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 中公教育逾期不退款,金乡回应】
本人今年在中公教育参加教师编培训课程,公司全称为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报的课程是2023年山东协议系列学纲实验班协议(23济宁)。我在今年8月31日时候已经提交退费申请,现在已经超过
了约定的45个工作日期限,并且已经逾期很久,还要延迟到2023年2月份,而且还不一定会退费成功。
北京中公教育总部负责全国学员退款,还请部门向北
京中公教育总部和金乡县分公司提出立即退还本人28900元。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由济宁市金乡县进行了办理,回复如下:金乡县安排县市场监管局调查处理。经核实,中公教育前期已经和学生家长沟通好了退款时间,中公教育表示将尽量催促中公北京总部于近期尽快退款,您表示同意。
本人今年在中公教育参加教师编培训课程,公司全称为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报的课程是2023年山东协议系列学纲实验班协议(23济宁)。我在今年8月31日时候已经提交退费申请,现在已经超过
了约定的45个工作日期限,并且已经逾期很久,还要延迟到2023年2月份,而且还不一定会退费成功。
北京中公教育总部负责全国学员退款,还请部门向北
京中公教育总部和金乡县分公司提出立即退还本人28900元。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由济宁市金乡县进行了办理,回复如下:金乡县安排县市场监管局调查处理。经核实,中公教育前期已经和学生家长沟通好了退款时间,中公教育表示将尽量催促中公北京总部于近期尽快退款,您表示同意。
【双11网购量猛增 快递纠纷维权有道】网络购物,已然成为移动互联网时代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刚结束的“双11”,网络购物和物流快递再次迎来一个高峰。那么,如果网购的商品在物流快递过程中发生丢失毁损灭失,法律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消费者如何追回损失?
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理事、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梁雅丽律师,专门就这些问题进行了法律解读和分析,并对消费者遇到类似纠纷时提出了一些维权建议。
情形:网购商品,寄件途中丢失谁来负责?
典型案例:
江西葛先生向媒体反映,他于9月26日从某平台上花了5479元购买了一部手机,10月3日手机送到指定地点后,葛先生正在长沙游玩,便联系物流快递员,让其帮忙转寄至长沙。转寄前,快递员还拍视频给他确认快递重量为0.38千克。
10月5日,手机被转寄至长沙后,快递员告知葛先生该快递包裹重量仅为0.2千克,不像是手机的重量,并拍摄了现场拆箱视频给他确认。视频显示快递盒里仅剩手机包装盒,手机和数据线都“不翼而飞”。
葛先生立即向快递公司客服反映情况,得到的回复是最高赔付1000元。这让葛先生很生气,他说:“我购买手机花了将近6000元,快递在未丢失的前提下,里面的手机却不见了,快递必须要给个说法!”
目前快递公司表示,将协助客户报警,推动问题尽快解决。
律师普法:
梁雅丽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第832条规定,承运人(快递公司)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网购商品在运输过程中的丢失,一般由快递公司来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快递公司能够证明货物的丢失不属于自身过错,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梁雅丽律师提醒消费者,从目前通常的网购情形来看,网络购物的快递公司一般是由平台上的卖家指定,快递物流系卖家与快递公司之间的交易行为。消费者只要没有收到商品,可以直接找卖家处理,卖家一般会补发商品或者给消费者退款,卖家再另行向快递公司索赔商品丢失损失。
如果卖家不予处理,或者消费者对处理不满意,可以在沟通未果的情况下请网购平台官方介入。(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陈斯)
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理事、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梁雅丽律师,专门就这些问题进行了法律解读和分析,并对消费者遇到类似纠纷时提出了一些维权建议。
情形:网购商品,寄件途中丢失谁来负责?
