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拉拉第五次被官方约谈#【今年第五次!货拉拉再次被官方约谈】记者从交通运输部获悉,11月17日下午,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对货拉拉公司进行约谈,对满帮集团、滴滴货运、快狗打车3家互联网道路货运平台公司进行提醒。
值得注意的是,包括货拉拉在内的多家互联网道路货运平台,今年1月、7月、8月以及9月已四次被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约谈。
11月17日的这次约谈指出,近期通过网民留言、群众来电来信、媒体网络等渠道发现,货拉拉公司采用一口价订单、上线“特惠顺路”产品等方式恶意压低运价,严重损害货车司机合法权益,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各方反映强烈。
约谈强调,货拉拉公司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认识不到位,态度不端正,要深刻反思、正视问题、立行立改;要立即对相关恶意压价竞争行为进行整改,坚决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科学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坚决消除违规运营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排查企业自身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广大货车司机合法权益。
同时,办公室提醒满帮集团、滴滴货运、快狗打车等互联网道路货运平台公司也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深入排查和整改风险隐患,坚决维护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大局。
货拉拉公司表示,将按照约谈要求进行深刻反思,认真整改落实,尽快优化平台运营规则及技术方案,坚决杜绝恶意压价竞争行为,并畅通货车司机沟通及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化解矛盾问题。其他平台公司表示,将按照要求,举一反三,对平台经营行为进行全面系统审视,认真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切实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https://t.cn/A6K7WBSa
值得注意的是,包括货拉拉在内的多家互联网道路货运平台,今年1月、7月、8月以及9月已四次被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约谈。
11月17日的这次约谈指出,近期通过网民留言、群众来电来信、媒体网络等渠道发现,货拉拉公司采用一口价订单、上线“特惠顺路”产品等方式恶意压低运价,严重损害货车司机合法权益,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各方反映强烈。
约谈强调,货拉拉公司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认识不到位,态度不端正,要深刻反思、正视问题、立行立改;要立即对相关恶意压价竞争行为进行整改,坚决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科学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坚决消除违规运营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排查企业自身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广大货车司机合法权益。
同时,办公室提醒满帮集团、滴滴货运、快狗打车等互联网道路货运平台公司也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深入排查和整改风险隐患,坚决维护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大局。
货拉拉公司表示,将按照约谈要求进行深刻反思,认真整改落实,尽快优化平台运营规则及技术方案,坚决杜绝恶意压价竞争行为,并畅通货车司机沟通及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化解矛盾问题。其他平台公司表示,将按照要求,举一反三,对平台经营行为进行全面系统审视,认真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切实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https://t.cn/A6K7WBSa
【关于景德镇市物资保障通告】
物资保障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当前,景德镇市各大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正常营业,米、面、油、禽蛋、肉类、蔬菜、水产品、盐、糖、方便食品等生活必需品储备充足,供应采购渠道畅通,价格总体平稳,完全能够供应全市居民日常生活需求。请广大市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理性对待,有序放心采购。
有关部门将全力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市场价格稳定,并对恶意造谣、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给予严厉打击。
景德镇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11月19日
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疫情防控相关商品市场价格行为的公告
各有关经营者:
近期,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相关防疫物资、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需求进一步加大。为进一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价格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规范相关商品市场价格秩序公告如下:
一、履行义务
有关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合理制定价格。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做到依法经营,质价相符,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
二、规范行为
有关经营者要切实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不得实施下列价格违法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
(二)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
(三)囤积居奇,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市场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行为。
(四)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变相提高价格的行为。
(五)使用虚假的、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手段实施价格欺诈的行为。
(六)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以及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它价格违法行为。
三、法律责任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囤积居奇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四)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1.不标明价格的;
2.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
3.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
4.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其他行为。
(五)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有关经营者要严格按照公告要求,认真规范自身的价格行为。请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发现上述有关违法行为的,可以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密切关注投诉举报和有关社会舆情,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相关商品市场平稳有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9日
物资保障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当前,景德镇市各大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正常营业,米、面、油、禽蛋、肉类、蔬菜、水产品、盐、糖、方便食品等生活必需品储备充足,供应采购渠道畅通,价格总体平稳,完全能够供应全市居民日常生活需求。请广大市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理性对待,有序放心采购。
有关部门将全力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市场价格稳定,并对恶意造谣、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给予严厉打击。
景德镇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11月19日
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疫情防控相关商品市场价格行为的公告
各有关经营者:
近期,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相关防疫物资、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需求进一步加大。为进一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价格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规范相关商品市场价格秩序公告如下:
一、履行义务
有关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合理制定价格。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做到依法经营,质价相符,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
二、规范行为
有关经营者要切实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不得实施下列价格违法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
(二)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
(三)囤积居奇,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市场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行为。
(四)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变相提高价格的行为。
(五)使用虚假的、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手段实施价格欺诈的行为。
(六)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以及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它价格违法行为。
三、法律责任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囤积居奇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四)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1.不标明价格的;
2.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
3.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
4.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其他行为。
(五)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有关经营者要严格按照公告要求,认真规范自身的价格行为。请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发现上述有关违法行为的,可以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密切关注投诉举报和有关社会舆情,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相关商品市场平稳有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9日
【#货拉拉等4家公司被约谈提醒#】据交通运输部消息,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近日对货拉拉公司进行约谈,对满帮集团、滴滴货运、快狗打车3家互联网道路货运平台公司进行提醒。
约谈指出,近期通过网民留言、群众来电来信、媒体网络等渠道发现,货拉拉公司采用一口价订单、上线“特惠顺路”产品等方式恶意压低运价,严重损害货车司机合法权益,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各方反映强烈。
约谈强调,货拉拉公司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认识不到位,态度不端正,要深刻反思、正视问题、立行立改;要立即对相关恶意压价竞争行为进行整改,坚决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科学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坚决消除违规运营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排查企业自身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广大货车司机合法权益。
同时,办公室提醒满帮集团、滴滴货运、快狗打车等互联网道路货运平台公司也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深入排查和整改风险隐患,坚决维护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大局。
货拉拉公司表示,将按照约谈要求进行深刻反思,认真整改落实,尽快优化平台运营规则及技术方案,坚决杜绝恶意压价竞争行为,并畅通货车司机沟通及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化解矛盾问题。其他平台公司表示,将按照要求,举一反三,对平台经营行为进行全面系统审视,认真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切实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https://t.cn/A6K79eUq
约谈指出,近期通过网民留言、群众来电来信、媒体网络等渠道发现,货拉拉公司采用一口价订单、上线“特惠顺路”产品等方式恶意压低运价,严重损害货车司机合法权益,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各方反映强烈。
约谈强调,货拉拉公司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认识不到位,态度不端正,要深刻反思、正视问题、立行立改;要立即对相关恶意压价竞争行为进行整改,坚决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科学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坚决消除违规运营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排查企业自身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广大货车司机合法权益。
同时,办公室提醒满帮集团、滴滴货运、快狗打车等互联网道路货运平台公司也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深入排查和整改风险隐患,坚决维护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大局。
货拉拉公司表示,将按照约谈要求进行深刻反思,认真整改落实,尽快优化平台运营规则及技术方案,坚决杜绝恶意压价竞争行为,并畅通货车司机沟通及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化解矛盾问题。其他平台公司表示,将按照要求,举一反三,对平台经营行为进行全面系统审视,认真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切实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https://t.cn/A6K79eU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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