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殊太大,够离谱!浙江杭州,胡先生花费100多万一口气租下34套房,准备装修好出租。还没动工,竟然因为垃圾清运费卡住了。装修负责人预算3000元的费用,而物业却要51000元,这让胡先生傻了眼!
上个月中旬,胡先生通过公开竞标租下了杭州一小区的34套公 寓房,每一套面积在56平,每年租金100多万,签了5年的合同,预计装修好出租。
胡先生将装修承包给了自己亲戚,按照亲戚的设计方案,考虑摆放沙发时有一面墙比较碍事,所以打算把一面墙打掉改造一下,不仅沙发位置够了,餐桌也能放下,既不浪费空间,又能给租客有家的感觉。
由于小区物业规定,砸墙须告知物业,所以当他们商量好了装修方案,胡先生就去告诉物业。物业告诉胡先生,垃圾须由物业来清理。
胡先生本来觉得垃圾谁清理都行,可当物业报出清理费时,让胡先生傻了眼。
原来,小区物业定出垃圾清运费,按照每套房1500元收取,34套总共得51000元。
一套房两三百元就能解决的事情,物业却要收取1500元,而胡先生和物业沟通,物业却表示,这是他们的规定,一步也不让,如果不同意,可以不砸墙,就没有这笔费用了。
物业这样的态度,让胡先生更加生气。
胡先生花了这么多钱来做这件事,自然是想做到最 好,既要满意的装修效果,又要不掏冤枉钱,因此寻求记者的帮助。
记者过来后,先了解了胡先生亲戚的说法:他表示按照垃圾量来计算,每个单元一到六楼,12户房间只要2车就可以拉完,三个单元只有6车的垃圾量,每辆车400元加上人工费100元也只要500元,总共3000元。
这和物业规定的收费简直是天差地别,悬殊太大,让记者也大吃一惊。
记者和胡先生一同来到物业,负责人表示:自己清理,如果没有资质有乱倒垃圾的现象,相关部门肯定会找到物业,并会做出两万以上的罚款,蕞终承担责任的还是物业。
对于这个说法,胡先生的亲戚也表示,自己也有渠道,会有专门的工地回收渣土石,倒一车100元,不会造成环境污染。
对于胡先生亲戚的说法,物业态度还是很强硬,坚持己见,不为所动。
这时候,胡先生也退让了一步,表示可以按照物业规定的市场价800元,让物业清理,可物业还是不同意,并表示两年来所有业主都是1500元收费的。
无奈,记者和胡先生来到社区,而社区工作人员表示,物业的这项收费是和社区沟通过的。
面对社区人员,胡先生提出两个质疑:一是难道这个垃圾一定得由物业来清理吗,另外可不可以按照车数来收费,不按房屋套数收费?
对此,社区表示会进一步帮助胡先生和物业协商。
那么,装修垃圾真的只能让物业来清运吗?
《民法典》第 284条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由此可以看出,胡先生可以选择自己管理清运垃圾。
另一个方面,胡先生可以选择按车收费吗?
《物价局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 26条规定:限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其房屋进行室内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委托物业服务公司代为清运的,应当承受清运花费,具体收费准则由两方商量确定。
装修垃圾清运须签订《装修垃圾清运服务合同》,作业服务单位原则上应按照车次结算清运服务费。
而上海相关部门制定的规定就很人性化: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收清运服务费的,物业企业应结合居住区实际,按照计车次、计重量、计袋数(8t自卸车辆车厢能容纳约120袋)等灵活的方式计量,鼓励实行“一户一价”。
由此可见,物业应当按照车次来收费。
对此,有网友表示,自己近期装修垃圾一车才收了350清运费。
也有网友表示,1500元一车,不算高,他们收2000元一车。
还有网友表示,34套房子,完全可以搞个批 发价。
不管怎么说,这业主3000元预算和物业的51000元,差价也太悬殊。胡先生已经作出让步,而物业为了自己的利益,竟然寸步不让,态度强硬。物业毕竟是为业主服务的,凡事还是适度才好。
对于此事,大家怎么看?
