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的王大爷,晒的腊肠被人连偷2次,一气之下就在腊肠里下毒,没想到真的把小偷给毒死了!事后,小偷家属报案,说王大爷故意把人给毒死了。警方找到王大爷,认为他构成故意杀人罪。王大爷:这怎么能怪我?他不偷我的腊肠,又怎么会死?
王大爷生活在农村,过年的时候,都会晒腊肠和腊肉。他趁着天气好,去市场上买了几斤新鲜的猪肉,让人给搅碎。拿回家后,王大爷精心调制了味道,把肉灌成腊肠后,就晒到自家的院子外面。(案例来源:宝鸡政法)
看着自己做好的腊肠,王大爷迫不及待地就想尝尝味道,可他万万没想到,有人趁他不注意,把他做的腊肠偷得一干二净!这可把王大爷气坏了,但腊肠也就几百块钱,王大爷觉得报案警方也不一定会立案,就自认倒霉了!
不过,腊肠没了肯定要重新做,毕竟过年的时候总要吃的。于是,王大爷再次买了肉,又重新做好腊肠,但这次他可不敢把腊肠放院子外面了,而是放在自家院子里。可即便这样,王大爷的腊肠还是“失守”了。这个小偷再次趁他不备,把他的腊肠扫荡一空,这下王大爷心中的气再也憋不住了!
这个人偷了一次又一次,如果自己不“教训”一下对方,真当自己好欺负?于是,王大爷做出一个决定,那就是在腊肠里面下点毒。如果这个人还来偷,那也怨不得自己,谁叫他有错在先呢?自己只是出一口恶气,就算出事,也没有责任!
可结局完全出乎王大爷的意料!腊肠确实又被偷了,但他却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当警方找上门调查的时候,王大爷以为自己没啥事,直接承认是自己在腊肠里下了毒。可警方说他涉嫌故意杀人的时候,王大爷懵了!东西是自己的,自己想放什么就放什么,小偷自己偷吃死了,怎么能怪到他的头上呢?
原来,王大爷的腊肠被同村的一个村民偷走,该村民拿回家后向家人炫耀自己的“战果”,并且告诉过家人自己是从哪里“顺手牵羊”过来的,还一直取笑王大爷傻!几天后,该村民吃下有毒的腊肠,口吐白沫而身亡!
王大爷被警方带走以后,尽管他一直不服气,但警方还是把他移送给检察院!后来公诉人以王大爷涉嫌故意杀人罪,对他提起公讼。
因为王大爷一直不认罪,法庭之上,王大爷的辩护律师为王大爷作出了无罪辩护,他的理由如下:
1、王大爷的腊肠被偷了3次,王大爷是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出手给对方教训。他主观上是了保护自己的腊肠不被偷走,下毒也只是为了教训小偷,并没有想要直接致对方死亡,他更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
2、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的合法财产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其为了阻止对方继续侵害自己的利益,在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
3、王大爷是对毒的剂量把握不准,属于无知而不是故意。就算他下毒的行为超过了必要的限度,也应当对其减轻或免除处罚。
4、小偷自身也有过错,连续偷3次已经构成盗窃罪,在此情况下要减轻王大爷的责任。
检方认为,王大爷在腊肠里面下毒,然后把腊肠放到院子外面,就算该身亡的村民没偷,其他人看到也有偷走腊肠的可能性。所以,王大爷的行为可能会危害到其他不知情的不特定人群,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很有可能导致他人因偷吃死亡,从而酿成悲剧!
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行为人故意在食物中投毒,危害公共安全,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大爷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能单凭王大爷的一面之词。要看主客观是否一致。
1、王大爷自己都承认,他在腊肠里下毒就是为了报复出气!所以,他主观上即便没有杀人的想法,也有害人之心,介于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之间!
2、客观上来看,王大爷下毒明显会导致被害人死亡,但他却故意下毒,事后发现被人偷走,他也不报案阻止,任由事情恶化。
法律依据:《刑法》第14条,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认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应该是主观上有罪过,客观上有危害行为,并且主观上的罪过和客观上的危害行为和结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和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的统一,是构成犯罪的基本标志。
综上所述,法院认定王大爷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因为小偷自身构成盗窃罪,王大爷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故意杀人罪,起步就是10年!为了腊肠一个坐牢10年以上,一个没了生命,真是令人唏嘘!
