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女子发现11岁的女儿拿爷爷的手机转给楼下小卖部转了4万多元,连忙找小卖部的老板娘理论!可万万没想到,老板娘说:“是你女儿自己把钱转给我的,自己没有教育好孩子,还有脸来责怪我?”
庄女士和丈夫开店生意很忙,平时很晚回家。所以女儿都是跟着爷爷一起生活。但是现在孩子写作业都要看群里老师发的消息,所以孩子说要手机的时候,爷爷毫无防备地就把手机给了孩子了!
但这次孩子把手机还回来的时候,爷爷发现了不对劲!因为他的手机收到一条信息说被扣了4500元!他顿时很纳闷,自己人在家里钱怎么就没了呢?于是赶紧把这事情跟庄女士说了,庄女士拿过手机看了转账记录,顿时大吃一惊!
这转账记录里有几百,几千的加起来,总共转出了40000多元!最 高的一笔有9000元,而收款方是楼下的文具店,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庄女士连忙找到女儿问是不是她转的,女儿承认是她转的,并且说是文具店的老板娘跟她说,可以把钱存在她那里,自己想要买东西可以直接从里面扣,也可以去老板娘那兑现金买别的东西!
听完女儿的话,庄女士又气又怒!这个小卖部的老板娘居然这么缺德!明明认识自己,也知道女儿还小,对金 钱没有概念,居然把主意打到孩子身上!一个小卖部,卖点纸笔和玩具,花得了4万多吗?这不是摆明骗自己孩子的钱吗?
庄女士越想越气,马上找来记者跑到小面部去理论,看到老板娘后她就怒气冲冲地指责老板娘是不是想钱想疯了?你认识我还忽悠我孩子,你这不是诱导未成年人消费吗?
可没想到老板娘一点都不心虚,她用手指着庄女士说:“我不认识你,别给我撒泼,想解决问题就给我闭嘴,别在这里吵吵,把你孩子喊过来问问,是她自己把我店里的二维码拿走给我转的,你自己没把孩子看好,还好意思找我?”
庄女士反驳道:“你别说谎了,转账记录我都找出来了!除了给你店里的收款码转账,还给你老公和儿子的收款码也转过账,他们的二维码总是你给的吧?你骗我女孩转钱,你还狡辩?”
可老板娘说:“我没有骗她,是她自己要在我这里想存钱,说要跟我换成现金,还给自己同学过生日买礼物啊!而且她都说是妈妈同意的,我才收下的!”
记者说:“她说妈妈同意,那你联系过她妈妈吗?孩子妈妈自己不给孩子现金,把钱存你这让你给她换现金,你自己相信她妈妈同意吗?”
老板娘被记者说得哑口无言!而记者又追问这钱现在存你这还有多少?
老板娘想了想说,只有1800多了!这下庄女士更无语了,她说:“就这样的店,孩子怎么可能会花这么多钱呢?”
老板娘说:“我进了货,你女儿过来都是一袋袋买的,然后分给全班同学!她不像其他的孩子一个个买,钱自然就花得快了!”
记者听后反问道:“你都觉得她这样的买法不正常,那你为什么还让她这样买?不能什么钱都挣,做人要有良心!”
老板娘听后又狡辩说孩子拿了现金去别的地方花了,她有本子把孩子存的钱都记录下来!记录的账也都有给孩子看的,她不觉得这样有问题!
可记者提出能不能看看本子,老板娘又说本子没了,反正就是满嘴跑火车!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老板娘这样的行为合法吗?
《民法典》规定,如果属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与自己年龄、智力活动不相符的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需家长作为法定代理人进行同意追认才有 效,因此,家长拒绝追认的,可以要求退款。
孩子才11岁,属于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消费4万多明显和她这个年纪的消费能力和智力活动不符合,庄女士当然可以要求退款!
而且,如果警方认定老板娘诱导未成年人把钱存在她那里,然后私吞的话,还涉嫌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 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的4万多已经属于数额巨大,要处3以上的刑期!
后来庄女士报案,经过警方的教育,老板娘乖乖退还了35000元!
我认为做商家要有底线,不能昧着良心赚钱!而家长一定要看好自己的孩子,就算工作再忙,也要跟孩子保持沟通!(张晓磊)
庄女士和丈夫开店生意很忙,平时很晚回家。所以女儿都是跟着爷爷一起生活。但是现在孩子写作业都要看群里老师发的消息,所以孩子说要手机的时候,爷爷毫无防备地就把手机给了孩子了!
但这次孩子把手机还回来的时候,爷爷发现了不对劲!因为他的手机收到一条信息说被扣了4500元!他顿时很纳闷,自己人在家里钱怎么就没了呢?于是赶紧把这事情跟庄女士说了,庄女士拿过手机看了转账记录,顿时大吃一惊!
这转账记录里有几百,几千的加起来,总共转出了40000多元!最 高的一笔有9000元,而收款方是楼下的文具店,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庄女士连忙找到女儿问是不是她转的,女儿承认是她转的,并且说是文具店的老板娘跟她说,可以把钱存在她那里,自己想要买东西可以直接从里面扣,也可以去老板娘那兑现金买别的东西!
