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招募医学检验、医学相关专业志愿者公告】
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助力医院工作平稳、有序、高效推进,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现面向社会招募医学检验、医疗、护理等医学相关志愿者,在医院统一安排下参与医院相关工作,欢迎您踊跃报名。
一、招募条件
(一)具有医学检验、医学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并取得资格证;
(二)行程码、健康码为绿色,5天3检核酸结果均为阴性,近14日内未接触高风险地区返回人群;
(三)身体健康,全程接种新冠疫苗。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具备从事志愿服务相应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服从医院统一指挥、调配、管理,对当前防疫政策及情况比较了解,具备基本防护知识,能及时做好防护措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既往无不良记录。
二、志愿者服务保障
(一)为志愿者提供免费核酸监测。
(二)按照科室工作量进行绩效分配。
三、招募人数
招募10人。
四、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6个月,服务期满后根据医院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服务。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11月14日至11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请扫描以下二维码并发送简历。
联系电话:0477—3115467
七、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考生进行一分钟的自我介绍,回答评委提出问题,面试时间为5分钟,满分为100分。
八、体检
(一)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在中医院公告栏进行公布。
(二)体检由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三)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成绩的排序由下一名考生递补。
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
2022年11月14日
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助力医院工作平稳、有序、高效推进,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现面向社会招募医学检验、医疗、护理等医学相关志愿者,在医院统一安排下参与医院相关工作,欢迎您踊跃报名。
一、招募条件
(一)具有医学检验、医学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并取得资格证;
(二)行程码、健康码为绿色,5天3检核酸结果均为阴性,近14日内未接触高风险地区返回人群;
(三)身体健康,全程接种新冠疫苗。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具备从事志愿服务相应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服从医院统一指挥、调配、管理,对当前防疫政策及情况比较了解,具备基本防护知识,能及时做好防护措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既往无不良记录。
二、志愿者服务保障
(一)为志愿者提供免费核酸监测。
(二)按照科室工作量进行绩效分配。
三、招募人数
招募10人。
四、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6个月,服务期满后根据医院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服务。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11月14日至11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请扫描以下二维码并发送简历。
联系电话:0477—3115467
七、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考生进行一分钟的自我介绍,回答评委提出问题,面试时间为5分钟,满分为100分。
八、体检
(一)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在中医院公告栏进行公布。
(二)体检由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三)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成绩的排序由下一名考生递补。
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
2022年11月14日
#同心携手共抗疫情# 【七星关区关于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的通告】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5号)、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贵州省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核酸检测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第一版)》(黔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我区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果,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市、区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要求,经七星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全区常态化核酸检测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重点人员范围及检测频次
(一)风险职业人群
1.工作期间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人员。
(1)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相关人员(包括医务人员、保洁及保安等辅助工作人员)。
(2)进口冷链食品储存或加工企业一线人员。
(3)正在接收隔离人员的集中隔离场所内工作人员。
(4)设置核酸检测点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工作人员(含在服务点工作的保洁、保安及餐饮服务等人员)。
(5)正在带省外旅行团的旅行社工作人员。
2.每周进行2次核酸检测人员(每次检测时间间隔48小时以上)。
(1)外卖、邮政、快递及快递接驳点(物流园)工作人员。
(2)零售药店从业人员。
(3)旅游文化行业从业人员。包括:酒店服务人员、A级旅游景区工作人员、乡村旅游村寨工作人员、旅行社工作人员、导游、KTV工作人员、网吧工作人员、密室逃脱、剧本杀工作人员。
(4)装修服务人员。
(5)铁路、机场、物流、冷链等行业装卸人员。
(6)交通运输服务人员(包括司乘人员、交通场站工作人员等)。
(7)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和农贸(集)市场工作人员。
(8)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以外的工作人员(含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工作人员)。
(9)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精神病院内工作人员。
(10)建筑工地工作人员。
(11)殡葬行业从业人员。
(二)重点场所人员
1.各类学校、培训机构内工作人员和学生。学生实行每周一检,其余所有工作人员实行每周两检。
2.监所工作人员。行政办公人员实行“三天两检”;备勤人员前三天每天一检,进入监所前最后一天完成一检;从事餐厨、搬运和与外界接触等重点人员每天一检。
(三)从发生疫情的县(市、区)返毕人员
严格落实“三天三检”。
(四)经高速路入毕过境的大货车驾驶人员
需进行“抗原+核酸落地检”,抗原检测结果阴性的予以放行,核酸检测结果实行动态追踪。
重点人员“应检尽检”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免费提供采样检测服务,重点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时,个人先向检测机构支付检测费用,凭检测报告向本人工作单位报销,重点人员所在单位报销经费后,向行业主管部门报销,行业主管部门报销后,向区财政局申请核拨检测经费。
(五)出舱人员
出舱人员居家监测结束后,一个月内不得参与社会面筛查,如确需参与核酸检测的,必须单采单检。
二、省外来(返)区人员核酸检测的要求
对除高风险区和疫情严重地区外的省外来(返)区人员严格执行“三天三检”和“入区即检”管理。该类人员应在“一场三站”或高速路卡口设置的定点核酸采样点进行首检,采样后离开,后续每日一检,完成三检。
三、重点场所机构核酸检测的要求
1.须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出酒吧、网吧、影剧院、歌舞厅、KTV、棋牌室、洗浴中心、剧本杀、密室逃脱、游戏厅等室内密闭场所以及医疗机构、宾馆酒店、民宿、景区景点。
2.贵州健康码有“三天三检”标记的人员禁止进入室内密闭场所。
3.到医疗机构住院的患者及陪护人员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上述人员可自行前往各类核酸采样点自费检测。
