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冈比亚之死”游戏背景及规则
故事发生在1939年的非洲冈比亚河流域。游船“克丽斯特宝”号从乔治镇出发,开始了前往首都巴赛斯特为期两天的旅程。
主持人的话就是圣旨:主持人很公正,如果你遇上麻烦或者想干点特别的事的话,示意主持人。主持人不受技能牌的影响。
输与赢:通过与人交谈就能轻松达成大多数的目标。当船抵达巴赛斯特时游戏就结束了。如果那时候你还没成功就晚了。请注意,不是所有登上“克丽斯特宝”号的人都想你赢哦!
如何实施动作:普通行动的话按常规做就行了,如果你想干点特别的(比如把所有的救生衣都从船上丢下去),看看主持人,主持人无所不知,会告诉你你将要做的事会造成的后果。(比如说,丢了救生衣船上就没有救生衣了)
其他角色:关于其他角色的信息列在你的角色单上,在主要背景材料中或在“其他人”列表中。如果一个人不在你的角色单中,那么你对他就一无所知。
格斗: 非洲很危险!你所扮演的角色也许会和任何一个人互殴。如果你不想越线的话最好别莽撞行事。先告诉主持人你想干什么,如果必要的话,主持人会告诉你更详细的规则。
逃离“克丽斯特宝”号:冈比亚充斥着敢吃鳄鱼的人和丛林中吃狮子的野蛮人(所以此地不宜久留啊)。只有在曼萨孔科(可以收发电报的地方)和终点站巴赛斯特才能下船。
秘密、线索和技能:你的角色表里包含了你的秘密、线索和技能。秘密包含了你不可告人的小秘密,线索是指你所知物品的信息,两者均受技能的影响。尽管你可以随意把自己的秘密和线索给别人看,你肯定也不愿过多泄露自己的秘密。你的技能不解自明,使用技能,你可以做出特殊的事情,每次使用技能需划掉一个圈,圆圈扣完后就不能使用该技能了。
故事发生在1939年的非洲冈比亚河流域。游船“克丽斯特宝”号从乔治镇出发,开始了前往首都巴赛斯特为期两天的旅程。
主持人的话就是圣旨:主持人很公正,如果你遇上麻烦或者想干点特别的事的话,示意主持人。主持人不受技能牌的影响。
输与赢:通过与人交谈就能轻松达成大多数的目标。当船抵达巴赛斯特时游戏就结束了。如果那时候你还没成功就晚了。请注意,不是所有登上“克丽斯特宝”号的人都想你赢哦!
如何实施动作:普通行动的话按常规做就行了,如果你想干点特别的(比如把所有的救生衣都从船上丢下去),看看主持人,主持人无所不知,会告诉你你将要做的事会造成的后果。(比如说,丢了救生衣船上就没有救生衣了)
其他角色:关于其他角色的信息列在你的角色单上,在主要背景材料中或在“其他人”列表中。如果一个人不在你的角色单中,那么你对他就一无所知。
格斗: 非洲很危险!你所扮演的角色也许会和任何一个人互殴。如果你不想越线的话最好别莽撞行事。先告诉主持人你想干什么,如果必要的话,主持人会告诉你更详细的规则。
逃离“克丽斯特宝”号:冈比亚充斥着敢吃鳄鱼的人和丛林中吃狮子的野蛮人(所以此地不宜久留啊)。只有在曼萨孔科(可以收发电报的地方)和终点站巴赛斯特才能下船。
秘密、线索和技能:你的角色表里包含了你的秘密、线索和技能。秘密包含了你不可告人的小秘密,线索是指你所知物品的信息,两者均受技能的影响。尽管你可以随意把自己的秘密和线索给别人看,你肯定也不愿过多泄露自己的秘密。你的技能不解自明,使用技能,你可以做出特殊的事情,每次使用技能需划掉一个圈,圆圈扣完后就不能使用该技能了。
睡不着看到一个北大的up谈不要造神的视频
跟朋友讨论时候突然想起两年前看到的这首诗
很难说明第一次看到时候带给我的冲击
只知道我最近越发地时不时想起他想起这首诗
想起再此之后我去查阅的大量的关于工厂关于富士康关于许立志们的采访报道一类的材料
这其中印象有一个工人用很多年去拍照片记录下这几十年电子厂的生活,我想起画面里那些拥挤的麻木的困顿的劳累的身体,那些一批又一批年轻的逐渐枯萎的脸
