,忙碌着将大蒜剥皮、剪把、装袋。
“我们公司成立于2000年,是一家集大蒜收购、保鲜冷藏、加工包装和进出口贸易于一体的综合型企业,现拥有5000平方米加工车间,员工300余人。”企业负责人谢纪统说,“成品大蒜主要出口美国、韩国等国家,年出口大蒜3万余吨,内销2万余吨。”
这只是大田集镇大蒜外销的一个缩影。
为实现大蒜种得好,卖得出,效益稳,该镇积极开拓多元化销售之路,通过市场直销、出口销售、储藏加工和电子商务四种方式,在镇驻地沿省道东丰公路两侧规划建设了松散型大蒜蔬菜批发市场,相继建设鲁西南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天鸿果蔬10万吨大蒜智慧物流产业园项目等,每年蒜薹、大蒜上市期间,全国20多个省市的客商前来购销蒜薹、大蒜,年交易大蒜和蒜薹50多万吨,成为享誉全国的大蒜蔬菜集散中心。
“目前,全镇有各类大蒜包装加工企业162家,其中9家拥有自营进出口权,每年向国内外市场销售大蒜达30多万吨,销量是全镇所产大蒜的3倍。”大田集镇镇长牛德立告诉记者。
产业链条化 念起“致富经”
大田集镇为解决大蒜产业大而不强的实际,立足资源优势,相继引进和培育一大批高精尖深农业龙头企业,着力延伸大蒜产业链条和提升大蒜产品附加值。
“我们的黑蒜产品,是以新鲜的大蒜为原料,在高温、高湿条件下发酵一定时间制成的。”在该镇临港工业园区的山东天鸿果蔬有限公司内,企业副总经理刘旭向记者介绍其黑蒜产品的制作工艺。
据了解,该企业是一家合资股份制企业,注册资本1.9亿元。自2012年开始,该公司与山东农业大学合作开始研发生产黑蒜系列产品。目前,该公司研发出黑蒜、黑蒜面条、黑蒜酒等产品,其中黑蒜年产1200吨,黑蒜酒、黑枣酒年产200吨,产品销售到东南亚、西亚、中东、欧盟等30余个国家和地区。
大田集镇坚持做好农业产业链条化这篇大文章,盯紧大蒜特色产业,培育农业农村发展的新优势。采取“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模式,建立有机大蒜标准化生产基地、富硒大蒜种植基地,示范带动高品质大蒜的快速发展。同时,围绕大蒜这一主导产业,着力打造精致蒜艺小镇特色小镇,发展壮大大蒜加储企业,培育龙头企业,做大特色品牌,在注册“御鸿园”、“老农坊”、“馋溢香”、“蒜参”四大商标的基础上,完成无公害、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证书的申报,还申报了“山东省特色产业镇”、“全省一村一品示范镇”和“中国蒜业十强乡镇”、“全国一村一品示范镇”等称号,成为大田集镇大蒜的“金字招牌”。
菏泽日报记者 李保珠 王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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