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生命垂危,肇事者逍遥法外,事故原因背后到底是谁说了谎?
我是王东东,家住河北省邯郸市。
在2021年3月24日晚上八点左右,我骑着自家摩托车载着覃氏从平南县大安镇前往平南县六陈镇新塘村,经过平南县六城镇新塘村金堆街路段,遇到一辆重型罐式半.挂车(驾驶人是李言军),当时远远看着车速很快,我就停下摩托车,本打算等待半.挂车先行驶过去,可是没想到,半.挂车直接冲我们行驶过来,将我和覃氏碰撞倒地,然后车辆也撞到了路边的两户居民房。后经邻居报J,在当天晚上11点半左右,我们被送进贵港市平南县第2人民医院。随即,交J对我们进行一系列的求证以及询问事情发生的经过。可是,当我们收到事故判定书时,结果却颠倒是非,我当时的摩托车时速才5码,而且我还停了下来等半.挂车经过并没有左拐弯,为何平南县公An局交J大队还要判定我们付主要责任,其中到底有何缘由?
因为不满平南县公An局交J大队的结果,我们上诉到贵港市中级F院,可是该F院却维持原判,因为该F院并没有事实调查,根据李言军所驾驶的肇事罐车的行车记录仪记载的行车S频可见我驾驶摩托车由始至终均在本方机动车道行驶,并未实际左拐弯,根本不存在我驾车左拐至对向机动车道之后折返回本车机动车道的事实。而且,更重要的是,从事故现场照片可见,事故路段属于村庄、学校路段,时速限速为30公里,而李言军在交J询问笔录中陈述其行车时速为大约50公里,已经严重超.速。这难道不是因为李言军的超.速导致一系列的后果吗?为何平南县公An局交J大队如此混淆事实,这背后隐藏了什.么秘密?就因为交J大队的随意决定,致使F院认定事实不清,让我们背负这个不该有的后果。
我和覃氏二人本本分分做人,遵纪守法,也从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因为李言军超.速行驶重型罐式半.挂车导致覃氏住院治L一年有余,花费了二十万元左右,这高额的医.疗费用给我们这个家庭造成了严重的负担,不仅如此,李言军还要我们赔偿七万多元,不知道李言军是怎么和J察局怎么操作的,将事故判定我们付主要责任,还要让我们承担李言军碰撞两户居民的损失,这让我们还有什.么活路?
照理说,J察应当是公平正义的化身,怎么也会被左右,继而导致F院随意宣判,结果受苦的是我们。我和覃氏也就是普普通通的打工人,势单力薄,无力与他们抗衡,本以为F院会公平公正,也没想到不经调查,随意将责任扣在我们身上,真的是让我们投诉无门,生活无望。将此事说出来,也是希望社会各界人士能看到此案,伸出援手,希望相关部门重新审判此事件,还我们一个公道,希望李言军能承担该有的法律责任。
——本稿件由当事人提供发布,仅代表个人观点,与平台及媒体无关,禁止转载和借用。
我是王东东,家住河北省邯郸市。
在2021年3月24日晚上八点左右,我骑着自家摩托车载着覃氏从平南县大安镇前往平南县六陈镇新塘村,经过平南县六城镇新塘村金堆街路段,遇到一辆重型罐式半.挂车(驾驶人是李言军),当时远远看着车速很快,我就停下摩托车,本打算等待半.挂车先行驶过去,可是没想到,半.挂车直接冲我们行驶过来,将我和覃氏碰撞倒地,然后车辆也撞到了路边的两户居民房。后经邻居报J,在当天晚上11点半左右,我们被送进贵港市平南县第2人民医院。随即,交J对我们进行一系列的求证以及询问事情发生的经过。可是,当我们收到事故判定书时,结果却颠倒是非,我当时的摩托车时速才5码,而且我还停了下来等半.挂车经过并没有左拐弯,为何平南县公An局交J大队还要判定我们付主要责任,其中到底有何缘由?
