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 兖州区红花村违规扩大,建设公墓,官方回应】
在兖州实验中学南边,铁路北有一处公墓,根据国家法规,国家公墓暂行办法,不允许在铁路两侧建设公墓,但是看样子现在还扩大了,是咱民政局批准的吗,不是的话,请去现场看一下,是不是他们在违法操作
已受理兖州区政府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兖州区政府 [2022-09-06 16:53:49]回复如下: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区民政局组织工作人员到海德佳园小区现场了解情况。经与鼓楼街道办事处、红花社区居委会和开发商共行沟通协调,并前往公墓改造现场进行查看,现将调查情况反馈如下:经调查,红花社区墓地始建于解放后五十年代,为历史遗留百姓林。因海德佳园项目建成,北面地势抬高后,导致小区南侧原红花村百姓林地势低洼,容易积水,无法正常使用。红花社区经与坟墓家属协调,计划对小区南侧墓地进行原址优化提升,不扩大规模,不对外销售,不接纳外村居民下葬。目前,红花社区居委会已将所有坟墓骨灰迁出,待百姓林改造后再回迁原址。对于群众反映“根据国家法规,国家公墓暂行办法,不允许在铁路两侧建设公墓”的问题。因墓地为历史形成的传统墓地,修建时间早于日菏铁路,原有布局杂乱无章,部分墓碑高两三米,且墓地原址优化提升不属于新建,把墓碑和坟头去掉,按照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和要求,把立碑统一改为卧碑,增加绿地和高大乔木,有利于遮挡视线,美化环境,尽量减少对上房居民的影响。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倡导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室字﹝2019﹞72号)的要求,历史遗留坟墓可采取“一迁二改三绿化”的方式(注:“一迁”,对散埋乱葬坟墓迁入公益性公墓或深埋不留坟头;“二改”,对名人墓、烈士墓等不易迁移的坟墓进行改造,使其达到生态环保要求;“三绿化”,对历史形成不易迁移或拆除的坟墓,进行美化绿化、植树遮挡。)对历史存在的百姓林问题,可按照以上三种模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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