此案告诫我们,如果发现自己的东西被偷,切不可冲动行事!一定要及时报案寻求合法途径去解决问题!不然,就会像王大爷那样后悔莫及!小偷虽然有错,但罪不至死,我们任何人都没有处罚别人的权利,只有法律才能审判恶人!
那么,你觉得王大爷在腊肠里下毒,是想故意杀人吗?
王大爷生活在农村,过年的时候,都会晒腊肠和腊肉。他趁着天气好,去市场上买了几斤新鲜的猪肉,让人给搅碎。拿回家后,王大爷精心调制了味道,把肉灌成腊肠后,就晒到自家的院子外面。(案例来源:宝鸡政法)
看着自己做好的腊肠,王大爷迫不及待地就想尝尝味道,可他万万没想到,有人趁他不注意,把他做的腊肠偷得一干二净!这可把王大爷气坏了,但腊肠也就几百块钱,王大爷觉得报案警方也不一定会立案,就自认倒霉了!
不过,腊肠没了肯定要重新做,毕竟过年的时候总要吃的。于是,王大爷再次买了肉,又重新做好腊肠,但这次他可不敢把腊肠放院子外面了,而是放在自家院子里。可即便这样,王大爷的腊肠还是“失守”了。这个小偷再次趁他不备,把他的腊肠扫荡一空,这下王大爷心中的气再也憋不住了!
这个人偷了一次又一次,如果自己不“教训”一下对方,真当自己好欺负?于是,王大爷做出一个决定,那就是在腊肠里面下点毒。如果这个人还来偷,那也怨不得自己,谁叫他有错在先呢?自己只是出一口恶气,就算出事,也没有责任!
可结局完全出乎王大爷的意料!腊肠确实又被偷了,但他却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当警方找上门调查的时候,王大爷以为自己没啥事,直接承认是自己在腊肠里下了毒。可警方说他涉嫌故意杀人的时候,王大爷懵了!东西是自己的,自己想放什么就放什么,小偷自己偷吃死了,怎么能怪到他的头上呢?
原来,王大爷的腊肠被同村的一个村民偷走,该村民拿回家后向家人炫耀自己的“战果”,并且告诉过家人自己是从哪里“顺手牵羊”过来的,还一直取笑王大爷傻!几天后,该村民吃下有毒的腊肠,口吐白沫而身亡!
王大爷被警方带走以后,尽管他一直不服气,但警方还是把他移送给检察院!后来公诉人以王大爷涉嫌故意杀人罪,对他提起公讼。
因为王大爷一直不认罪,法庭之上,王大爷的辩护律师为王大爷作出了无罪辩护,他的理由如下:
1、王大爷的腊肠被偷了3次,王大爷是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出手给对方教训。他主观上是了保护自己的腊肠不被偷走,下毒也只是为了教训小偷,并没有想要直接致对方死亡,他更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
2、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的合法财产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其为了阻止对方继续侵害自己的利益,在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
3、王大爷是对毒的剂量把握不准,属于无知而不是故意。就算他下毒的行为超过了必要的限度,也应当对其减轻或免除处罚。
4、小偷自身也有过错,连续偷3次已经构成盗窃罪,在此情况下要减轻王大爷的责任。
检方认为,王大爷在腊肠里面下毒,然后把腊肠放到院子外面,就算该身亡的村民没偷,其他人看到也有偷走腊肠的可能性。所以,王大爷的行为可能会危害到其他不知情的不特定人群,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很有可能导致他人因偷吃死亡,从而酿成悲剧!
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行为人故意在食物中投毒,危害公共安全,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大爷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能单凭王大爷的一面之词。要看主客观是否一致。
1、王大爷自己都承认,他在腊肠里下毒就是为了报复出气!所以,他主观上即便没有杀人的想法,也有害人之心,介于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之间!
2、客观上来看,王大爷下毒明显会导致被害人死亡,但他却故意下毒,事后发现被人偷走,他也不报案阻止,任由事情恶化。
法律依据:《刑法》第14条,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认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应该是主观上有罪过,客观上有危害行为,并且主观上的罪过和客观上的危害行为和结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和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的统一,是构成犯罪的基本标志。
综上所述,法院认定王大爷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因为小偷自身构成盗窃罪,王大爷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故意杀人罪,起步就是10年!为了腊肠一个坐牢10年以上,一个没了生命,真是令人唏嘘!
