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9年,鲁迅花了3500大洋在北京八道湾胡同买了一个三进的四合院,当时为了凑足房款,鲁迅变卖了绍兴老家的祖宅,又向银行贷了500块大洋(约定3个月还清),又加上二弟周作人和三弟周建人的那一点微不足道的积蓄,总算是把房子买下来了。
等到鲁迅交够房款拿到房本和钥匙,忙完水电和装修之后,他就马不停蹄给老家去了一封信,让一家人来北京的新房居住,这其一是因为老家的房子被他卖了,其二,是因为他是周家的长子,又是家族里面第一个留过洋、喝过洋墨水的人,三十多岁就当上了教育部的小领导,他理应承担起照顾一家人的重担。
一个月之后,老家的一行七八个人走水路来到北京,鲁迅给他们一一安排了房间,他把自己的媳妇朱安和母亲鲁瑞安排住在第二进院子,周作人一家和周建人一家分别住在第三进院子的东西两个房间,而他自己,则是一个人住在第一进院子的厢房之中,这样的安排,二弟三弟倒是没说什么,但是却引起了鲁迅母亲的不满。
她问儿子:
“你为什么不让朱安跟你住在一起,她是你的媳妇,你又是周家的长子,你们不在一个屋里睡,那我什么时候能抱上周家的长孙?”
鲁迅只是简短的回应:
“我跟她谈不来,没有共同话题,聊不到一块;再说,让朱安跟你住一块儿,也是为了方便照顾你嘛;我一个人住挺好的,屋里清净,也不会有人打扰我写作。”
周母便也只能作罢,她知道,自己的儿子看不上朱安,可是为了顾全名声,又不同朱安离婚,就这样过着类似于陌生人的生活。
搬到八道湾胡同之后,由于一家人聚在一起生活,吃穿用度统统都要花钱,而鲁迅和周建人周作人又忙于公事,白天很少在家,于是,家里的财政大权就交给了二房的媳妇羽田信子手中,周母本来是想让朱安管账的,可奈何朱安不识字,就只能妥协。
羽太信子是日本人,是周作人跟随随鲁迅在日本留学期间认识的,后来俩人结了婚之后返回中国,对于弟弟的这段婚姻,鲁迅没有表示不满,可也没说满意,他权当是尊重弟弟自己的选择,毕竟,他的三弟周建人的妻子也是日本人,还是羽太信子的妹妹,姐妹两嫁给了兄弟两,那他这个大哥还能说什么呢。
当时,鲁迅和工资和周作人两个人加起来差不多有600块大洋,到月底领了薪水之后,都会交给羽田信子,由她来安排家里的开支,买米买菜,床单布料,衣服鞋子,都要经过她。起初,她还能做到公平分配,可是时间一长之后,她花钱大手大脚以及厚此薄彼的态度就越发明显了。
她出门就坐汽车,喜欢穿戴首饰,自己房间的床单更是换的勤快(原因是她说自己爱干净),花钱总是先紧着自己和妹妹一家,而对于朱安、鲁迅和母亲,则是照顾不周。
按照后来许广平的说法:
“羽太信子喜欢摆排场,家里一切用品都要到日本商店去买,满桌子菜做得不可口就重做,被褥旧了就要换成新的,出门一定要坐汽车。甚至信子父亲家每月家用的接济,及其弟弟妹妹在日本所需费用,也都是从鲁迅的工资中支付。”
就这样,以鲁迅的工资原本可以让家中日子过得舒舒服服,却硬是被一个日本女人给弄到拮据甚至是负债的地步,矛盾开始产生了。
最终,在4年之后的1923年,鲁迅因为经济问题和周作人夫妇失和,传闻当时还大打出手,鲁迅被从四合院赶了出来,周家的和睦生活,自此烟消云散。
等到鲁迅交够房款拿到房本和钥匙,忙完水电和装修之后,他就马不停蹄给老家去了一封信,让一家人来北京的新房居住,这其一是因为老家的房子被他卖了,其二,是因为他是周家的长子,又是家族里面第一个留过洋、喝过洋墨水的人,三十多岁就当上了教育部的小领导,他理应承担起照顾一家人的重担。
一个月之后,老家的一行七八个人走水路来到北京,鲁迅给他们一一安排了房间,他把自己的媳妇朱安和母亲鲁瑞安排住在第二进院子,周作人一家和周建人一家分别住在第三进院子的东西两个房间,而他自己,则是一个人住在第一进院子的厢房之中,这样的安排,二弟三弟倒是没说什么,但是却引起了鲁迅母亲的不满。
她问儿子:
“你为什么不让朱安跟你住在一起,她是你的媳妇,你又是周家的长子,你们不在一个屋里睡,那我什么时候能抱上周家的长孙?”
