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无安全措施未经批准销售汽油 法律面前“油”不得你】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绝不能有丝毫疏忽侥幸、麻痹大意。近日,焦作中院审理了一起擅自销售汽油的危险作业案。
【基本案情】
2020年1月以来,被告人潘某某、杜某某等人为获取利益,在未经依法批准且无任何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下,擅自在孟州市化工镇某某大道附近设置油罐、加油机、油桶等物品,并在孟州市区及周边村镇销售汽油。
经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测,潘某某等人所销售的汽油辛烷值为93.2,闭店<40℃。经孟州市应急管理局认定,该储存场所及销售汽油的行为具有现实危险性。
【法院判决】
孟州市法院认为,被告人潘某某、杜某某未经依法批准、许可,擅自从事汽油储存、经营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其行为均已构成危险作业罪,并依法判处相应刑罚。二人不服判决,上诉至焦作中院。
焦作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某、杜某某未经依法批准、许可,擅自从事汽油储存、经营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其行为均已构成危险作业罪。综合本案各被告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法院以危险作业罪判处被告人潘某某、杜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对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法官提醒】
未取得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进行买卖和运输、储存油品均是违法行为,群众在生活中要认清“黑加油站”的危害,坚决抵制非法加油点,切莫因贪图小便宜而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汽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国家《危险化学品》目录载明的危险化学品,加油站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行业。所以,国家对成品油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购买和销售散装汽油的行为都是违法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在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后,新增“危险作业罪”,首次将安全生产领域未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具有现实危险的相关行为,纳入刑法打击范围,追究刑事责任。此举对安全生产领域重大违法行为带来法律震慑,展现了打击安全生产事前犯罪、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决心,同时有利于倒逼相关行业领域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此,提醒,非法储存、买卖散装汽油安全隐患极大,一旦燃烧、爆炸将会造成极其严重的安全事故。未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进行买卖和运输、储存油品均是违法行为,群众在生活中要认清“黑加油站”的危害,坚决抵制非法加油点,切莫因贪图小便宜而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切莫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开玩笑。(豫法阳光)
【基本案情】
2020年1月以来,被告人潘某某、杜某某等人为获取利益,在未经依法批准且无任何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下,擅自在孟州市化工镇某某大道附近设置油罐、加油机、油桶等物品,并在孟州市区及周边村镇销售汽油。
经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测,潘某某等人所销售的汽油辛烷值为93.2,闭店<40℃。经孟州市应急管理局认定,该储存场所及销售汽油的行为具有现实危险性。
【法院判决】
孟州市法院认为,被告人潘某某、杜某某未经依法批准、许可,擅自从事汽油储存、经营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其行为均已构成危险作业罪,并依法判处相应刑罚。二人不服判决,上诉至焦作中院。
焦作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某、杜某某未经依法批准、许可,擅自从事汽油储存、经营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其行为均已构成危险作业罪。综合本案各被告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法院以危险作业罪判处被告人潘某某、杜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对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法官提醒】