此案告诫我们,如果发现自己的东西被偷,切不可冲动行事!一定要及时报案寻求合法途径去解决问题!不然,就会像王大爷那样后悔莫及!小偷虽然有错,但罪不至死,我们任何人都没有处罚别人的权利,只有法律才能审判恶人!
那么,你觉得王大爷在腊肠里下毒,是想故意杀人吗?
好痛苦 我们李峋,父亲幼时车祸去世,母亲得肝癌去世,为了挣钱这个代码天才帮同学黑了学校网站篡改成绩被开除记过,命运把十七岁的李峋来回重伤,被姐夫打到不可逆腰伤;为爱人出头遭到报复,失去世上唯一的亲人,原著里他姐姐是被活活冻死的。。。
李峋说着“他不值得我自毁前程”还是动手打了方志靖,结果入狱,公司被信任的朋友偷走,到这里,“众叛亲离”。
拥有着天才光环的李峋,太苦了,最好的二十几岁,强大而又惨烈的度过,在监狱里度过,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一个最理智的人却选择了最不理智的行为,他是真的会觉得不值得吗,不会,看起来最漠不关心的人,其实心里却谁都装着。
命运对他好点儿吧,我真的看不了李峋受苦[泪][泪][泪]
#李峋的一生#
李峋说着“他不值得我自毁前程”还是动手打了方志靖,结果入狱,公司被信任的朋友偷走,到这里,“众叛亲离”。
拥有着天才光环的李峋,太苦了,最好的二十几岁,强大而又惨烈的度过,在监狱里度过,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一个最理智的人却选择了最不理智的行为,他是真的会觉得不值得吗,不会,看起来最漠不关心的人,其实心里却谁都装着。
命运对他好点儿吧,我真的看不了李峋受苦[泪][泪][泪]
#李峋的一生#
车未熄火瞬间被偷,华人车主控诉,太多偷车贼路边游荡!
除了油价高企之外,纽约市的车主还要面对汽车被盗、被劫事件激增的问题。
供应链困境使汽车和汽车零件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值钱,加之纽约州法律把偷窃汽车催化转换器以轻窃罪处理,小偷胃口更大、手法也更猖狂。
国家保险犯罪局(NICB)日前发布热点报告,显示2022年前三个季度有超过74.5万辆汽车被盗,是自2008年以来最高的,接近创纪录的高点。
而根据纽约市警总局用于追踪犯罪的CompStat的数字,纽约的汽车盗窃案正在持续上升中。
根据纽约市警局用于追踪犯罪的CompStat的数据,今年截至昨天(11月11日)已经发生了11,524起盗车案件,比去年同期的8,589起增加了34.2%;
过去一个月有1151起盗车案,比去年同期929起上升23.9%。
华人车主徐先生说他身边两名朋友过去两年遭遇四起偷车案,最近三个月有三起,其中有两起发生在最近十天内,他的一位朋友10月底开“汉兰达”(Highlander,丰田车中的一款大尺寸SUV)经过时代广场,在没熄火的情况下去副驾驶位,一名窃贼就利用这一缝隙驾车扬长而去,“跟抢车差不多,猖獗到这种程度。”
徐先生说时隔不久轮到第二位朋友遭遇偷车,他想快速冲过马路送点东西,车的引擎还开着⋯
“他刚过马路,车子呼一下就被人偷走。说明有很多偷车贼随处游荡(守株待兔)。”
这种盗窃经常打击那些最负担不起麻烦的人。
徐先生说第三位朋友的车辆被盗后,通过手机定位功能看到车辆动向,报警后在路边寻回了失窃车辆,但因为盗贼在极短时间内把车内物品盗走,车钥匙、车牌也没了,后续的麻烦非常多。
“没有车牌,没有钥匙,车子只能由警察拖去存放的地方,拖车和存放都要费用。”
徐先生说后来朋友想把车拖到自己的存放地点,又因为没有车牌,不能授权给自己买了年费的拖车公司拖走,而警方指定的拖车公司索要1000美元拖车费,价钱贵出许多;
最后办理新车牌时,又因为警方将朋友丢失车辆的信息,记录在警局的电脑系统中,与交通局的信息记录不同步,车牌被盗的警报在交通局系统内未消除,让朋友两头来回奔波、苦不堪言。
