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云雷好书征集大赛# [羞嗒嗒]#爱豆v力量#
《平凡的世界》作者路遥
这是一部全景式地表现中国当代城乡社会生活的长篇小说。全书共三部。作者在近十年间广阔背景上,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刻画了社会各阶层众多普通人的形象。劳动与爱情,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日常生活与巨大的社会冲突,纷繁地交织在一起,深刻地展示了普通人在大时代历史进程中所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特别是主人公面对困境艰苦奋斗的精神,对今天的人们仍有极大影响。
说真的平凡的世界看完以后让人回味无穷
《平凡的世界》作者路遥
这是一部全景式地表现中国当代城乡社会生活的长篇小说。全书共三部。作者在近十年间广阔背景上,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刻画了社会各阶层众多普通人的形象。劳动与爱情,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日常生活与巨大的社会冲突,纷繁地交织在一起,深刻地展示了普通人在大时代历史进程中所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特别是主人公面对困境艰苦奋斗的精神,对今天的人们仍有极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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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邮箱回应万茜被盗号#但是说实话,咱们普通人在职场里都想着升职加薪,更何况明星呢?一部戏拍下来十几万,几十万的片酬,谁不想要啊?要是我,我也想要啊[笑cry]所以说咖位还是很重要的,就是关乎你的收入啊,谁不想收入高?有的人一直在说他有戏拍就行了,他有钱,但是试问一下,谁不想更有钱?[笑cry]而且如果安安静静拍戏,就像有的人说一样的,他有资源,他有戏可以拍,他也很安静,他何必要去参加这个节目呢?[doge][允悲]就很矛盾,知道吧
【叮咚快评|#罗冠军#事件大反转,不能止于#梁颖#的一纸道歉】
文|何勇
9月5日晚,梁颖委托律师发布声明表示:罗冠军没有强奸自己,同时向公众、罗冠军和他的家人道歉。
此前,梁颖发微博称,曾遭强奸,后不得已与对方恋爱,引发大量关注后,将微博清空。罗冠军接受采访时称,这段时间生活受到极大影响,自己“已经社会性死亡”,半年搬家3次,工作换了3个,希望公检法加快速度尽快给自己一个“背书”。“罗冠军梁颖事件”的反转,俨然在全民面前上演了一部狗血剧,令人作呕。
虽然梁颖方面在致歉信中表示,“对强奸罪法律定义的认知出现偏差”。但是,由梁颖炮制出来的“罗冠军梁颖事件”,在客观上不仅侵犯了罗冠军个人的名誉,还严重伤害到了广大网友的正义感和公共利益。而且,如果一再撒谎的梁颖不需要为这部狗血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受到任何惩罚,很容易招致其他网友效仿,必将产生“狼来了”效应,最后受伤的将是那些真正受到伤害需要求助的人。
事实上,互联网从来不是法外空间,任何污染互联网空间的行为都该受到谴责和惩罚。因此,“罗冠军梁颖事件”的落幕不能止于梁颖的一纸道歉,公安机关必须立案侦查并依法追责。因为从法律角度来说,即便罗冠军一方已经明确表示放弃所有刑事控告,并不意味着梁颖不需要为这部狗血剧承担刑事责任。
从“罗冠军梁颖事件”的脉络来看,梁颖的言行不只是侵犯了罗冠军个人的名誉权,构成侮辱罪、诽谤罪,还构成诬告陷害罪。侮辱罪、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罗冠军可以放弃追责,梁颖不需要为侵犯罗冠军个人名誉的侮辱诽谤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只需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但诬告陷害罪不同于侮辱罪、诽谤罪,诬告陷害罪属于公诉案件,由检察机关提起诉讼,对其追究刑事责任,并不会因受害人放弃追责就可以私了。
实际上,“罗冠军梁颖事件”反转,变成一部狗血剧,对通过网络维权的普通人、受害人和围观公共事件的吃瓜群众来说,都是一种警示,应当吸取教训。
于维权者而言,实事求是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不能造假、造谣。
于围观的吃瓜群众来说,遇到这类维权案件,应当伸出援助之手,不能冷酷无情。但同时,要把握好界限,同情心不能泛滥,不能让愤怒和情感冲昏头脑,凌驾于法律和理性之上。
作为对内情不了解的外人,不宜在第一时间根据一方说法就先入为主地恶意臆测下结论,不能因一方的性别、社会角色而直接站队,给人事先定性定罪泄私愤,一定要理性分析,要讲法律、讲证据、讲道理。
https://t.cn/A64XoOYT
文|何勇
9月5日晚,梁颖委托律师发布声明表示:罗冠军没有强奸自己,同时向公众、罗冠军和他的家人道歉。
此前,梁颖发微博称,曾遭强奸,后不得已与对方恋爱,引发大量关注后,将微博清空。罗冠军接受采访时称,这段时间生活受到极大影响,自己“已经社会性死亡”,半年搬家3次,工作换了3个,希望公检法加快速度尽快给自己一个“背书”。“罗冠军梁颖事件”的反转,俨然在全民面前上演了一部狗血剧,令人作呕。
虽然梁颖方面在致歉信中表示,“对强奸罪法律定义的认知出现偏差”。但是,由梁颖炮制出来的“罗冠军梁颖事件”,在客观上不仅侵犯了罗冠军个人的名誉,还严重伤害到了广大网友的正义感和公共利益。而且,如果一再撒谎的梁颖不需要为这部狗血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受到任何惩罚,很容易招致其他网友效仿,必将产生“狼来了”效应,最后受伤的将是那些真正受到伤害需要求助的人。
事实上,互联网从来不是法外空间,任何污染互联网空间的行为都该受到谴责和惩罚。因此,“罗冠军梁颖事件”的落幕不能止于梁颖的一纸道歉,公安机关必须立案侦查并依法追责。因为从法律角度来说,即便罗冠军一方已经明确表示放弃所有刑事控告,并不意味着梁颖不需要为这部狗血剧承担刑事责任。
从“罗冠军梁颖事件”的脉络来看,梁颖的言行不只是侵犯了罗冠军个人的名誉权,构成侮辱罪、诽谤罪,还构成诬告陷害罪。侮辱罪、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罗冠军可以放弃追责,梁颖不需要为侵犯罗冠军个人名誉的侮辱诽谤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只需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但诬告陷害罪不同于侮辱罪、诽谤罪,诬告陷害罪属于公诉案件,由检察机关提起诉讼,对其追究刑事责任,并不会因受害人放弃追责就可以私了。
实际上,“罗冠军梁颖事件”反转,变成一部狗血剧,对通过网络维权的普通人、受害人和围观公共事件的吃瓜群众来说,都是一种警示,应当吸取教训。
于维权者而言,实事求是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不能造假、造谣。
于围观的吃瓜群众来说,遇到这类维权案件,应当伸出援助之手,不能冷酷无情。但同时,要把握好界限,同情心不能泛滥,不能让愤怒和情感冲昏头脑,凌驾于法律和理性之上。
作为对内情不了解的外人,不宜在第一时间根据一方说法就先入为主地恶意臆测下结论,不能因一方的性别、社会角色而直接站队,给人事先定性定罪泄私愤,一定要理性分析,要讲法律、讲证据、讲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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