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行必看持续更新】珠海机场进出港旅客最新疫情防控要求(11月18日更新)
根据广东省及珠海市疫情防控部署,11月1日起进入珠海机场候机楼需查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珠海机场从 11月18日起调整进、出港旅客疫情防控要求,具体如下:
【一】出港旅客疫情防控政策
1.所有进入珠海机场航站楼的人员(包括旅客和接送机人员)须正确佩戴口罩,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测温、查验健康码绿码、行程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体温异常(>37.3)旅客须移交医疗机构。
3.持健康码红码及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旅居史的旅客(持解除隔离证明者除外)须移交辖区。
4.持健康码黄码旅客及没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旅客不可进入珠海机场航站楼,持健康码黄码旅客请尽快到定点医院进行核酸检测。
5.近期计划乘机的旅客出行前请提前向目的地城市及所乘航空公司了解并确认当地最新防疫政策,并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配合防疫查验,以免影响出行。乘机出行过程中请做好自我防护。
6.国内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权威查询: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
【二】到港旅客疫情防控政策
1所有到达珠海机场旅客须正确佩戴口罩,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测温、查验健康码绿码和行程码,并进行免费落地核酸检测采样后(黄码旅客除外)方可离开。
2.体温异常(>37.3℃)旅客须移交医疗机构。
3.持健康码红码及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持解除隔离证明者除外) 、重庆市、河南郑州市、黑龙江绥化市、新疆、内蒙古旅居史的旅客均须移交辖区。
4.持健康码黄码旅客请尽快到定点医院进行核酸检测。
防控政策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请各位旅客务必关注目的地城市疫情防控政策。更多详细信息,可拨打珠海机场咨询热线:0756-7771111,或通过珠海机场微信公众号、珠海机场官网、珠海机场官方微博等渠道了解珠海机场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感谢广大旅客的理解与配合。
根据广东省及珠海市疫情防控部署,11月1日起进入珠海机场候机楼需查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珠海机场从 11月18日起调整进、出港旅客疫情防控要求,具体如下:
【一】出港旅客疫情防控政策
1.所有进入珠海机场航站楼的人员(包括旅客和接送机人员)须正确佩戴口罩,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测温、查验健康码绿码、行程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体温异常(>37.3)旅客须移交医疗机构。
3.持健康码红码及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旅居史的旅客(持解除隔离证明者除外)须移交辖区。
4.持健康码黄码旅客及没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旅客不可进入珠海机场航站楼,持健康码黄码旅客请尽快到定点医院进行核酸检测。
5.近期计划乘机的旅客出行前请提前向目的地城市及所乘航空公司了解并确认当地最新防疫政策,并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配合防疫查验,以免影响出行。乘机出行过程中请做好自我防护。
6.国内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权威查询: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
【二】到港旅客疫情防控政策
1所有到达珠海机场旅客须正确佩戴口罩,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测温、查验健康码绿码和行程码,并进行免费落地核酸检测采样后(黄码旅客除外)方可离开。
2.体温异常(>37.3℃)旅客须移交医疗机构。
3.持健康码红码及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持解除隔离证明者除外) 、重庆市、河南郑州市、黑龙江绥化市、新疆、内蒙古旅居史的旅客均须移交辖区。
4.持健康码黄码旅客请尽快到定点医院进行核酸检测。
防控政策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请各位旅客务必关注目的地城市疫情防控政策。更多详细信息,可拨打珠海机场咨询热线:0756-7771111,或通过珠海机场微信公众号、珠海机场官网、珠海机场官方微博等渠道了解珠海机场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感谢广大旅客的理解与配合。
《太原市新增确诊病例11例、无症状感染者56例(附活动轨迹)》
太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2022年第166号)
关于太原市新增病例情况的通告
11月16日18:00—17日18:00,太原市新增确诊病例(轻型)11例、无症状感染者56例,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病例241,女,居住于小店区翰林华府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242,男,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243,女,居住于迎泽区颐园小区,五育中学(羊市街校区)学生,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244,男,居住于杏花岭区宝地家园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45,女,居住于小店区翰林华府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46,男,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47、248,均居住于万柏林区中海国际社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均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49,女,居住于杏花岭区德祥六院,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50,女,居住于小店区长风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51,女,居住于小店区平阳路北园街御龙庭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52,女,居住于杏花岭区半坡西街6号院,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53,男,居住于小店区南内环小区,五育中学(羊市街校区)学生,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54,女,居住于迎泽区青年路19号省团校宿舍,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55、256,均居住于小店区恒大绿洲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均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57,男,居住于杏花岭区伞儿树村小沟坡东街60号,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58,男,