上个月中旬,胡先生通过公开竞标租下了杭州一小区的34套公 寓房,每一套面积在56平,每年租金100多万,签了5年的合同,预计装修好出租。
胡先生将装修承包给了自己亲戚,按照亲戚的设计方案,考虑摆放沙发时有一面墙比较碍事,所以打算把一面墙打掉改造一下,不仅沙发位置够了,餐桌也能放下,既不浪费空间,又能给租客有家的感觉。
由于小区物业规定,砸墙须告知物业,所以当他们商量好了装修方案,胡先生就去告诉物业。物业告诉胡先生,垃圾须由物业来清理。
胡先生本来觉得垃圾谁清理都行,可当物业报出清理费时,让胡先生傻了眼。
原来,小区物业定出垃圾清运费,按照每套房1500元收取,34套总共得51000元。
一套房两三百元就能解决的事情,物业却要收取1500元,而胡先生和物业沟通,物业却表示,这是他们的规定,一步也不让,如果不同意,可以不砸墙,就没有这笔费用了。
物业这样的态度,让胡先生更加生气。
胡先生花了这么多钱来做这件事,自然是想做到最 好,既要满意的装修效果,又要不掏冤枉钱,因此寻求记者的帮助。
记者过来后,先了解了胡先生亲戚的说法:他表示按照垃圾量来计算,每个单元一到六楼,12户房间只要2车就可以拉完,三个单元只有6车的垃圾量,每辆车400元加上人工费100元也只要500元,总共3000元。
这和物业规定的收费简直是天差地别,悬殊太大,让记者也大吃一惊。
记者和胡先生一同来到物业,负责人表示:自己清理,如果没有资质有乱倒垃圾的现象,相关部门肯定会找到物业,并会做出两万以上的罚款,蕞终承担责任的还是物业。
对于这个说法,胡先生的亲戚也表示,自己也有渠道,会有专门的工地回收渣土石,倒一车100元,不会造成环境污染。
对于胡先生亲戚的说法,物业态度还是很强硬,坚持己见,不为所动。
这时候,胡先生也退让了一步,表示可以按照物业规定的市场价800元,让物业清理,可物业还是不同意,并表示两年来所有业主都是1500元收费的。
无奈,记者和胡先生来到社区,而社区工作人员表示,物业的这项收费是和社区沟通过的。
面对社区人员,胡先生提出两个质疑:一是难道这个垃圾一定得由物业来清理吗,另外可不可以按照车数来收费,不按房屋套数收费?
对此,社区表示会进一步帮助胡先生和物业协商。
那么,装修垃圾真的只能让物业来清运吗?
《民法典》第 284条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由此可以看出,胡先生可以选择自己管理清运垃圾。
另一个方面,胡先生可以选择按车收费吗?
《物价局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 26条规定:限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其房屋进行室内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委托物业服务公司代为清运的,应当承受清运花费,具体收费准则由两方商量确定。
装修垃圾清运须签订《装修垃圾清运服务合同》,作业服务单位原则上应按照车次结算清运服务费。
而上海相关部门制定的规定就很人性化: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收清运服务费的,物业企业应结合居住区实际,按照计车次、计重量、计袋数(8t自卸车辆车厢能容纳约120袋)等灵活的方式计量,鼓励实行“一户一价”。
由此可见,物业应当按照车次来收费。
对此,有网友表示,自己近期装修垃圾一车才收了350清运费。
也有网友表示,1500元一车,不算高,他们收2000元一车。
还有网友表示,34套房子,完全可以搞个批 发价。
不管怎么说,这业主3000元预算和物业的51000元,差价也太悬殊。胡先生已经作出让步,而物业为了自己的利益,竟然寸步不让,态度强硬。物业毕竟是为业主服务的,凡事还是适度才好。
对于此事,大家怎么看?
悬殊太大,够离谱!浙江杭州,胡先生花费100多万一口气租下34套房,准备装修好出租。还没动工,竟然因为垃圾清运费卡住了。装修负责人预算3000元的费用,而物业却要51000元,这让胡先生傻了眼!
