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张某和邻居李某关系不错,这天2人一起遛狗,期间张某的狗主动挑衅,反被咬成重伤,索赔无果后竟将邻居告上了法院。张某认为自己狗狗被严重咬伤,作为狗的主人,李某应该进行赔偿,她提出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9131元。
张某和李某在一个小区,家里都养了狗,所以,平时经常相约一起遛狗,关系也算不错,张某家是一条小狗,李某家是一条大狗。
事发当天,2人像往常一样出门遛狗,张某的狗主动挑衅,李某的狗随即扑上前,由于事发突然,李某一下没拉住绳子,2只狗顿时撕咬在一起,双方实力不均衡,张某家的小狗败下阵来。
事后经过检查,张某家的狗被咬得很严重,导致右眼失明,并引发了相应的心脏问题,花了不少钱,她认为狗咬伤了狗,作为狗主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她找到李某让其赔偿,可是却被李某拒绝,她一气之下将其告上法院,提出让李某赔偿狗狗医疗费11432元,误工费299元,交通费400元,后续治疗费4000元,精神损失费3000元,合计19131元。
李某则对此有不同看法,她提出了一条关键证据,当天遛狗时,张某没有牵狗绳,她表示,若是牵了狗绳,2人同时拉住绳子,根本就不会发生撕咬的情况,所以,根本原因在于张某,和她无关。
那么,张某的索赔诉求是否合理?李某有没有责任赔偿?
1、张某的要求不仅不合理,还有点荒唐
当时2狗发生撕咬时,2位狗主人均在现场,张某的狗未牵绳,李某的狗牵了绳,发生撕咬后,由于张某的狗未牵绳,导致她无法进行有效的阻止,紧靠李某拉紧绳子,显然并不能阻止撕咬。
而狗狗属于人的财产中的一类,适用于过错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总的来判断,造成狗狗受伤严重的根本原因,是因为张某不按规定遛狗,不管是狗狗挑衅也好,还是后面的撕咬也好,若是她牵了狗绳,完全是可以避免的,所以这是她的过错,自己的错误却让邻居索赔,确实有点荒唐了。
2、张某不牵狗绳,导致宠物撕咬,不仅索赔无理,甚至还会涉及违法
张某没有认识到自己错误,还反而向李某索赔,殊不知,她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了。
根据《动物防疫法》第30条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这是最新实施的规定,张某不牵狗绳,已经违反了规定,这是全国统一的规定,再者,根据《长春市养犬管理条例》第20条规定,养犬人携犬只出户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给犬只佩戴电子犬牌,束犬绳,犬绳长度不得超过一点五米;
(二)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
(三)随身携带清洁用具,及时清除犬只粪便;
(四)在楼道、电梯及人员密集场所,应当采取贴身携带犬只或者收紧犬绳等近身约束犬只的安全措施;
(五)主动、及时避让行人;
(六)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犬只持续吠叫、追咬等行为;
张某的狗狗没有牵狗绳,也没有采取贴身携带犬只或者收紧犬绳等近身约束犬只的安全措施,导致撕咬事故的发生,已经违规。
《长春市养犬管理条例》第38条规定,养犬人有违反本条例第20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撤销养犬证。
综上所述,张某在此事中负全责,李某不存在过错,法院驳回了张某的诉求。
养犬看似是少部分人的小事,却是关系着市民生命安全和城市形象的大事。“狗事”其实是“人事”,要想真正管住那些不自觉的狗主人,法律还要长出“牙齿”!
张某和李某在一个小区,家里都养了狗,所以,平时经常相约一起遛狗,关系也算不错,张某家是一条小狗,李某家是一条大狗。
事发当天,2人像往常一样出门遛狗,张某的狗主动挑衅,李某的狗随即扑上前,由于事发突然,李某一下没拉住绳子,2只狗顿时撕咬在一起,双方实力不均衡,张某家的小狗败下阵来。
事后经过检查,张某家的狗被咬得很严重,导致右眼失明,并引发了相应的心脏问题,花了不少钱,她认为狗咬伤了狗,作为狗主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她找到李某让其赔偿,可是却被李某拒绝,她一气之下将其告上法院,提出让李某赔偿狗狗医疗费11432元,误工费299元,交通费400元,后续治疗费4000元,精神损失费3000元,合计19131元。
李某则对此有不同看法,她提出了一条关键证据,当天遛狗时,张某没有牵狗绳,她表示,若是牵了狗绳,2人同时拉住绳子,根本就不会发生撕咬的情况,所以,根本原因在于张某,和她无关。
那么,张某的索赔诉求是否合理?李某有没有责任赔偿?
