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肥乡区第一中学多次“估堆儿”收费,不提供明细,遭到学生家长质疑。
2021年11月6日,一篇题为《网友爆料邯郸市肥乡区第一中学:腐败背后的金库,谁来监管?》的微博帖子引发网友关注,帖文中称,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第一中学多次“估堆儿”收费,不提供明细,遭到学生家长质疑。
这篇帖文中称,有群众反映邯郸市肥乡区第一中学近年来严重违反相关政策法规,巧设名目收取各种费用,涉嫌敛财。仅在开学一个月内就收了两次费用,一次是住宿费860元每人,另一次是2140元每人的学杂费。有家长估算,肥乡区第一中学在校生约3400余人,此项收费高达1200万元,因收费条目与价格不清,去向也从未有任何公示,导致家长对收费产生质疑。
帖文内容还显示,因学校收取的杂费像一个“估堆儿费”,不向家长出具任何明细,尽管家长们有疑惑,但为了孩子的学业和前程考虑,敢怒不敢言。
知情人列举了2020年下半年到2021年上半年肥乡区第一中学部分收费情况。2020年10月份,高一新生被要求购买冲锋衣,要求交200元每人;同月要求学生购买《升学一网通》线上教学服务,680元每人;2021年4月份,该校收取学生《知心慧学》教辅材料,300元每人。除此之外,2021年3月份的学费、教辅、住宿等不明的费用为2800元每人,粗略估计该校收费金额1000多万。
这位知情人还透露,2020年11月,肥乡区第一中学收取了2020年9月份至2021年1月份补课及资料“估堆儿费”共计1300元每人,收费金额也高达520万元,收取补课服务费用是否合理?值得教育主管部门深思。
教育部明确规定:中小学服务性收费是指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外,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中小学按照国家和本地区课程改革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不得列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闻出版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改革发展局、综合执法局、宣传网信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中专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我省教育收费政策,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现就加强和规范我省教育收费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规范做好教育收费工作
教育收费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范围、标准和方式进行收费。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严禁收取与招生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各有关部门须加强对各类学校收费行为的监管,对歪曲收费政策、违规收费、搭车收费、助力他人违规收费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完善教育收费政策
(一)义务教育阶段收费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坚持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严禁随意扩大免费教育政策实施范围。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收取学费、杂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学校或社会组织,收取的学费不应包括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规定免除的学杂费。
邯郸市肥乡区第一中学视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三令五申于不顾,各项隐形收费从出不穷,令众多学生家长怨声载道,学校把学生当作摇钱树的做法何时休!肥乡区教育主管部门是不作为还是另有隐情?笔者会持续关注事态发展!
2021年11月6日,一篇题为《网友爆料邯郸市肥乡区第一中学:腐败背后的金库,谁来监管?》的微博帖子引发网友关注,帖文中称,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第一中学多次“估堆儿”收费,不提供明细,遭到学生家长质疑。
这篇帖文中称,有群众反映邯郸市肥乡区第一中学近年来严重违反相关政策法规,巧设名目收取各种费用,涉嫌敛财。仅在开学一个月内就收了两次费用,一次是住宿费860元每人,另一次是2140元每人的学杂费。有家长估算,肥乡区第一中学在校生约3400余人,此项收费高达1200万元,因收费条目与价格不清,去向也从未有任何公示,导致家长对收费产生质疑。
帖文内容还显示,因学校收取的杂费像一个“估堆儿费”,不向家长出具任何明细,尽管家长们有疑惑,但为了孩子的学业和前程考虑,敢怒不敢言。
知情人列举了2020年下半年到2021年上半年肥乡区第一中学部分收费情况。2020年10月份,高一新生被要求购买冲锋衣,要求交200元每人;同月要求学生购买《升学一网通》线上教学服务,680元每人;2021年4月份,该校收取学生《知心慧学》教辅材料,300元每人。除此之外,2021年3月份的学费、教辅、住宿等不明的费用为2800元每人,粗略估计该校收费金额1000多万。
这位知情人还透露,2020年11月,肥乡区第一中学收取了2020年9月份至2021年1月份补课及资料“估堆儿费”共计1300元每人,收费金额也高达520万元,收取补课服务费用是否合理?值得教育主管部门深思。
教育部明确规定:中小学服务性收费是指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外,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中小学按照国家和本地区课程改革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不得列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闻出版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改革发展局、综合执法局、宣传网信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中专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我省教育收费政策,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现就加强和规范我省教育收费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规范做好教育收费工作
教育收费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范围、标准和方式进行收费。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严禁收取与招生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各有关部门须加强对各类学校收费行为的监管,对歪曲收费政策、违规收费、搭车收费、助力他人违规收费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完善教育收费政策
(一)义务教育阶段收费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坚持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严禁随意扩大免费教育政策实施范围。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收取学费、杂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学校或社会组织,收取的学费不应包括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规定免除的学杂费。
邯郸市肥乡区第一中学视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三令五申于不顾,各项隐形收费从出不穷,令众多学生家长怨声载道,学校把学生当作摇钱树的做法何时休!肥乡区教育主管部门是不作为还是另有隐情?笔者会持续关注事态发展!
