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读张爱玲
她说守着一颗心 但别像守着一只猫
所以一直更偏爱狗
因想着不是我守它而是它守我
长大遇到我的咪
他纵使伤痕累累 却仍爱着世界点滴
所以恍然才更明白
最重要的不是被爱而是去爱人
我多希望他真的是一只喵
是我怀里的那只
只需要卖萌
我来喂饭 我来拍照 我来抱抱
但我的小咪是captain会远航
会用那琥珀色的眼睛看着一切
有些冷漠 有些孤独
却仍旧温柔 充满阳光
我做不了小咪的主人
更护不了小咪的周遭
只想跟着小咪
在深海潜行 在上游巡航
一起去对岸 看看终点的模样
壬寅年 己酉月 丙戌日
(图片来源:查无此呼)
她说守着一颗心 但别像守着一只猫
所以一直更偏爱狗
因想着不是我守它而是它守我
长大遇到我的咪
他纵使伤痕累累 却仍爱着世界点滴
所以恍然才更明白
最重要的不是被爱而是去爱人
我多希望他真的是一只喵
是我怀里的那只
只需要卖萌
我来喂饭 我来拍照 我来抱抱
但我的小咪是captain会远航
会用那琥珀色的眼睛看着一切
有些冷漠 有些孤独
却仍旧温柔 充满阳光
我做不了小咪的主人
更护不了小咪的周遭
只想跟着小咪
在深海潜行 在上游巡航
一起去对岸 看看终点的模样
壬寅年 己酉月 丙戌日
(图片来源:查无此呼)
读书可养三心
劝人读书是一个古老的话题,古人于读书,有过诸多精辟的论述,如告诉人们读书的好处,有黄金屋与颜如玉之说;如教诲读书的方法,有一字值千金之说;如传授读书的刻苦,更有悬梁刺股,凿壁偷光及集萤映雪等诸多说道;如选择读书的环境,则有孟母断机三择邻的先例。
这些当然都是劝人读书的理由与动力,但其实读书的功效恐怕更在于它能修养人的心性,诚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
窃以为,读书贵在养三心:
文以知心。增广曰:世间好语书说尽,天下名山僧占多。读书犹如高人对话,这里的高人,包括古今中外的所有高人,只要你愿意,你就能穿越时空去同他们见面,聆听他们对你的教诲,那是一种见字如晤,心字相惜。有谁能像文字这样懂得你,或者像你这样的懂得它?如果千年以后,我们还是会因为“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去巫山不是云”、“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这样的咒语而如鲠在喉、眼鼻发酸,是不是可以证明我们的基因里睡着古人?古人云:“饥读之以当肉,寒读之以当裘,孤寂而读之以当友朋,幽忧而读之以当金石琴瑟也。”酒酬知己,文酬知音。若是能在书中觅得几位老友,管得他贫富贵贱,长幼高低,且与蒲佬说说鬼神,和孙武斗斗兵法,跟老庄聊聊道家,纵使人生苦短相见恨晚也是快哉。
文以清心。读书于人能够潜心自静,其巨大的作用也是不言而喻的,虽然它放在书桌上,不会说话,可它的内容比谄媚的夸赞,虚假的讨好胜过千百倍,因为书比那些不切实际的更让人清心。唐朝诗人刘禹锡曾写过一篇《陋室铭》,意在表明他虽然住在简陋的屋子,却因为自己思想高尚不觉简陋,这应当归功于书籍的催化,是书让刘禹锡的心中没有贪欲,而他周围是文人雅士,自然他的心中也是一片澄明,不会因为周遭环境而扰乱自己的内心。《清静经》道:常能遣其欲,而心自静,澄其心而神自清。文人多雅事,四行诗,两盏茶,一书读罢,两袖清风,哪有什么黄金屋和颜如玉?倦了就枕书而眠,醒来又读,兴起时再胡诌几句,挥就的那几行字,全当是灵光乍现的妙笔生花。如果可以这样老去,也是无怨无悔。炉火升,茶烟起,墨香溢,松风停云处,有幽兰菖蒲为伴,是峥嵘寂寞,也是风雅清闲。落雪天读书,有我与梅花白头;风雨夜读书,有铁马冰河入梦。待你看罢满纸荒唐言,抬眼四顾,茶未老,香未断,却恍觉世间光阴已谢,心中诸般皆无,真真是人生如梦,梦如人生。