四、其他群众
按照“愿检尽检”的原则,根据本人工作、生活中对核酸检测结果的需求,自行前往各类核酸采样点自费检测。
五、核酸检测收费标准
单检最高14元/人次、混检最高2.6元/人次。
六、采样时间
1.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区疾控中心、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周一至周日8:00-12:00 14:30-17:30。市西、市东、碧阳、洪山、麻园、德溪、三板桥、观音桥卫生院采样时间8:00-24:00。
2.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市第二人民医院、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区妇幼保健院:24小时采样。
3.各便民采样点:周一至周日8:00-13:00。
区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将根据省、市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的要求和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对核酸检测政策进行动态调整。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自觉参与采样,严禁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代做核酸,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毕节市七星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4日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5号)、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贵州省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核酸检测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第一版)》(黔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我区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果,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市、区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要求,经七星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全区常态化核酸检测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重点人员范围及检测频次
(一)风险职业人群
1.工作期间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人员。
(1)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相关人员(包括医务人员、保洁及保安等辅助工作人员)。
(2)进口冷链食品储存或加工企业一线人员。
(3)正在接收隔离人员的集中隔离场所内工作人员。
(4)设置核酸检测点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工作人员(含在服务点工作的保洁、保安及餐饮服务等人员)。
(5)正在带省外旅行团的旅行社工作人员。
2.每周进行2次核酸检测人员(每次检测时间间隔48小时以上)。
(1)外卖、邮政、快递及快递接驳点(物流园)工作人员。
(2)零售药店从业人员。
(3)旅游文化行业从业人员。包括:酒店服务人员、A级旅游景区工作人员、乡村旅游村寨工作人员、旅行社工作人员、导游、KTV工作人员、网吧工作人员、密室逃脱、剧本杀工作人员。
(4)装修服务人员。
(5)铁路、机场、物流、冷链等行业装卸人员。
(6)交通运输服务人员(包括司乘人员、交通场站工作人员等)。
(7)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和农贸(集)市场工作人员。
(8)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以外的工作人员(含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工作人员)。
(9)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精神病院内工作人员。
(10)建筑工地工作人员。
(11)殡葬行业从业人员。
(二)重点场所人员
1.各类学校、培训机构内工作人员和学生。学生实行每周一检,其余所有工作人员实行每周两检。
2.监所工作人员。行政办公人员实行“三天两检”;备勤人员前三天每天一检,进入监所前最后一天完成一检;从事餐厨、搬运和与外界接触等重点人员每天一检。
(三)从发生疫情的县(市、区)返毕人员
严格落实“三天三检”。
(四)经高速路入毕过境的大货车驾驶人员
需进行“抗原+核酸落地检”,抗原检测结果阴性的予以放行,核酸检测结果实行动态追踪。
重点人员“应检尽检”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免费提供采样检测服务,重点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时,个人先向检测机构支付检测费用,凭检测报告向本人工作单位报销,重点人员所在单位报销经费后,向行业主管部门报销,行业主管部门报销后,向区财政局申请核拨检测经费。
(五)出舱人员
出舱人员居家监测结束后,一个月内不得参与社会面筛查,如确需参与核酸检测的,必须单采单检。
二、省外来(返)区人员核酸检测的要求
对除高风险区和疫情严重地区外的省外来(返)区人员严格执行“三天三检”和“入区即检”管理。该类人员应在“一场三站”或高速路卡口设置的定点核酸采样点进行首检,采样后离开,后续每日一检,完成三检。
三、重点场所机构核酸检测的要求
1.须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出酒吧、网吧、影剧院、歌舞厅、KTV、棋牌室、洗浴中心、剧本杀、密室逃脱、游戏厅等室内密闭场所以及医疗机构、宾馆酒店、民宿、景区景点。
2.贵州健康码有“三天三检”标记的人员禁止进入室内密闭场所。
3.到医疗机构住院的患者及陪护人员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上述人员可自行前往各类核酸采样点自费检测。
四、其他群众
按照“愿检尽检”的原则,根据本人工作、生活中对核酸检测结果的需求,自行前往各类核酸采样点自费检测。
五、核酸检测收费标准
单检最高14元/人次、混检最高2.6元/人次。
六、采样时间
1.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区疾控中心、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周一至周日8:00-12:00 14:30-17:30。市西、市东、碧阳、洪山、麻园、德溪、三板桥、观音桥卫生院采样时间8:00-24:00。
2.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市第二人民医院、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区妇幼保健院:24小时采样。
3.各便民采样点:周一至周日8:00-13:00。
区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将根据省、市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的要求和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对核酸检测政策进行动态调整。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自觉参与采样,严禁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代做核酸,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毕节市七星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4日
#招聘公告# 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
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政审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名(仅限男性)
三、用工形式
聘用合同制用工
四、工作地点
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机关和乡镇派出所
五、应聘岗位
警务辅助岗
六、应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30周岁之间(1992年11月10日至2004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
5.身高需达到170CM,且体态匀称;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 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曾被司法拘留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优先招聘条件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致残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 警察类或者政法类毕业院校学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0日至11月16日(上午8:50-11:40;下午14:30—17:40)。
2.报名地点: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警务辅助中心507办公室,不接受委托他人代理报名。
