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多地要求基层带队去富士康务工#
支援地方重点企业生产,也不是什么怪事。
但是有几个问题值得我们思考。
(1)一般都是求别人给找工作,现在是求别人来工作,显然这样的工作对河南人的吸引力已经不够。
(2)很多人说富士康机器人可以代替人工,那富士康招工都这么难,为啥不大面积推广机器人呢?是为了保证河南人的就业吗?资本的良心大大的。
(3)到底是河南离不开富士康,还是富士康离不开河南?
我一直说,企业选择了哪个地方一定有他的理由。而企业生产搞得好,也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这本身是一个互相选择的双赢,不存在谁离不开谁的问题。
(4)非要把这个问题矮化成河南离不开富士康,郑州离不开富士康,骨子里还是低人一等的下等人思维。
就这个招工难度,富士康还有更好的选择吗?企业和地方应互相支持,共同发展。且政府既是企业的服务者,更是企业的监督者,这两只手哪一只做不好都不行。
支援地方重点企业生产,也不是什么怪事。
但是有几个问题值得我们思考。
(1)一般都是求别人给找工作,现在是求别人来工作,显然这样的工作对河南人的吸引力已经不够。
(2)很多人说富士康机器人可以代替人工,那富士康招工都这么难,为啥不大面积推广机器人呢?是为了保证河南人的就业吗?资本的良心大大的。
(3)到底是河南离不开富士康,还是富士康离不开河南?
我一直说,企业选择了哪个地方一定有他的理由。而企业生产搞得好,也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这本身是一个互相选择的双赢,不存在谁离不开谁的问题。
(4)非要把这个问题矮化成河南离不开富士康,郑州离不开富士康,骨子里还是低人一等的下等人思维。
就这个招工难度,富士康还有更好的选择吗?企业和地方应互相支持,共同发展。且政府既是企业的服务者,更是企业的监督者,这两只手哪一只做不好都不行。
#重庆疫情#
疫情汹涌,气温陡降,pyq微博满屏乱象,看得人长吁短叹忧心忡忡。甚至有些时候突然一念失望到觉得重庆城已经没了活力。
但是今天又见证了每个人重庆人都会背的那句“一座重庆城,嘿多好心人”,依然还是有效。
朋友阿董@非正正常常人类 ,轻轨某站长。这波疫情以来,坚守一线,搭起帐篷在办公室,吃住都在单位。站好最后一班岗位。今天又做了一件群友们感动不已的事情。而且这件事情与最近重庆几起事件比起来,最难能可贵之处在于又坚守了原则,又不失同理之灵活。
多一些这样的党员,多一些这样的基层干部,多一些这样的服务者,多好。
我也为有恁个一个朋友而自豪。
事情见图。
更新:11.14中午,该父子已经到群里朋友的工厂了。看能不能给他们提供工作。[作揖]
@重庆轨道交通
@颜王大话重庆楼
疫情汹涌,气温陡降,pyq微博满屏乱象,看得人长吁短叹忧心忡忡。甚至有些时候突然一念失望到觉得重庆城已经没了活力。
但是今天又见证了每个人重庆人都会背的那句“一座重庆城,嘿多好心人”,依然还是有效。
朋友阿董@非正正常常人类 ,轻轨某站长。这波疫情以来,坚守一线,搭起帐篷在办公室,吃住都在单位。站好最后一班岗位。今天又做了一件群友们感动不已的事情。而且这件事情与最近重庆几起事件比起来,最难能可贵之处在于又坚守了原则,又不失同理之灵活。
多一些这样的党员,多一些这样的基层干部,多一些这样的服务者,多好。
我也为有恁个一个朋友而自豪。
事情见图。
更新:11.14中午,该父子已经到群里朋友的工厂了。看能不能给他们提供工作。[作揖]
@重庆轨道交通
@颜王大话重庆楼
#社区书记同意转卖捐赠物资被免职# #郑州一社区书记称为防疫错过女儿生日#
社区书记同意转卖捐赠物资被免职,转卖行为如何认定?
社区书记应该算是最近最抓人眼球的“网红”,如果说错过女儿成人礼的社区书记还只是主观意念上的自我感动,那同意转卖捐赠物品的社区书记已经是明知不可为而妄为的存在。
近日,在湖南株洲市芦淞区就发生这样一起事件,11月9日,有网友反映,芦淞区建设街道操坪社区工人员,转卖爱心商家捐赠水果牟利,经过调查,网友所说的事情皆被做实,株洲市芦淞区建设街道操坪社区书记万婷,擅自同意转卖爱心人士捐赠的,用于慰问疫情防控志愿者和困难老人的水果物资。
对于这名社区书记的违反纪律行为,相关部门已经免去其社区书记职务并立案审查。
社区书记是居民的服务者
社区书记是不是公务员?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社区居委会,是由本居住地有选举权的居民或其派代表选举产生出来的,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有协助基层人民政府或派出机构开展工作的职责并接受工作指导。
可以看出,社区书记属于社区工作者,是街镇社区工作者服务站聘用的工作人员,一般没有编制,不属于公务员编制也不属于事业编制。
抗疫捐赠物资具有公共财产的性质
根据《慈善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规定,一般认为,捐赠物资属于慈善财产,应由接收善款的慈善组织、机构按照捐赠人的意愿进行支配使用。公益性社会团体受赠的财产及其增值为社会公共财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损毁。
同时,捐赠物资属于《刑法》规定的“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具有“公共财产”性质。
倒卖捐赠物资首案宣判
在上海疫情肆虐的至暗时刻,上海就曾通报了“云南捐赠上海物资被倒卖”首案,而就在今年7月11日,这场引起广泛关注的案件宣判,宝山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某某贪污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喜生被判刑一年、罚金10万元。
无独有偶,通过搜索得知,仙桃市纪委也曾通报倒买倒卖物资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医疗企业员工、执法队长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等公职人员。
转卖防疫保护物资如何认定?