文以栖心。晚晴重臣曾国藩说过,吾辈读书,只有两事,一者进德之事,一者修业之事。道德修养非常重要,在社会中会关系到我们是否能抵抗诱惑,是否不会被乱世繁华迷花了眼,丢失了本心。而书可以栖心,使我们面对巨大利益而不会冲昏了头脑。培根说的“凡有所学,皆成性格”,也就应证了这个道理。三毛说过: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在流浪。当下之世,纸张不足贵,文字漫天飞,肉身跨越千山万水,心却孑然飘零。谢肇淛那“读未曾见之书,历未曾到之山水,如获至宝,尝异味”的快乐,渊明兄“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的执着,早就如同那逝去的一纸风雅,蒙上了厚厚风尘。冬日兀坐,茶烟袅袅,卷册在案,既读之,则安之;心可宿,则不俗。阅尽千千字,终是为拾掇渺渺心。字里行间,移步换景,纵使有书无房,道的也是“此心安处是吾乡”。
我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虽然如今信息发达,我仍然喜欢抽时间去读纸介质的书。我也奉劝诸君与书为友,如果你很久没有阅读、那么、今天请重新拾起那本你一直想读却还未读的书,泡杯咖啡,细细阅读,尽可能的让心静下来。等你做到心静的阅读了一篇文章或者一段文字后,你会发现自己之前的烦躁已经烟消云散了,还有种可能你之前一直解决不了的问题也在静心阅读后突然灵感乍现,找到了问题的突破点,书籍一定会让你遇见更好的自己。
劝人读书是一个古老的话题,古人于读书,有过诸多精辟的论述,如告诉人们读书的好处,有黄金屋与颜如玉之说;如教诲读书的方法,有一字值千金之说;如传授读书的刻苦,更有悬梁刺股,凿壁偷光及集萤映雪等诸多说道;如选择读书的环境,则有孟母断机三择邻的先例。
这些当然都是劝人读书的理由与动力,但其实读书的功效恐怕更在于它能修养人的心性,诚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
窃以为,读书贵在养三心:
文以知心。增广曰:世间好语书说尽,天下名山僧占多。读书犹如高人对话,这里的高人,包括古今中外的所有高人,只要你愿意,你就能穿越时空去同他们见面,聆听他们对你的教诲,那是一种见字如晤,心字相惜。有谁能像文字这样懂得你,或者像你这样的懂得它?如果千年以后,我们还是会因为“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去巫山不是云”、“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这样的咒语而如鲠在喉、眼鼻发酸,是不是可以证明我们的基因里睡着古人?古人云:“饥读之以当肉,寒读之以当裘,孤寂而读之以当友朋,幽忧而读之以当金石琴瑟也。”酒酬知己,文酬知音。若是能在书中觅得几位老友,管得他贫富贵贱,长幼高低,且与蒲佬说说鬼神,和孙武斗斗兵法,跟老庄聊聊道家,纵使人生苦短相见恨晚也是快哉。
