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儿童# 斩断恶魔黑手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铁锋区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猥亵儿童犯罪一案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是未来的栋梁,但在现实中,一些侵害儿童权益的事件却屡见不鲜,一些犯罪分子利用年轻人身心尚未成熟、不能明确辨明身边是非等情况,残忍的做出遗弃、猥亵、拐卖等行为,对未成年受害人造成巨大的身心伤害。
2020年6月1日上午,铁锋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被告人李某涉嫌猥亵儿童犯罪一案依法进行了不公开审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在2019年9月时通过某线上聊天软件添加年仅11岁的被害人为好友,通过多次聊天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将被害人约至某小区见面,见面后被告人将被害人带至小区附近的旅店内开房,实施猥亵行为,给未成年的被害人带来了巨大的身心伤害。
庭审中,法官对被告人依法进行了法庭教育,对其释明了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律,被告人当庭表示悔罪,本案将择期宣判。
审理本案的法官孙陆阳表示,近年来,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国家相继发布了一系列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其中,2013年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中,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进行了详细规定,《意见》明确了“对于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依法从严惩治”的基本原则,并对审理此类案件的程序、原则要求及法律适用作出了一系列详细的阐述。这些规定,有效地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完善了未成年人法律救济的渠道。同时,相关隐私保护措施的设置,也保证了在案件审理的同时,最大限度地维护未成年人被害人的身心健康。
铁锋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孙陆阳提示各位监护人,一是要加强对未成年人识别、预防性侵的能力,发现儿童出现异常情绪变化,有疑似侵害行为,是要及时报警,切勿保持沉默;二是要警惕网络猥亵儿童行为的发生,由于网络具有传播速度快、受众人数多等特点,通过网络实施猥亵行为,往往比普通猥亵犯罪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更大,且会对被害儿童的精神造成多次重复伤害,社会危害性更严重,各位监护人要引起足够的重视;三是如确认儿童遭受到性侵害行为,一定要及时保留证据,协助公安机关及时破案。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给他们创造一个健康快乐的生长环境需要家长、学校和社会的共同愿望,希望这些案件的发生和公布,能引起家长、社会各层面的重视,共同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铁锋区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猥亵儿童犯罪一案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是未来的栋梁,但在现实中,一些侵害儿童权益的事件却屡见不鲜,一些犯罪分子利用年轻人身心尚未成熟、不能明确辨明身边是非等情况,残忍的做出遗弃、猥亵、拐卖等行为,对未成年受害人造成巨大的身心伤害。
2020年6月1日上午,铁锋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被告人李某涉嫌猥亵儿童犯罪一案依法进行了不公开审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在2019年9月时通过某线上聊天软件添加年仅11岁的被害人为好友,通过多次聊天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将被害人约至某小区见面,见面后被告人将被害人带至小区附近的旅店内开房,实施猥亵行为,给未成年的被害人带来了巨大的身心伤害。
庭审中,法官对被告人依法进行了法庭教育,对其释明了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律,被告人当庭表示悔罪,本案将择期宣判。
审理本案的法官孙陆阳表示,近年来,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国家相继发布了一系列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其中,2013年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中,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进行了详细规定,《意见》明确了“对于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依法从严惩治”的基本原则,并对审理此类案件的程序、原则要求及法律适用作出了一系列详细的阐述。这些规定,有效地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完善了未成年人法律救济的渠道。同时,相关隐私保护措施的设置,也保证了在案件审理的同时,最大限度地维护未成年人被害人的身心健康。