上个月中旬,胡先生通过公开竞标租下了杭州一小区的34套公 寓房,每一套面积在56平,每年租金100多万,签了5年的合同,预计装修好出租。
胡先生将装修承包给了自己亲戚,按照亲戚的设计方案,考虑摆放沙发时有一面墙比较碍事,所以打算把一面墙打掉改造一下,不仅沙发位置够了,餐桌也能放下,既不浪费空间,又能给租客有家的感觉。
由于小区物业规定,砸墙须告知物业,所以当他们商量好了装修方案,胡先生就去告诉物业。物业告诉胡先生,垃圾须由物业来清理。
胡先生本来觉得垃圾谁清理都行,可当物业报出清理费时,让胡先生傻了眼。
原来,小区物业定出垃圾清运费,按照每套房1500元收取,34套总共得51000元。
一套房两三百元就能解决的事情,物业却要收取1500元,而胡先生和物业沟通,物业却表示,这是他们的规定,一步也不让,如果不同意,可以不砸墙,就没有这笔费用了。
物业这样的态度,让胡先生更加生气。
胡先生花了这么多钱来做这件事,自然是想做到最 好,既要满意的装修效果,又要不掏冤枉钱,因此寻求记者的帮助。
记者过来后,先了解了胡先生亲戚的说法:他表示按照垃圾量来计算,每个单元一到六楼,12户房间只要2车就可以拉完,三个单元只有6车的垃圾量,每辆车400元加上人工费100元也只要500元,总共3000元。
这和物业规定的收费简直是天差地别,悬殊太大,让记者也大吃一惊。
记者和胡先生一同来到物业,负责人表示:自己清理,如果没有资质有乱倒垃圾的现象,相关部门肯定会找到物业,并会做出两万以上的罚款,蕞终承担责任的还是物业。
对于这个说法,胡先生的亲戚也表示,自己也有渠道,会有专门的工地回收渣土石,倒一车100元,不会造成环境污染。
对于胡先生亲戚的说法,物业态度还是很强硬,坚持己见,不为所动。
这时候,胡先生也退让了一步,表示可以按照物业规定的市场价800元,让物业清理,可物业还是不同意,并表示两年来所有业主都是1500元收费的。
无奈,记者和胡先生来到社区,而社区工作人员表示,物业的这项收费是和社区沟通过的。
面对社区人员,胡先生提出两个质疑:一是难道这个垃圾一定得由物业来清理吗,另外可不可以按照车数来收费,不按房屋套数收费?
对此,社区表示会进一步帮助胡先生和物业协商。
那么,装修垃圾真的只能让物业来清运吗?
《民法典》第 284条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由此可以看出,胡先生可以选择自己管理清运垃圾。
另一个方面,胡先生可以选择按车收费吗?
《物价局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 26条规定:限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其房屋进行室内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委托物业服务公司代为清运的,应当承受清运花费,具体收费准则由两方商量确定。
装修垃圾清运须签订《装修垃圾清运服务合同》,作业服务单位原则上应按照车次结算清运服务费。
而上海相关部门制定的规定就很人性化: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收清运服务费的,物业企业应结合居住区实际,按照计车次、计重量、计袋数(8t自卸车辆车厢能容纳约120袋)等灵活的方式计量,鼓励实行“一户一价”。
由此可见,物业应当按照车次来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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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么说,这业主3000元预算和物业的51000元,差价也太悬殊。胡先生已经作出让步,而物业为了自己的利益,竟然寸步不让,态度强硬。物业毕竟是为业主服务的,凡事还是适度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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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物业应当按照车次来收费。
对此,有网友表示,自己近期装修垃圾一车才收了350清运费。
也有网友表示,1500元一车,不算高,他们收2000元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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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女子晚上去看了房子,一时冲动付了5万定金,早上起来就后悔了!因为晚上天太黑,没有注意到房子旁边居然有两处安乐堂,这是用来放死人骨灰的!女子觉得毛骨悚然,于是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但开发商以交的是定金为由,拒绝退款!
