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禁装防盗网,业主被盗谁担责?】一审认为,物业公司与刘先生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均应履行合同义务。物业公司提供了物业服务,刘先生应交纳拖欠的物业服务费。但因物业服务存在一定瑕疵,对此期间的物业服务费,法院酌减20%。刘先生并非无故不交纳物业服务费,对物业公司要求支付违约金1.1万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判决刘先生向物业公司支付2010年9月至2013年9月期间所欠物业服务费5000元;驳回物业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刘先生不服,提起上诉。市中级法院昨日维持原判。律师说法业主财产被盗,物业可不负责现在很多业主抱有这样的观念:既然物业管理公司每月都收取业主的物业管理费,就应该负责社区里所有的公共事务,一旦出现问题,就唯物业公司是问。甚至有业主家里被盗之后,找物业管理公司要求赔偿。那么,物业公司是否应该承担住户被盗责任呢?由于《物业服务协议》中并未约定物业公司对小区住户负有防盗义务,我国法律也未规定物业公司对小区住户的个人财产负有保护义务,本案中,刘先生提出物业公司对其家中被盗负有责任,这一主张既无合同约定,亦无法律规定,法院不会支持。物业公司与刘先生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照合同积极履行各自义务。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负有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义务,业主家中被盗虽系刑事案件,但与物业公司安全防范存在疏忽有关。最终,法院酌定刘先生向物业公司支付80%的物业服务费。一般而言,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包括维护公共区域内的治安防范,如果是物业公司存在明显失职导致业主家里被盗,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否则物业就不担责。业主不能以拒交物业费来对抗,那样损害的是大众利益。
【一桩小案引发的物业服务变革】
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发生纠纷,这在当今社会并不鲜见。一起看似简单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走到检察监督环节后,在法院判决并无不当的情况下,重庆市綦江区检察院检察官并没有就案办案、机械司法,而是主动调查核实引发业主和物业公司矛盾纠纷的源头,依职权启动行政检察监督程序,助推行业规范和溯源治理,依法护航民生民利。
如今,綦江全区物业服务水平提档升级,部分小区曾经存在的公共收益公示不透明、违法占用公共区域、违法占用消防通道等情况,得到了根本好转……这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一切还得从四年前的那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说起。
2018年,綦江区某建材城商铺业主王某与重庆市某物业公司(以下简称“A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协议,明确约定A物业公司应对房屋共用部分、公共设施设备、绿化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管理,服务费按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4元计算。
起初,王某按照协议约定缴纳了相关物业费,可从2020年第二个季度开始,他却拒绝缴纳物业费,原因很简单:他认为A物业公司并未如约履行服务内容。
王某口中所称的未如约履行服务内容,其实就是A物业公司已于2018年底将部分物业服务委托给了重庆市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市场管理公司”),而其本人并未与B市场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2021年2月,在两次催告王某缴纳物业费无果的情况下,A物业公司将王某起诉至綦江区法院,请求判令王某支付物业管理服务等费用3900余元。无独有偶,遭遇此情形的还有另一位业主赵某,他也被法院判令支付物业管理服务等费用3600余元。
“B市场管理公司提供了维护该区域电梯等物业服务,为什么你们不缴纳物业费呢?”“从事物业服务的工作人员并非A物业公司的员工,我又没和B市场管理公司签订合同,我不认!”法庭上,原、被告双方对于A物业公司委托B市场管理公司行为的有效性产生了分歧。
在业主王某、赵某看来,B市场管理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并不能等同于A物业公司所提供的服务。A物业公司没有尽到服务义务并且违约,因此没有理由让他们缴纳物业费。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对王某和赵某而言,A物业公司将物业服务委托给B市场管理公司,形成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和之前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中“甲方不得将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单位或个人”这一条款。
“我们公司只是将专项服务事项委托给B市场管理公司管理,自身也在履行物业服务义务,比如消防维稳、工程维修、环境保洁、绿化服务等。”A物业公司负责人坦言。
綦江区法院审理后认为,A物业公司将该区域的部分物业服务委托给B市场管理公司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且已按照协议约定为该区域的商铺业主提供了物业服务,同时王某、赵某也接受了相应服务。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判决王某、赵某支付拖欠的相应物业费。
可王某、赵某始终认为A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委托不合法,随即向綦江区法院提出再审请求。綦江区法院认为,二人与A物业公司之间的物业服务关系有物业服务协议予以证明,A物业公司在一审中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该公司提供了物业服务,并且二人也有缴纳物业费的记录,表明二人对物业服务的认可。由于该案不符合再审条件,法院裁定驳回王某、赵某的再审申请。
