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陕西出台举措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
5月11日,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消息:经省政府同意,该局印发《陕西省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若干措施》,旨在进一步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
措施明确
要支持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力争用三年时间,鼓励引导1万户以上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在全省构建起较为完善的个转企扶持政策框架,并逐年递增,使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成为优化全省市场主体结构,提高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
措施指出
要推进证照登记便利化,按照办理手续“能简则简,不能简则快”原则,为有条件、有意愿转型企业的个体工商户在名称变更、营业执照和许可证办理、注销等方面提供便利化服务;制定商贸业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及相应转企标准,鼓励发展迅速的个体工商户及时转型;积极推进《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若干措施》落实落地,配套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工商资本向农村流动,支持多种形式投资入股联合发展,帮助家庭农场及种养大户和专业大户转型企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完成登记后享受国家和我省对中小企业及特定行业、区域、环节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一对一”宣贯指导,帮助转型企业及时享受相关政策。
措施强调
要统筹加大资金投入,各市(区)政府要统筹安排,以多种形式投入专项资金,通过降低房租、水电等经营性成本的方式,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加强转企孵化培育,支持鼓励个体工商户入驻产业园、众创空间等孵化载体,对支持个转企的孵化载体实施重点扶持,帮助孵化载体吸纳有转型为企业意愿的个体工商户入驻;对转型个体工商户,符合国家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要求的,按企业职工培训政策执行,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帮助提升雇工技能;积极做好融资配套工作,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着力降低融资成本;支持产权质押融资,完善动产抵押、股权质押、注册商标权质押及知识产权估值、质押和流转体系,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畅通融资渠道。
来源:陕视新闻
5月11日,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消息:经省政府同意,该局印发《陕西省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若干措施》,旨在进一步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
措施明确
要支持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力争用三年时间,鼓励引导1万户以上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在全省构建起较为完善的个转企扶持政策框架,并逐年递增,使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成为优化全省市场主体结构,提高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
措施指出
要推进证照登记便利化,按照办理手续“能简则简,不能简则快”原则,为有条件、有意愿转型企业的个体工商户在名称变更、营业执照和许可证办理、注销等方面提供便利化服务;制定商贸业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及相应转企标准,鼓励发展迅速的个体工商户及时转型;积极推进《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若干措施》落实落地,配套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工商资本向农村流动,支持多种形式投资入股联合发展,帮助家庭农场及种养大户和专业大户转型企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完成登记后享受国家和我省对中小企业及特定行业、区域、环节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一对一”宣贯指导,帮助转型企业及时享受相关政策。
措施强调
要统筹加大资金投入,各市(区)政府要统筹安排,以多种形式投入专项资金,通过降低房租、水电等经营性成本的方式,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加强转企孵化培育,支持鼓励个体工商户入驻产业园、众创空间等孵化载体,对支持个转企的孵化载体实施重点扶持,帮助孵化载体吸纳有转型为企业意愿的个体工商户入驻;对转型个体工商户,符合国家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要求的,按企业职工培训政策执行,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帮助提升雇工技能;积极做好融资配套工作,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着力降低融资成本;支持产权质押融资,完善动产抵押、股权质押、注册商标权质押及知识产权估值、质押和流转体系,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畅通融资渠道。
来源:陕视新闻
【我省出台举措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 力争用三年时间鼓励引导1万户以上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经省政府同意,该局印发《陕西省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若干措施》,旨在进一步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
措施明确,要支持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力争用三年时间,鼓励引导1万户以上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在全省构建起较为完善的个转企扶持政策框架,并逐年递增,使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成为优化全省市场主体结构,提高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
措施指出,要推进证照登记便利化,按照办理手续“能简则简,不能简则快”原则,为有条件、有意愿转型企业的个体工商户在名称变更、营业执照和许可证办理、注销等方面提供便利化服务;制定商贸业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及相应转企标准,鼓励发展迅速的个体工商户及时转型;积极推进《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若干措施》落实落地,配套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工商资本向农村流动,支持多种形式投资入股联合发展,帮助家庭农场及种养大户和专业大户转型企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完成登记后享受国家和我省对中小企业及特定行业、区域、环节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一对一”宣贯指导,帮助转型企业及时享受相关政策。
措施强调,要统筹加大资金投入,各市(区)政府要统筹安排,以多种形式投入专项资金,通过降低房租、水电等经营性成本的方式,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加强转企孵化培育,支持鼓励个体工商户入驻产业园、众创空间等孵化载体,对支持个转企的孵化载体实施重点扶持,帮助孵化载体吸纳有转型为企业意愿的个体工商户入驻;对转型个体工商户,符合国家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要求的,按企业职工培训政策执行,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帮助提升雇工技能;积极做好融资配套工作,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着力降低融资成本;支持产权质押融资,完善动产抵押、股权质押、注册商标权质押及知识产权估值、质押和流转体系,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畅通融资渠道。
措施明确,要支持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力争用三年时间,鼓励引导1万户以上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在全省构建起较为完善的个转企扶持政策框架,并逐年递增,使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成为优化全省市场主体结构,提高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
措施指出,要推进证照登记便利化,按照办理手续“能简则简,不能简则快”原则,为有条件、有意愿转型企业的个体工商户在名称变更、营业执照和许可证办理、注销等方面提供便利化服务;制定商贸业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及相应转企标准,鼓励发展迅速的个体工商户及时转型;积极推进《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若干措施》落实落地,配套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工商资本向农村流动,支持多种形式投资入股联合发展,帮助家庭农场及种养大户和专业大户转型企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完成登记后享受国家和我省对中小企业及特定行业、区域、环节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一对一”宣贯指导,帮助转型企业及时享受相关政策。
措施强调,要统筹加大资金投入,各市(区)政府要统筹安排,以多种形式投入专项资金,通过降低房租、水电等经营性成本的方式,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加强转企孵化培育,支持鼓励个体工商户入驻产业园、众创空间等孵化载体,对支持个转企的孵化载体实施重点扶持,帮助孵化载体吸纳有转型为企业意愿的个体工商户入驻;对转型个体工商户,符合国家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要求的,按企业职工培训政策执行,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帮助提升雇工技能;积极做好融资配套工作,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着力降低融资成本;支持产权质押融资,完善动产抵押、股权质押、注册商标权质押及知识产权估值、质押和流转体系,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畅通融资渠道。
#敬请关注#【长三角五家海关发联合通告安徽开辟融资"绿色通道"】近日,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5家直属海关发布联合通告,要统筹保障疫情期间长三角重点企业经上海口岸进出境货物实现快速通关,全力保障长三角地区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畅通,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据悉,长三角地区企业的主要进出口业务均可通过国际贸易 “单一窗口”和“互联网+海关”在线申报,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提前申报”“两步申报”等模式,尽早办理申报手续。海关根据企业申请,积极采用收发货人免于到场查验模式,对于具备查验条件的进出口货物,做到应查尽查。企业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及时查询报关单放行状态,加强与报关代理、货运代理、货站等各方协作,在货物放行后予以快速提离。同时,统筹长三角地区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名单,实现“白名单”企业5家海关互认,建立统一的绿色通道,实现通关手续从快从简。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企业开展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充分发挥铁路、水路优势,支持企业采取“水水中转”“海铁联运”“联动接卸”等转运模式,实现“陆转水”“陆转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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