我想起我的一些在工厂工作的亲人,为了赚钱昼夜颠倒,甚至一年见不到几次孩子醒着的时候,忍受着毫无人性的工作机制和一天一天的生活
我想起很多很多的普通人,拿着普通的薪水,过着普通的生活,算着普通的账,还着普通的车贷房贷,然后艰难的活在人人都是985毕业年薪百万拿奖无数人生赢家的世界里,最后普通地被病痛和意外打倒,再去买一张彩票,幻想着火柴燃烧后的生活
一颗螺丝掉在地上,机器不在意,工人不在意,工厂主更不在意。人们为了逃离电子厂,人们进了新的电子厂,人们甚至进不了电子厂。在越来越猛烈的浪潮下,普通人大概只有痛苦和贫穷是最为平等的
人民是社会的基石,以前是,现在是,未来也是。我希望在这漫长的寒冬过后我们仍旧可以看到太阳,而月亮终可以回到天上。
跟朋友讨论时候突然想起两年前看到的这首诗
很难说明第一次看到时候带给我的冲击
只知道我最近越发地时不时想起他想起这首诗
想起再此之后我去查阅的大量的关于工厂关于富士康关于许立志们的采访报道一类的材料
这其中印象有一个工人用很多年去拍照片记录下这几十年电子厂的生活,我想起画面里那些拥挤的麻木的困顿的劳累的身体,那些一批又一批年轻的逐渐枯萎的脸
我想起我的一些在工厂工作的亲人,为了赚钱昼夜颠倒,甚至一年见不到几次孩子醒着的时候,忍受着毫无人性的工作机制和一天一天的生活
我想起很多很多的普通人,拿着普通的薪水,过着普通的生活,算着普通的账,还着普通的车贷房贷,然后艰难的活在人人都是985毕业年薪百万拿奖无数人生赢家的世界里,最后普通地被病痛和意外打倒,再去买一张彩票,幻想着火柴燃烧后的生活
一颗螺丝掉在地上,机器不在意,工人不在意,工厂主更不在意。人们为了逃离电子厂,人们进了新的电子厂,人们甚至进不了电子厂。在越来越猛烈的浪潮下,普通人大概只有痛苦和贫穷是最为平等的
人民是社会的基石,以前是,现在是,未来也是。我希望在这漫长的寒冬过后我们仍旧可以看到太阳,而月亮终可以回到天上。
最近,在“练笔”中,总觉得有些案件在侦查阶段或审判阶段以及法律存有漏洞需要尽快填补,诸有不妥。这些对于执法为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都值得从业人员关注和指出。不吐不快,大家分享。
一、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
1、如据警民直通车-上海 2022年10月30日 、警秀崇明(附三节选):行为人小王驾车闯红灯并逃逸,造成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被害人送医抢救暂无生命危险,行为人负事故全部责任,根据刑法相关司法解释,造成一人重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并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论处,其中,逃逸行为具有犯罪加重情节。最后崇明警方依法对交通肇事罪并逃逸的行为人王某以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对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人,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行政拘留。本案行为人王某应当按照刑法第133条交通肇事罪定罪论处,在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前,依法作出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而非行政拘留,这是两个不同法律规范!