鲁迅只是简短的回应:
“我跟她谈不来,没有共同话题,聊不到一块;再说,让朱安跟你住一块儿,也是为了方便照顾你嘛;我一个人住挺好的,屋里清净,也不会有人打扰我写作。”
周母便也只能作罢,她知道,自己的儿子看不上朱安,可是为了顾全名声,又不同朱安离婚,就这样过着类似于陌生人的生活。
搬到八道湾胡同之后,由于一家人聚在一起生活,吃穿用度统统都要花钱,而鲁迅和周建人周作人又忙于公事,白天很少在家,于是,家里的财政大权就交给了二房的媳妇羽田信子手中,周母本来是想让朱安管账的,可奈何朱安不识字,就只能妥协。
羽太信子是日本人,是周作人跟随随鲁迅在日本留学期间认识的,后来俩人结了婚之后返回中国,对于弟弟的这段婚姻,鲁迅没有表示不满,可也没说满意,他权当是尊重弟弟自己的选择,毕竟,他的三弟周建人的妻子也是日本人,还是羽太信子的妹妹,姐妹两嫁给了兄弟两,那他这个大哥还能说什么呢。
当时,鲁迅和工资和周作人两个人加起来差不多有600块大洋,到月底领了薪水之后,都会交给羽田信子,由她来安排家里的开支,买米买菜,床单布料,衣服鞋子,都要经过她。起初,她还能做到公平分配,可是时间一长之后,她花钱大手大脚以及厚此薄彼的态度就越发明显了。
她出门就坐汽车,喜欢穿戴首饰,自己房间的床单更是换的勤快(原因是她说自己爱干净),花钱总是先紧着自己和妹妹一家,而对于朱安、鲁迅和母亲,则是照顾不周。
按照后来许广平的说法:
“羽太信子喜欢摆排场,家里一切用品都要到日本商店去买,满桌子菜做得不可口就重做,被褥旧了就要换成新的,出门一定要坐汽车。甚至信子父亲家每月家用的接济,及其弟弟妹妹在日本所需费用,也都是从鲁迅的工资中支付。”
就这样,以鲁迅的工资原本可以让家中日子过得舒舒服服,却硬是被一个日本女人给弄到拮据甚至是负债的地步,矛盾开始产生了。
最终,在4年之后的1923年,鲁迅因为经济问题和周作人夫妇失和,传闻当时还大打出手,鲁迅被从四合院赶了出来,周家的和睦生活,自此烟消云散。
1919年,鲁迅花了3500大洋在北京八道湾胡同买了一个三进的四合院,当时为了凑足房款,鲁迅变卖了绍兴老家的祖宅,又向银行贷了500块大洋(约定3个月还清),又加上二弟周作人和三弟周建人的那一点微不足道的积蓄,总算是把房子买下来了。
等到鲁迅交够房款拿到房本和钥匙,忙完水电和装修之后,他就马不停蹄给老家去了一封信,让一家人来北京的新房居住,这其一是因为老家的房子被他卖了,其二,是因为他是周家的长子,又是家族里面第一个留过洋、喝过洋墨水的人,三十多岁就当上了教育部的小领导,他理应承担起照顾一家人的重担。
一个月之后,老家的一行七八个人走水路来到北京,鲁迅给他们一一安排了房间,他把自己的媳妇朱安和母亲鲁瑞安排住在第二进院子,周作人一家和周建人一家分别住在第三进院子的东西两个房间,而他自己,则是一个人住在第一进院子的厢房之中,这样的安排,二弟三弟倒是没说什么,但是却引起了鲁迅母亲的不满。
她问儿子:
“你为什么不让朱安跟你住在一起,她是你的媳妇,你又是周家的长子,你们不在一个屋里睡,那我什么时候能抱上周家的长孙?”