铁锋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孙陆阳提示各位监护人,一是要加强对未成年人识别、预防性侵的能力,发现儿童出现异常情绪变化,有疑似侵害行为,是要及时报警,切勿保持沉默;二是要警惕网络猥亵儿童行为的发生,由于网络具有传播速度快、受众人数多等特点,通过网络实施猥亵行为,往往比普通猥亵犯罪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更大,且会对被害儿童的精神造成多次重复伤害,社会危害性更严重,各位监护人要引起足够的重视;三是如确认儿童遭受到性侵害行为,一定要及时保留证据,协助公安机关及时破案。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给他们创造一个健康快乐的生长环境需要家长、学校和社会的共同愿望,希望这些案件的发生和公布,能引起家长、社会各层面的重视,共同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铁锋区人民检察院防疫防控优秀志愿者获得荣誉证书和奖章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铁锋区人民检察院的志愿服务者们积极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应急志愿服务,在社区防控、服务群众生活、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等方面无私帮助他人、真诚奉献社会,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树立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铁锋区宣传部为我院奋战在疫情防控中的优秀志愿者发放了荣誉证书,感谢检察官们为铁锋辖区疫情防控工作所做出的努力。在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志愿者们积极投身社区防疫防控工作,以实际行动弘扬“奉献、有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争做家园守护者,处处彰显了检察蓝的责任与担当,成为社区防疫防控期间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收到荣誉证书后,检察干警们十分激动,感谢区委对我院防控工作的肯定,并表示以后会更加积极的投入到志愿服务活动中。
相信通过大家的努力,我们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铁锋区人民检察院的志愿服务者们积极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应急志愿服务,在社区防控、服务群众生活、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等方面无私帮助他人、真诚奉献社会,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树立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铁锋区宣传部为我院奋战在疫情防控中的优秀志愿者发放了荣誉证书,感谢检察官们为铁锋辖区疫情防控工作所做出的努力。在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志愿者们积极投身社区防疫防控工作,以实际行动弘扬“奉献、有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争做家园守护者,处处彰显了检察蓝的责任与担当,成为社区防疫防控期间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收到荣誉证书后,检察干警们十分激动,感谢区委对我院防控工作的肯定,并表示以后会更加积极的投入到志愿服务活动中。
相信通过大家的努力,我们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铁锋区检察院与铁锋区人社局联合建立农民工讨薪信息共享机制多元化解社会矛盾
为进一步保障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职能和人社部门劳动监察职能。6月16日,铁锋区人民检察院与铁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签了《关于建立农民工讨薪信息共享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通过建立案件信息登记制度、案件线索移送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和网格化信息收集机制,全面系统地规范了区检察院与区人社局的案件信息采集和线索衔接程序。并将辖区内各村镇纳入信息交流覆盖范围,通过组建农民工讨薪信息共享微信群,积极搭建起村镇农民工讨薪的信息平台。截止目前,该院已接到铁锋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移送的农民工梅某某讨薪案件线索。下一步,该院将积极开展对此案的调查核实和支持起诉工作。
据悉,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的专门性法规,它标志着我国依法治欠已步入新阶段。通过会签《关于建立农民工讨薪信息共享机制的意见》,以逐步实现对辖区农民工讨薪信息的深入交流与同步共享,最大限度的发挥检察机关支持弱势群体起诉职能,更加主动、高效、有力地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农民工朋友提供坚实的司法力量!
为进一步保障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职能和人社部门劳动监察职能。6月16日,铁锋区人民检察院与铁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签了《关于建立农民工讨薪信息共享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通过建立案件信息登记制度、案件线索移送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和网格化信息收集机制,全面系统地规范了区检察院与区人社局的案件信息采集和线索衔接程序。并将辖区内各村镇纳入信息交流覆盖范围,通过组建农民工讨薪信息共享微信群,积极搭建起村镇农民工讨薪的信息平台。截止目前,该院已接到铁锋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移送的农民工梅某某讨薪案件线索。下一步,该院将积极开展对此案的调查核实和支持起诉工作。
据悉,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的专门性法规,它标志着我国依法治欠已步入新阶段。通过会签《关于建立农民工讨薪信息共享机制的意见》,以逐步实现对辖区农民工讨薪信息的深入交流与同步共享,最大限度的发挥检察机关支持弱势群体起诉职能,更加主动、高效、有力地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农民工朋友提供坚实的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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