【一桩小案引发的物业服务变革】
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发生纠纷,这在当今社会并不鲜见。一起看似简单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走到检察监督环节后,在法院判决并无不当的情况下,重庆市綦江区检察院检察官并没有就案办案、机械司法,而是主动调查核实引发业主和物业公司矛盾纠纷的源头,依职权启动行政检察监督程序,助推行业规范和溯源治理,依法护航民生民利。
如今,綦江全区物业服务水平提档升级,部分小区曾经存在的公共收益公示不透明、违法占用公共区域、违法占用消防通道等情况,得到了根本好转……这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一切还得从四年前的那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说起。
2018年,綦江区某建材城商铺业主王某与重庆市某物业公司(以下简称“A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协议,明确约定A物业公司应对房屋共用部分、公共设施设备、绿化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管理,服务费按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4元计算。
起初,王某按照协议约定缴纳了相关物业费,可从2020年第二个季度开始,他却拒绝缴纳物业费,原因很简单:他认为A物业公司并未如约履行服务内容。
王某口中所称的未如约履行服务内容,其实就是A物业公司已于2018年底将部分物业服务委托给了重庆市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市场管理公司”),而其本人并未与B市场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2021年2月,在两次催告王某缴纳物业费无果的情况下,A物业公司将王某起诉至綦江区法院,请求判令王某支付物业管理服务等费用3900余元。无独有偶,遭遇此情形的还有另一位业主赵某,他也被法院判令支付物业管理服务等费用3600余元。
“B市场管理公司提供了维护该区域电梯等物业服务,为什么你们不缴纳物业费呢?”“从事物业服务的工作人员并非A物业公司的员工,我又没和B市场管理公司签订合同,我不认!”法庭上,原、被告双方对于A物业公司委托B市场管理公司行为的有效性产生了分歧。
在业主王某、赵某看来,B市场管理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并不能等同于A物业公司所提供的服务。A物业公司没有尽到服务义务并且违约,因此没有理由让他们缴纳物业费。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对王某和赵某而言,A物业公司将物业服务委托给B市场管理公司,形成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和之前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中“甲方不得将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单位或个人”这一条款。
“我们公司只是将专项服务事项委托给B市场管理公司管理,自身也在履行物业服务义务,比如消防维稳、工程维修、环境保洁、绿化服务等。”A物业公司负责人坦言。
綦江区法院审理后认为,A物业公司将该区域的部分物业服务委托给B市场管理公司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且已按照协议约定为该区域的商铺业主提供了物业服务,同时王某、赵某也接受了相应服务。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判决王某、赵某支付拖欠的相应物业费。
可王某、赵某始终认为A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委托不合法,随即向綦江区法院提出再审请求。綦江区法院认为,二人与A物业公司之间的物业服务关系有物业服务协议予以证明,A物业公司在一审中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该公司提供了物业服务,并且二人也有缴纳物业费的记录,表明二人对物业服务的认可。由于该案不符合再审条件,法院裁定驳回王某、赵某的再审申请。
每次看西西滑滑板车,我也会想试试,上周终于没忍住给自己也买了个,这下好了,出门俩人一起滑,爸爸总是被丢到最后[笑cry]别说,感觉还真不错~
傍晚带西西下楼滑滑板车遛弯,共用一副耳机,一人戴一只,耳机里传来动感的音乐,在昏黄的路灯下,伴随着徐徐微风,二人一前一后时而并肩滑行,这感觉真好~
滑板也买回来了,下一步跟着西西学滑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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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积山石窟是此行中唯一花了高价票参观的景点,但非常值得。
来的时候不巧,狂风大作,偏又恐高。一路几乎是颤颤巍巍地游览的。据安保叔叔和讲解员说,这是他们在这工作以来遇到的最大的风。在其中一处讲解点上遇到狂风将树叶吹起,空中盘旋不落,仿佛窥见了散花楼散花之景,倒也是大风带来的一番独特体验。
石窟分为普窟和特窟。(建议一定请讲解员去看特窟,因为整个麦积山石窟最精华的部分都在特窟里)
13窟:东崖大佛,始凿于隋代,宋代修复。麦积山现存最大的石胎泥塑造像。80年重修时在主佛白毫处出土一件宋代定窑白瓷,主佛右脸出土手写金光明经。
9窟:中七佛阁,始凿于北周,宋代重修。看看中间一窟壁画上一身二头鸟翅鸟爪的童子,名叫共命鸟(法鸟&非法鸟)。一日法鸟捡到2个果子,认为反正二人共用一身,便独吞了果子。非法鸟醒来后很生气,便开始服毒,最终双双食毒而死。告诫我们害人即害己。
3窟:千佛廊,分上下两部分。下四排为北周原作,上二排经宋代重修。共258尊佛像,千佛千面,每尊佛像都有细微的不同。通往千佛廊的石阶为北周所凿,越爬越陡,故得名步步高升。
4窟:上七佛阁,惊艳!麦积山最豪华的洞窟。头顶壁画全是北周原作,如今仍轮廓清晰,色彩艳丽。
薄肉塑:中国仅此一处。壁画中飞天的手臂/脸部等裸露部位,都采用突起不到05cm的泥塑,立体感极强。
两侧力士像刚劲有力,连臂膀上暴起的青筋都刻画了出来!
