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若昀这一张深具古典美人风格。萧条庭院,⼜斜风细⾬,重门须闭。宠柳娇花寒⾷近,种种恼⼈天⽓。险韵诗成,扶头酒醒,别是闲滋味。征鸿过尽,万千⼼事难寄。
楼上⼏⽇春寒,帘垂四⾯,⽟阑⼲慵倚。被冷⾹消新梦觉,不许愁⼈不起。清露晨流,新桐初引,多少游春意。⽇⾼烟敛,更看今⽇晴未。
——宋代:李清照《念奴娇·春情》
楼上⼏⽇春寒,帘垂四⾯,⽟阑⼲慵倚。被冷⾹消新梦觉,不许愁⼈不起。清露晨流,新桐初引,多少游春意。⽇⾼烟敛,更看今⽇晴未。
——宋代:李清照《念奴娇·春情》
(第一篇)自己的梦,写成一个类似“剧本”的东东。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第一次写
相遇: 2009-6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夏日清晨,是6月,微风不燥,蓝天很蓝,白云洁白,
下了一整夜的雨,早晨的好天气,让她心旷神怡,
身边别的同学,都换了好几个男朋友了,她虽然母胎solo,但是并不渴望,也不太期待爱情,
马上就要大学毕业了,她想早点步入职场,当一个独立女性。是呀,从小就很独立的她,7岁开始自己洗衣服,9岁自己缝衣服,8岁起,每次都是自己收拾行李,她独立,洒脱,她从来没有被“无微不至”照顾过。
从小, 她什么都让着比她小一岁的弟弟,她觉得自己就应该妥协,独立。
那时,他是一个空中飞人,全世界各地飞,谈项目,聊合作。他早就想有个家,他喜欢孩子。
虽然住在一个小区,一个向左走,一个向右走。从来没有 在意对方。那时候手机zhi fu还不发达,某一次,健身后,男孩儿去超市买水果和饮料,没有带现金,
小超市店主,没有开通手机zhi fu,女孩儿恰巧带了现金,就用现金帮男孩儿付款了,就这样,彼此加了好友,
女孩儿喜欢的是双眼皮,大眼睛的男孩儿,对这个丹凤眼的男孩儿,并没有在意。
后来,又一次在超市遇到。女孩儿抱着好多袋装酸奶,走路太快,酸奶掉了一地。男孩儿蹲下来,帮她去捡。
女孩儿只说了声“谢谢”,就匆匆回家了。
初入职场,还有一堆工作,需要回家加班处理。她很拼,每天第一个到公司,每天晚上都是最后一个走。每个月业绩都是第一名。连续好几年当“优秀员工”。工作让她充实。(那天之所以在家加班,是因为职场办公室停电了)
2011-8 重逢
他们再见面,是2年后了,
周末的ktv里,女孩儿正在带领自己团队聚餐,喝醉酒了,近视眼的她,恰巧头一天眼镜坏了,她当天没有戴眼镜,出来晕晕乎乎,不小心撞到了男孩儿怀里。
男孩儿刚要把她推开,一看,原来是她啊!
仔细一看,她和初遇时候,不太一样了。曾经青涩的她,变得知性,干练,成熟,韵味十足。这个小女孩儿长大了。
这时候,女孩儿酒醒了,瞬间对男孩儿拳打脚踢,
她没有认出男孩儿。她脸盲。对所有男人都脸盲。更何况ktv灯光昏暗。
幸亏她同事在后面,恰巧看到了,是她差点跌倒,男孩儿好心,扶了她一把,然后她不小心撞进男孩儿怀里,还把他西装吐了一身。
女孩儿洗把脸,清醒了,连连说“对不起”“不好意思”“抱歉”啊,然后洗了把脸,对,她不化妆,随时随地可以洗脸,没有负担。
洗完冷水脸,清醒了,抬头一看,原来是他啊!
