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只伸向黑暗的手,它要握住慈愛的东西,从而变成一只馈赠的手”
2022/11/04 阴 小降温 体感舒服
早上想到:
出生/入死,是注定的。人打一出生就奔死亡而去
贪生/怕死,是意识的死循环,也正因着这“贪”与“怕”于是顺“理”成章易被收割。
希望与等待是好词,但对少部分人而言近乎本能不会在此界面对此有妄念。设想一下,这不过就是个大考场,分一些不同的卷子。阶段做完按其时境尽性玩耍,接着继续充沛体验。。。很快,这一段旅程也就如梦似幻般的到了终点。
也许是随“出生”而来的一幅画卷。
既已知晓自古至今文明与文明人,智慧生命都是小概率事件。于是此生随缘随引领遇见的美妙事与人,都格外珍重欣喜不已。好似活着就为此而来。
所谓,正常环境,有精神品相好看的人,各种由此艺术延伸,人類犹如天启般的璀璨贡献。。。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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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想到:
出生/入死,是注定的。人打一出生就奔死亡而去
贪生/怕死,是意识的死循环,也正因着这“贪”与“怕”于是顺“理”成章易被收割。
希望与等待是好词,但对少部分人而言近乎本能不会在此界面对此有妄念。设想一下,这不过就是个大考场,分一些不同的卷子。阶段做完按其时境尽性玩耍,接着继续充沛体验。。。很快,这一段旅程也就如梦似幻般的到了终点。
也许是随“出生”而来的一幅画卷。
既已知晓自古至今文明与文明人,智慧生命都是小概率事件。于是此生随缘随引领遇见的美妙事与人,都格外珍重欣喜不已。好似活着就为此而来。
所谓,正常环境,有精神品相好看的人,各种由此艺术延伸,人類犹如天启般的璀璨贡献。。。如此
理学范畴是一个完整的系统,这个系统完成于天人部分。
这个系统的基本结构是,人和自然、主体和客体的有机统一,也就是“天人合一”。它由理气(天)、心性(人)、知行(中介)、天人四个部分所组成,“天人合一”则是它的最后结论。其中,每一部分都是一个相对独立的范畴网络,但更为重要的是,各个部分之间构成了一个自我封闭的范畴体系。整个体系从“天”开始,过渡到“人”,经过知行范畴的连接,最后达到它的终点——“天人合一”。但这不是简单地回到起点,而是天与人、主体与客体充分展开之后,重新实现以人为核心的统一。在这个系统中,天是最高存在,但人始终居于中心地位。一些大的理学家,都建立了各自的范畴体系,但无论是理学派、心学派还是气学派,无不以“天人合一”为其根本目的和最终结果。理学家遵循共同的思维方式,有共同的范畴系统,这是理学之所以成为古代东方最有影响的哲学形态的重要原因。
天人关系问题,是中国传统哲学的基本问题。古代思想家把“究天人之际”看作是最高的学问和智慧,并由此形成了中国传统哲学独特的思维方式,理学则进一步完成了这个任务。“学不际天人,不足以谓之学。”“人之所以为学,心与理而已。”“天人合一”这个命题,就是理学家张载正式提出的。二程甚至说:“天人本无二,不必言合。” 陆、王等人的“心即理也”,更是如此。理学的最后一个代表人物王夫之,虽有“天人相分”思想,因而超出了一般理学家,但并没有从根本上突破“天人合一”论。事实上,全部理学范畴都是围绕天人关系问题而展开。理学家所完成的宇宙论、人性论和认识论,无不在这一基本结构之中展开和进行。
所谓天人关系,实际上是讲人和自然界(包括社会)的关系。理学家虽以人的问题为中心课题,但人离不开他所生活的客观环境和条件,即自然界(和社会)。因此,人的问题必须在同自然界(社会)的关系中去解决。理学家的“人学”,归根到底是人和自然界以及主体和客体的关系问题。从天人关系开始,到天人合一结束,终点也就是起点。
