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院科普|科学矫正近视的方法都有哪些?
随着电子产品的无处不在,近视也愈发低龄化,甚至幼儿园里就能看到戴着眼镜的小朋友。而“如何摘掉眼镜”“怎样控制度数增长”成为了这些学生及其家长最大的诉求。
今天就请走进二院科普,由来自市二院眼科的专家来为大家科普一下:科学矫正近视的方法都有哪些?
Part.1
框架眼镜
框架眼镜是近视的常规矫正手段,佩戴方便安全、验配成本低,能够满足绝大多数近视患者的用眼需求。
但配镜必须去专业机构,需要通过散瞳检查和医学验光来获取准确的近视度数,这样配出的眼镜才是最适合的。
Part.2
角膜塑形镜
角膜塑形镜是国家规定的三级医疗器械,并且是被医学界公认有效的近视矫正手段之一。它是通过影响「角膜曲率」,让角膜中心区域的弯曲程度降低,从而影响眼睛的屈光度,在一定程度上暂时降低近视度数。它可以替代框架眼镜、普通软性隐形眼镜等外戴眼镜,让患者通过夜间佩戴就能在白天拥有清晰视力。
长此以往,通过角膜塑形,也就能一定程度上缓解近视的增长,因此它适用于度数增长很快的青少年。
Part.3
近视激光手术
近视激光手术作为一劳永逸的矫正方式,已经成为绝大部分近视患者的首选。并且随着手术设备和技术的不断升级、术式不断丰富和完善,术后效果也越来越理想。术后裸眼视力一般都能达到术前戴镜矫正的最佳视力。
值得注意的是,不满18周岁的青少年儿童不建议做激光手术。
Part.4
ICL晶体植入术
ICL晶体植入术是一项更适合矫正高度、超高度近视的手术方式。
简单地说,ICL手术无需切削角膜,通过微创手术将ICL晶体植入眼内(相当于放入一枚小小隐形眼镜)。不改变眼睛本身的结构,矫正后视觉质量优异,并能获得出色的夜视能力。
当然,以上几种矫正近视的方法都有一定的局限性,比如在年龄和近视度数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因此,想要矫正近视的患者,一定要在选择矫正之前到正规医院做个全面的眼部检查,根据检查结果确定矫正方式。
关于我们
温馨提示:真性近视只能“矫正”,无法“治愈”。常见的框架眼镜、角膜塑形镜、近视手术等方式,其基本原理均为改变光线折射路径或者延缓眼轴增长,控制近视发展,但从根本上不能逆转已经发生了的近视眼结构改变。
选择我们 选择光明
市二院眼科门诊咨询电话
0917-2602888
市二院眼科住院部咨询电话
0917-260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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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眼镜
框架眼镜是近视的常规矫正手段,佩戴方便安全、验配成本低,能够满足绝大多数近视患者的用眼需求。
但配镜必须去专业机构,需要通过散瞳检查和医学验光来获取准确的近视度数,这样配出的眼镜才是最适合的。
Part.2
角膜塑形镜
角膜塑形镜是国家规定的三级医疗器械,并且是被医学界公认有效的近视矫正手段之一。它是通过影响「角膜曲率」,让角膜中心区域的弯曲程度降低,从而影响眼睛的屈光度,在一定程度上暂时降低近视度数。它可以替代框架眼镜、普通软性隐形眼镜等外戴眼镜,让患者通过夜间佩戴就能在白天拥有清晰视力。
长此以往,通过角膜塑形,也就能一定程度上缓解近视的增长,因此它适用于度数增长很快的青少年。
Part.3
近视激光手术
近视激光手术作为一劳永逸的矫正方式,已经成为绝大部分近视患者的首选。并且随着手术设备和技术的不断升级、术式不断丰富和完善,术后效果也越来越理想。术后裸眼视力一般都能达到术前戴镜矫正的最佳视力。
值得注意的是,不满18周岁的青少年儿童不建议做激光手术。
Part.4
ICL晶体植入术
ICL晶体植入术是一项更适合矫正高度、超高度近视的手术方式。
简单地说,ICL手术无需切削角膜,通过微创手术将ICL晶体植入眼内(相当于放入一枚小小隐形眼镜)。不改变眼睛本身的结构,矫正后视觉质量优异,并能获得出色的夜视能力。
