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未熄火瞬间被偷,华人车主控诉,太多偷车贼路边游荡,法拉盛停车场又一起!
除了油价高企之外,纽约市的车主还要面对汽车被盗、被劫事件激增的问题。
供应链困境使汽车和汽车零件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值钱,加之纽约州法律把偷窃汽车催化转换器以轻窃罪处理,小偷胃口更大、手法也更猖狂。
国家保险犯罪局(NICB)日前发布热点报告,显示2022年前三个季度有超过74.5万辆汽车被盗,是自2008年以来最高的,接近创纪录的高点。
而根据纽约市警总局用于追踪犯罪的CompStat的数字,纽约的汽车盗窃案正在持续上升中。
根据纽约市警局用于追踪犯罪的CompStat的数据,今年截至昨天已经发生了11,524起盗车案件,比去年同期的8,589起增加了34.2%;
过去一个月有1151起盗车案,比去年同期929起上升23.9%。
华人车主徐先生说他身边两名朋友过去两年遭遇四起偷车案,最近三个月有三起,其中有两起发生在最近十天内,他的一位朋友10月底开“汉兰达”(Highlander,丰田车中的一款大尺寸SUV)经过时代广场,在没熄火的情况下去副驾驶位,一名窃贼就利用这一缝隙驾车扬长而去,“跟抢车差不多,猖獗到这种程度。"
徐先生说时隔不久轮到第二位朋友遭遇偷车,他想快速冲过马路送点东西,车的引擎还开着⋯
“他刚过马路,车子呼一下就被人偷走。说明有很多偷车贼随处游荡(守株待兔)。”
这种盗窃经常打击那些最负担不起麻烦的人。
徐先生说第三位朋友的车辆被盗后,通过手机定位功能看到车辆动向,报警后在路边寻回了失窃车辆,但因为盗贼在极短时间内把车内物品盗走,车钥匙、车牌也没了,后续的麻烦非常多。
“没有车牌,没有钥匙,车子只能由警察拖去存放的地方,拖车和存放都要费用。”
徐先生说后来朋友想把车拖到自己的存放地点,又因为没有车牌,不能授权给自己买了年费的拖车公司拖走,而警方指定的拖车公司索要1000美元拖车费,价钱贵出许多。
最后办理新车牌时,又因为警方将朋友丢失车辆的信息,记录在警局的电脑系统中,与交通局的信息记录不同步,车牌被盗的警报在交通局系统内未消除,让朋友两头来回奔波、苦不堪言。
徐先生说以前偷车最常见的原因是偷车内的值钱物品,现在是为了汽车零件。
例如安装在汽车的排气系统内、消音兼净化尾气用的“催化转换器”(catalytic converters,又称触媒转化器),经常成为盗窃的目标。
纽约州对犯罪分子的宽容,也导致车主风险上升。
“警察抓到就放,所以现在的情况很危险。”
徐先生说如何减少损失,他总结的经验是,不要把钥匙留在车内,不要让偷车贼有空可钻。
二是备用钥匙很重要,万一钥匙被偷走,原来的备用钥匙就成了唯一的救命稻草;
三是备用钥匙如果挂在身上,在找回被偷车子时,也可以马上开走,不用等警察接手车辆,这样也不会出后面的一堆麻烦。
法拉盛市区一室内停车场日前发生窃案
一名黑衣男子偷走一辆休旅车,近期多家停车场业者加强安保,防范类似窃案;
市警109分局提醒,切忌发动车后,将钥匙留在车内,发现车辆被盗,应立即报警。
根据警方消息,位于39大道附近的一家停车场9日发生一起汽车盗窃案件,一名黑衣男子,开走一辆2021年的黑色奥迪Q3休旅车,离开时还擦撞了栏杆;
48岁的华裔车主事后报警,至截稿前,尚未逮捕任何人,案件仍在调查中。
这起窃案发生后,法拉盛多家室内停车场加强安保,工作人员看到可疑人士,立即问询来意,部分代客停车的停车场已将客人车钥匙放置在办公室内,直到顾客凭票取车,才取出钥匙。
市警109分局12日发布公告,呼吁车主留心车辆盗窃案件,提醒驾驶切忌发动车后,将钥匙留在车内,建议业者把车钥匙保存在上锁办公室内,在办公室安装警报器与监控录像,若发现车辆被盗,应立即拨打911说明车辆、车牌号与嫌犯特征,帮助警方锁定嫌犯。
除了油价高企之外,纽约市的车主还要面对汽车被盗、被劫事件激增的问题。
供应链困境使汽车和汽车零件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值钱,加之纽约州法律把偷窃汽车催化转换器以轻窃罪处理,小偷胃口更大、手法也更猖狂。
国家保险犯罪局(NICB)日前发布热点报告,显示2022年前三个季度有超过74.5万辆汽车被盗,是自2008年以来最高的,接近创纪录的高点。
而根据纽约市警总局用于追踪犯罪的CompStat的数字,纽约的汽车盗窃案正在持续上升中。
根据纽约市警局用于追踪犯罪的CompStat的数据,今年截至昨天已经发生了11,524起盗车案件,比去年同期的8,589起增加了34.2%;
过去一个月有1151起盗车案,比去年同期929起上升23.9%。
华人车主徐先生说他身边两名朋友过去两年遭遇四起偷车案,最近三个月有三起,其中有两起发生在最近十天内,他的一位朋友10月底开“汉兰达”(Highlander,丰田车中的一款大尺寸SUV)经过时代广场,在没熄火的情况下去副驾驶位,一名窃贼就利用这一缝隙驾车扬长而去,“跟抢车差不多,猖獗到这种程度。"
徐先生说时隔不久轮到第二位朋友遭遇偷车,他想快速冲过马路送点东西,车的引擎还开着⋯
“他刚过马路,车子呼一下就被人偷走。说明有很多偷车贼随处游荡(守株待兔)。”
这种盗窃经常打击那些最负担不起麻烦的人。
徐先生说第三位朋友的车辆被盗后,通过手机定位功能看到车辆动向,报警后在路边寻回了失窃车辆,但因为盗贼在极短时间内把车内物品盗走,车钥匙、车牌也没了,后续的麻烦非常多。
“没有车牌,没有钥匙,车子只能由警察拖去存放的地方,拖车和存放都要费用。”
徐先生说后来朋友想把车拖到自己的存放地点,又因为没有车牌,不能授权给自己买了年费的拖车公司拖走,而警方指定的拖车公司索要1000美元拖车费,价钱贵出许多。
最后办理新车牌时,又因为警方将朋友丢失车辆的信息,记录在警局的电脑系统中,与交通局的信息记录不同步,车牌被盗的警报在交通局系统内未消除,让朋友两头来回奔波、苦不堪言。
徐先生说以前偷车最常见的原因是偷车内的值钱物品,现在是为了汽车零件。
例如安装在汽车的排气系统内、消音兼净化尾气用的“催化转换器”(catalytic converters,又称触媒转化器),经常成为盗窃的目标。
纽约州对犯罪分子的宽容,也导致车主风险上升。
“警察抓到就放,所以现在的情况很危险。”
徐先生说如何减少损失,他总结的经验是,不要把钥匙留在车内,不要让偷车贼有空可钻。
二是备用钥匙很重要,万一钥匙被偷走,原来的备用钥匙就成了唯一的救命稻草;
三是备用钥匙如果挂在身上,在找回被偷车子时,也可以马上开走,不用等警察接手车辆,这样也不会出后面的一堆麻烦。
法拉盛市区一室内停车场日前发生窃案
一名黑衣男子偷走一辆休旅车,近期多家停车场业者加强安保,防范类似窃案;
市警109分局提醒,切忌发动车后,将钥匙留在车内,发现车辆被盗,应立即报警。
根据警方消息,位于39大道附近的一家停车场9日发生一起汽车盗窃案件,一名黑衣男子,开走一辆2021年的黑色奥迪Q3休旅车,离开时还擦撞了栏杆;
48岁的华裔车主事后报警,至截稿前,尚未逮捕任何人,案件仍在调查中。
这起窃案发生后,法拉盛多家室内停车场加强安保,工作人员看到可疑人士,立即问询来意,部分代客停车的停车场已将客人车钥匙放置在办公室内,直到顾客凭票取车,才取出钥匙。
市警109分局12日发布公告,呼吁车主留心车辆盗窃案件,提醒驾驶切忌发动车后,将钥匙留在车内,建议业者把车钥匙保存在上锁办公室内,在办公室安装警报器与监控录像,若发现车辆被盗,应立即拨打911说明车辆、车牌号与嫌犯特征,帮助警方锁定嫌犯。
