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关于继续开展重点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鄂尔多斯身边事#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关于继续开展重点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2022〕26号
按照鄂尔多斯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为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辖区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康巴什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于11月21日继续组织开展重点区域、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7:30至13:00
二、检测对象
(一)康巴什区4个街道全体居民;辖区内机关单位职工:各类市场主体从业人员、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大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具体组织安排由教育系统单独通知)。
(二)在康巴什区实行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人员、居家健康监测人员、重点管控区域,不参加区域核酸检测,按原规定和渠道进行检测。
三、注意事项
(一)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不进行核酸采样检测。
(二)核酸采样台由4个街道负责安排,有序组织辖区居民完成核酸采样,确保居民即采即回,减少人员流动。
(三)在核酸检测采样时,请居民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避免人员聚集,并主动出示健康码、身份证。采样前1小时请勿进食、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以免影响检测结果。鼓励居民自行使用拭子进行自我采样。
(四)核酸采样期间,各小区、公共场所和各检查点要严格做好出入人员管控。
(五)在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期间,请居民自觉居家健康监测,暂停不必要外出和聚集性活动,减少人员接触,确需外出的须向社区报备。此次核酸检测不收取费用,检测结果在“鄂尔多斯健康宝”进行查询。
(六)截至目前,我区确诊阳性病例和相关密接人员均在管控范围内,请广大居民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积极参与核酸检测,自觉维护检测秩序。对干扰、阻碍核酸检测,传播不实信息,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0日
来源:康巴什发布
按照鄂尔多斯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为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辖区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康巴什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于11月21日继续组织开展重点区域、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7:30至13:00
二、检测对象
(一)康巴什区4个街道全体居民;辖区内机关单位职工:各类市场主体从业人员、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大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具体组织安排由教育系统单独通知)。
(二)在康巴什区实行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人员、居家健康监测人员、重点管控区域,不参加区域核酸检测,按原规定和渠道进行检测。
三、注意事项
(一)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不进行核酸采样检测。
(二)核酸采样台由4个街道负责安排,有序组织辖区居民完成核酸采样,确保居民即采即回,减少人员流动。
(三)在核酸检测采样时,请居民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避免人员聚集,并主动出示健康码、身份证。采样前1小时请勿进食、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以免影响检测结果。鼓励居民自行使用拭子进行自我采样。
(四)核酸采样期间,各小区、公共场所和各检查点要严格做好出入人员管控。
(五)在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期间,请居民自觉居家健康监测,暂停不必要外出和聚集性活动,减少人员接触,确需外出的须向社区报备。此次核酸检测不收取费用,检测结果在“鄂尔多斯健康宝”进行查询。