当然,以上几种矫正近视的方法都有一定的局限性,比如在年龄和近视度数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因此,想要矫正近视的患者,一定要在选择矫正之前到正规医院做个全面的眼部检查,根据检查结果确定矫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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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真性近视只能“矫正”,无法“治愈”。常见的框架眼镜、角膜塑形镜、近视手术等方式,其基本原理均为改变光线折射路径或者延缓眼轴增长,控制近视发展,但从根本上不能逆转已经发生了的近视眼结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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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一女子发现一款手表很好看,要70多万元,便决定买下来,由于担心没货,先交了6000元的押金,可万万没想到,刚刚回去,就在网上看到店家直播卖这块表,女子认为店家违约在先,遂要求对方退还6000元,但店家声称这是定金,所以不能退。
小王是一个小网红,全网平台有几十万的粉丝,事发当天,小王和朋友看表时,发现一块爱彼的表很好看,价格也不贵,也就70多万元,便有了购买的想法。
由于身上的钱暂时不够,得等一段时间,小王便决定过一段时间后再行购买,不料店家见小王这个金主要离开,便提出让小王先交6000元的押金,这块表就给小王留着。
小王也没在意,毕竟表迟早都要买,就给店家转了6000元钱,但令小王朋友意外的是,转账的收款方是一个人私人账户,而不是手表行的账户。
当天下午,小王交完押金以后就准备回家,结果在回家的路上竟然发现,店家又在网上直播卖这块手表,小王认为,对方已经承诺将这块手表送给自己,可现在却违背承诺再次销售,遂要求店家退回押金6000元钱。
但店家认为,小王交的6000元钱不是押金,是定金,所以拒绝返还,至于小王提出的在网上再次销售的情况,也明显不符合常理,毕竟相同的表又不是只有一块。
由于双方就退款协商不一致,小王找到了1818黄金眼的记者寻求帮助,在记者的帮助下,小王再次联系到了店铺的工作人员。
该店铺的工作人员表示,小王购买的手表专柜价40多万元,但由于很难买到,当天双方将价格约定在了70多万元,小王却因为尾款凑不齐违约在先,却又声称自己是网红要曝光店铺,所以店铺的工作人员拒绝退还6000元定金。
小王则表示,双方当初并未明确说明是定金,但店家则称有销售票据,只是小王没有要。
最终,在记者的协调下,双方决定握手言和,店铺也退了小王6000元的定金。
一块手表就要70多万元,这小王也确实是多金富足,接下来,就其中涉及的法律知识谈几点看法。
关于定金,是指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
简单来说就是,双方为保证主合同的实现,预先交付的一种具有担保性质的资金,比如在本案中,店家就称6000元为小王预先交付的定金。
对于定金,无论双方是否提起约定,都要履行定金罚则的规定,即给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也就是说,如果认定小王交的6000元属于定金,则因为小王违约在先,无法要求店家返回定金。
但我们需要明白的是,在本案中,双方就6000元的性质有了争议,小王称是押金,但店家称是定金。
按照法律规定,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就本案而言,店家虽然称有销售票据,但销售票据上是否写明定金,小王是否有明知是定金,都是需要店家需要举证的地方。
如果销售票据上未写明定金、或者小王未拿销售票据的情况下,又未在销售票据上签字,则不能证明双方约定的就是定金。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由此可见,订金或者押金不具备定金性质,从法律上来讲,即使订金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也应予以退还。
最后,一起很有典型意义的案件,通过本案,也告诉所有的读者朋友们,交定金时一定要慎重,涉及不可一时冲动。
那么亲爱的读者朋友们,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评论交流。
小王是一个小网红,全网平台有几十万的粉丝,事发当天,小王和朋友看表时,发现一块爱彼的表很好看,价格也不贵,也就70多万元,便有了购买的想法。
由于身上的钱暂时不够,得等一段时间,小王便决定过一段时间后再行购买,不料店家见小王这个金主要离开,便提出让小王先交6000元的押金,这块表就给小王留着。
小王也没在意,毕竟表迟早都要买,就给店家转了6000元钱,但令小王朋友意外的是,转账的收款方是一个人私人账户,而不是手表行的账户。