卓女士和丈夫一直想在杭州买套房子,但是两人太忙,没有时间好好看 房,就委托父亲去帮忙看。7月19日的下午,卓女士的父亲去看了一个楼盘,觉得里面环境挺好的,价钱也在预算之内,就让卓女士和她丈夫晚上下班了过去看一下。
当时卓女士和丈夫过去都快晚上8点多了,天都乌漆嘛黑了,所以也看不清楚楼盘附近的环境,只看了模型和样 板房,觉得房子确实不错,就付了5万的定金,选了一套106平方,总价为266万的房子。
买了房子以后,卓女士很开心,回去以后兴奋地睡不着觉了,一直想着房子的事情。后来觉得自己付款太冲动了,都没有好好看看楼盘周边的设施?于是一大早又和丈夫过去看看楼盘周边的环境,结果过去就看到离房子旁边大约830米的地方有一个安乐堂!
当时卓女士心里非常的不舒服,但想着这个房子还算便宜,而且830米也算比较远,于是就打算不计较。但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大概一周之后,房开又有了新的公告,上面写着离房子大概250米左右的地方,还有一个安乐堂!
这下,卓女士不能忍,买房子是为了住的,旁边有两个安乐堂,这住着怎么会舒服?而且自己买房的时候,销售为什么不提前告知自己房子旁边有安乐堂呢?卓女士认为销售对自己进行了隐瞒,于是要求退回定金!
但是,销售发誓说自己已经告知过卓女士的父亲,这个楼盘附近是有安乐堂的,而且大厅的公告上面也有写!
但卓女士不认可销售的说法,因为她当天来的时候,销售也没给她看过公告。而且卓女士的父亲说销售也没有跟他说过房子旁边是有安乐堂的,当时他还问销售为什么你们的楼盘不打折?
而销售说,旁边的楼盘有打折,因为他们旁边有一个安乐堂,就在对面!
卓女士的父亲一听,明确拒绝说自己不要这样的房子,而且销售的话,也让他误以为房子旁边是没有安乐堂的!
现在离房子250米的地方有一个安乐堂,这近在咫尺,就跟在小区旁边有啥区别?
而且更气人的是,买了房子一周之后,开发商又出了公告,说离房子250米左右有一个安乐堂,这不是先斩后奏吗?买房之前,为什么不告知这些不利因素呢?
花260万的房子,旁边却是死人“住”的地方,这换谁能舒服呢?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卓女士有权要求退款吗?
如果开发商已经尽到了告知的义务,那么卓女士是不能要求退定金,因为定金是有法律效力的,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也就是说,如果卓女士如果没有正当合理的理由,开发商是有权拒绝退还这50000元的!
但现在卓女士认为开发商没有提前告知她房子旁边有安乐堂,否则她绝 不会买这个房子。而且公告栏里虽然有提示离房子830m 有安乐堂,但没说250m也有,这样的公告一来有隐瞒, 二来销售也没有提醒卓女士去看,所以不能视为开发商已经尽到告知的义务。
公告贴出来,是不能保证每个客户都能看到,所以销售的义务就是在卖房子的时候,提醒客户去看,然后告知房子周边的不利因素,如果客户能接受,那这样的合同成立就有 效,如果没有告知,那这样的合同实际上违背了客户真实购买的意愿。
所以,开发商故意隐瞒不利因素,且说出“别的楼盘有打折,是因为他们旁边有安乐堂的话”,这会让客户误以为这个楼盘旁边是没有安乐堂的,也属于误导消费者。
综上,可以认定销售在介绍房子的时候,存在故意欺诈!
根据《民法典》明确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让另一方在违背自身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所以,卓女士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50000元的定金,开发商不得以定金为由拒绝退款!因为他们隐瞒欺诈在先,这样的合同订立是无效的!
这件事情提醒大家,买房千万要谨慎,别把买房当买菜,看一眼模型觉得不错就买了,你要问清楚这个楼盘有哪些不利的因素,再去考虑是否购买!