因为不满平南县公An局交J大队的结果,我们上诉到贵港市中级F院,可是该F院却维持原判,因为该F院并没有事实调查,根据李言军所驾驶的肇事罐车的行车记录仪记载的行车S频可见我驾驶摩托车由始至终均在本方机动车道行驶,并未实际左拐弯,根本不存在我驾车左拐至对向机动车道之后折返回本车机动车道的事实。而且,更重要的是,从事故现场照片可见,事故路段属于村庄、学校路段,时速限速为30公里,而李言军在交J询问笔录中陈述其行车时速为大约50公里,已经严重超.速。这难道不是因为李言军的超.速导致一系列的后果吗?为何平南县公An局交J大队如此混淆事实,这背后隐藏了什.么秘密?就因为交J大队的随意决定,致使F院认定事实不清,让我们背负这个不该有的后果。
我和覃氏二人本本分分做人,遵纪守法,也从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因为李言军超.速行驶重型罐式半.挂车导致覃氏住院治L一年有余,花费了二十万元左右,这高额的医.疗费用给我们这个家庭造成了严重的负担,不仅如此,李言军还要我们赔偿七万多元,不知道李言军是怎么和J察局怎么操作的,将事故判定我们付主要责任,还要让我们承担李言军碰撞两户居民的损失,这让我们还有什.么活路?
照理说,J察应当是公平正义的化身,怎么也会被左右,继而导致F院随意宣判,结果受苦的是我们。我和覃氏也就是普普通通的打工人,势单力薄,无力与他们抗衡,本以为F院会公平公正,也没想到不经调查,随意将责任扣在我们身上,真的是让我们投诉无门,生活无望。将此事说出来,也是希望社会各界人士能看到此案,伸出援手,希望相关部门重新审判此事件,还我们一个公道,希望李言军能承担该有的法律责任。
——本稿件由当事人提供发布,仅代表个人观点,与平台及媒体无关,禁止转载和借用。
一份存在主观偏向的鉴定书,是如何毁了我一生的!
我叫鲍志强,1992年8月15日这是我永.生难忘的日子,那天我因工作及报销房租问题,在厂长钱大明办公室与他发生争执并撕打。钱大明将我告上了法庭,他通过一份不公平的鉴定书可.以说是毁了我的一生。
根据钱大明病历材料记载,钱的右手拇指掌骨横断骨折位于基底部,而拇指掌骨基底部横断性骨折常见于间Bao力作用所致。又结合当时的案情认为,钱大明右手拇掌骨基底部横断性骨折系在抵抗外力时,受质地较坚.硬的物体作用形成的可能性大。第.一份鉴定书是安徽省法医学会鉴定出的认定,钱大明右手拇指掌骨基底部横断性骨折系抵抗外力时形成的可能性大,其损伤程度属轻伤范围(偏重)。也就是说当时给出的鉴定结果并没有认定谁是造成骨折的人。
在93年重新鉴定的时候,突然得出结论他右手的粉碎性骨折是在抵抗过程中遭受外界质地较坚.硬的钝性物体(如钢折椅)等的纵向打击形成,拳击他人鼻部则难以形成。首先,在这份鉴定书上前面已经认定为“骨折”,在后面突然又冒出来一个“粉碎性骨折”。为何同一份鉴定书,前后的结论却不一样。其次,拳击他人鼻部难以形成这个结论也没有理论依据。钱大明并未击打我的鼻子,他击打的是我的左眼眶上颌骨部位,这两处都是比较坚.硬的骨头,但是在鉴定书上却故意写说是鼻尖软骨部位。仅.此一项,就让我对这份鉴定报告失去了信任。我觉得这份鉴定报告书,在主观上偏向钱大明,就连结论都是照着钱大明的想法在写。结果就是鉴定人做出了与自己的知识或技能所得到的结论相反的结论。鉴定人程亦斌在《中国司法鉴定》杂.志2002年第4期发表《掌骨骨折致伤方式医学鉴定附27例分析》论.文的第.一掌骨基底部骨折成伤机制中却写道“第.一掌骨基底部骨折,多由间接Bao力传导所致,当拳手以拇指击中对方时,力沿掌骨纵轴传导,使两个关节面产生碰撞引起。”鉴定人的该论.文论点与重新司法鉴定中“拳击他人鼻部则难以形成”鉴定结论自我相互诋毁,其行为颠覆所有人的认知,理论与实践严重不符。再次证明这份鉴定文书存在主观偏向。