文以清心。读书于人能够潜心自静,其巨大的作用也是不言而喻的,虽然它放在书桌上,不会说话,可它的内容比谄媚的夸赞,虚假的讨好胜过千百倍,因为书比那些不切实际的更让人清心。唐朝诗人刘禹锡曾写过一篇《陋室铭》,意在表明他虽然住在简陋的屋子,却因为自己思想高尚不觉简陋,这应当归功于书籍的催化,是书让刘禹锡的心中没有贪欲,而他周围是文人雅士,自然他的心中也是一片澄明,不会因为周遭环境而扰乱自己的内心。《清静经》道:常能遣其欲,而心自静,澄其心而神自清。文人多雅事,四行诗,两盏茶,一书读罢,两袖清风,哪有什么黄金屋和颜如玉?倦了就枕书而眠,醒来又读,兴起时再胡诌几句,挥就的那几行字,全当是灵光乍现的妙笔生花。如果可以这样老去,也是无怨无悔。炉火升,茶烟起,墨香溢,松风停云处,有幽兰菖蒲为伴,是峥嵘寂寞,也是风雅清闲。落雪天读书,有我与梅花白头;风雨夜读书,有铁马冰河入梦。待你看罢满纸荒唐言,抬眼四顾,茶未老,香未断,却恍觉世间光阴已谢,心中诸般皆无,真真是人生如梦,梦如人生。
文以栖心。晚晴重臣曾国藩说过,吾辈读书,只有两事,一者进德之事,一者修业之事。道德修养非常重要,在社会中会关系到我们是否能抵抗诱惑,是否不会被乱世繁华迷花了眼,丢失了本心。而书可以栖心,使我们面对巨大利益而不会冲昏了头脑。培根说的“凡有所学,皆成性格”,也就应证了这个道理。三毛说过: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在流浪。当下之世,纸张不足贵,文字漫天飞,肉身跨越千山万水,心却孑然飘零。谢肇淛那“读未曾见之书,历未曾到之山水,如获至宝,尝异味”的快乐,渊明兄“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的执着,早就如同那逝去的一纸风雅,蒙上了厚厚风尘。冬日兀坐,茶烟袅袅,卷册在案,既读之,则安之;心可宿,则不俗。阅尽千千字,终是为拾掇渺渺心。字里行间,移步换景,纵使有书无房,道的也是“此心安处是吾乡”。
我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虽然如今信息发达,我仍然喜欢抽时间去读纸介质的书。我也奉劝诸君与书为友,如果你很久没有阅读、那么、今天请重新拾起那本你一直想读却还未读的书,泡杯咖啡,细细阅读,尽可能的让心静下来。等你做到心静的阅读了一篇文章或者一段文字后,你会发现自己之前的烦躁已经烟消云散了,还有种可能你之前一直解决不了的问题也在静心阅读后突然灵感乍现,找到了问题的突破点,书籍一定会让你遇见更好的自己。
#齐司礼[超话]#
他是在我即将昏死在这黑暗的仓库之中时,找到我的。
我的手已经被绑死,嘴被人施了灵力无法张开。全身力气早已因根本无用的反抗而消耗殆尽,只余一双迷蒙的泪眼,无助绝望地看着远处那一扇小小的暗门。
……要死了吗?
也挺好……他们都说我是齐司礼的劫数,活
着只会对他不利。
他已经活了几千年,而我只不过能活区区几十年。他是永远顽强生生不息的冥灵大椿,而我只是不知晦朔春秋的朝菌蟪蛄,我们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也许永远长不大的笨鸟离开了,那只傲然一世的脱俗白狐会更好的回归自然罢……
正当我想要闭眼,坦然接受这命运带给我最后的宣判时,无边无际的黑暗被一小块洁白照亮。
熟悉的图案,熟悉的面料,熟悉的白檀香味,一如我初见他时的意气风发、不可一世。只是,冲入我鼻腔之中愈加浓重的血腥味让我感到陌生。我用尽最后的力气睁开双眼,霎那间便直直对上了那一双充满浓重杀意的金瞳。
没有人类的善意温柔,只余兽类的掠夺杀伐。
我从未想过那么清瘦,清瘦到舞台上轻柔飘散的羽毛都能将它压垮的身子,是怎样举起那粗重冰冷的铁棍,一路过关斩将,秋风扫落叶般将敌人杀的片甲不留。阴风将他的外套衣角吹的猎猎作响,吹起他泛着冷光的银白发丝。他漫不经心地将自己修长白皙的手举至唇边,一步步向我走来。
是地狱深处爬上来的索命修罗吗?但为什么丝毫无法掩盖他周遭令人安心的冷冽灵气呢?