#济宁# 汶上义桥煤矿1年被罚6次
央广网北京11月14日消息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发布2条处罚公告,因存在多项违法违规事实,济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济宁矿业”)及其旗下煤企汶上义桥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汶上义桥煤矿)当天同时出现在行政处罚信息公告中。
据不完全统计,这已是汶上义桥煤矿今年第6次被罚。
缺少安全总监责任制
11月7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发布的2022年第10批行政处罚信息公告显示,济宁矿业违法违规事实有:1.济宁矿业集团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缺少安全总监责任制、两名副总工程师等人员责任制,不符合《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2.集团公司今年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未将去年被查处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大会报告,不符合《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3.集团公司未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报送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书面统计分析表,不符合《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4.集团公司未制定煤矿安全培训年度计划,不符合《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2号)第六条的规定;5.集团公司未为总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不符合《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分别处3万元的罚款;处3万元的罚款;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的罚款;处2万元的罚款;处5万元的罚款。合并罚款人民币14万元,警告。
公告中还指出:1.济宁矿业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未组织审查今年辖区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不符合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其岗位职责6的规定和《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2.集团公司安全总监未向所在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专项报告本单位安全生产诊断情况,不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诊断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发〔2022〕2号)五、(一)和《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对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安全总监等2人分别处1万元罚款。
1年6吃罚单
当天公布的第25批行政处罚公告中,被罚的还有济宁矿业旗下汶上义桥煤矿。据观察,这已是该煤矿今年第6次被罚。
天眼查显示,今年该矿因各种违规,此前已被处罚5次。
2月14日,因违反《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井下采掘作业,必须按照作业规程的规定管理顶帮。采掘作业通过地质破碎带或者其他顶帮破碎地点时,应当加强支护”的规定。依据《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济宁市能源局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今年2月25日、5月13日、5月23日、6月17日,汶上义桥煤矿因各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监管部门进行了警告或罚款。
据了解,济宁矿业集团成立于1999年,是一家以煤为主,集煤电、化工、机械制造、物流、新能源等多业并举的市属国有大型现代化企业集团。截至2017年底,济宁能源济宁矿业集团资产总额228亿元,年产原煤1000余万吨,洗精煤500余万吨,年发电30余亿度;职工11500余人,拥有全资、控股、参股公司43家。
对于济宁矿业屡次违规的现象我们将持续关注。(来源:二三里济宁讯) https://t.cn/A6LagaZp
央广网北京11月14日消息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发布2条处罚公告,因存在多项违法违规事实,济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济宁矿业”)及其旗下煤企汶上义桥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汶上义桥煤矿)当天同时出现在行政处罚信息公告中。
据不完全统计,这已是汶上义桥煤矿今年第6次被罚。
缺少安全总监责任制
11月7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发布的2022年第10批行政处罚信息公告显示,济宁矿业违法违规事实有:1.济宁矿业集团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缺少安全总监责任制、两名副总工程师等人员责任制,不符合《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2.集团公司今年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未将去年被查处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大会报告,不符合《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3.集团公司未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报送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书面统计分析表,不符合《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4.集团公司未制定煤矿安全培训年度计划,不符合《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2号)第六条的规定;5.集团公司未为总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不符合《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分别处3万元的罚款;处3万元的罚款;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的罚款;处2万元的罚款;处5万元的罚款。合并罚款人民币14万元,警告。