鲁迅只是简短的回应:
“我跟她谈不来,没有共同话题,聊不到一块;再说,让朱安跟你住一块儿,也是为了方便照顾你嘛;我一个人住挺好的,屋里清净,也不会有人打扰我写作。”
周母便也只能作罢,她知道,自己的儿子看不上朱安,可是为了顾全名声,又不同朱安离婚,就这样过着类似于陌生人的生活。
搬到八道湾胡同之后,由于一家人聚在一起生活,吃穿用度统统都要花钱,而鲁迅和周建人周作人又忙于公事,白天很少在家,于是,家里的财政大权就交给了二房的媳妇羽田信子手中,周母本来是想让朱安管账的,可奈何朱安不识字,就只能妥协。
羽太信子是日本人,是周作人跟随随鲁迅在日本留学期间认识的,后来俩人结了婚之后返回中国,对于弟弟的这段婚姻,鲁迅没有表示不满,可也没说满意,他权当是尊重弟弟自己的选择,毕竟,他的三弟周建人的妻子也是日本人,还是羽太信子的妹妹,姐妹两嫁给了兄弟两,那他这个大哥还能说什么呢。
当时,鲁迅和工资和周作人两个人加起来差不多有600块大洋,到月底领了薪水之后,都会交给羽田信子,由她来安排家里的开支,买米买菜,床单布料,衣服鞋子,都要经过她。起初,她还能做到公平分配,可是时间一长之后,她花钱大手大脚以及厚此薄彼的态度就越发明显了。
她出门就坐汽车,喜欢穿戴首饰,自己房间的床单更是换的勤快(原因是她说自己爱干净),花钱总是先紧着自己和妹妹一家,而对于朱安、鲁迅和母亲,则是照顾不周。
按照后来许广平的说法:
“羽太信子喜欢摆排场,家里一切用品都要到日本商店去买,满桌子菜做得不可口就重做,被褥旧了就要换成新的,出门一定要坐汽车。甚至信子父亲家每月家用的接济,及其弟弟妹妹在日本所需费用,也都是从鲁迅的工资中支付。”
就这样,以鲁迅的工资原本可以让家中日子过得舒舒服服,却硬是被一个日本女人给弄到拮据甚至是负债的地步,矛盾开始产生了。
最终,在4年之后的1923年,鲁迅因为经济问题和周作人夫妇失和,传闻当时还大打出手,鲁迅被从四合院赶了出来,周家的和睦生活,自此烟消云散。
等到鲁迅交够房款拿到房本和钥匙,忙完水电和装修之后,他就马不停蹄给老家去了一封信,让一家人来北京的新房居住,这其一是因为老家的房子被他卖了,其二,是因为他是周家的长子,又是家族里面第一个留过洋、喝过洋墨水的人,三十多岁就当上了教育部的小领导,他理应承担起照顾一家人的重担。
一个月之后,老家的一行七八个人走水路来到北京,鲁迅给他们一一安排了房间,他把自己的媳妇朱安和母亲鲁瑞安排住在第二进院子,周作人一家和周建人一家分别住在第三进院子的东西两个房间,而他自己,则是一个人住在第一进院子的厢房之中,这样的安排,二弟三弟倒是没说什么,但是却引起了鲁迅母亲的不满。
她问儿子:
“你为什么不让朱安跟你住在一起,她是你的媳妇,你又是周家的长子,你们不在一个屋里睡,那我什么时候能抱上周家的长孙?”