1、张某的要求不仅不合理,还有点荒唐
当时2狗发生撕咬时,2位狗主人均在现场,张某的狗未牵绳,李某的狗牵了绳,发生撕咬后,由于张某的狗未牵绳,导致她无法进行有效的阻止,紧靠李某拉紧绳子,显然并不能阻止撕咬。
而狗狗属于人的财产中的一类,适用于过错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总的来判断,造成狗狗受伤严重的根本原因,是因为张某不按规定遛狗,不管是狗狗挑衅也好,还是后面的撕咬也好,若是她牵了狗绳,完全是可以避免的,所以这是她的过错,自己的错误却让邻居索赔,确实有点荒唐了。
2、张某不牵狗绳,导致宠物撕咬,不仅索赔无理,甚至还会涉及违法
张某没有认识到自己错误,还反而向李某索赔,殊不知,她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了。
根据《动物防疫法》第30条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这是最新实施的规定,张某不牵狗绳,已经违反了规定,这是全国统一的规定,再者,根据《长春市养犬管理条例》第20条规定,养犬人携犬只出户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给犬只佩戴电子犬牌,束犬绳,犬绳长度不得超过一点五米;
(二)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
(三)随身携带清洁用具,及时清除犬只粪便;
(四)在楼道、电梯及人员密集场所,应当采取贴身携带犬只或者收紧犬绳等近身约束犬只的安全措施;
(五)主动、及时避让行人;
(六)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犬只持续吠叫、追咬等行为;
张某的狗狗没有牵狗绳,也没有采取贴身携带犬只或者收紧犬绳等近身约束犬只的安全措施,导致撕咬事故的发生,已经违规。
《长春市养犬管理条例》第38条规定,养犬人有违反本条例第20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撤销养犬证。
综上所述,张某在此事中负全责,李某不存在过错,法院驳回了张某的诉求。
养犬看似是少部分人的小事,却是关系着市民生命安全和城市形象的大事。“狗事”其实是“人事”,要想真正管住那些不自觉的狗主人,法律还要长出“牙齿”!
#一条plog告别十月#
十月结束了,十月都在适应感知。
貌似周末都在hiking,对,又去hiking 。
每次hiking 似乎都是一人一狗,可惜了我没狗。很多女孩更是独身一人带着一只大狗,还见过独自一人两狗的孕妇。
虽然我无时无刻都在想念火锅美食,以及飞速的快递、跑腿、送菜上门,但也身心轻松。
大家相对来说很松弛,不大愿意去关心别人家的事,哪怕我在草坪上自己在那里拍摄写字,都没有人会来围观什么的,可能是因为比较自我吧。
也很少会去刻意的炫耀什么,也不大会去攀比,就是更加活在自己的世界。
所以,非常尊重隐私,不大会盯着别人家有没有钱,买了什么名牌,或者你有没有结婚,有没有约会对象。
对于容貌、年龄宽容度很高,对于狗狗的宽容度都很高的,大家可以在任何年纪去做你想做的事,没有人会judge你,反而会最大程度的发自内心的去赞美你鼓励你。
于是,更加热衷成为,也更加喜欢情绪稳定、生活自我的人吧。
我是不是该录一期视频,想想自拍等种种……好累啊[喵喵]
十月结束了,十月都在适应感知。
貌似周末都在hiking,对,又去hiking 。
每次hiking 似乎都是一人一狗,可惜了我没狗。很多女孩更是独身一人带着一只大狗,还见过独自一人两狗的孕妇。
虽然我无时无刻都在想念火锅美食,以及飞速的快递、跑腿、送菜上门,但也身心轻松。
大家相对来说很松弛,不大愿意去关心别人家的事,哪怕我在草坪上自己在那里拍摄写字,都没有人会来围观什么的,可能是因为比较自我吧。
也很少会去刻意的炫耀什么,也不大会去攀比,就是更加活在自己的世界。
所以,非常尊重隐私,不大会盯着别人家有没有钱,买了什么名牌,或者你有没有结婚,有没有约会对象。
对于容貌、年龄宽容度很高,对于狗狗的宽容度都很高的,大家可以在任何年纪去做你想做的事,没有人会judge你,反而会最大程度的发自内心的去赞美你鼓励你。
于是,更加热衷成为,也更加喜欢情绪稳定、生活自我的人吧。
我是不是该录一期视频,想想自拍等种种……好累啊[喵喵]
故事|蛇咬三生冤,狗咬对头人
我婆婆一直说:蛇咬三生冤,狗咬对头人。也就是说,蛇和狗是不会随便咬人的。如果有蛇或者狗无缘无故的咬你的话,那就证明你以前一定对它们做了一些不对的事情。
说是我们那边以前有个商人,经常到外县去做生意。有一次,他路过一条河边,看见有条蛇在那里喝水,就临时起意把蛇给打死了。打死完这条蛇之后,他也没觉得什么,便照常赶路。
从他家到他经常做生意的地方,有一个建在一座山的山顶上面的寺庙,寺庙里面只有一个常住的老和尚。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寺庙里面多了一条很凶恶的大狗,全身白色,足足有头小牛犊那么大。
至于这条狗是怎么来的,寺庙里面的老和尚也说不清楚。这条狗非常凶猛,所有到山里面来上香的人,都会被这条狗追着吠叫半天才罢休。狗虽然是凶恶,但还没有真的咬伤过一个人。所以老和尚就把狗留在了寺院里,用作看家护院之用。
一天,这个商人一时兴起想到寺庙里面去游玩一下。他刚走到山下的时候,庙中的那条狗远远的就飞奔下来,走到商人身边摇摆尾巴,极其亲热,跟在商人后面一直来到庙里。
老和尚也是个有道行的人,看见这条对其他人都穷凶极恶的狗对这个人却如此友好亲热,其中必有缘故。便入定观察了一下,知道了个大概。于是就偷偷的找了个机会对商人说:“你不应该到这个地方来啊!你看见那条狗了没有?它前世与你有莫大的冤仇,今天它等到个机会,必定不会放过你!”