公告中还指出:1.济宁矿业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未组织审查今年辖区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不符合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其岗位职责6的规定和《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2.集团公司安全总监未向所在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专项报告本单位安全生产诊断情况,不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诊断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发〔2022〕2号)五、(一)和《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对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安全总监等2人分别处1万元罚款。
1年6吃罚单
当天公布的第25批行政处罚公告中,被罚的还有济宁矿业旗下汶上义桥煤矿。据观察,这已是该煤矿今年第6次被罚。
天眼查显示,今年该矿因各种违规,此前已被处罚5次。
2月14日,因违反《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井下采掘作业,必须按照作业规程的规定管理顶帮。采掘作业通过地质破碎带或者其他顶帮破碎地点时,应当加强支护”的规定。依据《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济宁市能源局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今年2月25日、5月13日、5月23日、6月17日,汶上义桥煤矿因各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监管部门进行了警告或罚款。
据了解,济宁矿业集团成立于1999年,是一家以煤为主,集煤电、化工、机械制造、物流、新能源等多业并举的市属国有大型现代化企业集团。截至2017年底,济宁能源济宁矿业集团资产总额228亿元,年产原煤1000余万吨,洗精煤500余万吨,年发电30余亿度;职工11500余人,拥有全资、控股、参股公司43家。
对于济宁矿业屡次违规的现象我们将持续关注。(来源:二三里济宁讯) https://t.cn/A6LagaZp
#济宁# 汶上义桥煤矿1年被罚6次
央广网北京11月14日消息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发布2条处罚公告,因存在多项违法违规事实,济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济宁矿业”)及其旗下煤企汶上义桥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汶上义桥煤矿)当天同时出现在行政处罚信息公告中。
据不完全统计,这已是汶上义桥煤矿今年第6次被罚。
缺少安全总监责任制
11月7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发布的2022年第10批行政处罚信息公告显示,济宁矿业违法违规事实有:1.济宁矿业集团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缺少安全总监责任制、两名副总工程师等人员责任制,不符合《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2.集团公司今年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未将去年被查处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大会报告,不符合《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3.集团公司未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报送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书面统计分析表,不符合《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4.集团公司未制定煤矿安全培训年度计划,不符合《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2号)第六条的规定;5.集团公司未为总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不符合《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分别处3万元的罚款;处3万元的罚款;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的罚款;处2万元的罚款;处5万元的罚款。合并罚款人民币14万元,警告。
公告中还指出:1.济宁矿业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未组织审查今年辖区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不符合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其岗位职责6的规定和《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2.集团公司安全总监未向所在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专项报告本单位安全生产诊断情况,不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诊断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发〔2022〕2号)五、(一)和《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对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安全总监等2人分别处1万元罚款。
