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在四川# 【9月5日,#龙湖•西府琅悦#臻装样板间即将璀璨绽放!】
9月5日,龙湖·西府琅悦,建面约139㎡臻装样板间即将璀璨绽放,承金沙千年底蕴,一场当代府邸与现代美学的碰触,将在全城瞩目中揭开神秘面纱,即刻与您相见!
自今年龙湖·西府琅悦6月案名发布盛典,再到8月底项目产品发布会、销售中心开放,持续引发全城热烈反响。而今,这座金沙现象级爆款,历经雕琢,将以主角之姿领耀城市生活封面,敬请期待!
龙湖·西府琅悦深研当代舒居所需,打造建面约112-139㎡臻装高层、建面约160-168㎡瞰景洋房两大王牌产品,且户户朝南观景,从匠心设计到毫厘间的用心琢磨,皆为经典。此次样板间所展示的建面约139㎡臻装高层,朗阔四房设计,全屋臻装打造,满足居者对品质生活的想象。
从低密规划到精致审美,从匠心雕琢到空间内涵,龙湖·西府琅悦,始终秉承严苛至臻的标准,深度淬炼住宅品质,为当代塔尖致献传世之作,引领城市高端人居生活范本。龙湖·西府琅悦建面约139㎡臻装样板间即将璀璨绽放,诚邀亲临阅鉴!项目地址:成都·西三环·金沙,详情咨询:028-62225533,https://t.cn/A64tK1lX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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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西府琅悦深研当代舒居所需,打造建面约112-139㎡臻装高层、建面约160-168㎡瞰景洋房两大王牌产品,且户户朝南观景,从匠心设计到毫厘间的用心琢磨,皆为经典。此次样板间所展示的建面约139㎡臻装高层,朗阔四房设计,全屋臻装打造,满足居者对品质生活的想象。
从低密规划到精致审美,从匠心雕琢到空间内涵,龙湖·西府琅悦,始终秉承严苛至臻的标准,深度淬炼住宅品质,为当代塔尖致献传世之作,引领城市高端人居生活范本。龙湖·西府琅悦建面约139㎡臻装样板间即将璀璨绽放,诚邀亲临阅鉴!项目地址:成都·西三环·金沙,详情咨询:028-62225533,https://t.cn/A64tK1lX了解更多。
航天科技、航天科工加速深度融合,“中国神化”“中国神航”要来了?
业内人士认为,待国资委批复后,“两化”合并有望加速落地,化工领域巨无霸“中国神化”呼之欲出。“两化”合并将进一步提升行业集中度和企业竞争力,减少同质化竞争、提升效率,打造出一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9月2日,在国新办举行的中外记者见面会上,中国中化集团董事长兼中国化工集团董事长宁高宁首次对“两化”合并一事表态称:“两家企业合并正在进行中,有很强的必要性,我们会积极推动。”
就在8月28日,航天科技集团与航天科工集团在京签署深化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以建设世界一流航天企业集团和世界一流航天防务集团公司为目标,加速推动全领域深度融合。
继“中国神车”、“中国神船”后,“中国神化”、“中国神航”也即将来袭?