2、无独有偶,今天又注意到一个案例(附二),上海一男应聘保安未果,转念入室盗窃380元现金逃离,被警方刑事拘留。 在本案中,某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室盗窃,违反权利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变为自己占有行为,主观上具有盗窃的故意(应聘保安未果转念入室盗窃),但是行为人入室盗窃的“犯罪”数额仅380元,没有达到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数额较大”(即1000~3000元以上为数额较大)规定;又,某男也不符合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没有犯罪数额”规定的多次盗窃(二年三次盗窃)行为,是故,行为人应当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而非所看到的刑事拘留处罚。
二、民事诉讼法中的被告“自认”
安徽省铜陵市中院以原告私下对被告自认的录音提供给法庭,法庭能否对此录音证据定案被告违法?
2019年12月25日,最高法公布了《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新证据规定),从2020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
新《证据规定》第3条规定,自认须发生在诉讼过程中,那么,对于诉讼过程外或非本案诉讼过程中的对于某项事实的承认是否适用自认规则呢?自认规则的适用仅局限于诉讼过程中,并且限于本案诉讼过程中。
自认是指当事人对不利于自己事实的承认。它分为诉讼中的自认和诉讼外的自认。诉讼中的自认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不利于自己的案件事实的承认。证据法中所说的自认是在诉讼过程中的自认。相关司法解释第8条规定:自认必须发生在诉讼过程中;自认是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的承认;自认必须是明确表示的;自认必须具有合法性。
本案中,被告自认发生在诉讼外,原告提供录音中被告自认,在法庭上质证;当然被告也会否认,作出有利于自己的抗辩,包括主张这是在受到当事人的威胁下作出被告非内心的自认。
有一种可能存在是,本案实施发生在民事诉讼法修改前,法不可追溯原则,修法或司法解释仅仅是以后发生的案例规范。
三、对值班律师的“阅卷”方式的限缩建议(附四、五)
2022年10月22日公检法司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意见司发通【2022】49号(以下简称“四部门工作意见”)。
1、对于值班律师,虽然没有辩护人地位,也是法援机构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最低限度的法律援助。根据2020年9月,“四部门工作办法”第六条规定,值班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案卷材料、了解案情”。
我注意到,值班律师在提供非辩护人的法律援助中,其权利仅仅是可以查阅案卷材料,其中,查阅案卷中查阅,不含复制、摘抄权利,这不是对值班律师权利的限缩,也是对接受值班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的犯罪嫌疑人的不充分的法律援助,而且从法理上看,“四部门工作办法”既然规定值班律师可以查阅,增加摘抄和复制不是更有利于提供法律援助?查阅、复制和摘抄都是法律援助手段,如果值班律师同时兼顾几个需要法援的对象,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四部门工作办法”尚有“漏洞”需要未来填补,如是否放开复制、摘抄、拷贝等方式,充分保护犯罪嫌疑人接受值班律师的法律援助。
2、建议可以从刑诉解释第53条规定中有关方式,采用填补漏洞的方式汲取。
刑诉解释第53条规定,辩护人阅卷权方式是全面的、多种多样的,既可以查阅,又复印、拍照、扫描、电子数据拷贝等方式,这样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以上是列举了最近看到的有关刑事部门在几个案例中,对行为人的作出处不同罚,与相关法律规定有明显的误差。什么原因造成的,我觉得宁可信无,即可能校对有误或修法在后仰或案件事实披露不全不细等等。
英国二十世纪伟大历史学家玻西瓦尔泰勒所言,历史上所有改变、所有创造,都来自不顺从者。如果没有麻烦制造者、没有提异议的人,我们应该还住在山洞里。法律是价值问题,因此,有不同观点,没有唯一结论。要发展,没有理论学术上的质疑、思辨乃至批评,将仍然居住在山洞里
一、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
1、如据警民直通车-上海 2022年10月30日 、警秀崇明(附三节选):行为人小王驾车闯红灯并逃逸,造成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被害人送医抢救暂无生命危险,行为人负事故全部责任,根据刑法相关司法解释,造成一人重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并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论处,其中,逃逸行为具有犯罪加重情节。最后崇明警方依法对交通肇事罪并逃逸的行为人王某以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对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人,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行政拘留。本案行为人王某应当按照刑法第133条交通肇事罪定罪论处,在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前,依法作出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而非行政拘留,这是两个不同法律规范!