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59,女,居住于迎泽区桃园三巷惠民北巷11号院,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60,女,居住于小店区裕丰花园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61,女,居住于小店区营盘街道狄村北街刚玉生活一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62,女,居住于小店区西贾村,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63,女,居住于迎泽区新城南街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64,女,居住于迎泽区南海街北三巷二号院,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65,男,居住于小店区裕丰花园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66,女,居住于晋源区义井13号院,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67,男,居住于万柏林区中海国际社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68,女,居住于迎泽区桃园四巷北1条,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69、270,均居住于小店区长治路280号,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均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271,女,居住于万柏林区龙隐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272,女,居住于万柏林区学院国际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273,女,居住于杏花岭区天地坛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74,男,居住于万柏林区香悦澜溪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75,男,居住于万柏林区和平北路西二巷,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76,男,居住于杏花岭区瑞生佳园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77,男,居住于万柏林区新庄南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78,女,居住于晋源区万科金域蓝湾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79,女,居住于杏花岭区半坡西街60号,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80,女,居住于杏花岭区胜利街306号,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81,男,居住于杏花岭区七府苑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82,女,居住于小店区电建二公司宿舍,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83,女,居住于小店区南内环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84,男,居住于万柏林区中海国际社区工地宿舍,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85,男,居住于小店区汇丰国际小区,五育中学(羊市街校区)学生,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86,女,居住于迎泽区桃园三巷林业厅宿舍,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87,女,居住于迎泽区宝佳丽景花园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88,男,居住于迎泽区桃园四巷北1条15号院,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89,女,居住于小店区嘉隆明城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290,男,居住于小店区平阳景苑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291、292,均居住于小店区合生御龙城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均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93,男,居住于小店区恒大翡翠华庭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94,男,居住于小店区嘉隆明城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95,女,居住于小店区马练营村,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96,女,居住于小店区无线电一厂宿舍,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97,男,居住于小店区世纪雅园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98,女,居住于迎泽区海边街8号院,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299,女,居住于万柏林区中海国际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300,女,居住于杏花岭区典膳所小区,五育中学(羊市街校区)学生,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01、302,均居住于万柏林区中海国际社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均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03,男,居住于小店区狄村北街刚玉生活一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04,男,居住于迎泽区水西门26号,五育中学(羊市街校区)学生,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05,男,居住于迎泽区水西关10号海外进出口宿舍,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06,男,居住于杏花岭区半坡东街9号楼,五育中学(羊市街校区)学生,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07,男,居住于小店区电建2公司宿舍,五育中学(羊市街校区)学生,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请广大市民增强自我健康管理意识,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少聚集、少聚会、少聚餐,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一旦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排查。
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
太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2022年第166号)
关于太原市新增病例情况的通告
