柿柿如意!季节限定就是诱人犯罪
位置在永嘉路227,估计周末或者下班时间人会很多吧?
秋季限定每个都想尝尝[泪]可是不爱桂花没有点栗子桂花…环境很棒,味道中等偏上!
还是宠物友好店,很贴心啊。
今天没有偶遇任何小狗,伤心#季节限定##宠物友好##木啊咦吃吃喝喝#
•想拥有腊肠犬的第n天• https://t.cn/RVJk9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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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是有点子温柔在身上的 昨天随口给他说了一句最近胃不太舒服 他说我那柜子里头有个药什么好像可以吃的 我说我不知道哎 没事 我自己已经买了胃药了 然后中午下班回家看见我桌子上放着一盒健胃消食片(他就是一句话也不说 也不主动关心你 就把东西默默放在桌子上 还是以前那个会偷偷在我桌子的各个地方藏糖果 藏巧克力的父亲)
河南的李女士要结婚了,于是来到某钻戒店,选定了一款价值17万的钻戒,反复确认后,交了5万定金,不料,第二天店家让她加8万,说他们搞错了价格,这款戒指实际要25万多,一晚上涨价8万,李女士怀疑对方是在坐地起价。
李女士婚期将近,这是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怎么能少得了婚戒?于是她和家人一起,来到一家品牌钻戒店,选中了一款钻戒,有2.5克拉重量,一开始对方喊价19万,李女士嫌贵了,就准备离开。
能买得起这种钻戒的,已经属于大客户了,所以,店员眼见李女士要走,急忙挽留,说价格可以再商量,但是一番商量后,还是没能达成一致,李女士只能离开了。
随后,她又去其他店看了看,但还是觉得,最开始那款比较不错,经过10多天的“拉锯战”,最终,双方约定以17万的价格成交,由于价值过高,需要先交5万元定金,李女士同意了,在反复确认价格后,当场交了定金。
本以为这件事,就这样尘埃落定了,可不料,第二天一觉醒来,李女士就接到了店长电话,说钻戒价格搞错了,应该是25万多,需要李女士补钱。
这样的结果,直接让李女士傻眼了,李女士从选定到交定金,也不是一天就弄好的,而是经过了10多天时间商量,难道这么长时间,店员、店长、老板都没发现价格有问题吗?为何李女士刚交完定金,就发现问题了,真有这么巧吗?
记者陪同李女士来到店内,一位工作人员解释,说当天李女士交完定金后,已经是晚上10点多,公司总部下班了,没有及时确认。
很显然,这番解释,并不能得到认同。再说了,17万和25万相差这么大,用一句“搞错了”就能解释清楚吗?随后店长也过来解释,当时员工问供货商时,对方说有高成色和低成色,李女士看中的是高成色,员工则一直问得低成色,所以造成了误会。
其实,李女士这样生气也情有可原,我刚交完定金,你就说涨价8万,要是我说便宜5万,你商家同意吗?
那么,商家以价格弄错了为由,要求李女士补钱是否合理?
当然是不合理的,17万的价格又不是一次就商量好的,而是经过10多天的商量,在这段时间内,不管是店员也好,还是店长也好,甚至是老板,都对戒指的成色和价格没有异议,可是却在李女士交完定金之后,马上发现了问题,换做是你,你会信吗?
定金的含义是什么,定金的概念,不就是定下来了吗?我站李女士这边,如果都像这个商家随意涨价,那定金还有有何意义?合同存在的意义又是什么?
