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罗接受Piers Morgan专访开喷
C罗:是的(要被逼离开球队)。不光是主教练,还有高层2-3人。我感觉我被背叛了。
C罗:人们应该去聆听事实真像。是的,我感到遭受了背叛,我觉得有人不希望我留在曼联,不光是今年,去年也一样。
C罗谈论朗尼克:如果你都算不上是一名教练,你如何指教曼联?我从来都没听说过他这个人。
C罗谈论滕哈赫:我不会尊重他。因为他也不尊重我。
C罗谈论鲁尼: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那么狠的批评我,也许是他早早退役了,我还在最高水准的级别踢球。我不会说我长得比他帅,虽然这是事实……
C罗:重建的进度为零(回归曼联后)。自从弗格森爵士离开曼联后,我看不到球队有任何革新。毫无改变。
C罗:曼联这样的球队绝对应该是顶级的,现在依我看来并不是如此。
C罗:我认为球迷们应该要了解真相。我希望球队好。这就是为什么我来曼联,但是球队内部有些问题让我们无法像曼城、利物浦,甚至现在阿森纳那样去到最高级别。
C罗:正如毕加索曾经说过,你必须彻底摧毁一样东西,才能重建,如果他们要从我开始动手,对我来说这没问题。
C罗:我爱曼联,我爱这里的球迷,他们总是支持我。但是如果他们想要改变什么……那么他们要改变很多很多。
C罗:弗格森爵士比任何人都清楚现在的曼联并不在应有的道路上。他很清楚。每个人都知道。没意识到这点的人……因为他们根本不想看到,他们眼瞎。
C罗谈论回归曼联:我追随了我的内心。弗格森爵士告诉我,“你不可能去曼城”,我说“好的,Boss”。
C罗:球迷是足球里最重要的。你为球迷而战。他们一直支持我。每次出场我都能感受到,我走在马路上,球迷会上前找我,感谢我为足球所付出的贡献。
C罗:球迷对我来说是一切。这就是为什么我会接受这次采访。因为我认为现在是时候透露我的心声。
C罗:曼联毫无改变。不光是按摩浴缸、泳池,甚至健身房都一样。
#曼联[超话]#
C罗:是的(要被逼离开球队)。不光是主教练,还有高层2-3人。我感觉我被背叛了。
C罗:人们应该去聆听事实真像。是的,我感到遭受了背叛,我觉得有人不希望我留在曼联,不光是今年,去年也一样。
C罗谈论朗尼克:如果你都算不上是一名教练,你如何指教曼联?我从来都没听说过他这个人。
C罗谈论滕哈赫:我不会尊重他。因为他也不尊重我。
C罗谈论鲁尼: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那么狠的批评我,也许是他早早退役了,我还在最高水准的级别踢球。我不会说我长得比他帅,虽然这是事实……
C罗:重建的进度为零(回归曼联后)。自从弗格森爵士离开曼联后,我看不到球队有任何革新。毫无改变。
C罗:曼联这样的球队绝对应该是顶级的,现在依我看来并不是如此。
C罗:我认为球迷们应该要了解真相。我希望球队好。这就是为什么我来曼联,但是球队内部有些问题让我们无法像曼城、利物浦,甚至现在阿森纳那样去到最高级别。
C罗:正如毕加索曾经说过,你必须彻底摧毁一样东西,才能重建,如果他们要从我开始动手,对我来说这没问题。
C罗:我爱曼联,我爱这里的球迷,他们总是支持我。但是如果他们想要改变什么……那么他们要改变很多很多。
C罗:弗格森爵士比任何人都清楚现在的曼联并不在应有的道路上。他很清楚。每个人都知道。没意识到这点的人……因为他们根本不想看到,他们眼瞎。
C罗谈论回归曼联:我追随了我的内心。弗格森爵士告诉我,“你不可能去曼城”,我说“好的,Boss”。