由于理学家从“形而上”的思辨哲学讨论天人问题,因而这种合一具有“形而上”的超越性,但它又不同于佛教那样的绝对否定的超越,即不是达到绝对虚空的本体境界,而是在现实存在中实现自我超越。它要把现实和理想、感性和理性、相对和绝对统一起来,而不是走向超现实的“彼岸”。就是说,它要通过自我肯定、自我认同的方法,达到和宇宙规律、宇宙法则的完全合一。
因此,理学家所说的“天人合一”,既不是把人和自然界看作毫无分别的浑沌一团,说成无自我意识的浑沌状态,也不是把人和自然界根本对立起来,实现所谓纯粹认识意义上的同构。它主要是讲价值关系而不是讲认识关系。这是农业自然经济条件下,人和大自然保持互相适应和动态平衡的现实要求在理论上的表现。
理学家把自然界和人看作是一个有机整体,人是自然界的产物,最后应回到自然界。人从自然界生生不息的发育流行中产生,人性来源于天道,人就其本性而言,是自然规律、自然法则的具体体现。他们把人的社会本质说成是自然界所赋予,这种学说,从根本上说是社会伦理道德的本体化、对象化,它既缺乏对自然规律的具体认识,更缺乏对人的社会本质的认识,它的主体思想是有严重缺陷的。但是,它认识到人和自然界的统一性,人必须服从自然规律和法则,应该求得和自然界的稳定和平衡,这些都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
理学虽把“天”本体化,说成形而上的本体存在,但并没有形成纯粹形而上的逻辑范畴,形而上者即在形而下者之中,不离形而下者而存在;它也有目的论思想,却不是宗教神学那样的目的论,而是有机生成论,天被说成是一个“生生不息”的自然过程,这种过程具有生物学的潜在目的性,其在人的实现即所谓“善”,这是人和自然界的最高原则。无论是气本论者、理本论者还是心本论者,都主张以人心体现天地生生之心,人心就是天地生物之心。这既是本体存在,又是现实存在。理学家所谓“万物一体”境界,既不是把人混同于一物,也不是只讲本体论的超越。它既论证了人“为天地立心”的主体性,又论证了自然界的普遍永恒性。所谓“体道”、“知命”、“尽性”,不仅是主体通过直观认识和自我体验,实现同宇宙本体的合一,而且是实现人和物质自然界的有机统一,即所谓“生态平衡”。理学家所谓“鸢飞鱼跃”、“活泼泼地”、“一气流通”,就是对这种整体的美学式体验,也是对人和自然界和谐统一的赞美。
问题在于,理学家虽然认识到人和自然界保持统一的重要性,却忽视了人和自然界的区别和对立,忽视了人类高于自然界以及认识和改造自然界的必要性。他们提出了自然规律、自然法则的问题,却没有走上认识和改造自然的道路,而走上了“参赞”化育、为天地“立心”的顺应自然之路。他们很强调人的主体性,但仅仅是为了实现人和自然界和谐统一的价值关系,却忽视了这种关系必须以发展人的认识理性为基础。
这个系统的基本结构是,人和自然、主体和客体的有机统一,也就是“天人合一”。它由理气(天)、心性(人)、知行(中介)、天人四个部分所组成,“天人合一”则是它的最后结论。其中,每一部分都是一个相对独立的范畴网络,但更为重要的是,各个部分之间构成了一个自我封闭的范畴体系。整个体系从“天”开始,过渡到“人”,经过知行范畴的连接,最后达到它的终点——“天人合一”。但这不是简单地回到起点,而是天与人、主体与客体充分展开之后,重新实现以人为核心的统一。在这个系统中,天是最高存在,但人始终居于中心地位。一些大的理学家,都建立了各自的范畴体系,但无论是理学派、心学派还是气学派,无不以“天人合一”为其根本目的和最终结果。理学家遵循共同的思维方式,有共同的范畴系统,这是理学之所以成为古代东方最有影响的哲学形态的重要原因。