11月16日18:00—17日18:00,太原市新增确诊病例(轻型)11例、无症状感染者56例,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病例241,女,居住于小店区翰林华府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242,男,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243,女,居住于迎泽区颐园小区,五育中学(羊市街校区)学生,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244,男,居住于杏花岭区宝地家园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45,女,居住于小店区翰林华府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46,男,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47、248,均居住于万柏林区中海国际社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均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49,女,居住于杏花岭区德祥六院,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50,女,居住于小店区长风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51,女,居住于小店区平阳路北园街御龙庭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52,女,居住于杏花岭区半坡西街6号院,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53,男,居住于小店区南内环小区,五育中学(羊市街校区)学生,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54,女,居住于迎泽区青年路19号省团校宿舍,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55、256,均居住于小店区恒大绿洲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均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57,男,居住于杏花岭区伞儿树村小沟坡东街60号,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58,男,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59,女,居住于迎泽区桃园三巷惠民北巷11号院,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60,女,居住于小店区裕丰花园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61,女,居住于小店区营盘街道狄村北街刚玉生活一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62,女,居住于小店区西贾村,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63,女,居住于迎泽区新城南街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64,女,居住于迎泽区南海街北三巷二号院,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65,男,居住于小店区裕丰花园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66,女,居住于晋源区义井13号院,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67,男,居住于万柏林区中海国际社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68,女,居住于迎泽区桃园四巷北1条,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6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69、270,均居住于小店区长治路280号,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均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271,女,居住于万柏林区龙隐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272,女,居住于万柏林区学院国际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273,女,居住于杏花岭区天地坛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74,男,居住于万柏林区香悦澜溪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75,男,居住于万柏林区和平北路西二巷,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76,男,居住于杏花岭区瑞生佳园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77,男,居住于万柏林区新庄南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78,女,居住于晋源区万科金域蓝湾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79,女,居住于杏花岭区半坡西街60号,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80,女,居住于杏花岭区胜利街306号,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81,男,居住于杏花岭区七府苑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82,女,居住于小店区电建二公司宿舍,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83,女,居住于小店区南内环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84,男,居住于万柏林区中海国际社区工地宿舍,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85,男,居住于小店区汇丰国际小区,五育中学(羊市街校区)学生,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86,女,居住于迎泽区桃园三巷林业厅宿舍,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87,女,居住于迎泽区宝佳丽景花园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88,男,居住于迎泽区桃园四巷北1条15号院,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89,女,居住于小店区嘉隆明城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290,男,居住于小店区平阳景苑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291、292,均居住于小店区合生御龙城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均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93,男,居住于小店区恒大翡翠华庭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94,男,居住于小店区嘉隆明城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95,女,居住于小店区马练营村,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96,女,居住于小店区无线电一厂宿舍,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97,男,居住于小店区世纪雅园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