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接省、市通知,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1月16日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11月17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措施包括:
一、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提示儿童、老年人和易感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停止举办各类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各医疗卫生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增加医务人员、延长工作时间。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倡导企事业单位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等弹性工作制。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使用。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加强管理,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治污效率。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移动源控制措施。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移动源按照《技术指南》要求执行,非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建成区、县(市、区)城区内,应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
(二)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涉气工业企业按照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清单橙色预警停限产措施执行减排。应急指令发布前已停止生产的生产线、生产装置、生产工序,应急响应期间不得恢复生产。
(三)扬尘控制方面。城市主干道道路保洁在正常基础上每天增加3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除应急抢险外,未纳入保障类清单的施工工地停止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施工作业。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非冰冻条件下)。
(四)综合性措施。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齐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
各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接省、市通知,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1月16日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11月17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措施包括:
一、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提示儿童、老年人和易感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停止举办各类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各医疗卫生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增加医务人员、延长工作时间。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倡导企事业单位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等弹性工作制。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使用。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加强管理,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治污效率。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移动源控制措施。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移动源按照《技术指南》要求执行,非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建成区、县(市、区)城区内,应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
(二)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涉气工业企业按照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清单橙色预警停限产措施执行减排。应急指令发布前已停止生产的生产线、生产装置、生产工序,应急响应期间不得恢复生产。
(三)扬尘控制方面。城市主干道道路保洁在正常基础上每天增加3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除应急抢险外,未纳入保障类清单的施工工地停止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施工作业。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非冰冻条件下)。
(四)综合性措施。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齐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
【豫皖交界这条路正在升级,最多加宽21米,已全面开工!】11月15日上午,在G311亳州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古井大道—鹿邑段)施工现场,工人忙碌,机械轰鸣,正在进行试验段施工和清障工作,已全面开工。
G311亳州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古井大道—鹿邑段)项目为改扩建工程,路线走向基本与老路一致。项目起点位于谯城区古井大道与G311十字交叉处,沿老G311一直向西延伸横穿十八里镇镇区,终点位于河南鹿邑县郑家集乡交界处,路线全长7.837km,总投资1.83亿元,计划施工工期540天,预计2024年3月完工。
G311线古井大道—鹿邑段,原来是二级公路,双向两车道,路面宽度只有15米,改建后将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公路段路基宽度24.5米,穿集镇段路基宽度36米,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将建设绿化分割带。
目前,施工单位正在进行试验段灰土施工和清障工作,已进入全面加快施工阶段。市交通运输局、谯城区交通运输局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该项目安全、质量、进度的管控,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圆满完成施工建设任务。
G311是中原城市群和长三角地区的重要通道,该项目连接豫皖两省,此次升级改建后,有助于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对亳州建设省际毗邻区域中心城市,全面实施“六一战略”有着重要意义。
G311亳州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古井大道—鹿邑段)项目为改扩建工程,路线走向基本与老路一致。项目起点位于谯城区古井大道与G311十字交叉处,沿老G311一直向西延伸横穿十八里镇镇区,终点位于河南鹿邑县郑家集乡交界处,路线全长7.837km,总投资1.83亿元,计划施工工期540天,预计2024年3月完工。
G311线古井大道—鹿邑段,原来是二级公路,双向两车道,路面宽度只有15米,改建后将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公路段路基宽度24.5米,穿集镇段路基宽度36米,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将建设绿化分割带。
目前,施工单位正在进行试验段灰土施工和清障工作,已进入全面加快施工阶段。市交通运输局、谯城区交通运输局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该项目安全、质量、进度的管控,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圆满完成施工建设任务。
G311是中原城市群和长三角地区的重要通道,该项目连接豫皖两省,此次升级改建后,有助于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对亳州建设省际毗邻区域中心城市,全面实施“六一战略”有着重要意义。
【16日0时,德州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7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区域应急联动要求,预测未来我市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1月16日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11月17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措施包括:
一、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提示儿童、老年人和易感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停止举办各类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各医疗卫生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增加医务人员、延长工作时间。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倡导企事业单位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等弹性工作制。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使用。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加强管理,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治污效率。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移动源控制措施。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移动源按照《技术指南》要求执行,非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建成区、县(市、区)城区内,应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
(二)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涉气工业企业按照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清单橙色预警停限产措施执行减排。应急指令发布前已停止生产的生产线、生产装置、生产工序,应急响应期间不得恢复生产。
(三)扬尘控制方面。城市主干道道路保洁在正常基础上每天增加3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除应急抢险外,未纳入保障类清单的施工工地停止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施工作业。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非冰冻条件下)。
(四)综合性措施。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区域应急联动要求,预测未来我市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1月16日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11月17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措施包括:
一、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提示儿童、老年人和易感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停止举办各类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各医疗卫生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增加医务人员、延长工作时间。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倡导企事业单位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等弹性工作制。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使用。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加强管理,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治污效率。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移动源控制措施。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移动源按照《技术指南》要求执行,非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建成区、县(市、区)城区内,应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
(二)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涉气工业企业按照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清单橙色预警停限产措施执行减排。应急指令发布前已停止生产的生产线、生产装置、生产工序,应急响应期间不得恢复生产。
(三)扬尘控制方面。城市主干道道路保洁在正常基础上每天增加3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除应急抢险外,未纳入保障类清单的施工工地停止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施工作业。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非冰冻条件下)。
(四)综合性措施。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