“中国神化”要来了
宁高宁表示:“两家企业的合并正在进行中,要经过内部的很多研究、程序。必要性很强,我们会积极推动这个事情。”
(中国中化集团董事长兼中国化工集团董事长宁高宁)
他指出,中化集团和中国化工集团的出身,一个是老外贸企业,一个是老化工部下属企业。面对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和市场需求的变化,以及产品、技术的提升需求,两家企业面临着必须转型的局面。
“目前中化集团、中国化工加在一起,原创和高技术含量产品带来的销售不到30%,需要逐步提高这个比例。”宁高宁称,中化集团提出了“科学至上”的口号,没有新技术不投资,没有新产品不投资,不再去做无谓的并购和扩大规模,而是完全以技术创新进步为主要发展标准。同时,对标国际上大的好的化工企业,希望未来不仅是规模,在创新力上也能够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今年以来,“两化”重组稳步推进。
1月初,中化集团与中国化工集团均发布消息称,将各自旗下农化板块业务注入新设立的先正达集团。
1月23日,中化国际、安迪苏等多家上市公司公告称,接到实际控制人来函,中化集团正与中国化工筹划战略性重组。重组方案具体内容及其实施尚须履行相关批准和监管程序。
6月18日,全球最大农化公司先正达集团宣布正式成立,标志着“两化”农化资产整合正式落定。
业内人士认为,待国资委批复后,“两化”合并有望加速落地,化工领域巨无霸“中国神化”呼之欲出。“两化”合并将进一步提升行业集中度和企业竞争力,减少同质化竞争、提升效率,打造出一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全领域深度融合
8月28日,航天科技集团与航天科工集团在京签署深化战略合作协议。依据协议,将以建设世界一流航天企业集团和世界一流航天防务集团公司为目标,加速推动全领域深度融合,共同提升中国航天国际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共同维护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
(图片来源:航天科技集团)
据悉,这次签约是航天科技与航天科工在2014年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基础上的深化合作,也是结合新的形势要求、新的时代背景拓展合作空间、加强合作深度的重要举措。
航天科技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吴燕生表示,希望通过此次签约,双方以支撑世界一流军队建设为己任,进一步发挥在航天传统业务领域的优势,强化体系化论证及协同攻关,推动科研生产各环节深度融合,切实提升双方装备研制生产能力,为保军强军作出更大贡献;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目标,不断深化在国家重大科研领域的合作,共同探索大数据利用、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在航天领域的应用与发展,为航天科技的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基础和技术支撑;以做强航天应用产业为导向,进一步扩大“航天+”产业的合作深度与广度,共同推动优势产业做优做强,共同培育新的产业增长点和发力点,围绕卫星应用、信息技术、智慧产业、节能环保等领域,打造高质量的产业板块、产业集群和产业生态。
航天科工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袁洁表示,希望双方在防务装备领域,进一步强化战略协同,开展联合攻关,扩大资源共享,强强联合,互信互惠;在航天产业领域,进一步深化合作,加强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重大项目中的协同,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在信息技术领域,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在工业互联网等多领域的协同合作,以及在基础设施领域的资源共享;在装备制造领域,联合打造高质量的产业集群和产业生态;在现代服务业领域,联合战略研究智库、产业孵化平台等服务资源,开展协同合作,共同提升航天“软实力”。
1999年7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一分为二,分别成立了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和中国航天机电集团公司。2001年7月,中国航天机电集团公司更名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2017年底,双方改名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目前,航天科技旗下共有13家上市公司,分别是:中国卫星、航天机电、航天动力、航天电子、中国航天万源、航天控股、亚太卫星、乐凯胶片、航天工程、乐凯新材、康拓红外、航天彩虹和中国卫通。
航天科工旗下共有9家上市公司,分别是:航天信息、航天通信、航天晨光、航天工业发展、宏华集团、航天长峰、航天科技控股、航天电器、锐科激光。
近期军工股表现活跃,在8月27日至9月1日4个交易日中,中证军工指数的涨幅已经达到7.19%。
机构人士表示,各个军工科研院所之间的深度合作正在加深与强化,这是一个大的趋势。两大千亿级航天巨头之间签署深化战略合作协议有望推动我国的航天军工事业谱写更加美好新篇章,对整个军工板块都会产生利好效应。若两家央企重组,旗下的军工企业可能迎来大重组、大整合,将利好相关军工行业个股。
根据国资委的部署,下半年,还将进一步推动粮食储备、油脂油料加工、海工等行业的央企整合。专家认为,未来央企之间、央企与地方国企之间的重组整合、交叉持股、战略合作将好戏连台。
来源:中国证券报
更多内容请关注公众号:环闻网和24h财经干货
本平台尊重文章原作者的辛勤劳动和原著版权,如您对我们转载的文章存在异议,欢迎后台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回复并删除处理。
业内人士认为,待国资委批复后,“两化”合并有望加速落地,化工领域巨无霸“中国神化”呼之欲出。“两化”合并将进一步提升行业集中度和企业竞争力,减少同质化竞争、提升效率,打造出一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9月2日,在国新办举行的中外记者见面会上,中国中化集团董事长兼中国化工集团董事长宁高宁首次对“两化”合并一事表态称:“两家企业合并正在进行中,有很强的必要性,我们会积极推动。”
就在8月28日,航天科技集团与航天科工集团在京签署深化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以建设世界一流航天企业集团和世界一流航天防务集团公司为目标,加速推动全领域深度融合。
继“中国神车”、“中国神船”后,“中国神化”、“中国神航”也即将来袭?