记忆与现实交替重叠,恍然间,我好像在他身上看到了另一个影子……
干净整洁的白衣化作无坚不摧的冰冷铠甲。纵使血污再如何玷染,也无法掩盖他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风发意气。铁棍也化作他手中一柄冷厉钢枪,只需要他轻轻的抬手,便可狠狠穿刺入体,杀敌千万。束好的发早已因激烈胶着的战事四下飞散,发丝吻过他的峰眉,吻过他的鼻梁,吻过他沾染血痕的脸颊。衣角化作他鲜红的战披,在这一方混乱中,如他千万年生命一样,永远热烈,永远燃烧。
他再一次看向我,清冷金瞳内没有悲悯与孤傲,只有一腔热血、勇往直前的坚定。
两道身影逐渐重叠,交相辉映,点燃我生的希望,点燃我们之间从未熄灭的浓浓爱恋。
“我将亲手结束,这被我腐坏的一切。”
“是你在呼唤我吗?”
他是在我即将昏死在这黑暗的仓库之中时,找到我的。
我的手已经被绑死,嘴被人施了灵力无法张开。全身力气早已因根本无用的反抗而消耗殆尽,只余一双迷蒙的泪眼,无助绝望地看着远处那一扇小小的暗门。
……要死了吗?
也挺好……他们都说我是齐司礼的劫数,活
着只会对他不利。
他已经活了几千年,而我只不过能活区区几十年。他是永远顽强生生不息的冥灵大椿,而我只是不知晦朔春秋的朝菌蟪蛄,我们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也许永远长不大的笨鸟离开了,那只傲然一世的脱俗白狐会更好的回归自然罢……
正当我想要闭眼,坦然接受这命运带给我最后的宣判时,无边无际的黑暗被一小块洁白照亮。
熟悉的图案,熟悉的面料,熟悉的白檀香味,一如我初见他时的意气风发、不可一世。只是,冲入我鼻腔之中愈加浓重的血腥味让我感到陌生。我用尽最后的力气睁开双眼,霎那间便直直对上了那一双充满浓重杀意的金瞳。
没有人类的善意温柔,只余兽类的掠夺杀伐。
我从未想过那么清瘦,清瘦到舞台上轻柔飘散的羽毛都能将它压垮的身子,是怎样举起那粗重冰冷的铁棍,一路过关斩将,秋风扫落叶般将敌人杀的片甲不留。阴风将他的外套衣角吹的猎猎作响,吹起他泛着冷光的银白发丝。他漫不经心地将自己修长白皙的手举至唇边,一步步向我走来。
是地狱深处爬上来的索命修罗吗?但为什么丝毫无法掩盖他周遭令人安心的冷冽灵气呢?
记忆与现实交替重叠,恍然间,我好像在他身上看到了另一个影子……
干净整洁的白衣化作无坚不摧的冰冷铠甲。纵使血污再如何玷染,也无法掩盖他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风发意气。铁棍也化作他手中一柄冷厉钢枪,只需要他轻轻的抬手,便可狠狠穿刺入体,杀敌千万。束好的发早已因激烈胶着的战事四下飞散,发丝吻过他的峰眉,吻过他的鼻梁,吻过他沾染血痕的脸颊。衣角化作他鲜红的战披,在这一方混乱中,如他千万年生命一样,永远热烈,永远燃烧。
他再一次看向我,清冷金瞳内没有悲悯与孤傲,只有一腔热血、勇往直前的坚定。
两道身影逐渐重叠,交相辉映,点燃我生的希望,点燃我们之间从未熄灭的浓浓爱恋。
“我将亲手结束,这被我腐坏的一切。”
“是你在呼唤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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