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潮州,一男子驾驶一辆电车准备停车时,车子突然失去控制,高速狂奔2公里,接连撞上两辆摩托车和两辆自行车,导致了2死3伤的后果,目前交警表示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据视频显示,事发时这辆电车从马路上缓缓驶入路边的一个商铺门口,可是突然转向驶向马路,随后就在路上狂奔,车子经济避开了一辆电动自行车后,继续沿着道路高速行驶。
随后撞向了同向的两1辆摩托车后又撞了对向的自行车,随后,车辆又撞了一辆三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被撞得直接散架了,随后撞下了路边的电线杆和货车才最终停了下来。
事发后,电车驾驶员的儿子称,当时父亲准备停车,却发现刹车踏板很硬,踩不下去,按下P档也没有反应,于是就开车往前行驶,可是车子图突然加速,中途踩了刹车没有用,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如果是一个刹车失灵,可以认为是车主说谎了,那么很多车主都说刹车失灵了,是不是很多车主都说谎了?其实,想要解决这个问题很简单,在油门刹车踏板下安装一个摄像头,所有的问题都迎刃而解。
目前,交警部门正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所以到底是车主驾驶的原因还是车子本身的原因导致了事故,最终定性和责任承担是不一样的。
如果事情是车主即驾驶员的问题,那么由于驾驶员驾车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伤者和死者没有法定的过错,电车驾驶员将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按照《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次事故导致了2人死亡,因此一旦认定电车驾驶员承担主要责任以上,为此就要承担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
而如果是车子本身的问题,那么就是车辆质量问题了,对此驾驶员来讲,这是意外事件,在过程中也努力避免发生事故,最终还是撞了自行车、摩托车,那么对于驾驶员来讲,就没有刑事责任了,为此也不会承担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
相反,如果是车子本身的质量问题,那么按照《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因此受害人都是可以向商家和厂家追偿损失的。
不过还有一种可能性,这种可能虽然很小,就是司机故意为之,那么这种情况就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了,按照《刑法》第114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可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处罚。
其实,电车日常使用虽然很省钱,但是,日益增长的电车事故,无疑让潜在的消费者对购买电车产生了一定影响。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据视频显示,事发时这辆电车从马路上缓缓驶入路边的一个商铺门口,可是突然转向驶向马路,随后就在路上狂奔,车子经济避开了一辆电动自行车后,继续沿着道路高速行驶。
随后撞向了同向的两1辆摩托车后又撞了对向的自行车,随后,车辆又撞了一辆三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被撞得直接散架了,随后撞下了路边的电线杆和货车才最终停了下来。
事发后,电车驾驶员的儿子称,当时父亲准备停车,却发现刹车踏板很硬,踩不下去,按下P档也没有反应,于是就开车往前行驶,可是车子图突然加速,中途踩了刹车没有用,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如果是一个刹车失灵,可以认为是车主说谎了,那么很多车主都说刹车失灵了,是不是很多车主都说谎了?其实,想要解决这个问题很简单,在油门刹车踏板下安装一个摄像头,所有的问题都迎刃而解。
目前,交警部门正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所以到底是车主驾驶的原因还是车子本身的原因导致了事故,最终定性和责任承担是不一样的。
如果事情是车主即驾驶员的问题,那么由于驾驶员驾车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伤者和死者没有法定的过错,电车驾驶员将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按照《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次事故导致了2人死亡,因此一旦认定电车驾驶员承担主要责任以上,为此就要承担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
而如果是车子本身的问题,那么就是车辆质量问题了,对此驾驶员来讲,这是意外事件,在过程中也努力避免发生事故,最终还是撞了自行车、摩托车,那么对于驾驶员来讲,就没有刑事责任了,为此也不会承担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