听完女儿的话,庄女士又气又怒!这个小卖部的老板娘居然这么缺德!明明认识自己,也知道女儿还小,对金 钱没有概念,居然把主意打到孩子身上!一个小卖部,卖点纸笔和玩具,花得了4万多吗?这不是摆明骗自己孩子的钱吗?
庄女士越想越气,马上找来记者跑到小面部去理论,看到老板娘后她就怒气冲冲地指责老板娘是不是想钱想疯了?你认识我还忽悠我孩子,你这不是诱导未成年人消费吗?
可没想到老板娘一点都不心虚,她用手指着庄女士说:“我不认识你,别给我撒泼,想解决问题就给我闭嘴,别在这里吵吵,把你孩子喊过来问问,是她自己把我店里的二维码拿走给我转的,你自己没把孩子看好,还好意思找我?”
庄女士反驳道:“你别说谎了,转账记录我都找出来了!除了给你店里的收款码转账,还给你老公和儿子的收款码也转过账,他们的二维码总是你给的吧?你骗我女孩转钱,你还狡辩?”
可老板娘说:“我没有骗她,是她自己要在我这里想存钱,说要跟我换成现金,还给自己同学过生日买礼物啊!而且她都说是妈妈同意的,我才收下的!”
记者说:“她说妈妈同意,那你联系过她妈妈吗?孩子妈妈自己不给孩子现金,把钱存你这让你给她换现金,你自己相信她妈妈同意吗?”
老板娘被记者说得哑口无言!而记者又追问这钱现在存你这还有多少?
老板娘想了想说,只有1800多了!这下庄女士更无语了,她说:“就这样的店,孩子怎么可能会花这么多钱呢?”
老板娘说:“我进了货,你女儿过来都是一袋袋买的,然后分给全班同学!她不像其他的孩子一个个买,钱自然就花得快了!”
记者听后反问道:“你都觉得她这样的买法不正常,那你为什么还让她这样买?不能什么钱都挣,做人要有良心!”
老板娘听后又狡辩说孩子拿了现金去别的地方花了,她有本子把孩子存的钱都记录下来!记录的账也都有给孩子看的,她不觉得这样有问题!
可记者提出能不能看看本子,老板娘又说本子没了,反正就是满嘴跑火车!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老板娘这样的行为合法吗?
《民法典》规定,如果属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与自己年龄、智力活动不相符的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需家长作为法定代理人进行同意追认才有 效,因此,家长拒绝追认的,可以要求退款。
孩子才11岁,属于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消费4万多明显和她这个年纪的消费能力和智力活动不符合,庄女士当然可以要求退款!
而且,如果警方认定老板娘诱导未成年人把钱存在她那里,然后私吞的话,还涉嫌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 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的4万多已经属于数额巨大,要处3以上的刑期!
后来庄女士报案,经过警方的教育,老板娘乖乖退还了35000元!
我认为做商家要有底线,不能昧着良心赚钱!而家长一定要看好自己的孩子,就算工作再忙,也要跟孩子保持沟通!(张晓磊)
#袁一琦# 果然 秉承爬丝骂得都是好人的原则又发现一位宝藏 批皮引战楼的爬丝别太丢人咯 自己先发动的 骂不过来买惨说什么年纪小 可别丢人咯 造h谣的也是极s吧怎么好意思来别人超话撒泼的哦你们偶像怎么好意思说有你们这你群粉丝的…美女实惨诶 拉拢wpp不成反而被我们发现了几个呢 吃相别太难看 小心碗盆灭了你家超话 别输不起到时候说我们wpp欺负未成年 可怜 祝美女一路长虹 别跟爬丝计较
橘子:我不要爸爸!我不要爸爸!我不要爸爸接!!!!
俊子:哎哟,橘子乖,你别闹了,幺儿你乖点啊。
橘子:我不我不我不!我要妈妈我要妈妈!!!!(狂哭)(打滚)(撒泼)
俊子:你妈妈在忙,幺儿你别吵了,妈妈不得空。
橘子:我不听我不听,我就要妈妈!妈妈!你老公欺负我!你老公要把你的宝贝幺儿拿去卖了!(大声)(尖叫)
俊子:回家,回家你就能见到妈妈了,真的,我不骗幺儿。(精疲力尽)
橘子:不要!妈妈明明早上答应我了,要来幼儿园接我!(哭泣)
你每次回来,妈妈就生病了要在床上躺一天!(指责)我不要爸爸,爸爸是坏蛋!爸爸欺负完妈妈,就来欺负我了!
俊子:幺儿这些不能说啊,这些真的不能说啊!!!!
俊子:哎哟,橘子乖,你别闹了,幺儿你乖点啊。
橘子:我不我不我不!我要妈妈我要妈妈!!!!(狂哭)(打滚)(撒泼)
俊子:你妈妈在忙,幺儿你别吵了,妈妈不得空。
橘子:我不听我不听,我就要妈妈!妈妈!你老公欺负我!你老公要把你的宝贝幺儿拿去卖了!(大声)(尖叫)
俊子:回家,回家你就能见到妈妈了,真的,我不骗幺儿。(精疲力尽)
橘子:不要!妈妈明明早上答应我了,要来幼儿园接我!(哭泣)
你每次回来,妈妈就生病了要在床上躺一天!(指责)我不要爸爸,爸爸是坏蛋!爸爸欺负完妈妈,就来欺负我了!
俊子:幺儿这些不能说啊,这些真的不能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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