天人关系问题,是中国传统哲学的基本问题。古代思想家把“究天人之际”看作是最高的学问和智慧,并由此形成了中国传统哲学独特的思维方式,理学则进一步完成了这个任务。“学不际天人,不足以谓之学。”“人之所以为学,心与理而已。”“天人合一”这个命题,就是理学家张载正式提出的。二程甚至说:“天人本无二,不必言合。” 陆、王等人的“心即理也”,更是如此。理学的最后一个代表人物王夫之,虽有“天人相分”思想,因而超出了一般理学家,但并没有从根本上突破“天人合一”论。事实上,全部理学范畴都是围绕天人关系问题而展开。理学家所完成的宇宙论、人性论和认识论,无不在这一基本结构之中展开和进行。
所谓天人关系,实际上是讲人和自然界(包括社会)的关系。理学家虽以人的问题为中心课题,但人离不开他所生活的客观环境和条件,即自然界(和社会)。因此,人的问题必须在同自然界(社会)的关系中去解决。理学家的“人学”,归根到底是人和自然界以及主体和客体的关系问题。从天人关系开始,到天人合一结束,终点也就是起点。
由于理学家从“形而上”的思辨哲学讨论天人问题,因而这种合一具有“形而上”的超越性,但它又不同于佛教那样的绝对否定的超越,即不是达到绝对虚空的本体境界,而是在现实存在中实现自我超越。它要把现实和理想、感性和理性、相对和绝对统一起来,而不是走向超现实的“彼岸”。就是说,它要通过自我肯定、自我认同的方法,达到和宇宙规律、宇宙法则的完全合一。
因此,理学家所说的“天人合一”,既不是把人和自然界看作毫无分别的浑沌一团,说成无自我意识的浑沌状态,也不是把人和自然界根本对立起来,实现所谓纯粹认识意义上的同构。它主要是讲价值关系而不是讲认识关系。这是农业自然经济条件下,人和大自然保持互相适应和动态平衡的现实要求在理论上的表现。
理学家把自然界和人看作是一个有机整体,人是自然界的产物,最后应回到自然界。人从自然界生生不息的发育流行中产生,人性来源于天道,人就其本性而言,是自然规律、自然法则的具体体现。他们把人的社会本质说成是自然界所赋予,这种学说,从根本上说是社会伦理道德的本体化、对象化,它既缺乏对自然规律的具体认识,更缺乏对人的社会本质的认识,它的主体思想是有严重缺陷的。但是,它认识到人和自然界的统一性,人必须服从自然规律和法则,应该求得和自然界的稳定和平衡,这些都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
理学虽把“天”本体化,说成形而上的本体存在,但并没有形成纯粹形而上的逻辑范畴,形而上者即在形而下者之中,不离形而下者而存在;它也有目的论思想,却不是宗教神学那样的目的论,而是有机生成论,天被说成是一个“生生不息”的自然过程,这种过程具有生物学的潜在目的性,其在人的实现即所谓“善”,这是人和自然界的最高原则。无论是气本论者、理本论者还是心本论者,都主张以人心体现天地生生之心,人心就是天地生物之心。这既是本体存在,又是现实存在。理学家所谓“万物一体”境界,既不是把人混同于一物,也不是只讲本体论的超越。它既论证了人“为天地立心”的主体性,又论证了自然界的普遍永恒性。所谓“体道”、“知命”、“尽性”,不仅是主体通过直观认识和自我体验,实现同宇宙本体的合一,而且是实现人和物质自然界的有机统一,即所谓“生态平衡”。理学家所谓“鸢飞鱼跃”、“活泼泼地”、“一气流通”,就是对这种整体的美学式体验,也是对人和自然界和谐统一的赞美。
问题在于,理学家虽然认识到人和自然界保持统一的重要性,却忽视了人和自然界的区别和对立,忽视了人类高于自然界以及认识和改造自然界的必要性。他们提出了自然规律、自然法则的问题,却没有走上认识和改造自然的道路,而走上了“参赞”化育、为天地“立心”的顺应自然之路。他们很强调人的主体性,但仅仅是为了实现人和自然界和谐统一的价值关系,却忽视了这种关系必须以发展人的认识理性为基础。