当天下午,小王交完押金以后就准备回家,结果在回家的路上竟然发现,店家又在网上直播卖这块手表,小王认为,对方已经承诺将这块手表送给自己,可现在却违背承诺再次销售,遂要求店家退回押金6000元钱。
但店家认为,小王交的6000元钱不是押金,是定金,所以拒绝返还,至于小王提出的在网上再次销售的情况,也明显不符合常理,毕竟相同的表又不是只有一块。
由于双方就退款协商不一致,小王找到了1818黄金眼的记者寻求帮助,在记者的帮助下,小王再次联系到了店铺的工作人员。
该店铺的工作人员表示,小王购买的手表专柜价40多万元,但由于很难买到,当天双方将价格约定在了70多万元,小王却因为尾款凑不齐违约在先,却又声称自己是网红要曝光店铺,所以店铺的工作人员拒绝退还6000元定金。
小王则表示,双方当初并未明确说明是定金,但店家则称有销售票据,只是小王没有要。
最终,在记者的协调下,双方决定握手言和,店铺也退了小王6000元的定金。
一块手表就要70多万元,这小王也确实是多金富足,接下来,就其中涉及的法律知识谈几点看法。
关于定金,是指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
简单来说就是,双方为保证主合同的实现,预先交付的一种具有担保性质的资金,比如在本案中,店家就称6000元为小王预先交付的定金。
对于定金,无论双方是否提起约定,都要履行定金罚则的规定,即给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也就是说,如果认定小王交的6000元属于定金,则因为小王违约在先,无法要求店家返回定金。
但我们需要明白的是,在本案中,双方就6000元的性质有了争议,小王称是押金,但店家称是定金。
按照法律规定,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就本案而言,店家虽然称有销售票据,但销售票据上是否写明定金,小王是否有明知是定金,都是需要店家需要举证的地方。
如果销售票据上未写明定金、或者小王未拿销售票据的情况下,又未在销售票据上签字,则不能证明双方约定的就是定金。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由此可见,订金或者押金不具备定金性质,从法律上来讲,即使订金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也应予以退还。
最后,一起很有典型意义的案件,通过本案,也告诉所有的读者朋友们,交定金时一定要慎重,涉及不可一时冲动。
那么亲爱的读者朋友们,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评论交流。
浙江杭州,一女子发现一款手表很好看,要70多万元,便决定买下来,由于担心没货,先交了6000元的押金,可万万没想到,刚刚回去,就在网上看到店家直播卖这块表,女子认为店家违约在先,遂要求对方退还6000元,但店家声称这是定金,所以不能退。
小王是一个小网红,全网平台有几十万的粉丝,事发当天,小王和朋友看表时,发现一块爱彼的表很好看,价格也不贵,也就70多万元,便有了购买的想法。
由于身上的钱暂时不够,得等一段时间,小王便决定过一段时间后再行购买,不料店家见小王这个金主要离开,便提出让小王先交6000元的押金,这块表就给小王留着。
小王也没在意,毕竟表迟早都要买,就给店家转了6000元钱,但令小王朋友意外的是,转账的收款方是一个人私人账户,而不是手表行的账户。
当天下午,小王交完押金以后就准备回家,结果在回家的路上竟然发现,店家又在网上直播卖这块手表,小王认为,对方已经承诺将这块手表送给自己,可现在却违背承诺再次销售,遂要求店家退回押金6000元钱。
但店家认为,小王交的6000元钱不是押金,是定金,所以拒绝返还,至于小王提出的在网上再次销售的情况,也明显不符合常理,毕竟相同的表又不是只有一块。
由于双方就退款协商不一致,小王找到了1818黄金眼的记者寻求帮助,在记者的帮助下,小王再次联系到了店铺的工作人员。
该店铺的工作人员表示,小王购买的手表专柜价40多万元,但由于很难买到,当天双方将价格约定在了70多万元,小王却因为尾款凑不齐违约在先,却又声称自己是网红要曝光店铺,所以店铺的工作人员拒绝退还6000元定金。
小王则表示,双方当初并未明确说明是定金,但店家则称有销售票据,只是小王没有要。
最终,在记者的协调下,双方决定握手言和,店铺也退了小王6000元的定金。
一块手表就要70多万元,这小王也确实是多金富足,接下来,就其中涉及的法律知识谈几点看法。
关于定金,是指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