鲁迅只是简短的回应:
“我跟她谈不来,没有共同话题,聊不到一块;再说,让朱安跟你住一块儿,也是为了方便照顾你嘛;我一个人住挺好的,屋里清净,也不会有人打扰我写作。”
周母便也只能作罢,她知道,自己的儿子看不上朱安,可是为了顾全名声,又不同朱安离婚,就这样过着类似于陌生人的生活。
搬到八道湾胡同之后,由于一家人聚在一起生活,吃穿用度统统都要花钱,而鲁迅和周建人周作人又忙于公事,白天很少在家,于是,家里的财政大权就交给了二房的媳妇羽田信子手中,周母本来是想让朱安管账的,可奈何朱安不识字,就只能妥协。
羽太信子是日本人,是周作人跟随随鲁迅在日本留学期间认识的,后来俩人结了婚之后返回中国,对于弟弟的这段婚姻,鲁迅没有表示不满,可也没说满意,他权当是尊重弟弟自己的选择,毕竟,他的三弟周建人的妻子也是日本人,还是羽太信子的妹妹,姐妹两嫁给了兄弟两,那他这个大哥还能说什么呢。
当时,鲁迅和工资和周作人两个人加起来差不多有600块大洋,到月底领了薪水之后,都会交给羽田信子,由她来安排家里的开支,买米买菜,床单布料,衣服鞋子,都要经过她。起初,她还能做到公平分配,可是时间一长之后,她花钱大手大脚以及厚此薄彼的态度就越发明显了。
她出门就坐汽车,喜欢穿戴首饰,自己房间的床单更是换的勤快(原因是她说自己爱干净),花钱总是先紧着自己和妹妹一家,而对于朱安、鲁迅和母亲,则是照顾不周。
按照后来许广平的说法:
“羽太信子喜欢摆排场,家里一切用品都要到日本商店去买,满桌子菜做得不可口就重做,被褥旧了就要换成新的,出门一定要坐汽车。甚至信子父亲家每月家用的接济,及其弟弟妹妹在日本所需费用,也都是从鲁迅的工资中支付。”
就这样,以鲁迅的工资原本可以让家中日子过得舒舒服服,却硬是被一个日本女人给弄到拮据甚至是负债的地步,矛盾开始产生了。
最终,在4年之后的1923年,鲁迅因为经济问题和周作人夫妇失和,传闻当时还大打出手,鲁迅被从四合院赶了出来,周家的和睦生活,自此烟消云散。
1912年,24岁的周建人,被日本嫂子灌醉。等他醒来,身边已经躺着15岁的日本姑娘。此后,他就不得不和这个女孩结婚。哥哥鲁迅提及此事,直接称这是“逼迫加诈骗成局”!
周建人,是鲁迅的弟弟,在周家排行老三。
他比鲁迅小7岁,比二哥周作人小3岁。
当时,鲁迅和弟弟周作人,都在日本留学。唯有周建人一直在家里照顾母亲。
在日本留学期间,周作人的日子过得很舒服,不仅学会了日语,还能说希腊文、梵文、俄文和英文,是非常出色的语言学家。
1906年,25岁的鲁迅,被母亲诓骗回了绍兴,此后,他不得不迎娶朱安为妻。
新婚第4天,他就离开了家,返回日本。
但是,就是这短短的几天,他的弟弟周作人已经和照顾自己的女佣打成了一片。
这个女佣,名字叫做羽太信子,是专门照顾周家兄弟和其他3个留学生的女佣。
她的家境不好,属于日本平民。
但初尝情事的男人,哪里会去权衡门当户对呢?
就这样,3年后,周作人和羽太信子在日本登记结婚。
此后,周作人就把羽太信子一起带回了绍兴。
后来,信子怀孕,想让妹妹羽太芳子来照顾。周作人疼爱妻子,便答应了她的要求,可他没想到,这一答应,就赔上了弟弟的婚姻。
当时,周建人25岁,尚未婚配。
羽太信子想要妹妹长久陪伴自己,便把主意打到了周建人身上。
一次醉酒,15岁的羽太芳子,便出现在了周建人的床上。
此后,周建人不得不迎娶芳子为妻。
鲁迅对此很愤慨。
他自己的婚事,就是受母亲的诓骗,不得已而为之。可三弟的婚事,没有父母之命,没有媒妁之言,没有自由恋爱,就这样仓促进行。
对此,他评价,此事是“逼迫加诈骗成局”!