关于如何获得知识,理学家普遍提出了“格物致知”和“穷理”的方法。这是理学方法论的重要范畴,但正是在这个问题上,发生了较大分歧。其中,程朱派主张在事事物物上“穷理”以尽心中之知;王阳明则主张推致心中之知于事事物物;王夫之既主张格物穷理以明心中之知,同时又提出认识事物以获得客观知识的重要思想。这些主张反映了不同的思想倾向,但都承认有先验的道德知识,并以此为最后归宿。
知行关系同理气、心性关系一样,是理学家讨论的重要问题,它随着理气、心性关系的演变而演变,同时又推动了其他范畴的发展。大体说来,在北宋理学建立时期,一般都重视知,在知之中更强调德性之知,在方法上更重视穷理以尽性和省察功夫,以二程的“知先行后”说为代表。在南宋理学体系完成时期,知行并重并开始强调行,主张格物与致知、德性与见闻不可偏废,涵养与省察互相交养,以朱熹的“知行相须互发”说为代表。到明中期,更加强调实践而把知行统一起来,方法上则提倡“致知”以“正物”,更重视“涵养本源”而把本体和功夫统一起来,以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说为代表。明清之际,随着“经世致用”思想的出现、普遍重视“实践”并出现了颜元的“践履”之学,认识论进一步向实用方面发展,成为这一时期的重要特点。“格物致知”说也有新的突破和进展,开始注意自然科学方法并引进西方“质测”之学,以王夫之的“知行并进”说为代表。与此相联系,心性修养论却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了批判。这是一个转变时期。方法论的变化,反映了理学范畴体系整体结构的某些变化,但是却没有也不可能出现新的范畴体系。
在认识方法上,理学家普遍运用了分析和综合,演绎和归纳,逻辑推理和非逻辑的直觉、顿悟,尤其运用了辩证的认识方法。但是,从总体上说,理学认识论是经验综合型的直观认识,而不是逻辑演绎型的理智认识,它主张自我反思型的直觉体验,缺乏向外扩散型的理智分析。
既然理学认识方法以直觉顿悟、直观体验为其根本特点,那么,它的任务就不是认识客观的自然界,而是解决人和自然的关系,也就是通过直观体验实现自我超越,达到“天人合一”的理想境界。无论是周敦颐的“思通”,张载的“穷神知化”、“穷理尽性”,还是程颢的“先识仁体”、“反身而诚”,都是为了“尽性以至于命”的性命合一之学。程颐、朱熹的“格物致知”说,虽重视“即物而穷其理”,但最终却是靠“豁然贯通”,以发明心中之“全体大用”,实现“心理合一”。至于陆九渊的“反思”、“立大本”和王阳明的“致良知”、“正心诚意”,更是以直接体认和实践道德自律,实现“天人合一”为目的。直到罗钦顺、王夫之等人的“格物致知”说,唯物地解决了主体同客体的关系问题,强调对“物理”的认识,向客观认识论前进了一大步,但其最终结果仍然是明心中之理以实现主客体的价值关系。事实说明,以“天人合一”为目的和总体架构的理学认识论,必然是重直觉重体验,也必然是返回到内心的自我反思。这种认识论,对于道德理性的自我觉悟以及实现人和自然界的价值关系,提出了很多重要的思想,但是对于发展人的认知理性,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却没有提出有力的论证和说明。
这里还要提出“涵养与省察”、“敬与静”等范畴,它们不仅是从主体意识的层次上进行自我修养的重要方法,而且反映了理学方法论的重要特点。“涵养”即直接体验和培养心性本原,“省察”则是随时随事察识物理以发明“本心”。“静”既是本体存在,又是修养方法,即在静坐中排除一切杂念,体验心性本原;“敬”则是贯彻动静始终、自我专一、自我控制的重要方法。理学家对此虽有不同侧重和运用,但都承认这是实现自我完成的根本方法,其特点是表现了自主性和自觉性。理学认识论必须和这些方法结合起来,才能完成其使命。