那商人一听,立马吓傻了,连忙问解决之法。老和尚对他有些怜悯,也想救他一命。于是对他说:“今天晚上睡觉之前,偷偷的把厢房里的蓑衣斗笠放在被窝里,做成人形状,然后偷偷得躲在床底下,然后等到子时的时候,便悄悄地离开厢房,然后下山去,再也不要回来。”那商人性命危在旦夕,那里敢不照老和尚的话办呢。
于是到夜里,商人用挂在墻上的蓑衣斗笠放在被子里后,便悄悄地躲在床下,一看到了子时,便悄悄出了房门,奔命似的往山下跑去。没过一会儿,那条狗就从厢房的窗户跳了进去。那狗一进了屋,猛地向床上扑去撕咬,等它撕烂被子一看,里面只有蓑衣,便发现自己上当了,想退出房门。
但这个时候藏在暗处的老和尚立马行动起来,迅速地把房门栓上,把窗户用木条钉住。狗被圈在屋里面,无法出来。便狂吠起来,猛烈的用头撞门,没过多久就撞死在了厢房内。
于是老和尚把狗的尸体捡了起来,葬在了小河沟旁的一个竹林里。但是没过多久,就在狗尸体被埋的地方,长出来了一根竹笋,长了大概3尺高就停止了下来,一直立在那里。
庙上那条凶恶的狗死了的消息,没过多久就传到了商人居住的城镇里。他想这下应该没有什么事了,就把老和尚给他的忠告抛到了九霄云外。于是就在一次做生意回家的时候,买了些礼品,想上寺庙里面去看望下老和尚,以谢上次的救命之恩。
老和尚正在寺庙里面打坐,看到商人走进庙来,大吃一惊。声色俱厉的对商人说:“你为什么还要到这里来,我不是告诫过你吗?这次我可保全不了你了。”商人想不到事情还会这样严重,便问原因。老和尚说,那条狗虽然已经死了,但它的仇没有报,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商人听见后,便想起来前几年无故在河边打死了一条蛇的事情,于是就下跪请求原谅,求老和尚再救他一命。
老和尚看见那商人如此,心又软了下来。于是对商人说:今晚你睡在石臼里面,我在上面用磨盘把你盖住,如果你能躲过今晚,就算你的造化;如果你躲不过,那也是咎由自取,怪不得别人。
天刚黑没有多久,就开始下起倾盆大雨来。然后那根只长了三尺长的竹笋便迅速的长大起来。等长了约莫有一丈长,碗口粗的时候,竹笋便从半空中拦腰断了下来,一掉在地上就变成一条大蟒蛇。只见那蟒蛇游过小水沟,径直往那商人藏身的石臼处爬过去。蟒蛇吐着信子,把头对着石臼和磨盘之间的缝隙,绕着石臼转了几圈,便爬走了,顺着水沟里面的洪水,顺流而下不见了。第二天天亮的时候,老和尚搬开磨盘一看,里面只剩下了一副骨架了。
讲完这个故事后,我婆婆说,所以啊,人呀,要多积善德才会有好报的。蛇虽然是比较让人害怕的一种动物,但它也是一个立于天地间的生灵,人也不要无缘无故的害它性命。
我婆婆一直说:蛇咬三生冤,狗咬对头人。也就是说,蛇和狗是不会随便咬人的。如果有蛇或者狗无缘无故的咬你的话,那就证明你以前一定对它们做了一些不对的事情。
说是我们那边以前有个商人,经常到外县去做生意。有一次,他路过一条河边,看见有条蛇在那里喝水,就临时起意把蛇给打死了。打死完这条蛇之后,他也没觉得什么,便照常赶路。
从他家到他经常做生意的地方,有一个建在一座山的山顶上面的寺庙,寺庙里面只有一个常住的老和尚。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寺庙里面多了一条很凶恶的大狗,全身白色,足足有头小牛犊那么大。
至于这条狗是怎么来的,寺庙里面的老和尚也说不清楚。这条狗非常凶猛,所有到山里面来上香的人,都会被这条狗追着吠叫半天才罢休。狗虽然是凶恶,但还没有真的咬伤过一个人。所以老和尚就把狗留在了寺院里,用作看家护院之用。