不过,虽然这门婚事,开始不太光彩,但两人的感情似乎不错。
婚后8年,他们一共生了4个孩子。
1919年,鲁迅在北平买下一套四合院,将整个周家都搬来了北平。
他们兄弟三人都住在四合院里,也过了一段富足、体面的日子。
后来,周建人准备南下上海,想要带着妻子一起。
可芳子却说:“我已经身怀六甲,就不折腾了,和姐姐姐夫一起住,也挺好的。”
此后,周建人孤身一人前往上海。
在上海,周建人吃了不少苦,但他的薪水也不低,足足有60元。每次领到工资,他就给自己留下少许零花钱,大头全部寄给北京的家里。
可夫妻分居,始终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周建人想要让芳子跟自己一起来上海,可芳子始终不愿意。
在周海婴的《鲁迅与我七十年》中,芳子不愿意跟丈夫一起,是受了姐姐信子的挑唆。
信子对芳子说:“在北京,衣食住行都不愁;去了上海,肯定要吃苦头。”
芳子听了,便打死不愿意去上海,还每个月都要求50元的生活费。
后来,周建人患上了肺结核,芳子却始终不愿意前往上海。
这种绝情,最终将周建人推向了另一个女人。
两人分居5年后,周建人偶遇曾经的学生王蕴如,此后,两人便谈起了恋爱。
鲁迅是在两人同居1年后,才得知此事。
对于芳子,鲁迅始终喜欢不起来,因此,对于弟弟的婚外情,他采取了默许的态度。
此后,周建人就和王蕴如生活在一起,还生了3个女儿。
羽太信子得知后,异常愤怒,在周家破口大骂,并让妹妹芳子以重婚罪起诉周建人。
1937年,法院裁定,周建人和芳子的婚姻关系终止,这场闹剧才宣告结束。
周建人,是鲁迅的弟弟,在周家排行老三。
他比鲁迅小7岁,比二哥周作人小3岁。
当时,鲁迅和弟弟周作人,都在日本留学。唯有周建人一直在家里照顾母亲。
在日本留学期间,周作人的日子过得很舒服,不仅学会了日语,还能说希腊文、梵文、俄文和英文,是非常出色的语言学家。
1906年,25岁的鲁迅,被母亲诓骗回了绍兴,此后,他不得不迎娶朱安为妻。
新婚第4天,他就离开了家,返回日本。
但是,就是这短短的几天,他的弟弟周作人已经和照顾自己的女佣打成了一片。
这个女佣,名字叫做羽太信子,是专门照顾周家兄弟和其他3个留学生的女佣。
她的家境不好,属于日本平民。
但初尝情事的男人,哪里会去权衡门当户对呢?
就这样,3年后,周作人和羽太信子在日本登记结婚。
此后,周作人就把羽太信子一起带回了绍兴。
后来,信子怀孕,想让妹妹羽太芳子来照顾。周作人疼爱妻子,便答应了她的要求,可他没想到,这一答应,就赔上了弟弟的婚姻。
当时,周建人25岁,尚未婚配。
羽太信子想要妹妹长久陪伴自己,便把主意打到了周建人身上。
一次醉酒,15岁的羽太芳子,便出现在了周建人的床上。
此后,周建人不得不迎娶芳子为妻。
鲁迅对此很愤慨。
他自己的婚事,就是受母亲的诓骗,不得已而为之。可三弟的婚事,没有父母之命,没有媒妁之言,没有自由恋爱,就这样仓促进行。
对此,他评价,此事是“逼迫加诈骗成局”!
不过,虽然这门婚事,开始不太光彩,但两人的感情似乎不错。
婚后8年,他们一共生了4个孩子。
1919年,鲁迅在北平买下一套四合院,将整个周家都搬来了北平。
他们兄弟三人都住在四合院里,也过了一段富足、体面的日子。
后来,周建人准备南下上海,想要带着妻子一起。
可芳子却说:“我已经身怀六甲,就不折腾了,和姐姐姐夫一起住,也挺好的。”
此后,周建人孤身一人前往上海。
在上海,周建人吃了不少苦,但他的薪水也不低,足足有60元。每次领到工资,他就给自己留下少许零花钱,大头全部寄给北京的家里。
可夫妻分居,始终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周建人想要让芳子跟自己一起来上海,可芳子始终不愿意。
在周海婴的《鲁迅与我七十年》中,芳子不愿意跟丈夫一起,是受了姐姐信子的挑唆。
信子对芳子说:“在北京,衣食住行都不愁;去了上海,肯定要吃苦头。”
芳子听了,便打死不愿意去上海,还每个月都要求50元的生活费。
后来,周建人患上了肺结核,芳子却始终不愿意前往上海。
这种绝情,最终将周建人推向了另一个女人。
两人分居5年后,周建人偶遇曾经的学生王蕴如,此后,两人便谈起了恋爱。
鲁迅是在两人同居1年后,才得知此事。
对于芳子,鲁迅始终喜欢不起来,因此,对于弟弟的婚外情,他采取了默许的态度。
此后,周建人就和王蕴如生活在一起,还生了3个女儿。
羽太信子得知后,异常愤怒,在周家破口大骂,并让妹妹芳子以重婚罪起诉周建人。
1937年,法院裁定,周建人和芳子的婚姻关系终止,这场闹剧才宣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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