知行关系同理气、心性关系一样,是理学家讨论的重要问题,它随着理气、心性关系的演变而演变,同时又推动了其他范畴的发展。大体说来,在北宋理学建立时期,一般都重视知,在知之中更强调德性之知,在方法上更重视穷理以尽性和省察功夫,以二程的“知先行后”说为代表。在南宋理学体系完成时期,知行并重并开始强调行,主张格物与致知、德性与见闻不可偏废,涵养与省察互相交养,以朱熹的“知行相须互发”说为代表。到明中期,更加强调实践而把知行统一起来,方法上则提倡“致知”以“正物”,更重视“涵养本源”而把本体和功夫统一起来,以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说为代表。明清之际,随着“经世致用”思想的出现、普遍重视“实践”并出现了颜元的“践履”之学,认识论进一步向实用方面发展,成为这一时期的重要特点。“格物致知”说也有新的突破和进展,开始注意自然科学方法并引进西方“质测”之学,以王夫之的“知行并进”说为代表。与此相联系,心性修养论却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了批判。这是一个转变时期。方法论的变化,反映了理学范畴体系整体结构的某些变化,但是却没有也不可能出现新的范畴体系。
在认识方法上,理学家普遍运用了分析和综合,演绎和归纳,逻辑推理和非逻辑的直觉、顿悟,尤其运用了辩证的认识方法。但是,从总体上说,理学认识论是经验综合型的直观认识,而不是逻辑演绎型的理智认识,它主张自我反思型的直觉体验,缺乏向外扩散型的理智分析。
既然理学认识方法以直觉顿悟、直观体验为其根本特点,那么,它的任务就不是认识客观的自然界,而是解决人和自然的关系,也就是通过直观体验实现自我超越,达到“天人合一”的理想境界。无论是周敦颐的“思通”,张载的“穷神知化”、“穷理尽性”,还是程颢的“先识仁体”、“反身而诚”,都是为了“尽性以至于命”的性命合一之学。程颐、朱熹的“格物致知”说,虽重视“即物而穷其理”,但最终却是靠“豁然贯通”,以发明心中之“全体大用”,实现“心理合一”。至于陆九渊的“反思”、“立大本”和王阳明的“致良知”、“正心诚意”,更是以直接体认和实践道德自律,实现“天人合一”为目的。直到罗钦顺、王夫之等人的“格物致知”说,唯物地解决了主体同客体的关系问题,强调对“物理”的认识,向客观认识论前进了一大步,但其最终结果仍然是明心中之理以实现主客体的价值关系。事实说明,以“天人合一”为目的和总体架构的理学认识论,必然是重直觉重体验,也必然是返回到内心的自我反思。这种认识论,对于道德理性的自我觉悟以及实现人和自然界的价值关系,提出了很多重要的思想,但是对于发展人的认知理性,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却没有提出有力的论证和说明。
这里还要提出“涵养与省察”、“敬与静”等范畴,它们不仅是从主体意识的层次上进行自我修养的重要方法,而且反映了理学方法论的重要特点。“涵养”即直接体验和培养心性本原,“省察”则是随时随事察识物理以发明“本心”。“静”既是本体存在,又是修养方法,即在静坐中排除一切杂念,体验心性本原;“敬”则是贯彻动静始终、自我专一、自我控制的重要方法。理学家对此虽有不同侧重和运用,但都承认这是实现自我完成的根本方法,其特点是表现了自主性和自觉性。理学认识论必须和这些方法结合起来,才能完成其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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