(六)截至目前,我区确诊阳性病例和相关密接人员均在管控范围内,请广大居民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积极参与核酸检测,自觉维护检测秩序。对干扰、阻碍核酸检测,传播不实信息,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0日
来源:康巴什发布
#南通爆料#【崇川区紧急寻人!(11月20日)】为及时有效阻断疫情传播,现紧急寻找有以下行程轨迹的人员:
1.11月15日17时10分-17时20分,在虹桥菜市场二楼猪肉摊位处的人员。(图片1、2)
2.11月16日9时20分-9时40分,在外环西路忆乡楼包子铺吃早饭的人员。(图片3)
3.11月14日15时15分-16时30分乘坐45路公交车(苏F09385D)途径新城桥站前往南通火车站的人员。
4.11月14日16时25分-17时10分曾到过南通火车站候车大厅的人员。
5.11月15日7时40分-7时50分曾到过南通汽车东站广场以及广场前公交站台候车的人员。
6.11月15日7时20分-8时5分乘坐7路公交车(苏F00087D)途径南通汽车东站公交站台的人员。
7.11月18日8时53分左右,在虹桥东村10幢附房粮油水面店买面和经过的人员。(图片4)
8.11月18日20时39分左右,在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东大门口停留的人员。(图片5)
9.11月16、17日18时40分-19时40分以及11月18日7时30分-7时50分,进出虹桥公园的人员。
10.11月17日15时17分许,在虹桥菜市场的人员。(图片6)
11.11月17日15时35分-16时30分,在好润多购物中心(1895红街区店)的人员。(图片7、8、9、10、11)
12.11月17日7时30分-8时40分,在好润多购物中心(1895红街区店)的人员。(图片12、13、14、15)
13.11月15日、16、17、18日的7时45分-8时15分、17时10分-17时30分,在南通市虹桥小学(虹桥一小)学校门口接送孩子的人员。
14.11月16日9时-13时,在大娘水饺人民中路店用餐的顾客。
15.11月16日8时-8时10分,在虹桥菜市场二楼豆制品摊位购物的顾客。
16.11月18日17时30分-17时45分,在跃龙桥小学学校门口接孩子的人员。
17.7路车(11月15日6时33分苏F08391D从南通海关站至先锋驾校终点站;11月16日6时33分苏F00516D从南通海关站至先锋驾校终点站,16时49分苏F09369D从南通第三人民医院站至任港西路终点站;11月18日6时42分苏F09311D从南通海关站至先锋驾校终点站)乘车人员及对应时段南通海关站、南通第三人民医院站候车人员。
18.11月18日10时40分-22时,进入南通市崇川区中远路南通开发大学对面的兰州拉面店的人员。(图片16)
19.11月18日11时-22时,进入南通市崇川区中远路与长江中路高架下西侧LILY SHOP的人员。(图片17)
20.11月16日15时19分-15时31分;11月17日8时16分-8时30分;11月18日12时32分-12时45分、15时6分-15时19分,进入南大街大润发1楼卫生间(特别是女卫生间),此卫生间从周黑鸭和都可中间过道进入。(图片18、19)
21.11月17日16时47分,从青年路金桥智选假日酒店旁路口进入虹桥新村的一名骑白色电瓶车的人员。(图片20)
22.11月17日15时55分,在南通西站公交站上车的一人员。(图片21)
23.11月17日14时37分,在方天大市场公交站乘游2路的一人员。(图片22)
24.11月15日19时43分 ,在江苏熔泰重工有限公司8号传达室向门卫问路的骑一辆绿色电动三轮车的人员,问路内容为如何去越江路口。
崇川疾控提醒:
请上述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街道或社区报备,报备后务必落实好个人防护,避免与他人接触。并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已离开我区人员请向当地疫情防控机构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疫情管控措施。
如存在瞒报、谎报、知情不报,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导致疫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1.11月15日17时10分-17时20分,在虹桥菜市场二楼猪肉摊位处的人员。(图片1、2)
2.11月16日9时20分-9时40分,在外环西路忆乡楼包子铺吃早饭的人员。(图片3)
3.11月14日15时15分-16时30分乘坐45路公交车(苏F09385D)途径新城桥站前往南通火车站的人员。
4.11月14日16时25分-17时10分曾到过南通火车站候车大厅的人员。
5.11月15日7时40分-7时50分曾到过南通汽车东站广场以及广场前公交站台候车的人员。
6.11月15日7时20分-8时5分乘坐7路公交车(苏F00087D)途径南通汽车东站公交站台的人员。
7.11月18日8时53分左右,在虹桥东村10幢附房粮油水面店买面和经过的人员。(图片4)
8.11月18日20时39分左右,在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东大门口停留的人员。(图片5)
9.11月16、17日18时40分-19时40分以及11月18日7时30分-7时50分,进出虹桥公园的人员。
10.11月17日15时17分许,在虹桥菜市场的人员。(图片6)
11.11月17日15时35分-16时30分,在好润多购物中心(1895红街区店)的人员。(图片7、8、9、10、11)