1年6吃罚单
当天公布的第25批行政处罚公告中,被罚的还有济宁矿业旗下汶上义桥煤矿。据观察,这已是该煤矿今年第6次被罚。
天眼查显示,今年该矿因各种违规,此前已被处罚5次。
2月14日,因违反《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井下采掘作业,必须按照作业规程的规定管理顶帮。采掘作业通过地质破碎带或者其他顶帮破碎地点时,应当加强支护”的规定。依据《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济宁市能源局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今年2月25日、5月13日、5月23日、6月17日,汶上义桥煤矿因各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监管部门进行了警告或罚款。
据了解,济宁矿业集团成立于1999年,是一家以煤为主,集煤电、化工、机械制造、物流、新能源等多业并举的市属国有大型现代化企业集团。截至2017年底,济宁能源济宁矿业集团资产总额228亿元,年产原煤1000余万吨,洗精煤500余万吨,年发电30余亿度;职工11500余人,拥有全资、控股、参股公司43家。
对于济宁矿业屡次违规的现象我们将持续关注。(来源:二三里济宁讯) https://t.cn/A6LagaZp
央广网北京11月14日消息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发布2条处罚公告,因存在多项违法违规事实,济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济宁矿业”)及其旗下煤企汶上义桥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汶上义桥煤矿)当天同时出现在行政处罚信息公告中。
据不完全统计,这已是汶上义桥煤矿今年第6次被罚。
缺少安全总监责任制
11月7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发布的2022年第10批行政处罚信息公告显示,济宁矿业违法违规事实有:1.济宁矿业集团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缺少安全总监责任制、两名副总工程师等人员责任制,不符合《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2.集团公司今年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未将去年被查处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大会报告,不符合《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3.集团公司未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报送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书面统计分析表,不符合《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4.集团公司未制定煤矿安全培训年度计划,不符合《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2号)第六条的规定;5.集团公司未为总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不符合《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分别处3万元的罚款;处3万元的罚款;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的罚款;处2万元的罚款;处5万元的罚款。合并罚款人民币14万元,警告。
公告中还指出:1.济宁矿业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未组织审查今年辖区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不符合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其岗位职责6的规定和《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2.集团公司安全总监未向所在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专项报告本单位安全生产诊断情况,不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诊断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发〔2022〕2号)五、(一)和《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对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安全总监等2人分别处1万元罚款。
1年6吃罚单
当天公布的第25批行政处罚公告中,被罚的还有济宁矿业旗下汶上义桥煤矿。据观察,这已是该煤矿今年第6次被罚。
天眼查显示,今年该矿因各种违规,此前已被处罚5次。
2月14日,因违反《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井下采掘作业,必须按照作业规程的规定管理顶帮。采掘作业通过地质破碎带或者其他顶帮破碎地点时,应当加强支护”的规定。依据《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济宁市能源局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今年2月25日、5月13日、5月23日、6月17日,汶上义桥煤矿因各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监管部门进行了警告或罚款。
据了解,济宁矿业集团成立于1999年,是一家以煤为主,集煤电、化工、机械制造、物流、新能源等多业并举的市属国有大型现代化企业集团。截至2017年底,济宁能源济宁矿业集团资产总额228亿元,年产原煤1000余万吨,洗精煤500余万吨,年发电30余亿度;职工11500余人,拥有全资、控股、参股公司43家。
对于济宁矿业屡次违规的现象我们将持续关注。(来源:二三里济宁讯) https://t.cn/A6LagaZ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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