他跟初见时,也大不相同了。还是那么高,原先很瘦,现在健身练的大块肌肉,那胳膊,腿看起来特别结实,胸肌,马甲线,能感觉到,身材超级好。
她就在抬眼的一个瞬间,电光火石,爱上了他。
他提议,一起去他的包间唱一会儿。他的客户刚刚走,正巧包厢还有一小时。她跟同事们说一声,她跟着他去了ktv包厢。
他唱歌的声音,太好听了,她一直以为那是原唱。
她深深为他着迷了。原来丹凤眼这么美啊!他改变了她的审美观。她眼里再也看不到别人了。眼里只有他。
彼时,工作日,雷厉风行的她,带领着30人的团队,高跟鞋,西装裙,几步路走的飒爽英姿的,
她无法想象,将来的某一天,她会变得柔情似水,穿着旗袍,走路摇曳生姿。
表白2013-10
话题回到当下:他们虽然喜欢着对方,但是两个人都很骄傲,两个人都没有恋爱经验,所以并没有人主动先开口。都是暗恋着对方。他们并没有在一起。他们各自奋斗事业。后来,又过了两年,
好多次,男孩儿出现在她的梦里。在现实生活中,她不敢开口。她很怂。有时候走个面对面,她都要装作不认识,低头匆匆走掉。不敢打扰他。在心里,默默喜欢了两年。
两年后,女孩儿 就职的公司,倒闭了。行业遇冷,转行也没有那么容易。
她急得,生了一场重病。母亲 托了一个老乡,去照顾她。
有敲门声:去开门,短短几步路,像走了一个世纪,开门,抬头,原来是他啊!
就在那一刻,他带着煮好的饭菜,新鲜的水果,温热的白水,以及感冒药,出现在她面前,她觉得他像天使一样,后面闪着光,有一对翅膀。
男孩儿温温柔地说:“别怕,有我在,我陪着你”,然后摸了摸她的头,像宠溺小孩子一样。
就在那一瞬间,她泪如雨下。默默坐在沙发里轻轻哭泣,又怕被他发现,赶紧把眼泪擦干。
感动到热泪盈眶?她掐了自己一把,这是在梦里吗?晕晕乎乎的,她也分不清了。
他把他扶进卧室,给她量体温,又给她脑门贴了退热贴。给她把饭菜,水果,都喂着吃了,又喂了药。看着她安安稳稳睡着了,他把被子给盖好,这才放心了。
其实,他早就知道他俩是老乡,他喜欢她好多年了。从12岁开始喜欢。到那天,整整16年。
他们小时候,是住在一条街的邻居。祖祖辈辈都特别熟悉。只是在12岁那年,男孩儿搬家到了很远的地方,所以女孩儿对他没有印象。后来再相遇,已经长成大人的样子了。女孩儿没有认出他。
但是,他,从第一眼,就认出了女孩儿。那是他默默喜欢了16年的女孩儿啊!
相遇: 2009-6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夏日清晨,是6月,微风不燥,蓝天很蓝,白云洁白,
下了一整夜的雨,早晨的好天气,让她心旷神怡,
身边别的同学,都换了好几个男朋友了,她虽然母胎solo,但是并不渴望,也不太期待爱情,
马上就要大学毕业了,她想早点步入职场,当一个独立女性。是呀,从小就很独立的她,7岁开始自己洗衣服,9岁自己缝衣服,8岁起,每次都是自己收拾行李,她独立,洒脱,她从来没有被“无微不至”照顾过。
从小, 她什么都让着比她小一岁的弟弟,她觉得自己就应该妥协,独立。
那时,他是一个空中飞人,全世界各地飞,谈项目,聊合作。他早就想有个家,他喜欢孩子。
虽然住在一个小区,一个向左走,一个向右走。从来没有 在意对方。那时候手机zhi fu还不发达,某一次,健身后,男孩儿去超市买水果和饮料,没有带现金,
小超市店主,没有开通手机zhi fu,女孩儿恰巧带了现金,就用现金帮男孩儿付款了,就这样,彼此加了好友,
女孩儿喜欢的是双眼皮,大眼睛的男孩儿,对这个丹凤眼的男孩儿,并没有在意。
后来,又一次在超市遇到。女孩儿抱着好多袋装酸奶,走路太快,酸奶掉了一地。男孩儿蹲下来,帮她去捡。
女孩儿只说了声“谢谢”,就匆匆回家了。
初入职场,还有一堆工作,需要回家加班处理。她很拼,每天第一个到公司,每天晚上都是最后一个走。每个月业绩都是第一名。连续好几年当“优秀员工”。工作让她充实。(那天之所以在家加班,是因为职场办公室停电了)
2011-8 重逢
他们再见面,是2年后了,
周末的ktv里,女孩儿正在带领自己团队聚餐,喝醉酒了,近视眼的她,恰巧头一天眼镜坏了,她当天没有戴眼镜,出来晕晕乎乎,不小心撞到了男孩儿怀里。
男孩儿刚要把她推开,一看,原来是她啊!