是无等等牌匾,出自心经。对错得失,不过如此,释然豁达。
5窟:牛儿堂。名字源于这里的一只小牛。传说只要它站起来,天水就会发生地震,故需天王在上镇守。可以留意一下此窟弟子身着带有沥粉堆金工艺的袈裟极为精致。
我自己最喜欢的是133窟,位于西崖东上部,俗称“万佛洞”,前壁凿里宽外窄的竖长方形窟门。窟门内侧嵌置木门框,门楣前悬挂明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木质匾额一块,题曰:“极乐堂”。有著名的“小沙弥”和“释迦会子”。如果你只打算看一个特窟就建议看133窟,讲解员会让你在不同光线下感受释迦像,它会让你震撼到。
(由于特窟不允许照相,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来的时候不巧,狂风大作,偏又恐高。一路几乎是颤颤巍巍地游览的。据安保叔叔和讲解员说,这是他们在这工作以来遇到的最大的风。在其中一处讲解点上遇到狂风将树叶吹起,空中盘旋不落,仿佛窥见了散花楼散花之景,倒也是大风带来的一番独特体验。
石窟分为普窟和特窟。(建议一定请讲解员去看特窟,因为整个麦积山石窟最精华的部分都在特窟里)
13窟:东崖大佛,始凿于隋代,宋代修复。麦积山现存最大的石胎泥塑造像。80年重修时在主佛白毫处出土一件宋代定窑白瓷,主佛右脸出土手写金光明经。
9窟:中七佛阁,始凿于北周,宋代重修。看看中间一窟壁画上一身二头鸟翅鸟爪的童子,名叫共命鸟(法鸟&非法鸟)。一日法鸟捡到2个果子,认为反正二人共用一身,便独吞了果子。非法鸟醒来后很生气,便开始服毒,最终双双食毒而死。告诫我们害人即害己。
3窟:千佛廊,分上下两部分。下四排为北周原作,上二排经宋代重修。共258尊佛像,千佛千面,每尊佛像都有细微的不同。通往千佛廊的石阶为北周所凿,越爬越陡,故得名步步高升。
4窟:上七佛阁,惊艳!麦积山最豪华的洞窟。头顶壁画全是北周原作,如今仍轮廓清晰,色彩艳丽。
薄肉塑:中国仅此一处。壁画中飞天的手臂/脸部等裸露部位,都采用突起不到05cm的泥塑,立体感极强。
两侧力士像刚劲有力,连臂膀上暴起的青筋都刻画了出来!
是无等等牌匾,出自心经。对错得失,不过如此,释然豁达。
5窟:牛儿堂。名字源于这里的一只小牛。传说只要它站起来,天水就会发生地震,故需天王在上镇守。可以留意一下此窟弟子身着带有沥粉堆金工艺的袈裟极为精致。
我自己最喜欢的是133窟,位于西崖东上部,俗称“万佛洞”,前壁凿里宽外窄的竖长方形窟门。窟门内侧嵌置木门框,门楣前悬挂明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木质匾额一块,题曰:“极乐堂”。有著名的“小沙弥”和“释迦会子”。如果你只打算看一个特窟就建议看133窟,讲解员会让你在不同光线下感受释迦像,它会让你震撼到。
(由于特窟不允许照相,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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