业内著.名司法鉴定专.业人士王居生法医看了《重新鉴定结论书》认为“(1)硬.物体击打掌骨远端,有可能导致骨折,但直接击打的部位也会有相应的损伤。(2)如果较硬的物体与掌骨远端的接触部位无损伤,那么应该是掌骨主动出击的可能性较大。换句话说,就是拳头主动出击打在一个较硬的钝性物体上,掌骨主动出击的可能性较大。“打击他人鼻部不易形成”的意见是错误的,由此可知,钱大明拳击我面部时不可避免地同时打到我的颧骨和上颌骨,其强度足以造成钱大明掌骨骨折。
但是,阜阳市向阳派C所92年8月30日的《调查报告》及阜阳市检C院九三年五月三日对钱大明《调查笔录》中“钱大明并没有说自己右手第.一掌骨基底部骨折是被我用硬.物(椅子)砸所致”。关键是在他受伤对应的“骨折处未出现表面皮肤破损、皮下皮内淤血、皮肤颜色变化、指甲脱落等直接打击的特征证据。再结合钱大明自己提供的当时的“右手拇指骨折”照片,钱大明骨折处没有遭受他人直接Bao力打击的特征,完全符合法医学定义的“拳击手骨折伤”。而且根据《调查笔录》记录当时检C院问医生“钱大明来看病时他的右手拇指处有没有明显异常?”医生答表皮没有什.么异常,有些肿,颜色没什.么变化。”由此可见,钱大明当时的伤情是轻微伤。这是可以证明事实真.相的重要情节,在司法鉴定中并没有表现出来,出现该种情况只会有两种可能性(1)阜阳市检C院向重新鉴定机构隐瞒事实真.相。(2)鉴定人故意避开《法医临床技术规范》对被鉴定人.体表检验。
我在这件事情中,自己被钱大明打伤,又遭他诬陷,被派C所铐走到阜阳市G安局收审,关了90天,限製人身自.由450天。阜阳市检C院采纳鉴定人的虚假鉴定判处我“故意伤害罪”。钱大明又依据阜阳市检C院的错误判决和自己的厂长职权将我们夫妻二人住房没收,公职开除,实现了他诬告陷害所要达到的罪恶目的。我遭受不法侵害至今,并波及子孙后代。为追求公平正义耗费了我近二十多年的时间。
世上有公正的法律和不公正的法律,我坚决主张服从公正的法律,这不仅是法律责任,也是道德责任。我已经背负这份Wu名20年了,而真.正的罪魁祸首却逍遥法外。我穷尽我一生也要为自己证明清白。我在这里恳请相关部门帮帮我,还我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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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鲍志强,1992年8月15日这是我永.生难忘的日子,那天我因工作及报销房租问题,在厂长钱大明办公室与他发生争执并撕打。钱大明将我告上了法庭,他通过一份不公平的鉴定书可.以说是毁了我的一生。
根据钱大明病历材料记载,钱的右手拇指掌骨横断骨折位于基底部,而拇指掌骨基底部横断性骨折常见于间Bao力作用所致。又结合当时的案情认为,钱大明右手拇掌骨基底部横断性骨折系在抵抗外力时,受质地较坚.硬的物体作用形成的可能性大。第.一份鉴定书是安徽省法医学会鉴定出的认定,钱大明右手拇指掌骨基底部横断性骨折系抵抗外力时形成的可能性大,其损伤程度属轻伤范围(偏重)。也就是说当时给出的鉴定结果并没有认定谁是造成骨折的人。