相反,如果是车子本身的质量问题,那么按照《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因此受害人都是可以向商家和厂家追偿损失的。
不过还有一种可能性,这种可能虽然很小,就是司机故意为之,那么这种情况就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了,按照《刑法》第114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可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处罚。
其实,电车日常使用虽然很省钱,但是,日益增长的电车事故,无疑让潜在的消费者对购买电车产生了一定影响。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太吓人了!”广东潮州,一名有20多年货车驾驶经验的男子,驾驶特斯拉model y狂奔2.2公里后,造成两死两伤。事发后,交警已排除司机有毒驾、醉驾的可能性。目前,司机也因受伤治疗中,但无生命危险。
詹先生今年55岁,去年11月份时,詹先生从朋友处购买了一辆特斯拉model-y。事发当天早上6时许,詹先生像往常一样驾车来到自家经营的水泥店门口时,因即便按下P挡也无法停车,所以只好驾车继续往前行驶。
可万万没想到的是,当詹先生向左打方向驶上水泥路面后,车子突然加速。詹先生见状,立即踩刹车,但刹车失灵了。而且车速还越来越快地向前行驶。
过程中,虽然詹先生抓紧方向盘努力避免撞到人,但最终车子还是撞到了一辆三轮摩托车和自行车。
现场视频显示,车子在狂奔2.2公里后,最终因撞上停放在商铺门口的大货车和面包车后,才停了下来。詹先生也因发生碰撞受伤入院治疗。
但对于詹先生的说法,厂家特斯拉方面回应称,现场监控显示车子在行驶过程中,没有看到刹车灯亮起,且后台数据显示全程无刹车动作。
也就是说,厂家已经否认了詹先生一方是刹车失灵导致的说法。当然,厂家是涉事车辆的生产者。所以从法律角度来说,最终要以交警的鉴定报告为准。
目前,詹先生的儿子回应此事称,暂不作评论。一切等交警调查结果为准。
1、那么詹先生构成交通事罪吗?
所谓交通肇事罪,是指驾驶员违反交通管理规定,造成1人死亡或者3人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造成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犯罪行为。
换而言之,詹先生是否构成此罪,主要是看其是否违反了交通规则、造成了什么后果,且在这起事故中承担什么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交警最终认定詹先生是没有踩刹车,且在这起事故中负主要责任以上的,那么由于其行为已造成两死两伤的后果,因此构成交通肇事罪。
刑法第133条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具有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7年有期徒刑。
2、从民法角度来说,詹先生造成两死两伤、多车遭受损害,是不争的事实。这属于民事侵权行为,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具体而言,詹先生的行为造成他人的民事权益遭受损害,依法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是没有异议的。
《民法典》第1175条规定,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条规定的是“第三人过错”,即损害的发生不是行为人或管理人的过错,也不是受害人的过错,是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换而言之,如果最终交警认定是车子的质量问题而造成以上所述损害的,这个责任应当由厂家来承担。
当然,如果詹先生在这起事件中也存在过错的话,也会因此承担部分责任。
3、如果交警最终认定车子没有问题,那性质就完全一样了!
具体而言,如果刹车没有问题,而是因詹先生操作不当,没有踩刹车而造成的,那就构成交通肇事罪。这种情况下,民事赔偿责任应当由詹先生来承担。
注意!操作不当没有踩刹车和故意不踩刹车,那是两回事!这一点极其重要,如果是故意,那就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两死两伤的后果,起步量刑是10年以上,最高是死刑。
当然,一切要以警方调查取证公布的为准。
詹先生今年55岁,去年11月份时,詹先生从朋友处购买了一辆特斯拉model-y。事发当天早上6时许,詹先生像往常一样驾车来到自家经营的水泥店门口时,因即便按下P挡也无法停车,所以只好驾车继续往前行驶。
可万万没想到的是,当詹先生向左打方向驶上水泥路面后,车子突然加速。詹先生见状,立即踩刹车,但刹车失灵了。而且车速还越来越快地向前行驶。
过程中,虽然詹先生抓紧方向盘努力避免撞到人,但最终车子还是撞到了一辆三轮摩托车和自行车。
现场视频显示,车子在狂奔2.2公里后,最终因撞上停放在商铺门口的大货车和面包车后,才停了下来。詹先生也因发生碰撞受伤入院治疗。
但对于詹先生的说法,厂家特斯拉方面回应称,现场监控显示车子在行驶过程中,没有看到刹车灯亮起,且后台数据显示全程无刹车动作。
也就是说,厂家已经否认了詹先生一方是刹车失灵导致的说法。当然,厂家是涉事车辆的生产者。所以从法律角度来说,最终要以交警的鉴定报告为准。
目前,詹先生的儿子回应此事称,暂不作评论。一切等交警调查结果为准。
1、那么詹先生构成交通事罪吗?