“中国神化”要来了
宁高宁表示:“两家企业的合并正在进行中,要经过内部的很多研究、程序。必要性很强,我们会积极推动这个事情。”
(中国中化集团董事长兼中国化工集团董事长宁高宁)
他指出,中化集团和中国化工集团的出身,一个是老外贸企业,一个是老化工部下属企业。面对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和市场需求的变化,以及产品、技术的提升需求,两家企业面临着必须转型的局面。
“目前中化集团、中国化工加在一起,原创和高技术含量产品带来的销售不到30%,需要逐步提高这个比例。”宁高宁称,中化集团提出了“科学至上”的口号,没有新技术不投资,没有新产品不投资,不再去做无谓的并购和扩大规模,而是完全以技术创新进步为主要发展标准。同时,对标国际上大的好的化工企业,希望未来不仅是规模,在创新力上也能够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今年以来,“两化”重组稳步推进。
1月初,中化集团与中国化工集团均发布消息称,将各自旗下农化板块业务注入新设立的先正达集团。
1月23日,中化国际、安迪苏等多家上市公司公告称,接到实际控制人来函,中化集团正与中国化工筹划战略性重组。重组方案具体内容及其实施尚须履行相关批准和监管程序。
6月18日,全球最大农化公司先正达集团宣布正式成立,标志着“两化”农化资产整合正式落定。
业内人士认为,待国资委批复后,“两化”合并有望加速落地,化工领域巨无霸“中国神化”呼之欲出。“两化”合并将进一步提升行业集中度和企业竞争力,减少同质化竞争、提升效率,打造出一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全领域深度融合
8月28日,航天科技集团与航天科工集团在京签署深化战略合作协议。依据协议,将以建设世界一流航天企业集团和世界一流航天防务集团公司为目标,加速推动全领域深度融合,共同提升中国航天国际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共同维护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
(图片来源:航天科技集团)
据悉,这次签约是航天科技与航天科工在2014年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基础上的深化合作,也是结合新的形势要求、新的时代背景拓展合作空间、加强合作深度的重要举措。
航天科技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吴燕生表示,希望通过此次签约,双方以支撑世界一流军队建设为己任,进一步发挥在航天传统业务领域的优势,强化体系化论证及协同攻关,推动科研生产各环节深度融合,切实提升双方装备研制生产能力,为保军强军作出更大贡献;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目标,不断深化在国家重大科研领域的合作,共同探索大数据利用、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在航天领域的应用与发展,为航天科技的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基础和技术支撑;以做强航天应用产业为导向,进一步扩大“航天+”产业的合作深度与广度,共同推动优势产业做优做强,共同培育新的产业增长点和发力点,围绕卫星应用、信息技术、智慧产业、节能环保等领域,打造高质量的产业板块、产业集群和产业生态。
航天科工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袁洁表示,希望双方在防务装备领域,进一步强化战略协同,开展联合攻关,扩大资源共享,强强联合,互信互惠;在航天产业领域,进一步深化合作,加强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重大项目中的协同,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在信息技术领域,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在工业互联网等多领域的协同合作,以及在基础设施领域的资源共享;在装备制造领域,联合打造高质量的产业集群和产业生态;在现代服务业领域,联合战略研究智库、产业孵化平台等服务资源,开展协同合作,共同提升航天“软实力”。
1999年7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一分为二,分别成立了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和中国航天机电集团公司。2001年7月,中国航天机电集团公司更名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2017年底,双方改名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目前,航天科技旗下共有13家上市公司,分别是:中国卫星、航天机电、航天动力、航天电子、中国航天万源、航天控股、亚太卫星、乐凯胶片、航天工程、乐凯新材、康拓红外、航天彩虹和中国卫通。
航天科工旗下共有9家上市公司,分别是:航天信息、航天通信、航天晨光、航天工业发展、宏华集团、航天长峰、航天科技控股、航天电器、锐科激光。
近期军工股表现活跃,在8月27日至9月1日4个交易日中,中证军工指数的涨幅已经达到7.19%。
机构人士表示,各个军工科研院所之间的深度合作正在加深与强化,这是一个大的趋势。两大千亿级航天巨头之间签署深化战略合作协议有望推动我国的航天军工事业谱写更加美好新篇章,对整个军工板块都会产生利好效应。若两家央企重组,旗下的军工企业可能迎来大重组、大整合,将利好相关军工行业个股。
根据国资委的部署,下半年,还将进一步推动粮食储备、油脂油料加工、海工等行业的央企整合。专家认为,未来央企之间、央企与地方国企之间的重组整合、交叉持股、战略合作将好戏连台。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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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猫发货新规则发布后很多人有疑问,于是找到了大家高频问题,
一、天猫发货新规核心变更点:
核心变更1:国庆期间订单发货时效调整为48小时
核心变更2:延迟发货赔付方式、赔付比例调整 2020年9月17日生效
核心变更3:新增“虚假发货”、“缺货”处罚类型 2020年9月24日生效
二、高频问题FAQ:
Q1:天猫平台自动赔付后消费者又投诉怎么办?