在93年重新鉴定的时候,突然得出结论他右手的粉碎性骨折是在抵抗过程中遭受外界质地较坚.硬的钝性物体(如钢折椅)等的纵向打击形成,拳击他人鼻部则难以形成。首先,在这份鉴定书上前面已经认定为“骨折”,在后面突然又冒出来一个“粉碎性骨折”。为何同一份鉴定书,前后的结论却不一样。其次,拳击他人鼻部难以形成这个结论也没有理论依据。钱大明并未击打我的鼻子,他击打的是我的左眼眶上颌骨部位,这两处都是比较坚.硬的骨头,但是在鉴定书上却故意写说是鼻尖软骨部位。仅.此一项,就让我对这份鉴定报告失去了信任。我觉得这份鉴定报告书,在主观上偏向钱大明,就连结论都是照着钱大明的想法在写。结果就是鉴定人做出了与自己的知识或技能所得到的结论相反的结论。鉴定人程亦斌在《中国司法鉴定》杂.志2002年第4期发表《掌骨骨折致伤方式医学鉴定附27例分析》论.文的第.一掌骨基底部骨折成伤机制中却写道“第.一掌骨基底部骨折,多由间接Bao力传导所致,当拳手以拇指击中对方时,力沿掌骨纵轴传导,使两个关节面产生碰撞引起。”鉴定人的该论.文论点与重新司法鉴定中“拳击他人鼻部则难以形成”鉴定结论自我相互诋毁,其行为颠覆所有人的认知,理论与实践严重不符。再次证明这份鉴定文书存在主观偏向。
业内著.名司法鉴定专.业人士王居生法医看了《重新鉴定结论书》认为“(1)硬.物体击打掌骨远端,有可能导致骨折,但直接击打的部位也会有相应的损伤。(2)如果较硬的物体与掌骨远端的接触部位无损伤,那么应该是掌骨主动出击的可能性较大。换句话说,就是拳头主动出击打在一个较硬的钝性物体上,掌骨主动出击的可能性较大。“打击他人鼻部不易形成”的意见是错误的,由此可知,钱大明拳击我面部时不可避免地同时打到我的颧骨和上颌骨,其强度足以造成钱大明掌骨骨折。
但是,阜阳市向阳派C所92年8月30日的《调查报告》及阜阳市检C院九三年五月三日对钱大明《调查笔录》中“钱大明并没有说自己右手第.一掌骨基底部骨折是被我用硬.物(椅子)砸所致”。关键是在他受伤对应的“骨折处未出现表面皮肤破损、皮下皮内淤血、皮肤颜色变化、指甲脱落等直接打击的特征证据。再结合钱大明自己提供的当时的“右手拇指骨折”照片,钱大明骨折处没有遭受他人直接Bao力打击的特征,完全符合法医学定义的“拳击手骨折伤”。而且根据《调查笔录》记录当时检C院问医生“钱大明来看病时他的右手拇指处有没有明显异常?”医生答表皮没有什.么异常,有些肿,颜色没什.么变化。”由此可见,钱大明当时的伤情是轻微伤。这是可以证明事实真.相的重要情节,在司法鉴定中并没有表现出来,出现该种情况只会有两种可能性(1)阜阳市检C院向重新鉴定机构隐瞒事实真.相。(2)鉴定人故意避开《法医临床技术规范》对被鉴定人.体表检验。
我在这件事情中,自己被钱大明打伤,又遭他诬陷,被派C所铐走到阜阳市G安局收审,关了90天,限製人身自.由450天。阜阳市检C院采纳鉴定人的虚假鉴定判处我“故意伤害罪”。钱大明又依据阜阳市检C院的错误判决和自己的厂长职权将我们夫妻二人住房没收,公职开除,实现了他诬告陷害所要达到的罪恶目的。我遭受不法侵害至今,并波及子孙后代。为追求公平正义耗费了我近二十多年的时间。
世上有公正的法律和不公正的法律,我坚决主张服从公正的法律,这不仅是法律责任,也是道德责任。我已经背负这份Wu名20年了,而真.正的罪魁祸首却逍遥法外。我穷尽我一生也要为自己证明清白。我在这里恳请相关部门帮帮我,还我一个公道。
——本稿件由当事人提供发布,仅代表个人观点,与平台及媒体无关,禁止转载和借用。
受害者生命垂危,肇事者逍遥法外,事故原因背后到底是谁说了谎?
我是王东东,家住河北省邯郸市。
在2021年3月24日晚上八点左右,我骑着自家摩托车载着覃氏从平南县大安镇前往平南县六陈镇新塘村,经过平南县六城镇新塘村金堆街路段,遇到一辆重型罐式半.挂车(驾驶人是李言军),当时远远看着车速很快,我就停下摩托车,本打算等待半.挂车先行驶过去,可是没想到,半.挂车直接冲我们行驶过来,将我和覃氏碰撞倒地,然后车辆也撞到了路边的两户居民房。后经邻居报J,在当天晚上11点半左右,我们被送进贵港市平南县第2人民医院。随即,交J对我们进行一系列的求证以及询问事情发生的经过。可是,当我们收到事故判定书时,结果却颠倒是非,我当时的摩托车时速才5码,而且我还停了下来等半.挂车经过并没有左拐弯,为何平南县公An局交J大队还要判定我们付主要责任,其中到底有何缘由?