徐先生说以前偷车最常见的原因是偷车内的值钱物品,现在是为了汽车零件。
例如安装在汽车的排气系统内、消音兼净化尾气用的“催化转换器”(catalytic converters,又称触媒转化器),经常成为盗窃的目标。
纽约州对犯罪分子的宽容,也导致车主风险上升。
“警察抓到就放,所以现在的情况很危险。”
徐先生说如何减少损失,他总结的经验是,不要把钥匙留在车内,不要让偷车贼有空可钻;
二是备用钥匙很重要,万一钥匙被偷走,原来的备用钥匙就成了唯一的救命稻草;
三是备用钥匙如果挂在身上,在找回被偷车子时,也可以马上开走,不用等警察接手车辆,这样也不会出后面的一堆麻烦。
除了油价高企之外,纽约市的车主还要面对汽车被盗、被劫事件激增的问题。
供应链困境使汽车和汽车零件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值钱,加之纽约州法律把偷窃汽车催化转换器以轻窃罪处理,小偷胃口更大、手法也更猖狂。
国家保险犯罪局(NICB)日前发布热点报告,显示2022年前三个季度有超过74.5万辆汽车被盗,是自2008年以来最高的,接近创纪录的高点。
而根据纽约市警总局用于追踪犯罪的CompStat的数字,纽约的汽车盗窃案正在持续上升中。
根据纽约市警局用于追踪犯罪的CompStat的数据,今年截至昨天(11月11日)已经发生了11,524起盗车案件,比去年同期的8,589起增加了34.2%;
过去一个月有1151起盗车案,比去年同期929起上升23.9%。
华人车主徐先生说他身边两名朋友过去两年遭遇四起偷车案,最近三个月有三起,其中有两起发生在最近十天内,他的一位朋友10月底开“汉兰达”(Highlander,丰田车中的一款大尺寸SUV)经过时代广场,在没熄火的情况下去副驾驶位,一名窃贼就利用这一缝隙驾车扬长而去,“跟抢车差不多,猖獗到这种程度。”
徐先生说时隔不久轮到第二位朋友遭遇偷车,他想快速冲过马路送点东西,车的引擎还开着⋯
“他刚过马路,车子呼一下就被人偷走。说明有很多偷车贼随处游荡(守株待兔)。”
这种盗窃经常打击那些最负担不起麻烦的人。
徐先生说第三位朋友的车辆被盗后,通过手机定位功能看到车辆动向,报警后在路边寻回了失窃车辆,但因为盗贼在极短时间内把车内物品盗走,车钥匙、车牌也没了,后续的麻烦非常多。
“没有车牌,没有钥匙,车子只能由警察拖去存放的地方,拖车和存放都要费用。”
徐先生说后来朋友想把车拖到自己的存放地点,又因为没有车牌,不能授权给自己买了年费的拖车公司拖走,而警方指定的拖车公司索要1000美元拖车费,价钱贵出许多;
最后办理新车牌时,又因为警方将朋友丢失车辆的信息,记录在警局的电脑系统中,与交通局的信息记录不同步,车牌被盗的警报在交通局系统内未消除,让朋友两头来回奔波、苦不堪言。
徐先生说以前偷车最常见的原因是偷车内的值钱物品,现在是为了汽车零件。
例如安装在汽车的排气系统内、消音兼净化尾气用的“催化转换器”(catalytic converters,又称触媒转化器),经常成为盗窃的目标。
纽约州对犯罪分子的宽容,也导致车主风险上升。
“警察抓到就放,所以现在的情况很危险。”
徐先生说如何减少损失,他总结的经验是,不要把钥匙留在车内,不要让偷车贼有空可钻;
二是备用钥匙很重要,万一钥匙被偷走,原来的备用钥匙就成了唯一的救命稻草;
三是备用钥匙如果挂在身上,在找回被偷车子时,也可以马上开走,不用等警察接手车辆,这样也不会出后面的一堆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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