3.报名资料:
(1)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底色为蓝色);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籍复印件(户主同本人)1份;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高中学历退役士兵不需提供《备案表》);
(5)银行部门出具的近期《个人信用报告》1份(需工作日到银行办理);
(6)退役士兵需携带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有专业证书的需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常识、文字写作能力。
2.心理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与笔试同时进行,成绩分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考试环节。
3.面试。面试采用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反应及应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4.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毒检
对通过笔试、心理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的人员进行现场毒检,检验结果为阳性的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四)体检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名额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五)政审
由考察对象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对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程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六)聘用
考试、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按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辅警管理办法执行,并按有关政策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按照工资标准的80%发放工资。工作期间统一由用工单位按规定配发服装及相关装备。
九、特别提示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通过实名认证及信息填报,提前申领“四川天府健康通”、“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已注册的请再次核对本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行程卡”。报名、笔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测等涉及的后期所有流程,均须提供上述信息,请报考者随时更新。考生报名及参加各环节考试时均须提供本人24小时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核酸检测由考生自行完成,不能提供核酸阴性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咨询电话
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警务辅助中心办公室:0817-3343773,电话咨询时段:9:00-11:00,15:00-17:00。
十二、本公告由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政治处负责解释。https://t.cn/A6orS5C6
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政审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名(仅限男性)
三、用工形式
聘用合同制用工
四、工作地点
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机关和乡镇派出所
五、应聘岗位
警务辅助岗
六、应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30周岁之间(1992年11月10日至2004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
5.身高需达到170CM,且体态匀称;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 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曾被司法拘留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优先招聘条件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致残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 警察类或者政法类毕业院校学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0日至11月16日(上午8:50-11:40;下午14:30—17:40)。
2.报名地点: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警务辅助中心507办公室,不接受委托他人代理报名。
3.报名资料:
(1)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底色为蓝色);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籍复印件(户主同本人)1份;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高中学历退役士兵不需提供《备案表》);
(5)银行部门出具的近期《个人信用报告》1份(需工作日到银行办理);
(6)退役士兵需携带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有专业证书的需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常识、文字写作能力。
2.心理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与笔试同时进行,成绩分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考试环节。
3.面试。面试采用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反应及应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4.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毒检
对通过笔试、心理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的人员进行现场毒检,检验结果为阳性的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四)体检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名额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五)政审
由考察对象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对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程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六)聘用
考试、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按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辅警管理办法执行,并按有关政策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按照工资标准的80%发放工资。工作期间统一由用工单位按规定配发服装及相关装备。
九、特别提示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通过实名认证及信息填报,提前申领“四川天府健康通”、“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已注册的请再次核对本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行程卡”。报名、笔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测等涉及的后期所有流程,均须提供上述信息,请报考者随时更新。考生报名及参加各环节考试时均须提供本人24小时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核酸检测由考生自行完成,不能提供核酸阴性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咨询电话
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警务辅助中心办公室:0817-3343773,电话咨询时段:9:00-11:00,15:00-17:00。
十二、本公告由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政治处负责解释。https://t.cn/A6orS5C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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