298,女,居住于迎泽区海边街8号院,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299,女,居住于万柏林区中海国际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300,女,居住于杏花岭区典膳所小区,五育中学(羊市街校区)学生,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01、302,均居住于万柏林区中海国际社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均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03,男,居住于小店区狄村北街刚玉生活一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04,男,居住于迎泽区水西门26号,五育中学(羊市街校区)学生,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05,男,居住于迎泽区水西关10号海外进出口宿舍,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06,男,居住于杏花岭区半坡东街9号楼,五育中学(羊市街校区)学生,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307,男,居住于小店区电建2公司宿舍,五育中学(羊市街校区)学生,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17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请广大市民增强自我健康管理意识,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少聚集、少聚会、少聚餐,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一旦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排查。
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
【广州荔湾:部分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涉及东沙、站前和西村街道】11月18日,广州市荔湾区发布通告称, 自2022年11月18日起,将部分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全文如下: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第16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自2022年11月18日起,我区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通告如下:
一、东沙街
东沙街南漖社区西社街以南、涌边街以西、观涛路以北、玉兰路以东所围合区域。
二、站前街
1.西站西街1-3号、9-11号,西站一街11-24号,西站二街17-33号,西站三街14-29号,黑山二街至黑山九街,环市西路100-150号(双号),站前一街4号、5号、10-18号(双号)、26-28号,车站边街9号,电台后四街1-7号。
2.站前路4-97号、99-103号(单号),陈岗路8-12号(双号)、13号、16号、18号、23号、32号、34号、47-53号(单号),君湖一街1-3号、君湖二街1号,东升直街、东平一巷、东升二巷、东安里、东富里、东来里、东平里、东喜里、东源里、中兴里、西平里、中展里、西村首约大街、西村三约大街1号、三约大街42号、西村四约大街5号、5号之一、19号、25号。
三、西村街
1.广雅后街一巷 1号、 1号之一、 3号、3号之一、 5号 、5号之一 、7号、7号之一 、9号、 11号、 11号之一 、13号 、 13号之一、 15号、15号之一、17号、 17号之一 、 19号、19号之一 、 21号、12号,广雅后街4至9号、11至17号 ,广雅后街一巷10号、10号之一,广雅后街一巷14号至24号(双号门牌),广雅后街19号、19号之一、19号之二 ,环市西路36号之一至之五 ,环市西路34号、38号、40号 、42号、44号、44号之一、44号之二、46号、48号。
2.环市西路47至63号(单门牌),西湾路20至22街,西湾路28-30街、西湾路39街、40街、41街、43街,西湾路80至94号(双门牌)、君荟名轩、羊城西湾大厦。
3.桥荫坊1至15号,环市西路75号、75号之一,西湾苑。
4.大岗元1至58号、西湾路32至36街、西湾路100至136号(双门牌)、西湾路42街、44街,东展楼。
5.和苑四街1、2、3、5号,和苑二街4号5号(柴宝里)。
6.西湾路97号、西湾路101号、西湾路101号之一、西湾路101号之二,西湾路103号,西湾西街4至43号,西湾路107号之一至之五,西湾路107号之七大院1栋至8栋。西湾路109号、109号之一至之三,西湾路109号之十三至之十六,西湾路119-145(单号),福州一横街(1-10),福州二横街(1-10),穗南加油站。
7.彭城路以东、彭城东路以南、西增路以西、环市西路以北合围区域(环市西苑社区)。
“低风险”不等于“无风险”。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8日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曾潇)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第16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自2022年11月18日起,我区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通告如下:
一、东沙街
东沙街南漖社区西社街以南、涌边街以西、观涛路以北、玉兰路以东所围合区域。
二、站前街
1.西站西街1-3号、9-11号,西站一街11-24号,西站二街17-33号,西站三街14-29号,黑山二街至黑山九街,环市西路100-150号(双号),站前一街4号、5号、10-18号(双号)、26-28号,车站边街9号,电台后四街1-7号。
2.站前路4-97号、99-103号(单号),陈岗路8-12号(双号)、13号、16号、18号、23号、32号、34号、47-53号(单号),君湖一街1-3号、君湖二街1号,东升直街、东平一巷、东升二巷、东安里、东富里、东来里、东平里、东喜里、东源里、中兴里、西平里、中展里、西村首约大街、西村三约大街1号、三约大街42号、西村四约大街5号、5号之一、19号、25号。
三、西村街
1.广雅后街一巷 1号、 1号之一、 3号、3号之一、 5号 、5号之一 、7号、7号之一 、9号、 11号、 11号之一 、13号 、 13号之一、 15号、15号之一、17号、 17号之一 、 19号、19号之一 、 21号、12号,广雅后街4至9号、11至17号 ,广雅后街一巷10号、10号之一,广雅后街一巷14号至24号(双号门牌),广雅后街19号、19号之一、19号之二 ,环市西路36号之一至之五 ,环市西路34号、38号、40号 、42号、44号、44号之一、44号之二、46号、48号。
2.环市西路47至63号(单门牌),西湾路20至22街,西湾路28-30街、西湾路39街、40街、41街、43街,西湾路80至94号(双门牌)、君荟名轩、羊城西湾大厦。
3.桥荫坊1至15号,环市西路75号、75号之一,西湾苑。
4.大岗元1至58号、西湾路32至36街、西湾路100至136号(双门牌)、西湾路42街、44街,东展楼。
5.和苑四街1、2、3、5号,和苑二街4号5号(柴宝里)。
6.西湾路97号、西湾路101号、西湾路101号之一、西湾路101号之二,西湾路103号,西湾西街4至43号,西湾路107号之一至之五,西湾路107号之七大院1栋至8栋。西湾路109号、109号之一至之三,西湾路109号之十三至之十六,西湾路119-145(单号),福州一横街(1-10),福州二横街(1-10),穗南加油站。
7.彭城路以东、彭城东路以南、西增路以西、环市西路以北合围区域(环市西苑社区)。
“低风险”不等于“无风险”。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8日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曾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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