C罗:球迷是足球里最重要的。你为球迷而战。他们一直支持我。每次出场我都能感受到,我走在马路上,球迷会上前找我,感谢我为足球所付出的贡献。
C罗:球迷对我来说是一切。这就是为什么我会接受这次采访。因为我认为现在是时候透露我的心声。
C罗:曼联毫无改变。不光是按摩浴缸、泳池,甚至健身房都一样。
#曼联[超话]#
丧心病狂!江西赣州,女子刘某发现其儿子陈某明没有收完楼顶的衣服,其便用力踹了陈某明肚子一脚,致陈某明屁股坐地,表情痛苦的捂着肚子。下楼时,其小女儿又告诉刘某,陈某明偷吃了雪糕。
刘某随后在二楼陈某明的卧室床上被子里,搜出雪糕,由于陈某明和小女儿均称是对方拿的雪糕,刘某便跑到一楼厨房,拿了一个杉木棍,用力击打陈某明的臀部、手臂等部位。
期间,陈某明突然跑出卧室,刘某追至二楼楼梯口,将陈某明抓住,并用杉木棍继续击打陈某明臀部、手臂等部位致杉木棍断裂。
接着刘某将陈某明推回卧室,并让小女儿下楼找棍子。随后刘某让陈某明用毛巾擦床上及被子上掉落的雪糕,刘某见陈某明动作慢,便用小女儿拿上来的棍子,继续击打陈某明臀部、手臂等部位。
刘某认为小女儿拿的棍子打陈某明不痛,便下楼来到厨房,换了根更粗的杉木棍继续击打陈某明。之后,刘某让小女儿看守陈某明,并嘱咐小女儿,如果陈某明不承认,就继续打陈某明的臀部、腿部。
20多分钟后,陈某明跑出卧室,但又被刘某抓住推回卧室。刘某将陈某明上衣、裤子脱掉,并用力打了陈某明三巴掌,致陈某明后退并坐在地上,牙齿出血。
几小时后,陈某明称要大便但未排出,刘某认为陈某明撒谎。刘某便让全身赤裸的陈某明趴在地上,手持杉木棍用力击打陈某明臀部、大腿等部位,直至杉木棍被打断。
之后,刘某又让小女儿继续看守陈某明。半小时后,刘某进去查看,发现陈某明躺在地上没有呼吸,便立即叫醒了因感冒在家中睡觉的丈夫。
二人开车将陈某明送至医院抢救后,经医生检查,陈某明已经死亡。后经鉴定:陈某明符合背臀部、四肢被钝器多次打击致肌肉等组织大面积挫伤、皮下出血,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案发后,刘某明知民警在家,仍从外返回家中,向民警投案自首,后又取得了亲属的谅解。(案例来源:江西赣州中院)
庭审时,刘某辩解称,其主观上没有伤害陈某明的故意,陈某明是其儿子,因为盗窃屡教不改,其只想教育陈某明,才打他,其构成犯罪,但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刘某辩护人则认为,现有证据不能排除刘某的两个女儿,对陈某明的殴打、用绳子拉脖子行为,与陈某明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不足以证实刘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即使刘某构成犯罪,其应当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而非故意伤害罪。
真的是骇人听闻,即便孩子不听话,作为母亲也不能以这么残忍的方式,“教育”孩子吧?在我看来,这哪里是教育孩子,这简直是在折磨孩子!法律规定,即便是孩子母亲,也不能伤害孩子,否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那么,从法律上来看,刘某是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还是构成过失致人死亡呢?