A1:已执行延迟发货自动赔付的订单,被动投诉【未按约定时间发货】不会再执行赔付,若投诉其他几个原因,平台介入核实存在违规会进行赔付且会计入综合体验星级考核
Q2:订单被执行赔付后,消费者是否还可以发起“发货问题”投诉?
A2:天猫自动赔付后,消费者不能发起“未按约定时间发货”原因的投诉,但可以选择其他原因的投诉如:缺货、虚假发货,故建议商家需尽快发货,避免出现“缺货”情形,继续叠加赔付。
Q3:天猫平台自动赔付后如何申诉?
A3:申诉入口:【卖家中心】-【客户服务】-【申诉中心】-【赔付申诉】,
添加凭证并留言后,可以点击【预判】,判定自己是否违规,也可直接点【提交】申诉
Q4:申诉预判工具有什么作用?
A4:申诉预判工具是根据商家上传的凭证进行提前预判,可以帮助商家提前知晓申诉是否会成功,若预判结果显示不成功,建议商家无需再按排对应人力进行申诉,但若显示成功,平台也欢迎商家进行在线申诉。
Q5:运单号填写错误了怎么办?
A5:在消费者付款后48小时内,及时在系统中修改单号,避免被自动赔付。如果系统上无法进行修改,则后续系统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自动判断,若延迟发货成立则进行赔付。注:1、发货时使用”无需物流“无法修改物流信息。
2、发货的物流信息需要与您实际发货的物流公司和物流单号一致,以防止出现发货报错,若出现发货报错建议您按照发货报错提醒进行修改。
3、如您发货选择在线下单,若配送公司揽收成功,回传了揽收状态后,则不允许再修改运单号。
Q6:商家与消费者另行约定的订单如何处理?
A6:有约定从约定。商家与买家有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情况下,按照双方约定的发货时间发货即可。约定的发货时间需双方达成一致,同时需报备给天猫平台。报备工具将于9.17前上线,届时会有相关的操作说明,请您关注
Q7:另行约定或有其他特殊情况订单如何进行报备?
A7:路径:【我是卖家】-【物流管理】-【物流工具】-【延迟发货报备】
连接:wuliu.taobao.com/user/l
Q8:因特殊事件如重大会议/赛事等情况发不了货怎么办?
A8:如果因水灾、火灾、地震、政府重大会议、重大赛事等特殊情形导致无法按照约定时间发货,平台将在后续提供报备工具,您可以通过报备工具及时向天猫报备,在通过报备审核后将不会执行自动赔付,报备后订单仍需您根据实际情况按相关要求进行履约,详细报备工具的使用解读,敬请关注。
Q9:疫情影响,目前有部分快递区域物流更新存在问题,商家要如何处理?
A9:疫情影响平台也一直在关注,如果一个地区的绝大部分快递公司停止揽收,停止走件平台会考虑豁免,但如果只是个别物流公司存在问题,平台不会出豁免规则,目前平台关注并没有地区出现大面积的存在问题的情况,建议商家选择更优的合作快递,无法更换快递公司的情况建议进行区域限售。
Q10:如果消费者同时拍了三件商品,分属三个子订单,一个父订单,第一件约定24小时,第二件约定48小时,第三件约定72小时,商家要怎么发货,平台会怎么判定商家延迟发货的情况?