邯郸市肥乡区第一中学“估堆儿”收费遭家长质疑
01-01 07:24
阅读 423
邯郸市肥乡区第一中学多次“估堆儿”收费,不提供明细,遭到学生家长质疑。
邯郸市肥乡区第一中学
2021年11月6日,一篇题为《网友爆料邯郸市肥乡区第一中学:腐败背后的金库,谁来监管?》的微博帖子引发网友关注,帖文中称,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第一中学多次“估堆儿”收费,不提供明细,遭到学生家长质疑。
这篇帖文中称,有群众反映邯郸市肥乡区第一中学近年来严重违反相关政策法规,巧设名目收取各种费用,涉嫌敛财。仅在开学一个月内就收了两次费用,一次是住宿费860元每人,另一次是2140元每人的学杂费。有家长估算,肥乡区第一中学在校生约3400余人,此项收费高达1200万元,因收费条目与价格不清,去向也从未有任何公示,导致家长对收费产生质疑。
帖文内容还显示,因学校收取的杂费像一个“估堆儿费”,不向家长出具任何明细,尽管家长们有疑惑,但为了孩子的学业和前程考虑,敢怒不敢言。
知情人列举了2020年下半年到2021年上半年肥乡区第一中学部分收费情况。2020年10月份,高一新生被要求购买冲锋衣,要求交200元每人;同月要求学生购买《升学一网通》线上教学服务,680元每人;2021年4月份,该校收取学生《知心慧学》教辅材料,300元每人。除此之外,2021年3月份的学费、教辅、住宿等不明的费用为2800元每人,粗略估计该校收费金额1000多万。
这位知情人还透露,2020年11月,肥乡区第一中学收取了2020年9月份至2021年1月份补课及资料“估堆儿费”共计1300元每人,收费金额也高达520万元,收取补课服务费用是否合理?值得教育主管部门深思。
教育部明确规定:中小学服务性收费是指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外,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中小学按照国家和本地区课程改革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不得列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1-11-26 文号:冀教财〔2021〕17号 访问次数:2516 【字体:大 中 小 】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闻出版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改革发展局、综合执法局、宣传网信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中专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我省教育收费政策,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现就加强和规范我省教育收费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规范做好教育收费工作
教育收费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范围、标准和方式进行收费。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严禁收取与招生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各有关部门须加强对各类学校收费行为的监管,对歪曲收费政策、违规收费、搭车收费、助力他人违规收费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完善教育收费政策
(一)义务教育阶段收费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坚持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严禁随意扩大免费教育政策实施范围。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收取学费、杂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学校或社会组织,收取的学费不应包括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规定免除的学杂费。
邯郸市肥乡区第一中学视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三令五申于不顾,各项隐形收费从出不穷,令众多学生家长怨声载道,学校把学生当作摇钱树的做法何时休!肥乡区教育主管部门是不作为还是另有隐情?笔者会持续关注事态发展!