一、从财物性质看,防疫保障物资应当认定为国有财产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政府为保障区域内居民生活需要,无偿向辖区居民提供保障供应物资,案涉物资在未交付之前为国家所有,在交付后方可认定为交付人所有。
二、从主体身份看,社区书记应当认定为受国家机关委托管理国有财产的人员
社区书记作为社区的直接负责人,其明确知道自己系根据政府的指令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事实上也实施了政府交办的各类事项,其获取的包括接收、保管、分配、派送物资在内的一系列防疫工作的权限和职责来源于政府的赋权和托付。
三、从行为特征看,社区书记系利用职务便利侵吞特定款物
社区书记其明知政府发放的物资是用于居民生活所需,却出于非法占有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物资转化为自己所有,是典型的侵吞国有财物行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的,如果是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值得注意的是,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相勾结,伙同倒卖抗疫捐赠物资的,则可能被认定为贪污罪的共同犯罪。
在全民抗疫的关键时期,基层干部、防疫工作者在面对诱惑时,应当保持清醒头脑,时刻警钟长鸣,不要因一己私欲一失足成千古恨。
社区书记同意转卖捐赠物资被免职,转卖行为如何认定?
社区书记应该算是最近最抓人眼球的“网红”,如果说错过女儿成人礼的社区书记还只是主观意念上的自我感动,那同意转卖捐赠物品的社区书记已经是明知不可为而妄为的存在。
近日,在湖南株洲市芦淞区就发生这样一起事件,11月9日,有网友反映,芦淞区建设街道操坪社区工人员,转卖爱心商家捐赠水果牟利,经过调查,网友所说的事情皆被做实,株洲市芦淞区建设街道操坪社区书记万婷,擅自同意转卖爱心人士捐赠的,用于慰问疫情防控志愿者和困难老人的水果物资。
对于这名社区书记的违反纪律行为,相关部门已经免去其社区书记职务并立案审查。
社区书记是居民的服务者
社区书记是不是公务员?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社区居委会,是由本居住地有选举权的居民或其派代表选举产生出来的,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有协助基层人民政府或派出机构开展工作的职责并接受工作指导。
可以看出,社区书记属于社区工作者,是街镇社区工作者服务站聘用的工作人员,一般没有编制,不属于公务员编制也不属于事业编制。
抗疫捐赠物资具有公共财产的性质
根据《慈善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规定,一般认为,捐赠物资属于慈善财产,应由接收善款的慈善组织、机构按照捐赠人的意愿进行支配使用。公益性社会团体受赠的财产及其增值为社会公共财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损毁。
同时,捐赠物资属于《刑法》规定的“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具有“公共财产”性质。
倒卖捐赠物资首案宣判
在上海疫情肆虐的至暗时刻,上海就曾通报了“云南捐赠上海物资被倒卖”首案,而就在今年7月11日,这场引起广泛关注的案件宣判,宝山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某某贪污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喜生被判刑一年、罚金10万元。
无独有偶,通过搜索得知,仙桃市纪委也曾通报倒买倒卖物资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医疗企业员工、执法队长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等公职人员。
转卖防疫保护物资如何认定?
一、从财物性质看,防疫保障物资应当认定为国有财产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政府为保障区域内居民生活需要,无偿向辖区居民提供保障供应物资,案涉物资在未交付之前为国家所有,在交付后方可认定为交付人所有。
二、从主体身份看,社区书记应当认定为受国家机关委托管理国有财产的人员
社区书记作为社区的直接负责人,其明确知道自己系根据政府的指令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事实上也实施了政府交办的各类事项,其获取的包括接收、保管、分配、派送物资在内的一系列防疫工作的权限和职责来源于政府的赋权和托付。
三、从行为特征看,社区书记系利用职务便利侵吞特定款物
社区书记其明知政府发放的物资是用于居民生活所需,却出于非法占有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物资转化为自己所有,是典型的侵吞国有财物行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的,如果是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值得注意的是,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相勾结,伙同倒卖抗疫捐赠物资的,则可能被认定为贪污罪的共同犯罪。
在全民抗疫的关键时期,基层干部、防疫工作者在面对诱惑时,应当保持清醒头脑,时刻警钟长鸣,不要因一己私欲一失足成千古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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