双方就钻戒的成色和价格达成一致(17万),并支付了5万定金,对方出具了定金收据,这时候,定金合同就已经成立,现在对方要求补钱,是属于违约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该事件中,商家提出涨价,属于违约行为,李女士可以请求,要么继续履行合约,将钻戒按照17万价格卖给她,那么就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也就是说,定金存在的目的,是为了约束合同双方的,如果李女士交了5万定金之后,不想要这个钻戒了,对方是可以不退还定金的,反之,若是商家随意涨价,不履行合约,就需要双倍返还定金(10万)。
最终,经过记者协调,店长给李女士道歉,并退还定金,至于怎么退,需要再商讨一下。
对于此事,有网友表示,这个女人也是个厉害角色,人家又不是欺诈,是搞错了,不允许人家出一次错吗,得理不饶人,得饶人处且饶人,员工挣钱也不容易。
也有网友表示,霸王条款,就算是错误也要认,如果反悔就要双倍定金,我结婚的时候没多少钱,买了一套二手房,谈好价格付3万定金,卖方怕我反悔写了合同,如果我反悔定金就不给,他反悔就两倍定金,结果过了几天他得到消息说这里要拆迁,他就反悔了,结果赔我6万。
还有网友表示,会不会可能店员着急想卖出去赚提成,故意说17万然后交了定金又说弄错了,觉得人家17万都舍得花再多个七八万应该也没啥问题,耍小聪明。
订金跟定金是有区别的,李女士交了定金还说涨价!这生意是怎么做的,这么大的公司对不对!就像网友说的,如果李女士交了定金,第二天她想退了可以么?定金支付后即使涨价,也应当按照当时的价格继续履行合同,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也提醒大伙儿,要区分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在购物时保存好票据,若是出现纠纷,这些都是维权的有力证据。
李女士婚期将近,这是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怎么能少得了婚戒?于是她和家人一起,来到一家品牌钻戒店,选中了一款钻戒,有2.5克拉重量,一开始对方喊价19万,李女士嫌贵了,就准备离开。
能买得起这种钻戒的,已经属于大客户了,所以,店员眼见李女士要走,急忙挽留,说价格可以再商量,但是一番商量后,还是没能达成一致,李女士只能离开了。
随后,她又去其他店看了看,但还是觉得,最开始那款比较不错,经过10多天的“拉锯战”,最终,双方约定以17万的价格成交,由于价值过高,需要先交5万元定金,李女士同意了,在反复确认价格后,当场交了定金。
本以为这件事,就这样尘埃落定了,可不料,第二天一觉醒来,李女士就接到了店长电话,说钻戒价格搞错了,应该是25万多,需要李女士补钱。
这样的结果,直接让李女士傻眼了,李女士从选定到交定金,也不是一天就弄好的,而是经过了10多天时间商量,难道这么长时间,店员、店长、老板都没发现价格有问题吗?为何李女士刚交完定金,就发现问题了,真有这么巧吗?
记者陪同李女士来到店内,一位工作人员解释,说当天李女士交完定金后,已经是晚上10点多,公司总部下班了,没有及时确认。
很显然,这番解释,并不能得到认同。再说了,17万和25万相差这么大,用一句“搞错了”就能解释清楚吗?随后店长也过来解释,当时员工问供货商时,对方说有高成色和低成色,李女士看中的是高成色,员工则一直问得低成色,所以造成了误会。
其实,李女士这样生气也情有可原,我刚交完定金,你就说涨价8万,要是我说便宜5万,你商家同意吗?
那么,商家以价格弄错了为由,要求李女士补钱是否合理?
当然是不合理的,17万的价格又不是一次就商量好的,而是经过10多天的商量,在这段时间内,不管是店员也好,还是店长也好,甚至是老板,都对戒指的成色和价格没有异议,可是却在李女士交完定金之后,马上发现了问题,换做是你,你会信吗?
定金的含义是什么,定金的概念,不就是定下来了吗?我站李女士这边,如果都像这个商家随意涨价,那定金还有有何意义?合同存在的意义又是什么?
双方就钻戒的成色和价格达成一致(17万),并支付了5万定金,对方出具了定金收据,这时候,定金合同就已经成立,现在对方要求补钱,是属于违约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该事件中,商家提出涨价,属于违约行为,李女士可以请求,要么继续履行合约,将钻戒按照17万价格卖给她,那么就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也就是说,定金存在的目的,是为了约束合同双方的,如果李女士交了5万定金之后,不想要这个钻戒了,对方是可以不退还定金的,反之,若是商家随意涨价,不履行合约,就需要双倍返还定金(10万)。
最终,经过记者协调,店长给李女士道歉,并退还定金,至于怎么退,需要再商讨一下。
对于此事,有网友表示,这个女人也是个厉害角色,人家又不是欺诈,是搞错了,不允许人家出一次错吗,得理不饶人,得饶人处且饶人,员工挣钱也不容易。
也有网友表示,霸王条款,就算是错误也要认,如果反悔就要双倍定金,我结婚的时候没多少钱,买了一套二手房,谈好价格付3万定金,卖方怕我反悔写了合同,如果我反悔定金就不给,他反悔就两倍定金,结果过了几天他得到消息说这里要拆迁,他就反悔了,结果赔我6万。
还有网友表示,会不会可能店员着急想卖出去赚提成,故意说17万然后交了定金又说弄错了,觉得人家17万都舍得花再多个七八万应该也没啥问题,耍小聪明。
订金跟定金是有区别的,李女士交了定金还说涨价!这生意是怎么做的,这么大的公司对不对!就像网友说的,如果李女士交了定金,第二天她想退了可以么?定金支付后即使涨价,也应当按照当时的价格继续履行合同,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也提醒大伙儿,要区分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在购物时保存好票据,若是出现纠纷,这些都是维权的有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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