因为不满平南县公An局交J大队的结果,我们上诉到贵港市中级F院,可是该F院却维持原判,因为该F院并没有事实调查,根据李言军所驾驶的肇事罐车的行车记录仪记载的行车S频可见我驾驶摩托车由始至终均在本方机动车道行驶,并未实际左拐弯,根本不存在我驾车左拐至对向机动车道之后折返回本车机动车道的事实。而且,更重要的是,从事故现场照片可见,事故路段属于村庄、学校路段,时速限速为30公里,而李言军在交J询问笔录中陈述其行车时速为大约50公里,已经严重超.速。这难道不是因为李言军的超.速导致一系列的后果吗?为何平南县公An局交J大队如此混淆事实,这背后隐藏了什.么秘密?就因为交J大队的随意决定,致使F院认定事实不清,让我们背负这个不该有的后果。
我和覃氏二人本本分分做人,遵纪守法,也从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因为李言军超.速行驶重型罐式半.挂车导致覃氏住院治L一年有余,花费了二十万元左右,这高额的医.疗费用给我们这个家庭造成了严重的负担,不仅如此,李言军还要我们赔偿七万多元,不知道李言军是怎么和J察局怎么操作的,将事故判定我们付主要责任,还要让我们承担李言军碰撞两户居民的损失,这让我们还有什.么活路?
照理说,J察应当是公平正义的化身,怎么也会被左右,继而导致F院随意宣判,结果受苦的是我们。我和覃氏也就是普普通通的打工人,势单力薄,无力与他们抗衡,本以为F院会公平公正,也没想到不经调查,随意将责任扣在我们身上,真的是让我们投诉无门,生活无望。将此事说出来,也是希望社会各界人士能看到此案,伸出援手,希望相关部门重新审判此事件,还我们一个公道,希望李言军能承担该有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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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王东东,家住河北省邯郸市。
在2021年3月24日晚上八点左右,我骑着自家摩托车载着覃氏从平南县大安镇前往平南县六陈镇新塘村,经过平南县六城镇新塘村金堆街路段,遇到一辆重型罐式半.挂车(驾驶人是李言军),当时远远看着车速很快,我就停下摩托车,本打算等待半.挂车先行驶过去,可是没想到,半.挂车直接冲我们行驶过来,将我和覃氏碰撞倒地,然后车辆也撞到了路边的两户居民房。后经邻居报J,在当天晚上11点半左右,我们被送进贵港市平南县第2人民医院。随即,交J对我们进行一系列的求证以及询问事情发生的经过。可是,当我们收到事故判定书时,结果却颠倒是非,我当时的摩托车时速才5码,而且我还停了下来等半.挂车经过并没有左拐弯,为何平南县公An局交J大队还要判定我们付主要责任,其中到底有何缘由?
因为不满平南县公An局交J大队的结果,我们上诉到贵港市中级F院,可是该F院却维持原判,因为该F院并没有事实调查,根据李言军所驾驶的肇事罐车的行车记录仪记载的行车S频可见我驾驶摩托车由始至终均在本方机动车道行驶,并未实际左拐弯,根本不存在我驾车左拐至对向机动车道之后折返回本车机动车道的事实。而且,更重要的是,从事故现场照片可见,事故路段属于村庄、学校路段,时速限速为30公里,而李言军在交J询问笔录中陈述其行车时速为大约50公里,已经严重超.速。这难道不是因为李言军的超.速导致一系列的后果吗?为何平南县公An局交J大队如此混淆事实,这背后隐藏了什.么秘密?就因为交J大队的随意决定,致使F院认定事实不清,让我们背负这个不该有的后果。
我和覃氏二人本本分分做人,遵纪守法,也从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因为李言军超.速行驶重型罐式半.挂车导致覃氏住院治L一年有余,花费了二十万元左右,这高额的医.疗费用给我们这个家庭造成了严重的负担,不仅如此,李言军还要我们赔偿七万多元,不知道李言军是怎么和J察局怎么操作的,将事故判定我们付主要责任,还要让我们承担李言军碰撞两户居民的损失,这让我们还有什.么活路?
照理说,J察应当是公平正义的化身,怎么也会被左右,继而导致F院随意宣判,结果受苦的是我们。我和覃氏也就是普普通通的打工人,势单力薄,无力与他们抗衡,本以为F院会公平公正,也没想到不经调查,随意将责任扣在我们身上,真的是让我们投诉无门,生活无望。将此事说出来,也是希望社会各界人士能看到此案,伸出援手,希望相关部门重新审判此事件,还我们一个公道,希望李言军能承担该有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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