01-01 07:24
阅读 423
邯郸市肥乡区第一中学多次“估堆儿”收费,不提供明细,遭到学生家长质疑。
邯郸市肥乡区第一中学
2021年11月6日,一篇题为《网友爆料邯郸市肥乡区第一中学:腐败背后的金库,谁来监管?》的微博帖子引发网友关注,帖文中称,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第一中学多次“估堆儿”收费,不提供明细,遭到学生家长质疑。
这篇帖文中称,有群众反映邯郸市肥乡区第一中学近年来严重违反相关政策法规,巧设名目收取各种费用,涉嫌敛财。仅在开学一个月内就收了两次费用,一次是住宿费860元每人,另一次是2140元每人的学杂费。有家长估算,肥乡区第一中学在校生约3400余人,此项收费高达1200万元,因收费条目与价格不清,去向也从未有任何公示,导致家长对收费产生质疑。
帖文内容还显示,因学校收取的杂费像一个“估堆儿费”,不向家长出具任何明细,尽管家长们有疑惑,但为了孩子的学业和前程考虑,敢怒不敢言。
知情人列举了2020年下半年到2021年上半年肥乡区第一中学部分收费情况。2020年10月份,高一新生被要求购买冲锋衣,要求交200元每人;同月要求学生购买《升学一网通》线上教学服务,680元每人;2021年4月份,该校收取学生《知心慧学》教辅材料,300元每人。除此之外,2021年3月份的学费、教辅、住宿等不明的费用为2800元每人,粗略估计该校收费金额1000多万。
这位知情人还透露,2020年11月,肥乡区第一中学收取了2020年9月份至2021年1月份补课及资料“估堆儿费”共计1300元每人,收费金额也高达520万元,收取补课服务费用是否合理?值得教育主管部门深思。
教育部明确规定:中小学服务性收费是指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外,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中小学按照国家和本地区课程改革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不得列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1-11-26 文号:冀教财〔2021〕17号 访问次数:2516 【字体:大 中 小 】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闻出版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改革发展局、综合执法局、宣传网信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中专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我省教育收费政策,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现就加强和规范我省教育收费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规范做好教育收费工作
教育收费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范围、标准和方式进行收费。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严禁收取与招生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各有关部门须加强对各类学校收费行为的监管,对歪曲收费政策、违规收费、搭车收费、助力他人违规收费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完善教育收费政策
(一)义务教育阶段收费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坚持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严禁随意扩大免费教育政策实施范围。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收取学费、杂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学校或社会组织,收取的学费不应包括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规定免除的学杂费。
邯郸市肥乡区第一中学视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三令五申于不顾,各项隐形收费从出不穷,令众多学生家长怨声载道,学校把学生当作摇钱树的做法何时休!肥乡区教育主管部门是不作为还是另有隐情?笔者会持续关注事态发展!