A10:平台是根据子订单纬度进行判断的,商家可根据实际约定进行发货
Q11:消费者买了一个订单,但一个订单里有多件商品,商家是分开发货的?
A11:只要商家实际发货时间是在约定或平台规定时间内的,且平台在系统中是可以识别到的,平台不会执行赔付,若存在赔付错误的情况,商家可进行申诉
Q12:同城交易是否会被执行赔付?
A12:同城交易,暂时不在此次规则覆盖范围内,平台不会执行赔付
Q13:直播的时候店铺订单爆增,无法在48小时内完成全量订单的发货,商家要怎么办?平台是否会执行赔付?
A13:1、建议商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售卖,一旦卖完库存,马上把商品转成预售商品,后续可根据实际预售情况进行发货,2、如果商品是无法转成预售订单,商家实际已经卖爆的情况下,只能建议商家尽快协调在48小时内完成发货,若无法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发货,平台系统会执行赔付。
Q14:未在24小时内上传物流单号,是否会被天猫执行自动赔付?
A14:不会;“24小时上传物流单号”时效会影响商品的曝光,暂时不做自动赔付和处罚。
Q15:在规则公示后,我的商品所属类目还未生效自动赔付,如果延迟发货会如何赔付? A15:自动赔付会根据不同类目,从9月17日开始逐步覆盖,若你的类目未出现在《关于 天猫发货规则变更的公示通知》或未到覆盖时间,则不会进行自动赔付。需消费者发起投诉,投诉成立后进行赔付,赔付比例9月17日开始由 30%(5元-500元)下调至5%(5元-50元)。具体可以参考《关于天猫发货规则变更的公示通知》;
Q16:若消费者投诉“缺货”行为,实际违规属于“虚假发货”,投诉会如何判定?
A16:投诉会以“虚假发货”成立(平台会根据商家实际存在的行为进行判决)
Q17:新规上线后一个订单最多会赔付多少金额?
A17:一笔订单消费者最多投诉一次,故最多赔付是实付金额的35%,即自动赔付5%+被动投诉的 30%,金额500元上限。
Q18:天猫国际店铺是否执行此次规则升级?还是有单独的规则?
A18 :天猫国际店铺目前不执行此次规则升级,发货规则暂不做变更,后续若有变更会另行公示。
Q19:如果因快递公司原因导致揽收记录未回传或延迟回传怎么办?
A19:平台发货以物流公司回传后在订单“物流详情”显示“已揽收/揽件”为准,若快递公司导致物流信息缺失或延迟的属于商家责任,建议您选择优质的物流公司进行合作,并在发货后及时关注订单物流状态更新,以免造成赔付。
Q20:若存在消费者非正常拍下怎么办?
A20:天猫会根据消费者的行为进行自动排查,同时若您认为消费者存在异常行为的,您可在订单付款后的48小时内提交规蜜投诉,投诉入口: tousu.taobao.com 。
Q21:平台已执行自动赔付的订单,我可以在哪里查询和下载?
A21 :您可以进入【卖家中心】-【交易管理】-【已卖出宝贝】-【自动赔付订单】中进行查询和下载。
Q22:每笔订单消费者可以发起几次投诉?
A22: 1、每笔订单,消费者只能被发一次投诉,投诉类型包含“未按约定时间发货”、“缺货/发不了货/拒绝发货”、”商家加价不发货“、“虚假 发货”;除“未按约定时间发货”外,其余违规场景对应的赔付比例均为30%。 2、若订单已执行自动赔付,消费者无法发起“未按约定时间发货”类型投诉,但仍可发起其他类型投诉。
Q23:发货新规,自动赔付后会有提示给到商家吗?
A23 :会有消息提示,建议商家可通过“卖家中心-客户服务-申诉中心-赔付申诉”查询赔付具体订单和金额。
Q24:24小时上传物流单号是影响店铺商品曝光的因子,那如果买家要求延迟发货,双方约定了,是否会影响曝光?
A24:个别订单,少量订单可以忽略不计,因为这个只是因子,只有当店铺出现大量的订单未在24小时内上传物流单号的情况才会影响到店铺的商品曝光,一般不太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Q25:商家使用官方预售工具的订单,如果到了预售时间,商家超期未发出,是如何进行赔付?