12.11月17日7时30分-8时40分,在好润多购物中心(1895红街区店)的人员。(图片12、13、14、15)
13.11月15日、16、17、18日的7时45分-8时15分、17时10分-17时30分,在南通市虹桥小学(虹桥一小)学校门口接送孩子的人员。
14.11月16日9时-13时,在大娘水饺人民中路店用餐的顾客。
15.11月16日8时-8时10分,在虹桥菜市场二楼豆制品摊位购物的顾客。
16.11月18日17时30分-17时45分,在跃龙桥小学学校门口接孩子的人员。
17.7路车(11月15日6时33分苏F08391D从南通海关站至先锋驾校终点站;11月16日6时33分苏F00516D从南通海关站至先锋驾校终点站,16时49分苏F09369D从南通第三人民医院站至任港西路终点站;11月18日6时42分苏F09311D从南通海关站至先锋驾校终点站)乘车人员及对应时段南通海关站、南通第三人民医院站候车人员。
18.11月18日10时40分-22时,进入南通市崇川区中远路南通开发大学对面的兰州拉面店的人员。(图片16)
19.11月18日11时-22时,进入南通市崇川区中远路与长江中路高架下西侧LILY SHOP的人员。(图片17)
20.11月16日15时19分-15时31分;11月17日8时16分-8时30分;11月18日12时32分-12时45分、15时6分-15时19分,进入南大街大润发1楼卫生间(特别是女卫生间),此卫生间从周黑鸭和都可中间过道进入。(图片18、19)
21.11月17日16时47分,从青年路金桥智选假日酒店旁路口进入虹桥新村的一名骑白色电瓶车的人员。(图片20)
22.11月17日15时55分,在南通西站公交站上车的一人员。(图片21)
23.11月17日14时37分,在方天大市场公交站乘游2路的一人员。(图片22)
24.11月15日19时43分 ,在江苏熔泰重工有限公司8号传达室向门卫问路的骑一辆绿色电动三轮车的人员,问路内容为如何去越江路口。
崇川疾控提醒:
请上述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街道或社区报备,报备后务必落实好个人防护,避免与他人接触。并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已离开我区人员请向当地疫情防控机构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疫情管控措施。
如存在瞒报、谎报、知情不报,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导致疫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海州区疫情防控通告(2022年第27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研判,并报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自发布之日起,将海州区新浦街道万润社区东一时区BN号楼,海州区新浦街道市东社区博威江南明珠苑29号楼,海州区新浦街道浦东社区蓝天华侨城11号楼一单元,海州区新东街道双园社区博纳花园3号楼一单元,海州区路南街道延东社区海昌南路融发公寓2号楼一单元,海州区浦西街道新站社区沈中路57-1支巷,海州区新浦街道市东社区博威江南明珠苑25号楼,海州区新浦街道新桥社区解放东路239号华特楼,海州区新东街道文昌社区同科汇丰国际小区E6号楼二单元,海州区新东街道刘艞社区巨龙花园10号楼三单元,海州区云台农场宏业居委会普山路160号湘厨私房菜,海州区新浦街道凌洲片区新月园6号楼二单元,海州区浦南镇太平村980号,海州区南城街道朝凤社区茗昇花园B6号楼五单元,海州区浦西街道沈圩社区沈新路1-11号卫生院宿舍三单元,海州区花果山街道新华社区金鹰秋风苑4号楼三单元解除高风险区,与海州区高风险区以外其他区域同为低风险区。
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海州区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
2022年11月20日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研判,并报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自发布之日起,将海州区新浦街道万润社区东一时区BN号楼,海州区新浦街道市东社区博威江南明珠苑29号楼,海州区新浦街道浦东社区蓝天华侨城11号楼一单元,海州区新东街道双园社区博纳花园3号楼一单元,海州区路南街道延东社区海昌南路融发公寓2号楼一单元,海州区浦西街道新站社区沈中路57-1支巷,海州区新浦街道市东社区博威江南明珠苑25号楼,海州区新浦街道新桥社区解放东路239号华特楼,海州区新东街道文昌社区同科汇丰国际小区E6号楼二单元,海州区新东街道刘艞社区巨龙花园10号楼三单元,海州区云台农场宏业居委会普山路160号湘厨私房菜,海州区新浦街道凌洲片区新月园6号楼二单元,海州区浦南镇太平村980号,海州区南城街道朝凤社区茗昇花园B6号楼五单元,海州区浦西街道沈圩社区沈新路1-11号卫生院宿舍三单元,海州区花果山街道新华社区金鹰秋风苑4号楼三单元解除高风险区,与海州区高风险区以外其他区域同为低风险区。
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海州区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
202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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