未取得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进行买卖和运输、储存油品均是违法行为,群众在生活中要认清“黑加油站”的危害,坚决抵制非法加油点,切莫因贪图小便宜而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汽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国家《危险化学品》目录载明的危险化学品,加油站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行业。所以,国家对成品油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购买和销售散装汽油的行为都是违法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在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后,新增“危险作业罪”,首次将安全生产领域未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具有现实危险的相关行为,纳入刑法打击范围,追究刑事责任。此举对安全生产领域重大违法行为带来法律震慑,展现了打击安全生产事前犯罪、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决心,同时有利于倒逼相关行业领域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此,提醒,非法储存、买卖散装汽油安全隐患极大,一旦燃烧、爆炸将会造成极其严重的安全事故。未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进行买卖和运输、储存油品均是违法行为,群众在生活中要认清“黑加油站”的危害,坚决抵制非法加油点,切莫因贪图小便宜而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切莫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开玩笑。(豫法阳光)
#以案说法#【 无安全措施未经批准销售汽油 法律面前“油”不得你】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绝不能有丝毫疏忽侥幸、麻痹大意。近日,焦作中院审理了一起擅自销售汽油的危险作业案。
【基本案情】
2020年1月以来,被告人潘某某、杜某某等人为获取利益,在未经依法批准且无任何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下,擅自在孟州市化工镇某某大道附近设置油罐、加油机、油桶等物品,并在孟州市区及周边村镇销售汽油。
经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测,潘某某等人所销售的汽油辛烷值为93.2,闭店<40℃。经孟州市应急管理局认定,该储存场所及销售汽油的行为具有现实危险性。
【法院判决】
孟州市法院认为,被告人潘某某、杜某某未经依法批准、许可,擅自从事汽油储存、经营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其行为均已构成危险作业罪,并依法判处相应刑罚。二人不服判决,上诉至焦作中院。
焦作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某、杜某某未经依法批准、许可,擅自从事汽油储存、经营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其行为均已构成危险作业罪。综合本案各被告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法院以危险作业罪判处被告人潘某某、杜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对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法官提醒】
未取得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进行买卖和运输、储存油品均是违法行为,群众在生活中要认清“黑加油站”的危害,坚决抵制非法加油点,切莫因贪图小便宜而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汽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国家《危险化学品》目录载明的危险化学品,加油站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行业。所以,国家对成品油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购买和销售散装汽油的行为都是违法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在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后,新增“危险作业罪”,首次将安全生产领域未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具有现实危险的相关行为,纳入刑法打击范围,追究刑事责任。此举对安全生产领域重大违法行为带来法律震慑,展现了打击安全生产事前犯罪、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决心,同时有利于倒逼相关行业领域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此,提醒,非法储存、买卖散装汽油安全隐患极大,一旦燃烧、爆炸将会造成极其严重的安全事故。未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进行买卖和运输、储存油品均是违法行为,群众在生活中要认清“黑加油站”的危害,坚决抵制非法加油点,切莫因贪图小便宜而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切莫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开玩笑。
【基本案情】
2020年1月以来,被告人潘某某、杜某某等人为获取利益,在未经依法批准且无任何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下,擅自在孟州市化工镇某某大道附近设置油罐、加油机、油桶等物品,并在孟州市区及周边村镇销售汽油。
经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测,潘某某等人所销售的汽油辛烷值为93.2,闭店<40℃。经孟州市应急管理局认定,该储存场所及销售汽油的行为具有现实危险性。
【法院判决】
孟州市法院认为,被告人潘某某、杜某某未经依法批准、许可,擅自从事汽油储存、经营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其行为均已构成危险作业罪,并依法判处相应刑罚。二人不服判决,上诉至焦作中院。