A25:预售工具的订单平台暂不作主动赔付,消费者发起投诉后,若延迟发货成立,赔判定商家赔付,赔付比例9月17日开始由 30%(5元-500元)下调至5%(5元-50元)。具体可以参考《关于天猫发货规则变更的公示通知》;
一、天猫发货新规核心变更点:
核心变更1:国庆期间订单发货时效调整为48小时
核心变更2:延迟发货赔付方式、赔付比例调整 2020年9月17日生效
核心变更3:新增“虚假发货”、“缺货”处罚类型 2020年9月24日生效
二、高频问题FAQ:
Q1:天猫平台自动赔付后消费者又投诉怎么办?
A1:已执行延迟发货自动赔付的订单,被动投诉【未按约定时间发货】不会再执行赔付,若投诉其他几个原因,平台介入核实存在违规会进行赔付且会计入综合体验星级考核
Q2:订单被执行赔付后,消费者是否还可以发起“发货问题”投诉?
A2:天猫自动赔付后,消费者不能发起“未按约定时间发货”原因的投诉,但可以选择其他原因的投诉如:缺货、虚假发货,故建议商家需尽快发货,避免出现“缺货”情形,继续叠加赔付。
Q3:天猫平台自动赔付后如何申诉?
A3:申诉入口:【卖家中心】-【客户服务】-【申诉中心】-【赔付申诉】,
添加凭证并留言后,可以点击【预判】,判定自己是否违规,也可直接点【提交】申诉
Q4:申诉预判工具有什么作用?
A4:申诉预判工具是根据商家上传的凭证进行提前预判,可以帮助商家提前知晓申诉是否会成功,若预判结果显示不成功,建议商家无需再按排对应人力进行申诉,但若显示成功,平台也欢迎商家进行在线申诉。
Q5:运单号填写错误了怎么办?
A5:在消费者付款后48小时内,及时在系统中修改单号,避免被自动赔付。如果系统上无法进行修改,则后续系统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自动判断,若延迟发货成立则进行赔付。注:1、发货时使用”无需物流“无法修改物流信息。
2、发货的物流信息需要与您实际发货的物流公司和物流单号一致,以防止出现发货报错,若出现发货报错建议您按照发货报错提醒进行修改。
3、如您发货选择在线下单,若配送公司揽收成功,回传了揽收状态后,则不允许再修改运单号。
Q6:商家与消费者另行约定的订单如何处理?
A6:有约定从约定。商家与买家有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情况下,按照双方约定的发货时间发货即可。约定的发货时间需双方达成一致,同时需报备给天猫平台。报备工具将于9.17前上线,届时会有相关的操作说明,请您关注
Q7:另行约定或有其他特殊情况订单如何进行报备?
A7:路径:【我是卖家】-【物流管理】-【物流工具】-【延迟发货报备】
连接:wuliu.taobao.com/user/l
Q8:因特殊事件如重大会议/赛事等情况发不了货怎么办?
A8:如果因水灾、火灾、地震、政府重大会议、重大赛事等特殊情形导致无法按照约定时间发货,平台将在后续提供报备工具,您可以通过报备工具及时向天猫报备,在通过报备审核后将不会执行自动赔付,报备后订单仍需您根据实际情况按相关要求进行履约,详细报备工具的使用解读,敬请关注。
Q9:疫情影响,目前有部分快递区域物流更新存在问题,商家要如何处理?
A9:疫情影响平台也一直在关注,如果一个地区的绝大部分快递公司停止揽收,停止走件平台会考虑豁免,但如果只是个别物流公司存在问题,平台不会出豁免规则,目前平台关注并没有地区出现大面积的存在问题的情况,建议商家选择更优的合作快递,无法更换快递公司的情况建议进行区域限售。
Q10:如果消费者同时拍了三件商品,分属三个子订单,一个父订单,第一件约定24小时,第二件约定48小时,第三件约定72小时,商家要怎么发货,平台会怎么判定商家延迟发货的情况?
A10:平台是根据子订单纬度进行判断的,商家可根据实际约定进行发货
Q11:消费者买了一个订单,但一个订单里有多件商品,商家是分开发货的?