千万不要销售说啥你信啥,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自己去楼盘周围看看,满意了再买!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呢?#十一月的笑帮#
卓女士和丈夫一直想在杭州买套房子,但是两人太忙,没有时间好好看 房,就委托父亲去帮忙看。7月19日的下午,卓女士的父亲去看了一个楼盘,觉得里面环境挺好的,价钱也在预算之内,就让卓女士和她丈夫晚上下班了过去看一下。
当时卓女士和丈夫过去都快晚上8点多了,天都乌漆嘛黑了,所以也看不清楚楼盘附近的环境,只看了模型和样 板房,觉得房子确实不错,就付了5万的定金,选了一套106平方,总价为266万的房子。
买了房子以后,卓女士很开心,回去以后兴奋地睡不着觉了,一直想着房子的事情。后来觉得自己付款太冲动了,都没有好好看看楼盘周边的设施?于是一大早又和丈夫过去看看楼盘周边的环境,结果过去就看到离房子旁边大约830米的地方有一个安乐堂!
当时卓女士心里非常的不舒服,但想着这个房子还算便宜,而且830米也算比较远,于是就打算不计较。但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大概一周之后,房开又有了新的公告,上面写着离房子大概250米左右的地方,还有一个安乐堂!
这下,卓女士不能忍,买房子是为了住的,旁边有两个安乐堂,这住着怎么会舒服?而且自己买房的时候,销售为什么不提前告知自己房子旁边有安乐堂呢?卓女士认为销售对自己进行了隐瞒,于是要求退回定金!
但是,销售发誓说自己已经告知过卓女士的父亲,这个楼盘附近是有安乐堂的,而且大厅的公告上面也有写!
但卓女士不认可销售的说法,因为她当天来的时候,销售也没给她看过公告。而且卓女士的父亲说销售也没有跟他说过房子旁边是有安乐堂的,当时他还问销售为什么你们的楼盘不打折?
而销售说,旁边的楼盘有打折,因为他们旁边有一个安乐堂,就在对面!
卓女士的父亲一听,明确拒绝说自己不要这样的房子,而且销售的话,也让他误以为房子旁边是没有安乐堂的!
现在离房子250米的地方有一个安乐堂,这近在咫尺,就跟在小区旁边有啥区别?
而且更气人的是,买了房子一周之后,开发商又出了公告,说离房子250米左右有一个安乐堂,这不是先斩后奏吗?买房之前,为什么不告知这些不利因素呢?
花260万的房子,旁边却是死人“住”的地方,这换谁能舒服呢?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卓女士有权要求退款吗?
如果开发商已经尽到了告知的义务,那么卓女士是不能要求退定金,因为定金是有法律效力的,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也就是说,如果卓女士如果没有正当合理的理由,开发商是有权拒绝退还这50000元的!
但现在卓女士认为开发商没有提前告知她房子旁边有安乐堂,否则她绝 不会买这个房子。而且公告栏里虽然有提示离房子830m 有安乐堂,但没说250m也有,这样的公告一来有隐瞒, 二来销售也没有提醒卓女士去看,所以不能视为开发商已经尽到告知的义务。
公告贴出来,是不能保证每个客户都能看到,所以销售的义务就是在卖房子的时候,提醒客户去看,然后告知房子周边的不利因素,如果客户能接受,那这样的合同成立就有 效,如果没有告知,那这样的合同实际上违背了客户真实购买的意愿。
所以,开发商故意隐瞒不利因素,且说出“别的楼盘有打折,是因为他们旁边有安乐堂的话”,这会让客户误以为这个楼盘旁边是没有安乐堂的,也属于误导消费者。
综上,可以认定销售在介绍房子的时候,存在故意欺诈!
根据《民法典》明确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让另一方在违背自身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所以,卓女士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50000元的定金,开发商不得以定金为由拒绝退款!因为他们隐瞒欺诈在先,这样的合同订立是无效的!
这件事情提醒大家,买房千万要谨慎,别把买房当买菜,看一眼模型觉得不错就买了,你要问清楚这个楼盘有哪些不利的因素,再去考虑是否购买!
千万不要销售说啥你信啥,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自己去楼盘周围看看,满意了再买!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呢?#十一月的笑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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