2、无独有偶,今天又注意到一个案例(附二),上海一男应聘保安未果,转念入室盗窃380元现金逃离,被警方刑事拘留。 在本案中,某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室盗窃,违反权利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变为自己占有行为,主观上具有盗窃的故意(应聘保安未果转念入室盗窃),但是行为人入室盗窃的“犯罪”数额仅380元,没有达到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数额较大”(即1000~3000元以上为数额较大)规定;又,某男也不符合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没有犯罪数额”规定的多次盗窃(二年三次盗窃)行为,是故,行为人应当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而非所看到的刑事拘留处罚。
二、民事诉讼法中的被告“自认”
安徽省铜陵市中院以原告私下对被告自认的录音提供给法庭,法庭能否对此录音证据定案被告违法?
2019年12月25日,最高法公布了《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新证据规定),从2020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
新《证据规定》第3条规定,自认须发生在诉讼过程中,那么,对于诉讼过程外或非本案诉讼过程中的对于某项事实的承认是否适用自认规则呢?自认规则的适用仅局限于诉讼过程中,并且限于本案诉讼过程中。
自认是指当事人对不利于自己事实的承认。它分为诉讼中的自认和诉讼外的自认。诉讼中的自认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不利于自己的案件事实的承认。证据法中所说的自认是在诉讼过程中的自认。相关司法解释第8条规定:自认必须发生在诉讼过程中;自认是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的承认;自认必须是明确表示的;自认必须具有合法性。
本案中,被告自认发生在诉讼外,原告提供录音中被告自认,在法庭上质证;当然被告也会否认,作出有利于自己的抗辩,包括主张这是在受到当事人的威胁下作出被告非内心的自认。
有一种可能存在是,本案实施发生在民事诉讼法修改前,法不可追溯原则,修法或司法解释仅仅是以后发生的案例规范。
三、对值班律师的“阅卷”方式的限缩建议(附四、五)
2022年10月22日公检法司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意见司发通【2022】49号(以下简称“四部门工作意见”)。
1、对于值班律师,虽然没有辩护人地位,也是法援机构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最低限度的法律援助。根据2020年9月,“四部门工作办法”第六条规定,值班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案卷材料、了解案情”。
我注意到,值班律师在提供非辩护人的法律援助中,其权利仅仅是可以查阅案卷材料,其中,查阅案卷中查阅,不含复制、摘抄权利,这不是对值班律师权利的限缩,也是对接受值班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的犯罪嫌疑人的不充分的法律援助,而且从法理上看,“四部门工作办法”既然规定值班律师可以查阅,增加摘抄和复制不是更有利于提供法律援助?查阅、复制和摘抄都是法律援助手段,如果值班律师同时兼顾几个需要法援的对象,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四部门工作办法”尚有“漏洞”需要未来填补,如是否放开复制、摘抄、拷贝等方式,充分保护犯罪嫌疑人接受值班律师的法律援助。
2、建议可以从刑诉解释第53条规定中有关方式,采用填补漏洞的方式汲取。
刑诉解释第53条规定,辩护人阅卷权方式是全面的、多种多样的,既可以查阅,又复印、拍照、扫描、电子数据拷贝等方式,这样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以上是列举了最近看到的有关刑事部门在几个案例中,对行为人的作出处不同罚,与相关法律规定有明显的误差。什么原因造成的,我觉得宁可信无,即可能校对有误或修法在后仰或案件事实披露不全不细等等。
英国二十世纪伟大历史学家玻西瓦尔泰勒所言,历史上所有改变、所有创造,都来自不顺从者。如果没有麻烦制造者、没有提异议的人,我们应该还住在山洞里。法律是价值问题,因此,有不同观点,没有唯一结论。要发展,没有理论学术上的质疑、思辨乃至批评,将仍然居住在山洞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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