所谓交通肇事罪,是指驾驶员违反交通管理规定,造成1人死亡或者3人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造成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犯罪行为。
换而言之,詹先生是否构成此罪,主要是看其是否违反了交通规则、造成了什么后果,且在这起事故中承担什么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交警最终认定詹先生是没有踩刹车,且在这起事故中负主要责任以上的,那么由于其行为已造成两死两伤的后果,因此构成交通肇事罪。
刑法第133条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具有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7年有期徒刑。
2、从民法角度来说,詹先生造成两死两伤、多车遭受损害,是不争的事实。这属于民事侵权行为,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具体而言,詹先生的行为造成他人的民事权益遭受损害,依法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是没有异议的。
《民法典》第1175条规定,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条规定的是“第三人过错”,即损害的发生不是行为人或管理人的过错,也不是受害人的过错,是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换而言之,如果最终交警认定是车子的质量问题而造成以上所述损害的,这个责任应当由厂家来承担。
当然,如果詹先生在这起事件中也存在过错的话,也会因此承担部分责任。
3、如果交警最终认定车子没有问题,那性质就完全一样了!
具体而言,如果刹车没有问题,而是因詹先生操作不当,没有踩刹车而造成的,那就构成交通肇事罪。这种情况下,民事赔偿责任应当由詹先生来承担。
注意!操作不当没有踩刹车和故意不踩刹车,那是两回事!这一点极其重要,如果是故意,那就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两死两伤的后果,起步量刑是10年以上,最高是死刑。
当然,一切要以警方调查取证公布的为准。
“太吓人了!”广东潮州,一名有20多年货车驾驶经验的男子,驾驶特斯拉model y狂奔2.2公里后,造成两死两伤。事发后,交警已排除司机有毒驾、醉驾的可能性。目前,司机也因受伤治疗中,但无生命危险。
詹先生今年55岁,去年11月份时,詹先生从朋友处购买了一辆特斯拉model-y。事发当天早上6时许,詹先生像往常一样驾车来到自家经营的水泥店门口时,因即便按下P挡也无法停车,所以只好驾车继续往前行驶。
可万万没想到的是,当詹先生向左打方向驶上水泥路面后,车子突然加速。詹先生见状,立即踩刹车,但刹车失灵了。而且车速还越来越快地向前行驶。
过程中,虽然詹先生抓紧方向盘努力避免撞到人,但最终车子还是撞到了一辆三轮摩托车和自行车。
现场视频显示,车子在狂奔2.2公里后,最终因撞上停放在商铺门口的大货车和面包车后,才停了下来。詹先生也因发生碰撞受伤入院治疗。
但对于詹先生的说法,厂家特斯拉方面回应称,现场监控显示车子在行驶过程中,没有看到刹车灯亮起,且后台数据显示全程无刹车动作。
也就是说,厂家已经否认了詹先生一方是刹车失灵导致的说法。当然,厂家是涉事车辆的生产者。所以从法律角度来说,最终要以交警的鉴定报告为准。
目前,詹先生的儿子回应此事称,暂不作评论。一切等交警调查结果为准。
1、那么詹先生构成交通事罪吗?