仔细一看,她和初遇时候,不太一样了。曾经青涩的她,变得知性,干练,成熟,韵味十足。这个小女孩儿长大了。
这时候,女孩儿酒醒了,瞬间对男孩儿拳打脚踢,
她没有认出男孩儿。她脸盲。对所有男人都脸盲。更何况ktv灯光昏暗。
幸亏她同事在后面,恰巧看到了,是她差点跌倒,男孩儿好心,扶了她一把,然后她不小心撞进男孩儿怀里,还把他西装吐了一身。
女孩儿洗把脸,清醒了,连连说“对不起”“不好意思”“抱歉”啊,然后洗了把脸,对,她不化妆,随时随地可以洗脸,没有负担。
洗完冷水脸,清醒了,抬头一看,原来是他啊!
他跟初见时,也大不相同了。还是那么高,原先很瘦,现在健身练的大块肌肉,那胳膊,腿看起来特别结实,胸肌,马甲线,能感觉到,身材超级好。
她就在抬眼的一个瞬间,电光火石,爱上了他。
他提议,一起去他的包间唱一会儿。他的客户刚刚走,正巧包厢还有一小时。她跟同事们说一声,她跟着他去了ktv包厢。
他唱歌的声音,太好听了,她一直以为那是原唱。
她深深为他着迷了。原来丹凤眼这么美啊!他改变了她的审美观。她眼里再也看不到别人了。眼里只有他。
彼时,工作日,雷厉风行的她,带领着30人的团队,高跟鞋,西装裙,几步路走的飒爽英姿的,
她无法想象,将来的某一天,她会变得柔情似水,穿着旗袍,走路摇曳生姿。
表白2013-10
话题回到当下:他们虽然喜欢着对方,但是两个人都很骄傲,两个人都没有恋爱经验,所以并没有人主动先开口。都是暗恋着对方。他们并没有在一起。他们各自奋斗事业。后来,又过了两年,
好多次,男孩儿出现在她的梦里。在现实生活中,她不敢开口。她很怂。有时候走个面对面,她都要装作不认识,低头匆匆走掉。不敢打扰他。在心里,默默喜欢了两年。
两年后,女孩儿 就职的公司,倒闭了。行业遇冷,转行也没有那么容易。
她急得,生了一场重病。母亲 托了一个老乡,去照顾她。
有敲门声:去开门,短短几步路,像走了一个世纪,开门,抬头,原来是他啊!
就在那一刻,他带着煮好的饭菜,新鲜的水果,温热的白水,以及感冒药,出现在她面前,她觉得他像天使一样,后面闪着光,有一对翅膀。
男孩儿温温柔地说:“别怕,有我在,我陪着你”,然后摸了摸她的头,像宠溺小孩子一样。
就在那一瞬间,她泪如雨下。默默坐在沙发里轻轻哭泣,又怕被他发现,赶紧把眼泪擦干。
感动到热泪盈眶?她掐了自己一把,这是在梦里吗?晕晕乎乎的,她也分不清了。
他把他扶进卧室,给她量体温,又给她脑门贴了退热贴。给她把饭菜,水果,都喂着吃了,又喂了药。看着她安安稳稳睡着了,他把被子给盖好,这才放心了。
其实,他早就知道他俩是老乡,他喜欢她好多年了。从12岁开始喜欢。到那天,整整16年。
他们小时候,是住在一条街的邻居。祖祖辈辈都特别熟悉。只是在12岁那年,男孩儿搬家到了很远的地方,所以女孩儿对他没有印象。后来再相遇,已经长成大人的样子了。女孩儿没有认出他。
但是,他,从第一眼,就认出了女孩儿。那是他默默喜欢了16年的女孩儿啊!
声声慢 端午写怀
弹冠振手,流景堪伤,不如茧纸红勾。
小拟锋留,催人酒醒扶头。
长嗟东风过客,似人间,未老情由。
蟾蜍报,端阳向晚收,时令唱筹。
归来凤池水浅,身无鳞,雨打龙头沉浮。
云走浪去,生涯苦近秋后。
当时少年夸玉,带忆起,绵蛮三愁。
夜宴久,春光远,分韵难收。[裂开]
弹冠振手,流景堪伤,不如茧纸红勾。
小拟锋留,催人酒醒扶头。
长嗟东风过客,似人间,未老情由。
蟾蜍报,端阳向晚收,时令唱筹。
归来凤池水浅,身无鳞,雨打龙头沉浮。
云走浪去,生涯苦近秋后。
当时少年夸玉,带忆起,绵蛮三愁。
夜宴久,春光远,分韵难收。[裂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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