典型案例:
江西葛先生向媒体反映,他于9月26日从某平台上花了5479元购买了一部手机,10月3日手机送到指定地点后,葛先生正在长沙游玩,便联系物流快递员,让其帮忙转寄至长沙。转寄前,快递员还拍视频给他确认快递重量为0.38千克。
10月5日,手机被转寄至长沙后,快递员告知葛先生该快递包裹重量仅为0.2千克,不像是手机的重量,并拍摄了现场拆箱视频给他确认。视频显示快递盒里仅剩手机包装盒,手机和数据线都“不翼而飞”。
葛先生立即向快递公司客服反映情况,得到的回复是最高赔付1000元。这让葛先生很生气,他说:“我购买手机花了将近6000元,快递在未丢失的前提下,里面的手机却不见了,快递必须要给个说法!”
目前快递公司表示,将协助客户报警,推动问题尽快解决。
律师普法:
梁雅丽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第832条规定,承运人(快递公司)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网购商品在运输过程中的丢失,一般由快递公司来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快递公司能够证明货物的丢失不属于自身过错,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梁雅丽律师提醒消费者,从目前通常的网购情形来看,网络购物的快递公司一般是由平台上的卖家指定,快递物流系卖家与快递公司之间的交易行为。消费者只要没有收到商品,可以直接找卖家处理,卖家一般会补发商品或者给消费者退款,卖家再另行向快递公司索赔商品丢失损失。
如果卖家不予处理,或者消费者对处理不满意,可以在沟通未果的情况下请网购平台官方介入。(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陈斯)
#上海[超话]#20.3万个橡皮,今起召回#上海爆料#
普乐士文具(上海)有限公司自2022年11月15日起,召回2019年5月26日至2021年5月28日期间生产的型号为36-428,共14个批次的“PLUS”WAIR-IN橡皮 36-428,涉及176000个。
召回原因
产品可触及的塑料件中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限量超过GB21027-2020《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中的规定要求,若长期接触,可能对儿童的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解决方法
请消费者立即停止使用该产品,普乐士文具(上海)有限公司将在官方网站www.plus-china.cn发布召回计划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并联系代理商安排退货、换货或置换等价值的PLUS其他商品。
大创(上海)商业有限公司自2022年11月15日起,召回2013年4月28日至2021年12月29日期间生产的8种型号,共10个生产批号的“DAISO”橡皮擦,涉及27388个。
召回原因
产品可触及的塑料件中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限量超过GB21027-2020《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中的规定要求,若长期接触,可能对儿童的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解决方法
请消费者立即停止使用该产品,大创(上海)商业有限公司将在店铺醒目位置张贴召回计划,对已经售出的橡皮擦进行召回并进行退货、退款处理。通知线上店铺停止销售,并对售出的商品采用退货、退款的方式进行召回。退货产生的运费由大创(上海)商业有限公司承担。
普乐士文具(上海)有限公司自2022年11月15日起,召回2019年5月26日至2021年5月28日期间生产的型号为36-428,共14个批次的“PLUS”WAIR-IN橡皮 36-428,涉及176000个。
召回原因
产品可触及的塑料件中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限量超过GB21027-2020《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中的规定要求,若长期接触,可能对儿童的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解决方法
请消费者立即停止使用该产品,普乐士文具(上海)有限公司将在官方网站www.plus-china.cn发布召回计划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并联系代理商安排退货、换货或置换等价值的PLUS其他商品。
大创(上海)商业有限公司自2022年11月15日起,召回2013年4月28日至2021年12月29日期间生产的8种型号,共10个生产批号的“DAISO”橡皮擦,涉及27388个。
召回原因
产品可触及的塑料件中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限量超过GB21027-2020《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中的规定要求,若长期接触,可能对儿童的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解决方法
请消费者立即停止使用该产品,大创(上海)商业有限公司将在店铺醒目位置张贴召回计划,对已经售出的橡皮擦进行召回并进行退货、退款处理。通知线上店铺停止销售,并对售出的商品采用退货、退款的方式进行召回。退货产生的运费由大创(上海)商业有限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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