A11:只要商家实际发货时间是在约定或平台规定时间内的,且平台在系统中是可以识别到的,平台不会执行赔付,若存在赔付错误的情况,商家可进行申诉
Q12:同城交易是否会被执行赔付?
A12:同城交易,暂时不在此次规则覆盖范围内,平台不会执行赔付
Q13:直播的时候店铺订单爆增,无法在48小时内完成全量订单的发货,商家要怎么办?平台是否会执行赔付?
A13:1、建议商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售卖,一旦卖完库存,马上把商品转成预售商品,后续可根据实际预售情况进行发货,2、如果商品是无法转成预售订单,商家实际已经卖爆的情况下,只能建议商家尽快协调在48小时内完成发货,若无法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发货,平台系统会执行赔付。
Q14:未在24小时内上传物流单号,是否会被天猫执行自动赔付?
A14:不会;“24小时上传物流单号”时效会影响商品的曝光,暂时不做自动赔付和处罚。
Q15:在规则公示后,我的商品所属类目还未生效自动赔付,如果延迟发货会如何赔付? A15:自动赔付会根据不同类目,从9月17日开始逐步覆盖,若你的类目未出现在《关于 天猫发货规则变更的公示通知》或未到覆盖时间,则不会进行自动赔付。需消费者发起投诉,投诉成立后进行赔付,赔付比例9月17日开始由 30%(5元-500元)下调至5%(5元-50元)。具体可以参考《关于天猫发货规则变更的公示通知》;
Q16:若消费者投诉“缺货”行为,实际违规属于“虚假发货”,投诉会如何判定?
A16:投诉会以“虚假发货”成立(平台会根据商家实际存在的行为进行判决)
Q17:新规上线后一个订单最多会赔付多少金额?
A17:一笔订单消费者最多投诉一次,故最多赔付是实付金额的35%,即自动赔付5%+被动投诉的 30%,金额500元上限。
Q18:天猫国际店铺是否执行此次规则升级?还是有单独的规则?
A18 :天猫国际店铺目前不执行此次规则升级,发货规则暂不做变更,后续若有变更会另行公示。
Q19:如果因快递公司原因导致揽收记录未回传或延迟回传怎么办?
A19:平台发货以物流公司回传后在订单“物流详情”显示“已揽收/揽件”为准,若快递公司导致物流信息缺失或延迟的属于商家责任,建议您选择优质的物流公司进行合作,并在发货后及时关注订单物流状态更新,以免造成赔付。
Q20:若存在消费者非正常拍下怎么办?
A20:天猫会根据消费者的行为进行自动排查,同时若您认为消费者存在异常行为的,您可在订单付款后的48小时内提交规蜜投诉,投诉入口: tousu.taobao.com 。
Q21:平台已执行自动赔付的订单,我可以在哪里查询和下载?
A21 :您可以进入【卖家中心】-【交易管理】-【已卖出宝贝】-【自动赔付订单】中进行查询和下载。
Q22:每笔订单消费者可以发起几次投诉?
A22: 1、每笔订单,消费者只能被发一次投诉,投诉类型包含“未按约定时间发货”、“缺货/发不了货/拒绝发货”、”商家加价不发货“、“虚假 发货”;除“未按约定时间发货”外,其余违规场景对应的赔付比例均为30%。 2、若订单已执行自动赔付,消费者无法发起“未按约定时间发货”类型投诉,但仍可发起其他类型投诉。
Q23:发货新规,自动赔付后会有提示给到商家吗?
A23 :会有消息提示,建议商家可通过“卖家中心-客户服务-申诉中心-赔付申诉”查询赔付具体订单和金额。
Q24:24小时上传物流单号是影响店铺商品曝光的因子,那如果买家要求延迟发货,双方约定了,是否会影响曝光?
A24:个别订单,少量订单可以忽略不计,因为这个只是因子,只有当店铺出现大量的订单未在24小时内上传物流单号的情况才会影响到店铺的商品曝光,一般不太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Q25:商家使用官方预售工具的订单,如果到了预售时间,商家超期未发出,是如何进行赔付?
A25:预售工具的订单平台暂不作主动赔付,消费者发起投诉后,若延迟发货成立,赔判定商家赔付,赔付比例9月17日开始由 30%(5元-500元)下调至5%(5元-50元)。具体可以参考《关于天猫发货规则变更的公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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