邯郸市肥乡区第一中学多次“估堆儿”收费,不提供明细,遭到学生家长质疑。
2021年11月6日,一篇题为《网友爆料邯郸市肥乡区第一中学:腐败背后的金库,谁来监管?》的微博帖子引发网友关注,帖文中称,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第一中学多次“估堆儿”收费,不提供明细,遭到学生家长质疑。
这篇帖文中称,有群众反映邯郸市肥乡区第一中学近年来严重违反相关政策法规,巧设名目收取各种费用,涉嫌敛财。仅在开学一个月内就收了两次费用,一次是住宿费860元每人,另一次是2140元每人的学杂费。有家长估算,肥乡区第一中学在校生约3400余人,此项收费高达1200万元,因收费条目与价格不清,去向也从未有任何公示,导致家长对收费产生质疑。
帖文内容还显示,因学校收取的杂费像一个“估堆儿费”,不向家长出具任何明细,尽管家长们有疑惑,但为了孩子的学业和前程考虑,敢怒不敢言。
知情人列举了2020年下半年到2021年上半年肥乡区第一中学部分收费情况。2020年10月份,高一新生被要求购买冲锋衣,要求交200元每人;同月要求学生购买《升学一网通》线上教学服务,680元每人;2021年4月份,该校收取学生《知心慧学》教辅材料,300元每人。除此之外,2021年3月份的学费、教辅、住宿等不明的费用为2800元每人,粗略估计该校收费金额1000多万。
这位知情人还透露,2020年11月,肥乡区第一中学收取了2020年9月份至2021年1月份补课及资料“估堆儿费”共计1300元每人,收费金额也高达520万元,收取补课服务费用是否合理?值得教育主管部门深思。
教育部明确规定:中小学服务性收费是指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外,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中小学按照国家和本地区课程改革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不得列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闻出版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改革发展局、综合执法局、宣传网信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中专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我省教育收费政策,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现就加强和规范我省教育收费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规范做好教育收费工作
教育收费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范围、标准和方式进行收费。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严禁收取与招生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各有关部门须加强对各类学校收费行为的监管,对歪曲收费政策、违规收费、搭车收费、助力他人违规收费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完善教育收费政策
(一)义务教育阶段收费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坚持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严禁随意扩大免费教育政策实施范围。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收取学费、杂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学校或社会组织,收取的学费不应包括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规定免除的学杂费。
邯郸市肥乡区第一中学视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三令五申于不顾,各项隐形收费从出不穷,令众多学生家长怨声载道,学校把学生当作摇钱树的做法何时休!肥乡区教育主管部门是不作为还是另有隐情?笔者会持续关注事态发展!
2021年11月6日,一篇题为《网友爆料邯郸市肥乡区第一中学:腐败背后的金库,谁来监管?》的微博帖子引发网友关注,帖文中称,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第一中学多次“估堆儿”收费,不提供明细,遭到学生家长质疑。
这篇帖文中称,有群众反映邯郸市肥乡区第一中学近年来严重违反相关政策法规,巧设名目收取各种费用,涉嫌敛财。仅在开学一个月内就收了两次费用,一次是住宿费860元每人,另一次是2140元每人的学杂费。有家长估算,肥乡区第一中学在校生约3400余人,此项收费高达1200万元,因收费条目与价格不清,去向也从未有任何公示,导致家长对收费产生质疑。
帖文内容还显示,因学校收取的杂费像一个“估堆儿费”,不向家长出具任何明细,尽管家长们有疑惑,但为了孩子的学业和前程考虑,敢怒不敢言。
知情人列举了2020年下半年到2021年上半年肥乡区第一中学部分收费情况。2020年10月份,高一新生被要求购买冲锋衣,要求交200元每人;同月要求学生购买《升学一网通》线上教学服务,680元每人;2021年4月份,该校收取学生《知心慧学》教辅材料,300元每人。除此之外,2021年3月份的学费、教辅、住宿等不明的费用为2800元每人,粗略估计该校收费金额1000多万。
这位知情人还透露,2020年11月,肥乡区第一中学收取了2020年9月份至2021年1月份补课及资料“估堆儿费”共计1300元每人,收费金额也高达520万元,收取补课服务费用是否合理?值得教育主管部门深思。
教育部明确规定:中小学服务性收费是指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外,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中小学按照国家和本地区课程改革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不得列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闻出版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改革发展局、综合执法局、宣传网信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中专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我省教育收费政策,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现就加强和规范我省教育收费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规范做好教育收费工作
教育收费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范围、标准和方式进行收费。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严禁收取与招生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各有关部门须加强对各类学校收费行为的监管,对歪曲收费政策、违规收费、搭车收费、助力他人违规收费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完善教育收费政策
(一)义务教育阶段收费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坚持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严禁随意扩大免费教育政策实施范围。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收取学费、杂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学校或社会组织,收取的学费不应包括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规定免除的学杂费。
邯郸市肥乡区第一中学视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三令五申于不顾,各项隐形收费从出不穷,令众多学生家长怨声载道,学校把学生当作摇钱树的做法何时休!肥乡区教育主管部门是不作为还是另有隐情?笔者会持续关注事态发展!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