一天,这个商人一时兴起想到寺庙里面去游玩一下。他刚走到山下的时候,庙中的那条狗远远的就飞奔下来,走到商人身边摇摆尾巴,极其亲热,跟在商人后面一直来到庙里。
老和尚也是个有道行的人,看见这条对其他人都穷凶极恶的狗对这个人却如此友好亲热,其中必有缘故。便入定观察了一下,知道了个大概。于是就偷偷的找了个机会对商人说:“你不应该到这个地方来啊!你看见那条狗了没有?它前世与你有莫大的冤仇,今天它等到个机会,必定不会放过你!”
那商人一听,立马吓傻了,连忙问解决之法。老和尚对他有些怜悯,也想救他一命。于是对他说:“今天晚上睡觉之前,偷偷的把厢房里的蓑衣斗笠放在被窝里,做成人形状,然后偷偷得躲在床底下,然后等到子时的时候,便悄悄地离开厢房,然后下山去,再也不要回来。”那商人性命危在旦夕,那里敢不照老和尚的话办呢。
于是到夜里,商人用挂在墻上的蓑衣斗笠放在被子里后,便悄悄地躲在床下,一看到了子时,便悄悄出了房门,奔命似的往山下跑去。没过一会儿,那条狗就从厢房的窗户跳了进去。那狗一进了屋,猛地向床上扑去撕咬,等它撕烂被子一看,里面只有蓑衣,便发现自己上当了,想退出房门。
但这个时候藏在暗处的老和尚立马行动起来,迅速地把房门栓上,把窗户用木条钉住。狗被圈在屋里面,无法出来。便狂吠起来,猛烈的用头撞门,没过多久就撞死在了厢房内。
于是老和尚把狗的尸体捡了起来,葬在了小河沟旁的一个竹林里。但是没过多久,就在狗尸体被埋的地方,长出来了一根竹笋,长了大概3尺高就停止了下来,一直立在那里。
庙上那条凶恶的狗死了的消息,没过多久就传到了商人居住的城镇里。他想这下应该没有什么事了,就把老和尚给他的忠告抛到了九霄云外。于是就在一次做生意回家的时候,买了些礼品,想上寺庙里面去看望下老和尚,以谢上次的救命之恩。
老和尚正在寺庙里面打坐,看到商人走进庙来,大吃一惊。声色俱厉的对商人说:“你为什么还要到这里来,我不是告诫过你吗?这次我可保全不了你了。”商人想不到事情还会这样严重,便问原因。老和尚说,那条狗虽然已经死了,但它的仇没有报,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商人听见后,便想起来前几年无故在河边打死了一条蛇的事情,于是就下跪请求原谅,求老和尚再救他一命。
老和尚看见那商人如此,心又软了下来。于是对商人说:今晚你睡在石臼里面,我在上面用磨盘把你盖住,如果你能躲过今晚,就算你的造化;如果你躲不过,那也是咎由自取,怪不得别人。
天刚黑没有多久,就开始下起倾盆大雨来。然后那根只长了三尺长的竹笋便迅速的长大起来。等长了约莫有一丈长,碗口粗的时候,竹笋便从半空中拦腰断了下来,一掉在地上就变成一条大蟒蛇。只见那蟒蛇游过小水沟,径直往那商人藏身的石臼处爬过去。蟒蛇吐着信子,把头对着石臼和磨盘之间的缝隙,绕着石臼转了几圈,便爬走了,顺着水沟里面的洪水,顺流而下不见了。第二天天亮的时候,老和尚搬开磨盘一看,里面只剩下了一副骨架了。
讲完这个故事后,我婆婆说,所以啊,人呀,要多积善德才会有好报的。蛇虽然是比较让人害怕的一种动物,但它也是一个立于天地间的生灵,人也不要无缘无故的害它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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