简单来说就是,双方为保证主合同的实现,预先交付的一种具有担保性质的资金,比如在本案中,店家就称6000元为小王预先交付的定金。
对于定金,无论双方是否提起约定,都要履行定金罚则的规定,即给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也就是说,如果认定小王交的6000元属于定金,则因为小王违约在先,无法要求店家返回定金。
但我们需要明白的是,在本案中,双方就6000元的性质有了争议,小王称是押金,但店家称是定金。
按照法律规定,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就本案而言,店家虽然称有销售票据,但销售票据上是否写明定金,小王是否有明知是定金,都是需要店家需要举证的地方。
如果销售票据上未写明定金、或者小王未拿销售票据的情况下,又未在销售票据上签字,则不能证明双方约定的就是定金。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由此可见,订金或者押金不具备定金性质,从法律上来讲,即使订金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也应予以退还。
最后,一起很有典型意义的案件,通过本案,也告诉所有的读者朋友们,交定金时一定要慎重,涉及不可一时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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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下午,小王交完押金以后就准备回家,结果在回家的路上竟然发现,店家又在网上直播卖这块手表,小王认为,对方已经承诺将这块手表送给自己,可现在却违背承诺再次销售,遂要求店家退回押金6000元钱。
但店家认为,小王交的6000元钱不是押金,是定金,所以拒绝返还,至于小王提出的在网上再次销售的情况,也明显不符合常理,毕竟相同的表又不是只有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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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店铺的工作人员表示,小王购买的手表专柜价40多万元,但由于很难买到,当天双方将价格约定在了70多万元,小王却因为尾款凑不齐违约在先,却又声称自己是网红要曝光店铺,所以店铺的工作人员拒绝退还6000元定金。
小王则表示,双方当初并未明确说明是定金,但店家则称有销售票据,只是小王没有要。
最终,在记者的协调下,双方决定握手言和,店铺也退了小王6000元的定金。
一块手表就要70多万元,这小王也确实是多金富足,接下来,就其中涉及的法律知识谈几点看法。
关于定金,是指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
简单来说就是,双方为保证主合同的实现,预先交付的一种具有担保性质的资金,比如在本案中,店家就称6000元为小王预先交付的定金。
对于定金,无论双方是否提起约定,都要履行定金罚则的规定,即给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也就是说,如果认定小王交的6000元属于定金,则因为小王违约在先,无法要求店家返回定金。
但我们需要明白的是,在本案中,双方就6000元的性质有了争议,小王称是押金,但店家称是定金。
按照法律规定,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就本案而言,店家虽然称有销售票据,但销售票据上是否写明定金,小王是否有明知是定金,都是需要店家需要举证的地方。
如果销售票据上未写明定金、或者小王未拿销售票据的情况下,又未在销售票据上签字,则不能证明双方约定的就是定金。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由此可见,订金或者押金不具备定金性质,从法律上来讲,即使订金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也应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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