过失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或应当可以预见其行为可能会导致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但由于行为人过于自信认为,其行为不会导致他人死亡结果发生,但偏偏就因行为人的自信,而导致他人死亡结果已经发生的行为。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并不想其伤害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但其行为客观上已经导致他人死亡结果发生的行为。
两者之间的相似点在于,都发生了死亡结果,且都不希望死亡结果的发生。
两者之间的区别点则在于,“过失致人死亡”的主观上,连伤害被害人身体故意都没有。
具体到本案中,刘某以“教育”孩子为目的,采用极端的手段,去伤害孩子的身体,并导致孩子死亡结果的发生,因此刘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身体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
本案中,刘某具有自首情节,且系亲情犯罪,刘某的主观目的是想教育子女,社会危害性较轻,且取得了亲属的谅解。因此法院认定刘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并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最后,孩子不听话,家长采取适当的教育方式,可以理解,但是就本案而言,刘某在殴打孩子致其牙齿都流血的情况下,不仅不送医院救治,反而持木棍继续殴打孩子,那么作为一位母亲,她到底想干嘛?细思极恐啊!
刘某随后在二楼陈某明的卧室床上被子里,搜出雪糕,由于陈某明和小女儿均称是对方拿的雪糕,刘某便跑到一楼厨房,拿了一个杉木棍,用力击打陈某明的臀部、手臂等部位。
期间,陈某明突然跑出卧室,刘某追至二楼楼梯口,将陈某明抓住,并用杉木棍继续击打陈某明臀部、手臂等部位致杉木棍断裂。
接着刘某将陈某明推回卧室,并让小女儿下楼找棍子。随后刘某让陈某明用毛巾擦床上及被子上掉落的雪糕,刘某见陈某明动作慢,便用小女儿拿上来的棍子,继续击打陈某明臀部、手臂等部位。
刘某认为小女儿拿的棍子打陈某明不痛,便下楼来到厨房,换了根更粗的杉木棍继续击打陈某明。之后,刘某让小女儿看守陈某明,并嘱咐小女儿,如果陈某明不承认,就继续打陈某明的臀部、腿部。
20多分钟后,陈某明跑出卧室,但又被刘某抓住推回卧室。刘某将陈某明上衣、裤子脱掉,并用力打了陈某明三巴掌,致陈某明后退并坐在地上,牙齿出血。
几小时后,陈某明称要大便但未排出,刘某认为陈某明撒谎。刘某便让全身赤裸的陈某明趴在地上,手持杉木棍用力击打陈某明臀部、大腿等部位,直至杉木棍被打断。
之后,刘某又让小女儿继续看守陈某明。半小时后,刘某进去查看,发现陈某明躺在地上没有呼吸,便立即叫醒了因感冒在家中睡觉的丈夫。
二人开车将陈某明送至医院抢救后,经医生检查,陈某明已经死亡。后经鉴定:陈某明符合背臀部、四肢被钝器多次打击致肌肉等组织大面积挫伤、皮下出血,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案发后,刘某明知民警在家,仍从外返回家中,向民警投案自首,后又取得了亲属的谅解。(案例来源:江西赣州中院)
庭审时,刘某辩解称,其主观上没有伤害陈某明的故意,陈某明是其儿子,因为盗窃屡教不改,其只想教育陈某明,才打他,其构成犯罪,但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刘某辩护人则认为,现有证据不能排除刘某的两个女儿,对陈某明的殴打、用绳子拉脖子行为,与陈某明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不足以证实刘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即使刘某构成犯罪,其应当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而非故意伤害罪。
真的是骇人听闻,即便孩子不听话,作为母亲也不能以这么残忍的方式,“教育”孩子吧?在我看来,这哪里是教育孩子,这简直是在折磨孩子!法律规定,即便是孩子母亲,也不能伤害孩子,否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那么,从法律上来看,刘某是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还是构成过失致人死亡呢?
