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一赔十,他承诺的,必须做到!”新疆塔城,一男子在某商行购买4箱茅台酒,花费5.46万元。饮用之后发觉味道不对劲,便投诉至当地市监局。经鉴定,4箱茅台酒系假冒产品。男子想起商行出具的违约承诺,便将其诉至法院,要求退货并支付10倍赔偿。(来源:新疆塔城地区中院)
事情是这样的,20年1月2日,男子马某到一商行询问是否出售茅台酒,商行说售卖还信誓旦旦承诺肯定是真品。就这样,马某花1.32万元买了一箱。为让马某放心,商行在向马某出具的收据上载明“假一赔万”。
见商行如此自信,马某对他们的茅台酒也深信不疑。1月7日,马某又在该商行花1.38万元购买一箱。1月10日,马某再次到商行花2.76万元购买两箱。但这两次,商行出具的收据由“假一赔万”变成了“假一赔十”。
手握四箱茅台酒,马某喜悦之情溢于言表,便开始饮用。饮用过后觉得味道不对,怀疑买到了假的茅台酒。于是,马某将情况反映到当地市监局。市监局委托茅台公司进行鉴定,确定四箱茅台酒系假冒产品。
气愤之下,马某要求商行履行赔偿承诺,但承诺的赔偿款太多了,商行根本不答应。马某便将商行起诉至法院。
法庭上,商行抗辩称马某知假买假,不是真正的消费者,涉案酒品虽然不是茅台酒但还是酒,愿意退还5.46万元的货款,但是不承担10倍的赔偿责任。
经过审理,一审法院判令商行向马某返还5.46万元的货款,但不支持10倍的赔偿请求。原因是虽然他购买的茅台酒属于食品,但并没有证据证明涉案酒品对其造成了人身伤害。
但商行毕竟存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欺诈行为,应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倍赔偿的范围内向马某赔偿损失。综合案情,一审法院判令商行向马某赔偿8.19万元(5.46万元×1.5倍)。
马某觉得一审法院适用法律不正确,本案即使不适用《食品安全法》规定的10倍赔偿标准,也应该按照商行在收据上作出的承诺履行。于是,马某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基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立法初衷,本条也应该从有利于消费者的角度解释。该条款的意思是约定或承诺的内容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利且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双方就应该遵守。
本案中,商行在马某购买茅台酒时出具的“假一赔万”、“假一赔十”承诺是自愿作出,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商行应当按照承诺履行赔偿义务。至于商行主张马某知假买假并无证据证明。
同时,法院指明,“假一赔十”赔偿数额包括本数在内不应当超过十倍,那么赔偿的倍数应当是九倍。经过核算,1月2日那一箱5瓶茅台酒,商行应赔偿5万元,剩余两次3箱茅台酒,商行应赔偿37.26万元。
最终,二审法院判令商行向马某返还5.46万元货款,并赔偿42.26万元。
当然,二审判决作出后,商行也表示不服,立即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但上级法院认为二审法院判决正确,驳回了商行的再审申请。
对于本案,你怎么看?
事情是这样的,20年1月2日,男子马某到一商行询问是否出售茅台酒,商行说售卖还信誓旦旦承诺肯定是真品。就这样,马某花1.32万元买了一箱。为让马某放心,商行在向马某出具的收据上载明“假一赔万”。
见商行如此自信,马某对他们的茅台酒也深信不疑。1月7日,马某又在该商行花1.38万元购买一箱。1月10日,马某再次到商行花2.76万元购买两箱。但这两次,商行出具的收据由“假一赔万”变成了“假一赔十”。
手握四箱茅台酒,马某喜悦之情溢于言表,便开始饮用。饮用过后觉得味道不对,怀疑买到了假的茅台酒。于是,马某将情况反映到当地市监局。市监局委托茅台公司进行鉴定,确定四箱茅台酒系假冒产品。
气愤之下,马某要求商行履行赔偿承诺,但承诺的赔偿款太多了,商行根本不答应。马某便将商行起诉至法院。
法庭上,商行抗辩称马某知假买假,不是真正的消费者,涉案酒品虽然不是茅台酒但还是酒,愿意退还5.46万元的货款,但是不承担10倍的赔偿责任。
经过审理,一审法院判令商行向马某返还5.46万元的货款,但不支持10倍的赔偿请求。原因是虽然他购买的茅台酒属于食品,但并没有证据证明涉案酒品对其造成了人身伤害。
但商行毕竟存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欺诈行为,应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倍赔偿的范围内向马某赔偿损失。综合案情,一审法院判令商行向马某赔偿8.19万元(5.46万元×1.5倍)。
马某觉得一审法院适用法律不正确,本案即使不适用《食品安全法》规定的10倍赔偿标准,也应该按照商行在收据上作出的承诺履行。于是,马某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基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立法初衷,本条也应该从有利于消费者的角度解释。该条款的意思是约定或承诺的内容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利且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双方就应该遵守。
本案中,商行在马某购买茅台酒时出具的“假一赔万”、“假一赔十”承诺是自愿作出,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商行应当按照承诺履行赔偿义务。至于商行主张马某知假买假并无证据证明。
同时,法院指明,“假一赔十”赔偿数额包括本数在内不应当超过十倍,那么赔偿的倍数应当是九倍。经过核算,1月2日那一箱5瓶茅台酒,商行应赔偿5万元,剩余两次3箱茅台酒,商行应赔偿37.26万元。
最终,二审法院判令商行向马某返还5.46万元货款,并赔偿42.26万元。
当然,二审判决作出后,商行也表示不服,立即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但上级法院认为二审法院判决正确,驳回了商行的再审申请。
对于本案,你怎么看?