所谓交通肇事罪,是指驾驶员违反交通管理规定,造成1人死亡或者3人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造成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犯罪行为。
换而言之,詹先生是否构成此罪,主要是看其是否违反了交通规则、造成了什么后果,且在这起事故中承担什么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交警最终认定詹先生是没有踩刹车,且在这起事故中负主要责任以上的,那么由于其行为已造成两死两伤的后果,因此构成交通肇事罪。
刑法第133条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具有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7年有期徒刑。
2、从民法角度来说,詹先生造成两死两伤、多车遭受损害,是不争的事实。这属于民事侵权行为,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具体而言,詹先生的行为造成他人的民事权益遭受损害,依法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是没有异议的。
《民法典》第1175条规定,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条规定的是“第三人过错”,即损害的发生不是行为人或管理人的过错,也不是受害人的过错,是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换而言之,如果最终交警认定是车子的质量问题而造成以上所述损害的,这个责任应当由厂家来承担。
当然,如果詹先生在这起事件中也存在过错的话,也会因此承担部分责任。
3、如果交警最终认定车子没有问题,那性质就完全一样了!
具体而言,如果刹车没有问题,而是因詹先生操作不当,没有踩刹车而造成的,那就构成交通肇事罪。这种情况下,民事赔偿责任应当由詹先生来承担。
注意!操作不当没有踩刹车和故意不踩刹车,那是两回事!这一点极其重要,如果是故意,那就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两死两伤的后果,起步量刑是10年以上,最高是死刑。
当然,一切要以警方调查取证公布的为准。
那么大家认为,是没踩刹车,还是刹车失灵呢?
詹先生今年55岁,去年11月份时,詹先生从朋友处购买了一辆特斯拉model-y。事发当天早上6时许,詹先生像往常一样驾车来到自家经营的水泥店门口时,因即便按下P挡也无法停车,所以只好驾车继续往前行驶。
可万万没想到的是,当詹先生向左打方向驶上水泥路面后,车子突然加速。詹先生见状,立即踩刹车,但刹车失灵了。而且车速还越来越快地向前行驶。
过程中,虽然詹先生抓紧方向盘努力避免撞到人,但最终车子还是撞到了一辆三轮摩托车和自行车。
现场视频显示,车子在狂奔2.2公里后,最终因撞上停放在商铺门口的大货车和面包车后,才停了下来。詹先生也因发生碰撞受伤入院治疗。
但对于詹先生的说法,厂家特斯拉方面回应称,现场监控显示车子在行驶过程中,没有看到刹车灯亮起,且后台数据显示全程无刹车动作。
也就是说,厂家已经否认了詹先生一方是刹车失灵导致的说法。当然,厂家是涉事车辆的生产者。所以从法律角度来说,最终要以交警的鉴定报告为准。
目前,詹先生的儿子回应此事称,暂不作评论。一切等交警调查结果为准。
1、那么詹先生构成交通事罪吗?
所谓交通肇事罪,是指驾驶员违反交通管理规定,造成1人死亡或者3人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造成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犯罪行为。
换而言之,詹先生是否构成此罪,主要是看其是否违反了交通规则、造成了什么后果,且在这起事故中承担什么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交警最终认定詹先生是没有踩刹车,且在这起事故中负主要责任以上的,那么由于其行为已造成两死两伤的后果,因此构成交通肇事罪。
刑法第133条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具有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7年有期徒刑。
2、从民法角度来说,詹先生造成两死两伤、多车遭受损害,是不争的事实。这属于民事侵权行为,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具体而言,詹先生的行为造成他人的民事权益遭受损害,依法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是没有异议的。
《民法典》第1175条规定,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条规定的是“第三人过错”,即损害的发生不是行为人或管理人的过错,也不是受害人的过错,是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换而言之,如果最终交警认定是车子的质量问题而造成以上所述损害的,这个责任应当由厂家来承担。
当然,如果詹先生在这起事件中也存在过错的话,也会因此承担部分责任。
3、如果交警最终认定车子没有问题,那性质就完全一样了!
具体而言,如果刹车没有问题,而是因詹先生操作不当,没有踩刹车而造成的,那就构成交通肇事罪。这种情况下,民事赔偿责任应当由詹先生来承担。
注意!操作不当没有踩刹车和故意不踩刹车,那是两回事!这一点极其重要,如果是故意,那就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两死两伤的后果,起步量刑是10年以上,最高是死刑。
当然,一切要以警方调查取证公布的为准。
那么大家认为,是没踩刹车,还是刹车失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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