焦作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某、杜某某未经依法批准、许可,擅自从事汽油储存、经营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其行为均已构成危险作业罪。综合本案各被告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法院以危险作业罪判处被告人潘某某、杜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对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法官提醒】
未取得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进行买卖和运输、储存油品均是违法行为,群众在生活中要认清“黑加油站”的危害,坚决抵制非法加油点,切莫因贪图小便宜而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汽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国家《危险化学品》目录载明的危险化学品,加油站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行业。所以,国家对成品油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购买和销售散装汽油的行为都是违法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在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后,新增“危险作业罪”,首次将安全生产领域未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具有现实危险的相关行为,纳入刑法打击范围,追究刑事责任。此举对安全生产领域重大违法行为带来法律震慑,展现了打击安全生产事前犯罪、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决心,同时有利于倒逼相关行业领域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此,提醒,非法储存、买卖散装汽油安全隐患极大,一旦燃烧、爆炸将会造成极其严重的安全事故。未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进行买卖和运输、储存油品均是违法行为,群众在生活中要认清“黑加油站”的危害,坚决抵制非法加油点,切莫因贪图小便宜而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切莫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开玩笑。
平乐县这次疫情防控,局部快封快解,光看报道也算是相对精准的防控了。我因此对广西防疫工作有了点新的认识。
广西,众所周知,不太富裕,医疗资源不丰富。广西人总体上在危急关头很硬气,但平时也有很多稀里马哈的。广西防疫总体上比较严格,新冠三年以快封快解居多,很多地方甚至封控范围较少(比如桂林)。尽管医疗资源有限,但广西防疫在很大程度上有地形加持。
由于多山地形,广西绝大多数地区相互之间很容易控制住交通进出口,疫情传播速度远不如平原地区快。全面封城的工作量很大,精准封控的操作难度高。广西在两者之间实际上是偏严格一点。但是,当疫情发生点相对集中的时候(比如平乐县这次,桂林市目前集中在临桂区,其他老城区还得再看看),局部快封的效果跟平原地区大中城市全城封的效果差不多。广西的地形在经济发展中是个短板,但在防疫封控中反而是个助力。(当然,广西沿海、沿边地区以及某些平原丘陵地带的情况不一样)
我原先一直觉得桂林这凯的防疫工作是比较松的,在上海战疫那时候就不怎么封控,有点耍火的嫌疑。现在看来,虽然也有不足之处,但也不一定像我想象中那么松懈。平乐县目前是控制住了,平原面积更大的桂林市还没脱困。临桂区原本是临桂县(图1红框部分),地势平台,跟桂林市几个老城区(图1蓝框部分)中间也是隔了很多山的。目前全封的只有临桂区,其他几个区也有新增但不多,继续观察。
广西未来的防疫政策走向,我也说不好。因为广西是代表国家跟东盟合作的桥头堡,一带一路使命重,对外开放越来越重要。但广西又本身是倾向于严格防疫的。哪怕看起来最松散的桂林,其实也是外松内紧,表面动静小,其实已在苏桥镇(工业园区)准备了新建的方舱医院(据说2个多月前就开始建了),目前在人才网上招募保洁人员(图2)。如果广西这一轮疫情最终平安着落,那么广西可能会趋于外松内紧,比原先略宽一点但肯定不是麻痹大意的那种放开。如果桂林这次挺不过去,广西整体会变得比以前更严格。
广西,众所周知,不太富裕,医疗资源不丰富。广西人总体上在危急关头很硬气,但平时也有很多稀里马哈的。广西防疫总体上比较严格,新冠三年以快封快解居多,很多地方甚至封控范围较少(比如桂林)。尽管医疗资源有限,但广西防疫在很大程度上有地形加持。
由于多山地形,广西绝大多数地区相互之间很容易控制住交通进出口,疫情传播速度远不如平原地区快。全面封城的工作量很大,精准封控的操作难度高。广西在两者之间实际上是偏严格一点。但是,当疫情发生点相对集中的时候(比如平乐县这次,桂林市目前集中在临桂区,其他老城区还得再看看),局部快封的效果跟平原地区大中城市全城封的效果差不多。广西的地形在经济发展中是个短板,但在防疫封控中反而是个助力。(当然,广西沿海、沿边地区以及某些平原丘陵地带的情况不一样)
我原先一直觉得桂林这凯的防疫工作是比较松的,在上海战疫那时候就不怎么封控,有点耍火的嫌疑。现在看来,虽然也有不足之处,但也不一定像我想象中那么松懈。平乐县目前是控制住了,平原面积更大的桂林市还没脱困。临桂区原本是临桂县(图1红框部分),地势平台,跟桂林市几个老城区(图1蓝框部分)中间也是隔了很多山的。目前全封的只有临桂区,其他几个区也有新增但不多,继续观察。
广西未来的防疫政策走向,我也说不好。因为广西是代表国家跟东盟合作的桥头堡,一带一路使命重,对外开放越来越重要。但广西又本身是倾向于严格防疫的。哪怕看起来最松散的桂林,其实也是外松内紧,表面动静小,其实已在苏桥镇(工业园区)准备了新建的方舱医院(据说2个多月前就开始建了),目前在人才网上招募保洁人员(图2)。如果广西这一轮疫情最终平安着落,那么广西可能会趋于外松内紧,比原先略宽一点但肯定不是麻痹大意的那种放开。如果桂林这次挺不过去,广西整体会变得比以前更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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