近期整体市场表现疲软,需求消化和拉动受阻导致市场交易持续走低,小单交易为主,目前全国各地防疫常态化,对货运、终端销售、甚至企业生产加工都造成了严重的阻碍,市场部分产品因为需求拉动疲软价格回调明显加快,建议大家保持良好心态,根据产品情况进行逐量准备,或者按照订单计划展开采销。
太子参:产新逼近、市场货源走动迟缓、市场价格再度回调,产地客户表示货源逐渐走空,但市场价格持续有走低势头,明显表示市场货源相对充足,并且相对出售意愿较强;从历史价格来看目前距离历史高价区依旧较近,市场难免会有大货储备,所以,短时间内涨价势头并不积极,需要大家格外留意,目前小统货喊价42元/kg、中统货喊价50-55元/kg、选货喊价80-86元/kg;
川芎:产新后期,新货大量上市、需求拉动不足货源走动迟缓、市场价格再次出现下滑,从高价峰点后稳中下滑,短时间各种条件不足导致需求上不去,后续还将持续一段时间低迷和回调,供需双方需要根据订单情况进行业务开展,目前统装货喊价31-33元/kg;
茵陈:因为多年低价,一直游走在8元/kg左右,自产新后价格出现剧烈提升,同时还有声音表示产地干旱导致减产也是促成涨价背后的积极因素之一,外加上疫情货源走动受阻,局部刚需导致价格抬升明显,目前市场喊价约18元/kg;后续价格依旧会根据需求和货源供应表现来展现,建议需求企业保证良好的基础库存应对终端客户的需求变化;
酸枣仁:市场近期强势抬升明显,不少客户表示货源外走导致市场货源紧缺引起价格抬升,根据了解目前商户手中大货较少,主要因为价格较高不敢贸然储备,手中有货者遇到价格波动表现依旧看好后市多少有些惜售从而会促使货源喊价坚挺,距离产新还有较长一段时间,建议大家保持适当的库存,走访过程中也遇到进口货源的身影,但进口货源的整体质量表现和质地表现和真品出入很大,但和95%比一下质量货源容易混淆,建议购买者需要谨慎对待,虽然进口货源价格低,但没有真实有效成分的产品,价值又从何谈起?目前98货市场喊价580-590元/kg,产地98%货含潮喊价约550元/kg;进口货源95货喊价约90元/kg。
麦冬:自产新结束后,价格稳中有涨,受近期疫情影响产区和市场需求拉动疲软市场价格也有所回调,产品背后均有不同程度的喊法(人为抛售、大货待售等)目前整体走势趋于回调,手中有货的朋友需要格外关注产地和市场的供应情况变化,根据变化进行适度经营储备即可,特别的今年疫情对整个产品的价格走势影响较为严重不能用历年的经验判定未来产品的走势强弱,目前市场一级货喊价约70-72元/kg、二级货喊价约66元/kg、选货喊价78-80元/kg。
太子参:产新逼近、市场货源走动迟缓、市场价格再度回调,产地客户表示货源逐渐走空,但市场价格持续有走低势头,明显表示市场货源相对充足,并且相对出售意愿较强;从历史价格来看目前距离历史高价区依旧较近,市场难免会有大货储备,所以,短时间内涨价势头并不积极,需要大家格外留意,目前小统货喊价42元/kg、中统货喊价50-55元/kg、选货喊价80-86元/kg;
川芎:产新后期,新货大量上市、需求拉动不足货源走动迟缓、市场价格再次出现下滑,从高价峰点后稳中下滑,短时间各种条件不足导致需求上不去,后续还将持续一段时间低迷和回调,供需双方需要根据订单情况进行业务开展,目前统装货喊价31-33元/kg;
茵陈:因为多年低价,一直游走在8元/kg左右,自产新后价格出现剧烈提升,同时还有声音表示产地干旱导致减产也是促成涨价背后的积极因素之一,外加上疫情货源走动受阻,局部刚需导致价格抬升明显,目前市场喊价约18元/kg;后续价格依旧会根据需求和货源供应表现来展现,建议需求企业保证良好的基础库存应对终端客户的需求变化;