过失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或应当可以预见其行为可能会导致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但由于行为人过于自信认为,其行为不会导致他人死亡结果发生,但偏偏就因行为人的自信,而导致他人死亡结果已经发生的行为。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并不想其伤害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但其行为客观上已经导致他人死亡结果发生的行为。
两者之间的相似点在于,都发生了死亡结果,且都不希望死亡结果的发生。
两者之间的区别点则在于,“过失致人死亡”的主观上,连伤害被害人身体故意都没有。
具体到本案中,刘某以“教育”孩子为目的,采用极端的手段,去伤害孩子的身体,并导致孩子死亡结果的发生,因此刘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身体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
本案中,刘某具有自首情节,且系亲情犯罪,刘某的主观目的是想教育子女,社会危害性较轻,且取得了亲属的谅解。因此法院认定刘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并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最后,孩子不听话,家长采取适当的教育方式,可以理解,但是就本案而言,刘某在殴打孩子致其牙齿都流血的情况下,不仅不送医院救治,反而持木棍继续殴打孩子,那么作为一位母亲,她到底想干嘛?细思极恐啊!
#上海二手房量价齐跌#
哼[笑而不语],没创意
四爷说的东西是不是又准了?
还有人非要说上海北京不会跌?
很多人不是不知道,只是他们手里持有很多房子,谁也不希望手里的房子一下子就不值钱了。
人性的特点,就是总归会幻想自己会变得越来越好,没有人会认为自己很差。
手里有房子人,内心就会期待房子必须要一辈子升值,至少保值。
经济学规律吧,丢一边。然后房价真下跌了,又在评论底下问,怎么办?
四爷之前说让你卖的时候,还想着辩论,想着杠。想和四爷写的剧本反着来,那就比劫运走起吧[偷笑]
不怎么办、多套房子的人只能含泪大甩卖。你等着吧,就这一种结局。
如果是核心地段的xqf,那京沪还是可以的,即便这几年跟着大环境剧烈波动,到后面经济复苏还是会回升的,只不过不可能回到最高点。
明年就来啦,天量的法拍房会进入市场,二手房被冲击,价格会进一步更低。
那些只有一套自住的房子就别动了,持有多套的还是想办法出了吧,不要觉得fcs不会来,现在就是在研究怎么避免割到自己人,研究好了,后面是必然要刀刀对准蔬菜的。
大白和tz里的,听四爷的话都学骑车了,开车了么。网约车,送外卖都走起。
接下来这两个你从前看不上的行业,竞争也会变得很激烈,要早早布局抢位置[哈哈]
银行大规模cy以后也会上头条,也可以提早准备找出路。
四爷说的都是准的[求饶]
#信四爷 得好报#
哼[笑而不语],没创意
四爷说的东西是不是又准了?
还有人非要说上海北京不会跌?
很多人不是不知道,只是他们手里持有很多房子,谁也不希望手里的房子一下子就不值钱了。
人性的特点,就是总归会幻想自己会变得越来越好,没有人会认为自己很差。
手里有房子人,内心就会期待房子必须要一辈子升值,至少保值。
经济学规律吧,丢一边。然后房价真下跌了,又在评论底下问,怎么办?
四爷之前说让你卖的时候,还想着辩论,想着杠。想和四爷写的剧本反着来,那就比劫运走起吧[偷笑]
不怎么办、多套房子的人只能含泪大甩卖。你等着吧,就这一种结局。
如果是核心地段的xqf,那京沪还是可以的,即便这几年跟着大环境剧烈波动,到后面经济复苏还是会回升的,只不过不可能回到最高点。
明年就来啦,天量的法拍房会进入市场,二手房被冲击,价格会进一步更低。
那些只有一套自住的房子就别动了,持有多套的还是想办法出了吧,不要觉得fcs不会来,现在就是在研究怎么避免割到自己人,研究好了,后面是必然要刀刀对准蔬菜的。
大白和tz里的,听四爷的话都学骑车了,开车了么。网约车,送外卖都走起。
接下来这两个你从前看不上的行业,竞争也会变得很激烈,要早早布局抢位置[哈哈]
银行大规模cy以后也会上头条,也可以提早准备找出路。
四爷说的都是准的[求饶]
#信四爷 得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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