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生活安全出行#
【每日一交规】每日一交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具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处理。
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本规定第六十条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 https://t.cn/Rp7eDLp
【每日一交规】每日一交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具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处理。
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本规定第六十条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 https://t.cn/Rp7eDLp
#宿州身边事# 【宿州交警公布7月份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及典型事故案例】为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保障群众平安出行,宿州公安交警部门对所辖道路持续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7月份(截至7月31日)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及典型事故案例予以公布,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Via.宿州公安交警在线
#日照身边事# 【日照这一路段,将限时单向通行!管制时段、通行规定公布!】关于对嘉祥路部分路段(枣庄路-菏泽路)采取限时单向通行措施的通告
为有效解决放学期间学校周边道路交通拥堵问题,确保道路交通出行环境的安全与畅通,在对现状交通数据进行采集、分析和论证,确定交通组织方案并向社会公示和征求意见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自2020年8月31日起,对嘉祥路部分路段(枣庄路—菏泽路)采取限时单向通行措施,以实现增加接送学生临时停车的资源供给和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的有机结合。现将相关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段:17:00—18:30(夏季)、16:30—18:00(冬季)为单向通行管制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除外),其余时间正常双向通行。
二、通行规定:⑴机动车沿嘉祥路(枣庄路—菏泽路)由东向西单向通行。⑵禁止机动车沿菏泽路由南向东右转进入嘉祥路。⑶允许接送学生车辆在嘉祥路(枣庄路—菏泽路)北侧单排顺向限时停车接送学生。
请按照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守法出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抓拍处罚。
(附:交通组织示意图)
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8月20日
为有效解决放学期间学校周边道路交通拥堵问题,确保道路交通出行环境的安全与畅通,在对现状交通数据进行采集、分析和论证,确定交通组织方案并向社会公示和征求意见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自2020年8月31日起,对嘉祥路部分路段(枣庄路—菏泽路)采取限时单向通行措施,以实现增加接送学生临时停车的资源供给和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的有机结合。现将相关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段:17:00—18:30(夏季)、16:30—18:00(冬季)为单向通行管制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除外),其余时间正常双向通行。
二、通行规定:⑴机动车沿嘉祥路(枣庄路—菏泽路)由东向西单向通行。⑵禁止机动车沿菏泽路由南向东右转进入嘉祥路。⑶允许接送学生车辆在嘉祥路(枣庄路—菏泽路)北侧单排顺向限时停车接送学生。
请按照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守法出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抓拍处罚。
(附:交通组织示意图)
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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