酸枣仁:市场近期强势抬升明显,不少客户表示货源外走导致市场货源紧缺引起价格抬升,根据了解目前商户手中大货较少,主要因为价格较高不敢贸然储备,手中有货者遇到价格波动表现依旧看好后市多少有些惜售从而会促使货源喊价坚挺,距离产新还有较长一段时间,建议大家保持适当的库存,走访过程中也遇到进口货源的身影,但进口货源的整体质量表现和质地表现和真品出入很大,但和95%比一下质量货源容易混淆,建议购买者需要谨慎对待,虽然进口货源价格低,但没有真实有效成分的产品,价值又从何谈起?目前98货市场喊价580-590元/kg,产地98%货含潮喊价约550元/kg;进口货源95货喊价约90元/kg。
麦冬:自产新结束后,价格稳中有涨,受近期疫情影响产区和市场需求拉动疲软市场价格也有所回调,产品背后均有不同程度的喊法(人为抛售、大货待售等)目前整体走势趋于回调,手中有货的朋友需要格外关注产地和市场的供应情况变化,根据变化进行适度经营储备即可,特别的今年疫情对整个产品的价格走势影响较为严重不能用历年的经验判定未来产品的走势强弱,目前市场一级货喊价约70-72元/kg、二级货喊价约66元/kg、选货喊价78-80元/kg。
豆爸收藏日记100续:和这张黑便士VR邮票一同拍下的还有一份1950年7月14日由英国
皇家集邮学会(The Royal Philatelic Society, London) 出具的真品鉴定报告(图1,附在邮册背后)。
英国皇家集邮学会成立于1869年4月10日,1906年英皇爱德华七世同意该会使用“皇家”名称,于1907年3月1日正式改名为皇家集邮学会,英国历届国王都是该会的赞助人,允许在该会会刊及其他正式出版物上使用皇室徽记。(图4是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介绍的如何获取鉴定证书的文章)
该学会为世界上著名的集邮组织,性质为非商业性、非盈利性,曾规定只有集邮家才能参加,但近年此规定有所突破,如著名邮票拍卖商兼邮学家劳逊·罗因对集邮特殊贡献而被吸收为特别会员。该会现有会员1500人以上。凡资深会员中具有高深邮识并有专门著作或在重要邮展中获得高奖者,经董事会选举可授予会士称号,并可以在其姓名后加上“F.R.P.S.L.”(“英国皇家集邮学会会士”的英文缩写),可以这么说,光是这一份鉴定报告就可以当作文物出售。(图5,6是网上找到的该协会的其他鉴定报告)另外我查找了一下,看不清楚此邮票最早收藏者以及鉴定者姓名的笔记,如果有知道的还请告知,万分感谢。
#邮票上的历史##邮票##收藏# https://t.cn/RJqepsh
皇家集邮学会(The Royal Philatelic Society, London) 出具的真品鉴定报告(图1,附在邮册背后)。
英国皇家集邮学会成立于1869年4月10日,1906年英皇爱德华七世同意该会使用“皇家”名称,于1907年3月1日正式改名为皇家集邮学会,英国历届国王都是该会的赞助人,允许在该会会刊及其他正式出版物上使用皇室徽记。(图4是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介绍的如何获取鉴定证书的文章)
该学会为世界上著名的集邮组织,性质为非商业性、非盈利性,曾规定只有集邮家才能参加,但近年此规定有所突破,如著名邮票拍卖商兼邮学家劳逊·罗因对集邮特殊贡献而被吸收为特别会员。该会现有会员1500人以上。凡资深会员中具有高深邮识并有专门著作或在重要邮展中获得高奖者,经董事会选举可授予会士称号,并可以在其姓名后加上“F.R.P.S.L.”(“英国皇家集邮学会会士”的英文缩写),可以这么说,光是这一份鉴定报告就可以当作文物出售。(图5,6是网上找到的该协会的其他鉴定报告)另外我查找了一下,看不清楚此邮票最早收藏者以及鉴定者姓名的笔记,如果有知道的还请告知,万分感谢。
#邮票上的历史##邮票##收藏# https://t.cn/RJqep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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